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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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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有点干,喉咙也有点干,他干干地挤出声音。“这——是妳的第一个愿望吗?”

“你自己说什么愿望都可以的。”她闷声低哝。

是啊,但他没想到她许的愿会是这个啊!

“那、那第二个呢?”

她抬眸,那样的眼神——和刚刚一模一样!

才刚闪过那样的念头,她就已经一大步跨上前,仰头迎上他的唇。

不、不会吧?他心脏麻了一下。

“今天我生日,寿星最大。我没谈过正式的恋爱,想知道接吻的滋味到底是怎样,反正你现在又没有女朋友,不必怕人误会。”碰了碰他的唇,又说:“有经验的人别发呆,带一下新手行不行?”

她难得任性一次,这辈子,大概也只有今天有这个勇气了,往后,就是给她一辈子,她都做不出此刻的行径。

反应过来,言洛宇张手往她腰间搂去,另一手贴在她背脊轻抚,密密贴上柔唇,辗转柔吮了片刻——

她张大眼瞅着他,直勾勾地!

他失笑。“闭上眼睛,不要这样看着我。”

“干么要闭?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对我怎样?”

“要是真会“怎样”,那也一定会是妳要求的。”他没好气地。

“那不就得了?没理由一定要闭吧?”没这么近距离看过他,她想看啊!

“妳见过有谁接吻是这样大眼瞪小眼的?”他忍不住咬牙。

在这当口讨论这个真的很没情调,但是——她就是有那个杀光气氛的天分!

“闭就闭嘛,干么吹胡子瞪眼睛的?问问都不行,小器!”

真是——够了!

他低头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再多说一句破坏气氛的话来。

“呀——”她的轻呼声,被他全数吞没。他密密地贴上朱唇,品尝她的柔软——原来她拳头硬归硬,该软的地方还是很软,他掌心柔柔挲抚她的背脊,安抚她的情绪,等着她慢慢放松,跟上他的步调。

那是很女人的本能,她迎上前,身躯亲密地与他相贴,张手揽住他,不自觉地启唇,想感受更多、更多属于他的气味、他给的温柔。

“嗯……”这声似有若无的柔吟,是她发出来的吗?她不敢相信,意识昏乱地攀附着他。

她浅促的气息与他交融,他吮着,深入探索,舌尖轻轻抵触,感受到她青涩的响应,身躯微微颤抖,不知是无措还是期待。

怜惜泛满心胸,他更加抱牢她。

她没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软弱的一天,虚软得几乎站不住脚,只能由着他支撑自己的重量,心脏跳得好急、好狂,呼吸急促——

“妳看起来快窒息了。”他浅浅退开,抵着她的额轻喘,眼眉含笑。

“是啊,交过女朋友的人就是比较了不起嘛!”她凉凉道,用话酸他。

他没回嘴,笑笑地拨了拨她已经留过肩的发。“妳的第三个愿望是什么?”

她身体一僵,挣开他怀抱,别开头淡哼:“你不是说第三个要放在心中,不能说出来?”

“偶尔例外一次没关系。”

“我没有例外的意愿。”口风咬得死紧,就是不说。

他深深看了她一眼,微笑带过。“没关系,那就别说了。许完愿,拆礼物吧!”

丁群英动手拆开包装,打开纸盒,看清里头的东西时,讶然地仰头。“你这个人心机好重!”

他居然送她一条裙子,还是白色的长裙!

他笑笑地,接受她的指控。“我依然觉得,妳穿裙子会很有淑奇书…整理…提供下载女气质,买白色可以阻止妳动作粗鲁,而且妳身高够高,穿长裙会很漂亮。既然妳不听我的话,那我只好自己买,别人送的生日礼物是心意,妳不可以不穿。”

听听看!这是什么话?

心机重不重?恶不恶劣?贱不贱?

“男人婆要有什么淑女气质?脚长是为了踹你这种死小孩方便,不是穿长裙用的!”

“可是我真的很想看啊!”

“你想看我就该穿给你看?你算老几啊!”

他不死心地做着最后挣扎。“真的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吗?”

“有,你让我一脚踹到墙上去挂着,我就考虑。”

他瞪她。“妳很固执耶!”

“你又干么一定要我穿裙子?”

“女人味啊。不要以为外表不重要,就算长相已经回天乏术——”

“你、再、说、一、次!”她抡拳,眼神阴阴地逼近他的脸。“回什么东西?”

