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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如此平静安详地延续开去。
翌日,林语绵搓着嘴角的哈喇子,翻了个身。未清醒的额头却撞上了一团湿乎乎的物什。她撑开眼皮,正纳闷敖子茜竟然没来催她练舞。可触目所及的地方,竟然是敖子啸的胸脯。此番,他一丝~不挂,光得彻底。连起伏跌宕的肌肉板块,都捶打着林语绵大梦初醒的低血压。
她嚯地坐起身,不乏娴熟地扒开被子打量着自己的衣着,在确定衣服没有撕破的痕迹后才勉强长出了一口气。
“见你们睡得香甜,我便没好意思唤你们起来。”屋内红木圆桌前,敖子茜放下茶碗,飘然地望了过来,那眼神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
林语绵歪头瞧了眼即使听到自家妹妹的调侃却依旧无动于衷的敖子啸,真想在他的睡脸上狠狠地掐个小山出来。她早该知道自从他出现在自己的房里,就注定是出不去得。那些话,果真是梦话,听得舒服而已。
她整整衣领,正欲下床,撑在床榻上的手臂却被敖子啸抓住,他懒洋洋地凑过来,揽过她的脖子,华丽丽地在旁观者的面前亲了她一口。这声音,却比窗外的鸟鸣清晰了很多。
林语绵习惯了各种偷袭、逆袭、恶袭、自然脸不红心不跳地歪头给了他一拳,继而搓着沾了口水的侧脸一如既往地骂道:“晦气!”
桌前的敖子茜显然被九哥的旁若无人惊了半响,只愣神地将林语绵瞧了瞧,微微张开的唇瓣终究没挤出一句和适宜的话。
倒是林语绵火速穿好衣衫,梳洗干净,立在窗前抖动浑身上下,意图借着阳光将敖子啸残留在自己身上的病毒细菌消灭干净。以前,在龙宫的时候,阳光没有这般强烈,不过好在身处水里,在空中一抖,全当洗澡,涤荡心胸的同时还能冲刷被敖子啸污染的身心。
“走吧!今天练什么?”
林语绵晒饱太阳,精神焕发地走到敖子茜面前,平静的脸在背光处投下一圈阴影,徒有亮闪闪的眼珠子忽闪着光芒。
敖子茜点点头,一句话哽在喉间楞是憋了回去。
二人前后脚出了房门,将光着后背的一条影子兀自凄凉地扔在床榻上。
今日阳光晴好,风和日丽,暖风徐徐惹了衣衫乱摆。
林语绵护着花里胡哨的长裙,生怕一不小心自己就被风刮走了。近日身子骨软了不少,甚至看着柳条随风摇摆都恨不能跟着摆两下。如今试穿了如此巧夺天工的华服,自然忍不住有种要飞走的冲动。她扭着腰身,在微风中翩翩起舞。
一旁观看的敖子茜显然不在状态,任她转了一圈又一圈,飘得越来越远,都不曾有所表示。
虽然这数百年来她一直离家出走在凡间经营着一家又一家妓~院,将那群臭男人玩儿得团团转。但是,对于自家兄长的癖性却是分外了解的。那敖子啸便是打娘胎里出来就因长了一张桃花脸处处拈花惹草,将一众小辈同辈老辈的女仙挑拣地差不多了。如今倒是对凡人感了兴趣,竟转为痴情的性子任打任骂起来。
这种逆转,确实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她伸手摸摸头发,眼神却更加飘渺了。
林语绵转了一会儿,却不见敖子茜跟过来,而自己一时投入竟转了向,搞得只缘身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她靠着树干小憩了一会儿,严格遵守迷路的孩子那套站在原地等候妈妈寻找的逻辑。
可是,站了许久,她就发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今早因为敖子啸睡了懒觉,连早饭的时间都没有,此刻肚子里翻江倒海饿得想啃树皮。不若先找点东西垫垫胃也好,没准还能抓个好心人问问路之类。
这片树林,当初因景色优美被敖子茜相中,作为陶冶情操的宝地。而林语绵也是最近才得了踏入宝地的资格,尚未来得及熟悉地形。
