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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电脑方程式-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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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你这位电脑笔友Vicky,”克强说,“曦宇,你没有亲密的女朋友吗?”

“老天!”曦宇呻吟,“我走到哪,只要碰到熟人都要问这个问题,我父母更是快把这件事当庭训了。”

“你是独生子,戈伯伯和戈伯母著急是情有可原的。”

曦宇掀掀眉。“我来猜猜,你今天早上是和戈伯伯、戈伯母吃早餐?”

克强举双手做无辜状。“我一大早下楼,正好在饭店大厅碰到他们。”

曦宇十分惊讶。“他们几时到纽约来了,我怎么不知道?”

他随口胡猜,不料竟一猜就中。他父亲两年前退休後,和他母亲搬去了山明水秀的奥勒岗,他和他们仅偶尔通电话联络。

“前天。他们在你答录机留了话,你没回。我们凑巧住在同一家饭店。”

“哦,我这两天都忙到很晚才回去,太累了,没听答录机。”

他没说出来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一回到家就直接进工作室,打开电脑呼叫Vicky。

到底是多年知交,克强立即洞悉了他不完全算藉口的藉口。

“我大学毕业後到加州柏克莱,一个人待了几年,曦宇,那时你去了牛津。我要说的是,我了解寂寞的滋味。那种惟恐自己赶不上别人,拚老命K书用功,连睡眠时间都不够,却仍有时间感到寂寞的滋味。”

曦宇朗笑摇头。“你认为我对一个不曾谋面,奇异地在电脑上认识的女人著迷,是因为寂寞?你错了。”

“还有什么理由?”

是啊,什么理由?当夜回到他位於马里兰海滨的房子,坐在阳台上,望著光鲜灿丽逐渐西沉的夕阳,曦宇也如此自问。

他可以想出好几个Vicky吸引他的理由。

他以前私生活过得多彩多姿时,认识和交往的女人当中,可有哪一个为她们养的鸟或宠物命名?没有。Vicky的老爷闹钟都有个名字呢。

“我叫它铜锣。它响起来真有锣鼓喧天的气势,所以通常它响一声,我就赶快起床,免得吵得左邻右舍不安宁。”

“你用的是什么闹钟啊?”他问她。

“是我父亲的闹钟,它可能比我父亲年纪还大罗。铜锣老虽老,却精力充沛得很,它从我读小学就移交到我床头,负责叫我起床上学了,它是我的忠实老夥伴。”

这世上曦宇只认识一个嗜藏老旧东西的人,那便是他母亲。以前每当母亲又把他们父子扔进垃圾箱的东西捡回来,他们总会嘲笑她捡破烂,她不以为意,照样当宝贝的收藏。

两年前,当父母准备迁去加州,曦宇帮忙打包行李,赫然看到母亲几只古老的木箱其中之一,里面整整齐齐藏放的,竟有他在台北读高中时穿的制服,以及他满十八岁时,父亲送给他的第一套西装。一架奥林匹克袖珍相机,一只早已停摆无法修复的手表,是他考上大学及他二十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

最最教他动容的,是母亲打开一块她亲手刺绣的手绢,里面包著他自六岁开始换牙起,掉下来或拔下的每一颗牙齿。她甚至能清楚说出哪一颗在他几岁时掉的。

曦宇刚上大学头一年,曾不理会父亲的严斥和母亲的好言相劝,自以为潇洒不群的留了一头过肩长发,情愿一再被学校处分,就是不肯剪掉。後来一连遭警察取缔,由於父亲身分特殊,他们没有像对其他蓄著长发的青年,当场在警局就为他剪发,只通知父亲带回去严加管教。

父亲到後来对他置之不理,母亲到警察局来,流著泪,握著剪刀,剪掉了她自年轻就留著的父亲钟爱的乌溜溜长发,然後保他出警局,一句责备的话也没说。

回到家後,曦宇自己拿了剪刀,跪在母亲跟前,请她为他剪发。那一束头发,母亲也留著,包在另一条绸绢裹。

那天唏宇看见它,忆起青年时荒唐的盲目执著,觉得好笑,大笑了一阵。

“妈,真是的,你留著这个干嘛?”

“哎,别丢,还给我,这是有纪念意义的。”

“什么纪念意义?太尴尬了嘛!”