“呃,我是说,外表是改变不了的,但是穿上裙子会让妳多些女人的韵味,比较容易让男人爱上妳,不管妳信不信。”

她沉默了,无声收回张牙舞爪的串头,低着头不晓得在想什么。

“群英?”他成功说服她了吗?

“穿上裙子就会让男人爱上我,你们男人的爱情居然只值一条裙子。”真是廉价得悲哀。

他绝倒!“丁群英,妳快让我生气了!”

“你才莫名其妙咧!快一辈子没穿裙子了,你现在叫我穿,我会别扭到连路都不会走,信不信我马上跌得狗吃屎给你看?”

“妳——”瞪了她数秒。“算了,我投降,反正妳连只值一条裙子的价值的爱情都没本事拿。”

“错,本小姐是不屑拿!”

……

后来结论到底是什么?他忘了,只记得丁群英穿不穿裙子的问题让他们争论了快两个小时。

凌晨三点,她睡着了。

言洛宇下楼来,想倒杯水喝,客厅隐约传来的谈话声让他止住步伐。

“他们这次——会在一起吗?”言孟春忧心地问着妻子。

“你没看到他们刚才亲成那个样子吗?我发誓,刚才他的手绝对有伸进去群英上衣里的意图,只是怕被扭断而已。啧,你儿子比你热情多了。”他们也真够活宝了,前一刻才亲得难分难舍,下一刻居然可以为了裙子的事争得脸红脖子粗。

言洛宇脸孔微微发熟,他应该先关好门的!

活到二十岁,现在才发现父母原来有偷窥的不良嗜好。

“那个不是重点,而是,小宇到底明不明白群英的心意?她已经爱了小宇很多年了,再让她这样没有结果地等下去,连我看了都好不忍心。”言孟春轻轻叹息。

“怪谁?任何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群英有多爱他,偏偏小宇就是感觉不到啊,你能去跟他说吗?这种事还是要他自己有感觉才行,半点都不能强求,如果他还没有那样的认知,你去说了只会造成他的心理负担。”

“可是我觉得……”言孟春心虚羞傀地坦承。“我们好象在护短,让群英委屈了。”

踩到这个死穴,叶初晴无力地趴在丈夫腿上。“这孩子也太让人心疼了,想到小宇刚交女朋友的时候,我看她明明心痛难过得想放声大哭,还硬是强撑着笑脸和他打打闹闹。什么好哥儿们,只有小宇才会相信这种鬼话,那只是她的保护色,让她可以无顾虑地亲近小宇,而不必怕为难了谁。她啊,把小宇看得比什么都还重要,他开心,她也就开心了。”

“小宇去台北读书的日子,她一有空就往这里跑,牺牲了自己交友的权利,其实她要真有心,哪会没人追求?但是她情愿放弃那些,代替小宇陪伴我们,父亲节、母亲节从没少过礼,贴心得不输自己的儿女,有时我都在想,不知该把她当女儿还是儿媳好。”言孟春附和,因为这样,更觉得愧对群英。

“那要去问你儿子啊!”

“问题是,小宇自己真的搞得清楚吗?”

……夫妻俩对视,以一声无言的叹息作结。

唉!当人父母真命苦,小时候把屎把尿,好不容易拉拔大了,又要为孩子胡涂的感情帐操一堆心,上辈子下晓得欠了多少儿女债没还。

言洛宇在楼梯口静静伫立了好一会儿,如来时那样,放轻了脚步往回走,没惊动任何人。

回到房里,他拉开抽屉,底层压了成叠的信纸,一张张都写满扭曲字体!那些曾经让他看了很想死的字体。

一张又一张,她揉成团,他又一一摊平,一一细读,然后收藏。

他也意外自己居然会一留就留到现在,每次整理东西,总想着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值得纪念,也就舍不得丢了。

不还给她,是因为以她粗线条的性格,大概没两天逆让她拿去喂了垃圾桶,他才想替她保存下来,也许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她再看到,会很怀念那段年少时,纯纯的初恋情怀。

他已经想到那么长远的事了,理所当然地认定,他和她永远不会分开,在他与她,对这段朦胧暧昧的情感都还无所觉的时候。

他一一收好信纸,依着固定方式放回原处,关上抽屉,走到床前坐下。

刚刚和他争辩得累了,也不回客房,倒头就往他床上躺,存心报复地占去大部分床位,让他没地方睡。

他极温柔地笑了,抚了抚她熟睡的脸蛋轻喃:“笨蛋,没有人二十岁的生日愿望会这样随便浪费的!”