此番,她只能茫然地打量着山的那边林的那边,在确定了太阳的正确方向后,非常聪慧地分清了东南西北。不过,她倒是不晓得“妆怡苑”在东南西北的哪个方位。卯日星君龇牙咧嘴地笑了笑,让她萌生了听天由命的感觉。
生命本就是一句因为脱口而出而不够通顺的陈述句,林语绵自认没有出口成章的本领,也就破罐破摔的在地上画了四个方格,老老实实地用家乡的绕口令点选了方格里的方位。
“点一点二点老三,老三媳妇会抽烟,烟对烟,杆对杆,不多不少十六点!”她站在指示着东方的格子前,沉思一会儿,随即自语道:“就你啦!”说罢,迈开腿往迷蒙的树林里走去。
不得不承认,除却认识了敖子啸是林语绵相对顺畅的生活里唯一一段坎坷外,在未穿越之前,她的日子还是过得相对舒心的。那与生俱来的强大适应性,终究证明了天无绝人之路。就在她刚刚走进林子,翻过几棵槐树后,她就真的在一株挺拔丰满的树枝里,看见了一个活人。
此人躺于树枝之上,树叶在身前挡了些许阳光,隐没在树影中的脸依稀可以辨认出是个善于爬树的野小子。
林语绵仰脸瞧着他,阳光刺得她双目酸痛。那野小子却如酣睡般,丝毫没有意识到树下这千回百转的眼神。
出声扰人清梦终究是不好的,所以,她只是看了他一会儿,便抽回眼神,转而注视着树下那丛熊熊燃烧的火焰。
这火委实老实了些,竟局促的趴在一个圆圈里翻腾,火势不小,却不曾蔓延。
她好奇地靠过去,俯头望住地上那圈水蓝色的鹅卵石。这附近大约有海,这石头大约是树上的野小子带来玩耍的物件儿。可这团火,却怎么看都不知道在烧些什么。
林语绵蹲在地上,利用头脑风暴法联想着这团火焰背后的故事。想着想着,竟然闻到了烤地瓜的清香。饥肠辘辘地脾胃一阵欢欣雀跃,继而炯炯地瞪了那团火,得出一个精辟的定论:这团火之下,埋着地瓜。这团火便是用来烤红薯的!
得了吃食的鼓舞,林语绵行动力顿显。当即找来肥厚的芭蕉叶,在火焰上拍了拍,压了压。虽则是水火无情,但是这火焰却分外配合地灭了干净。她双膝跪地,徒手摸摸烧焦的地表,在确定里面有东西后一脸的惊喜。再接再厉地刨了两下,还真的刨出了两个敦实厚重的大红薯。
林语绵笑了,这世道竟会心想事成?她果断地扒掉红薯皮,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此烤红薯相当甜美,薯肉饱满,吃起来甜而不腻绵而不噎,下肚之后颇有饱腹感。待两个红薯完全下肚,林语绵方才自地上起立,整了整与啃地瓜极不相称的华服褂袍。
树上的野小子不知何时已经醒转,并且撑着45°的脑袋欣赏着林语绵狼吞虎咽的吃相。见她起身拍拍屁股要走,便轰然落地,拽住了她的胳膊,嚷了一句:“天下哪有白吃的饭食?”
“我没有钱!”林语绵歪头瞧着野小子那张如红薯般爽口的脸,一时坦白从宽。他长得白白嫩嫩,年纪约莫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眼神笑容皆喜气洋洋的,不像是泼皮无赖之流。
野小子见她如此诚实,又亮着眼神扫了扫她身上那套过分华丽的衣裙,眉心皱起了一圈波纹,诧异道:“你这身衣服,少说也要百两。”
“人家白给得,我不过穿出来溜溜而已!你要是看着好,脱下来送你便是。”
林语绵也觉得吃人家嘴软,总要落下些感激之情。见他喜欢这身华服,不若以物易物。
不过,野小子始终有野小子的逻辑,对于这身衣服,不过只是觉得颜色艳丽质地精良,他得了这衣服是要穿给谁人看?
“你打哪儿来?叫什么?怎得在林子里乱走?”野小子不想要华服,继而转移了话题,唠起了家常。
林语绵见他笑容可掬,便复又坦白:“我打那边来,叫林语绵,在林子里迷了路。”
“你家在哪儿?我可以送你回去!”野小子松开拽着她的手,抚了抚身上的褶皱。
林语绵掂量着“家”这个词,想来思去,只有一个名字可以脱口,于是继续坦白:“若说家的话,大约把我送到‘妆怡苑’即可!”