最後他当然还是顺了他母亲,由著她把它又包好收回去。

现在他再次回想,往事历历,母亲当初的苦心和爱心,而今的一番用心,在他胸臆间填满了温情和感动。其实他除了蓄长发那一点可谓叛逆的行为,曦宇一直以来都是品学兼优的好青年,没有其他不良习性。

电话响了,他起身进屋。

是他母亲打来的。

“我们回来看到你留在柜台的留话了。工作很忙是吧?”

“还好。妈,你们怎么突然来了?有事吗?爸还好吧?”

他父亲有高血压,以前住纽约时,定期去一位熟识的医生朋友那检查。假如他们专程来是为了找那位医生,表示他父亲健康情况出了问题。

“我很好。”他父亲在另一支电话上回答他。“许庚年过七十大寿,寄了邀请卡给我们。”

“你爸爸拿这个当理由。其实他是想念你,想来看看你。”

“啧,好像你不想你儿子,不想看他似的。”

“你是一家之主,你发口令,我们才会有动作呀。”

“我们?你儿子现在才是发号施令的人哪!”

父亲埋怨,却掩不住他对继志有成的儿子的骄傲。那口吻和他舆母亲的亲昵斗嘴,令曦宇微笑起来,他不由自己的想起他和Vicky无拘无束的对谈。

“爸,妈,你们明早要是没和别人约好,我去饭店找你们,我们一起吃早餐好不好?”

“哎,来到这以後,给人三餐请来请去,吃得我的胃都要翻过来了。”他母亲说,“要是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我和爸爸去你那,吃个家常早餐。”

“他要上班呀!”他父亲的反对并不真心。

“其实我正有这个意思,但是怕你们来来去去太麻烦,好久没吃妈做的家常菜了。”

“看吧,你可是自己给自己找差事做了。”他父亲高兴的数落妻子。“带奇Qisuu。сom书你出来享福的,你偏有福不享。”

“曦宇,你想吃什么?稀饭?”母亲不理丈夫言不由衷的嘲弄,急切地问。“咸稀饭好不好?你从前最爱吃了。”

“我现在还是很喜欢,妈,只是吃不到了。”

“可怜的儿子,我们明天一大早就到。你不用担心,该带的我都带齐全了。”

曦宇一点也不意外。他父亲则在那假装惊惶地叫起来。

“你什么?妈妈,你该不会在行李里带了米吧?”

“何止是米?我还带了虾米、香菇、乾葱,姜都切好了片,还有栗仁、百果……”

“我的天!”他父亲呻吟。

曦宇大笑。

“爸、妈,其实你们不必住饭店,我这多得是空房间”

他还没说完,母亲马上接下去。

“对啊,你买了新房子,我们还没有看过呢。”

“你看过曦宇寄给我们的照片啦。”

“照片不算数。”

“妈妈,你真是的。他明天还要上班,你去到那又煮又弄的,他还得招呼我们。他身为总经理上班迟到,如何以身作则管理底下的人?”

“爸,我”

“你爸说得有理。那么,爸爸,我们就不去儿子那了,明天直接”

“曦宇,你有空房间是吧?”父亲问。

曦宇忍住笑。“多得很。我的房子很大。”

“那我看就这样吧,我一会儿去结帐,你挂了电话就开车来接我们,省得你妈明早天不亮就要拖我起床。我看哪,她说不定今晚尽想著那锅你爱吃的稀饭,觉也不会睡了,会拿著她那大包小包虾米、香菇,跑下去跟饭店借厨房,好明早给你端过去。”

“嘿,你想早点见到儿子,别把责任往我身上推。”

“那你是不去啦?”

“我绝不会荒唐到去跟人家借厨房的。曦宇,妈把煮稀饭的材料寄给你,我教你怎么煮。”

“曦宇,别浪费时间了,你开车过来吧,我这就去退房。”

“爸爸,这可是你在猴急哟!”他母亲十分得意激将策略成功。

“你这个慢郎中要是不赶紧去收拾东西,一会儿儿子到了,看谁急啊!”

曦宇放下电话,笑著套上一件羊毛外衣,然後他看看表。接父母来他这後,差不多就是他和Vicky每天通话的时间了。

她是和他一样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同住呢?她有没有兄弟姊妹?她和家人之间是否亲密?她提过她的老爷闹钟;她爱啃她的书本的鸟,博士;她那只善解人意的小狗拇指,可是她从来不曾说过她的家人。

曦宇有一股迫切的需要,想进一步了解她,了解她的一切。他也想和她分享关於他的事,他的生活点滴,包括他父母刚才那段有趣的对话。

但是她认为他是一台神奇电脑,电脑再怎么神奇,也不会有父母吧?