隔天,丁群英醒来时,已经没看到言洛宇了。

刷牙、洗脸完,下楼来时言孟春已经做好早餐。她看了看空空餐桌旁,顺口问了句:“言婶,洛宇人呢?”

“坐最早的一班车赶回台北去了。他说今天还要考试,不回去不行。”叶初晴咬了口蛋饼,拨空回她。

“这么早?那他起得来吗?”早知道他今天还要赶回去,昨天晚上就下和他吵那种没营养的话题,让他早点睡了。他没睡饱,今天有精神考试吗?

“没差吧!反正他根本整晚都没睡,早上我去他房里叫他时,他一直坐在床边看着妳发呆。”

“呃……”她羞愧地垂下头,大概猜得到他瞪着这个占他床位、还睡得四平八稳兼流口水的女土匪,眼神会有多愤恨。

叶初晴笑笑地又说:“他看妳睡得那么甜,不忍心吵醒妳,要我转告妳,等他考完,如果妳可以少诅咒他一点,让他不被当掉的话,一放暑假他就会回来,回来后会再去找妳。”

丁群英轻笑。“凭他的实力,还怕我诅咒啊?”

“是啊。”叶初晴望住她,若有所思地说:“群英,想要什么就放手去要吧,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做,别去顾忌那些有的没的了。”

一口蛋饼卡在喉咙,她呛咳了几声,苦笑连连。“言婶,妳在说什么啊!”

“妳自己说的啊,有实力就什么都不用怕,很多事只要妳肯争取,又怎么会输给别人?只是妳一直在亏待自己,默默地退,一度退到几乎连自己的容身之处都没有。群英哪,该对自己好一点了,妳这样洛宇要是知道,他也会心疼的。”

丁群英哑然,找不到一句话反驳。

她以为……她以为她隐藏得很好的,只要不让人知道,就不会让谁为难……

“我、我可以吗?”真的可以这样吗?自私一次,顺着自己的心意,掌握她想要的?

“可以。只要妳想。”叶初晴眼神温柔而纵容,以看待自己孩子的同等怜惜。

而后,丁群英低头沉思。

其间,她们没再交谈,各自安静吃完早餐。

窗外,一夜狂风骤雨后,天气放晴了。

出门前,她深深吸了口气。

什么时候,也该轮到她的人生风停雨息,绽放朗朗晴空。

第十章

她说得没错,有实力,是不必怕诅咒的。

尽管一夜没睡,又在二十四小时内南北来回,累到快睁不开眼睛看试卷题目,但他还是顺利地考完了,成绩单漂亮得让人想痛扁他,足见实力还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这个恐怖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人类啊?她猜,就算把他吊起来,三天三夜不给他吃喝,这个变态依然考得出好成绩。

暑假过后,他顺利升上大三,而她“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挣扎到这张毕业证书。

她没急着辞掉快餐店的工作,而是利用多出来的时间,另外再找份兼差的工作,虽然肉体很累,但是领薪水时会很爽!

言洛宇也接了几个家教,没办法常常回南部,但是透过电话,总是一再叹息。“为什么要这样?把身体搞坏怎么办?”

“不会啦,你忘了吗?我壮得跟头牛一样,你要是回来,乖乖站着让我揍一举,就会知道我雄风不减当年。”

还雄风咧。“妳又把自己当男人了。”

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是每次见面,会更加珍惜共处的时光。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淡淡地、淡淡地,没有浓烈的色调、言语的堆砌雕琢,更没有明确的关系划分,无声的互动,已经包含太多。

有几次,他总会不经意地又问起:“妳还是不想来台北看我吗?”

“拜托,我现在每天光是工作就忙得半死,哪有时间?何况一来一回车钱很贵耶!”

“大不了我提供食宿和来回车资。”因为他手气背,没抽到宿舍,只好和两个同样衰尾道人的同学在外面合租房子,她来的话,住的地方不是问题。

“你干么老叫我去台北?很奇怪哦!”他有空再回来就好了啊,不孝儿子总该让父母看看吧?

“……”他静默了下。“没什么,妳自己小心身体,不要太累了。”

“知道啦,啰嗦的老阿伯。”

讲完这通电话后的一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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