野小子顿了一下,转头时慢了半拍,齿间碎开几个字:
“那家……城里最有名的……妓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这个红薯很香甜
“很有名吗?”林语绵冥思着,唇角坠了坠。
其实,用脚趾头想想,也应该知道敖子茜是个神仙,自然领导才能卓越,况且这凡间做臭男人的买卖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以她的实力,影响力一定数一数二。
“那你……是舞妓?”野小子眯了眼,再度打量了她那身华丽的舞台装,并得出如此结论。
林语绵虽身在妓院,却也从未挂牌营业。理论上讲,她只是跟着敖子茜学习,并未有出道的打算。若是他日一举成名,恐怕敖子啸断不会同意放她走上服务大众的行业。总之,她不是舞妓,既不卖身又不卖艺。
所以,她摇摇头,仍然坦白:“我不过在那里学习跳舞,若这位公子光顾,倒是可以介绍几个漂亮的姐姐与你认识。”林语绵讲一句客气话,只徒讨个便宜。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那普通的男人就更没有抵抗力了。这么说,便等同于烤红薯的报答。
只是,野小子明显抵挡了美女的诱惑,唇角舒缓笑容澄净,眼神亦温和细腻地一扫而过,复拉起林语绵的衣角,转身迈腿道:“若他日我真的光顾,倒是可以去寻你一叙。”
林语绵点点头,跟上他的脚步。心里想着莫不是这野小子把烤地瓜当成定情信物看上她了吧,若果真如此,却委实糟践了一颗真心。她左想右想都觉得不妥,便忽地停下脚步,甩开他的手,嚷了句:“你还是不要去那种地方了,我兴许过几日便会离开。”
野小子转了头,将眼神罩了下来,眼睛里扑腾着即热情又冷淡即无奈又难过的火苗子。舔在林语绵的脸上有种淡淡的忧伤,不疼不痒,就是忧伤。见惯了敖子啸的百无禁忌,遇到如此含蓄又模糊的眼神,她反倒有些手足无措。
“我还没问你名字呢!你把家门说与我听,来日我差人给你送烤红薯钱!”既然缘起红薯,那定要回归红薯。林语绵确实已经吃了人家的红薯,吐出来不可能,拉下去是一定的。因得红薯一经消化她便是欠了人家一份人情,于情于理总要知恩图报,这红薯钱便是少不得的。
“你当真要还我红薯钱?”野小子凝了她的眸子,笑容如沐春风。
林语绵点头,诚恳道:“自然当真,如果你帮我出了林子,寻得回去的路,便是有恩于我,你尽管开价,我定会想方设法还你。”
“那除却红薯钱,我还能求些什么?”野小子突然话锋一转,林语绵马上警惕地联想到以身相许这个与报恩息息相关的事件。当时,敖子啸也是死乞白赖地强迫她以身相许的,这个世界的男人或许都有这种通病。
“除了以身相许皆可!”她当机立断,扔下深思熟虑的结果,迎上他的眼神。
野小子微微一愣,抿嘴间笑容外泄,窜得哪里都是。他垂下头,真诚而又欣慰地解释道:“你想多了,我不过想让你帮我一个忙而已。”
“好说好说,只要不是以身相许,我定是要帮的!”林语绵放心地晃晃他的手臂,勃发了乐于助人的心跳。与敖子啸相处久了,难免变得小肚鸡肠,连最初那颗滥好人的心都消耗得差不多了,听到帮忙这种话,她反倒顿感亲切。
野小子见她双目放光,笑容豪放,有些诧异地问:“你高兴什么?”
“可以多管闲事了啊!”林语绵歪歪头,一脸常人难以理解的纯真。
野小子叹了半声,不禁对她另眼相看。这看似温柔娴淑的笑脸下,竟隐藏了一颗鸡飞狗跳的心。他捏捏拳头,便是感激的从头道来。
原来,这野小子名叫沧山,是个天界的散仙,也就是神仙里面的无业游民。三年前他下凡闲逛,睡觉时偶然从树上摔了下来,偏偏巧合地砸在了“妆怡苑”头牌梅姑娘的身上。梅姑娘大呼小叫了一会儿,却见从天而降的男人趴在地上装死,一时心软,体贴地将他搬进了附近的一处客栈,日夜悉心照料。
虽则是一起烂俗的邂逅,亦会勾起纯纯的爱恋。这野小子不落俗套地爱上了十里八乡远近闻名的歌舞妓梅馨,一段地下恋曲悄然上演。想这仙凡恋虽不是主流,却也无甚难处,凡人不过寿命短些,相守五十年亦不成问题,只要沧山有足够的钱为梅姑娘托籍赎身即可。
但是,每次他扛着一麻袋的银子到“妆怡苑”求敖子茜放人的时候,总会被她打出来。原因甚为简单,只因梅姑娘正当红,活脱一棵摇钱树,怎么说也不会便宜了来路不明的傻小子。久而久之,沧山开始绝望,几度欲借仙术绑了梅姑娘远走高飞,却都被敖子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