有何不可?曦宇脑中灵光一闪,几乎迫不及待想立即坐下来打开他的电脑。

第二章

“你的父母?”时雨怔了怔。

是啊,他们今晚来我这过夜。

时雨眨眨眼睛,但萤幕上的确写著她看见的话。

她今天稍早呼叫它时,它没有回答,她以为她和它断了联系了。隔了一会儿,她正情绪低落时,它出现了。

Vic。呼叫Vic。你在那吗?

“我在。”她立刻欣喜地回答。“你到哪去了?”当她回它,它的答覆竟是

我父母来了,我陪他们聊了一会儿。

“你真好玩,亚瑟。”她写道。

你不相信?电脑也有父母的啊!还有祖父母、曾祖父母,曾曾……祖父母。

“别荒谬了,亚瑟。”

不然你以为我们这些电脑子子孙孙如何来的?我们也和人类一样,有原始的祖先,而后随时代不断演变和进步,日益更新,一代比一代更科学化、更现代化。

说得有理,时雨会心而笑。

“我懂了,亚瑟。”它的说明不仅很合乎逻辑,很合理,而且很可爱。“你的父母从哪里来探望你呢?”

他们住在奥勒岗。你相信吗?我母亲知道我喜爱她做的咸粥,特别不惜麻烦的老远带了米和煮粥需要用的所有材料,虾米、香菇、栗仁等等,只为了煮一餐粥给我吃。

时雨掩住嘴,及时制止了她的哈哈大笑。她不相信,但……啊,她还以为她是唯一会天马行空幻想一些美好事物的人呢。

“太好了,亚瑟。”她顺著它自编的温暖情节接答,“你父母“看“起来很宠爱孩子,你一定有很多兄弟姊妹吧?”

正好相反。我是独子。我父母爱孩子,并不宠溺孩子。事实上幼年时,他们对我管教非常严格。

时雨想著她有双亲却等於没有的孤单童年。

“但是即使父母管教严格,也是种幸福不是吗?”

你呢,Vic?你父母必定很疼爱你吧?

眼泪突然模糊了时雨的视线。不管亚瑟後来如何叫唤,她都不回答。她不知道如何回答。

当她晚上回到家,拇指如常兴奋地奔过来迎接她,她只懒洋洋地说:“嗨,拇指。”而不是如她惯常的一开门就高兴地大喊,“夥伴们,我回来了!”

“嗨,博士。”放下皮包,她向站在书架上的猫头鹰挥挥手,没看见它又把一本打开的书内的一页抓破了。

时雨无精打彩地坐进一张摇椅,望著亚男叫它为“破铜烂铁窝”的家。

这种位於台北老社区的老房子,是时雨的父亲早年任公职时的宿舍。她小学三年级时,父母离了婚,母亲带她回嘉义娘家。

两年後母亲再嫁,时雨仍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他们在她升国中那年相继去世,母亲把她接了去,那时母亲已有了个小宝宝,继父对她无所谓好不好,总是客客气气的就是了,好像时雨是个寄居在他家裹的客人。

母亲呢,时雨也不知道她们之间的隔阂是什么,似乎时雨是她过去婚姻的产物,一个失败的婚姻,现在她有了个新的家、新的生活,和她第二任丈夫也生了孩子,时雨算是她不能不、也不得不表示点心意的责任吧?

时雨还记得母亲去接她时说的话。

“你姑姑、姑丈他们都忙,孩子又多,你来和我住好了,不过多双筷子、多个碗而已。”

有段时间,时雨照镜子时会盯著自己看,看她长得比较像筷子,还是像碗。她想也许她比较像筷子,因为她从小就瘦巴巴的,像根竹竿。发育以前,她的体型扁扁平平的,还有同学谑笑她是洗衣板。

後来她考上政大,只身北上。大二时,收到母亲转寄来父亲给她的信,她开始偶尔回去探望他。他和母亲离婚不到半年就再娶了,时雨很少和继母说话,主要是继母看她时不把她看做父亲的女儿,而是一个和他前妻有关系的人。她常常怀疑时雨每次回来都背著她,代他前妻和他互通讯息,那份敌意不言可喻。

大三时,父亲患了肝病,时雨拗不过病得面黄肌瘦的父亲的要求,由学校附近租的学生宿舍搬回家,说是帮著继母照料父亲,其实是他卧病在床期间,继母几乎不大理他,她怕被传染。

当父亲的肝病拖了一年多末见好转,且病况更形严重,整个人像脱水了似的,一副去死不远的样子,有一天继母忽然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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