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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我当然不会生气,我又不是火药桶。”
弄玉笑了,他的神态怎么看都很可爱,“你唱歌的时候,就没有这样——奶声奶气——”她坐起身,把背靠在椅背上,很舒服地看着他,“我原来以为,唱得出《放逐系列》的歌的歌手会很沧桑的,可是你的音调——还有神态——我不是故意惹你,只是,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和我原来想象的完全不同。”
“《放逐系列》?”Shellsea挑起眉毛看她。
被放逐——的出路——
说不出谁的眷顾你的皮肤我的小屋被放逐之后是麻麻木木还是这段感情从此清清楚楚——
我穿越时空来到过去你不在乎我忘记感触在过去时空无人体悟是谁的错误——
他哼了两句,“是这个吗?”
“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会出这样一个专辑?我觉得,穿越时空这种事,其实无论从外形也好,声音也好,都不合适你唱啊,但是,你唱得好像——”弄玉皱起眉,还没有说完,Shellsea接口,“好像真的有这一回事?”他两个眼睛亮晶晶地看她,“你是想这样说吗?”
“我知道我在乱感觉,但是,你要问我是不是?我会说是。”弄玉有一点困惑,慢慢地道,“我的感觉一向很准的,听你的歌的时候,我总是有一种感觉,你的歌里的感情是真的。”
“你很敏感。”Shellsea柔软地叹气,“这张碟发行这么久,也只有你一个人这样说。他们都说,我疯了才莫名其妙弄什么“穿越时空”,那是小孩子做梦的把戏。”
“嗯,穿越时空,如果是小孩子做梦的把戏,那是很幸运的,但你的歌里——都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她伸出手比划了两下,“我用些怪异的词你不要生气,你的歌里,都是由于思想不通而产生的一种——隔离——是那种逃离城市,却无人理解的很孤傲却又很寂寞的心情。我觉得很奇怪,你如果不是有过亲身经历,为什么会唱出这种感情?又何况,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适合伤感的人。”
“你很大胆哦,连穿越时空这种事,都觉得有可能‘亲身经历’?”Shellsea笑了,“是该赞你有想象力还是赞你天真可爱?”
弄玉无谓地看着他,“无所谓,我是这样想的。再说,论天真可爱,怎么也轮不到我。”
“啊——”Shellsea更懊恼地看着她,“你不要老是说这个,我不是小孩子。”他想了一下,“认识你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我以后不再唱歌了,就不是歌手,可以做个朋友吗?”他很认真地伸出手来,“很高兴认识你。”
弄玉睁大了眼睛,“你不再唱歌?为什么?”
“我被唱片公司解雇了。”Shellsea委屈地往椅子里缩了一缩,“我唱了《时空穿越》,临时更改了公司的计划,他们本来安排我出一个《通天豆》的专辑,歌都选好了,我把做好的母带换成了“时空穿越”的那一张,他们生气。”
弄玉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更换母带?看你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会做这种事的人。这么说,《时空穿越》是你自己的歌,你自己做的?自己填的词,自己作的曲,自己伴的奏?”
“是啊。”Shellsea乖乖地点头。
“怪不得你公司老板生气。”弄玉摇头,“我是该赞你有才,还是骂你胡闹?”
“换了别的歌迷,他们会赞我多才多艺。”Shellsea闷闷地道。
弄玉立刻改口,“好,你多才多艺。”
“你说的都不好听,你想骂我就骂好了。我不想唱《通天豆》,我不是唐老鸭米老鼠。”Shellsea叹气,“为什么他们都觉得我长得像娃娃,就应该唱卡通?我不是小孩子,而且,我也不合适唱卡通,我只是长得像娃娃,我不是娃娃。我只是希望他们知道,我可以唱沧桑,可以唱情感,但是他们生气,所以我就走了。”
“你唱沧桑的确唱得很好。”弄玉正色道,“你自己做的事,对也好错也好,你自己负得起责任,我不怪你。无论你以后唱不唱歌,我都很喜欢你的歌,尤其,是这一张《时空穿越》。”
“你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女生,”Shellsea笑了,“我现在不是Shellsea了,我叫萧史。刚才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很高兴认识你。”
“嗯,我不喜欢说客套话,我叫——”弄玉突然呆了一呆,“你叫萧史?”
“是啊,所以唱片公司才给我起个英文名‘Shellsea’,萧史的谐音。虽然,这两个词其实很土,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名字是“贝壳之海”,还是“海之贝壳”的意思——然后我和贝壳不知道有什么关系?我长得像贝壳?”萧史自言自语。
“你叫萧史——我姓颜,我叫——弄玉。”弄玉脸色怪异地看着他。
“哦,弄玉,一般姓颜的人都会起一个什么玉的名字,什么颜如玉啦,颜秀玉啦,颜巧玉啦,我就认识好几个——咦——你叫——弄玉?”萧史本来漫不经心,闷闷地胡说八道,突然瞪大眼睛,“你叫弄玉?”
“嗯,就是会吹笙的那个弄玉。”弄玉很无奈地道。
“她是不是有一个老公叫做萧史?会吹箫,可以弄得百鸟朝凤,还会弄来什么龙的那个萧史哦——”萧史稀奇地道,“我没有想过会遇到一个弄玉哦——好奇怪——”
“反正你也不会是我的乘龙快婿,呵呵。”弄玉笑了笑,“人家史书说的萧史是陆地神仙,犹如嫡仙下凡,可没有说萧史是这样一个长得像婴儿娃娃的东西。”
“喂——古代是没有娃娃的,你怎么知道古人不会说我‘犹如嫡仙下凡’?”萧史咕哝,“说得我好像娃娃鱼。”
“不和你说啦,我要回去了,既然没有演唱会听,我要回学校吃饭去了,你不要说请我,我不想明天变成娱乐报纸头版头条。”弄玉站起来,两手插在口袋里,很潇洒地侧一侧肩,“走了,祝好运。”
“喂——你是名和的学生?来这里很远的,听不到歌很扫兴的,我唱给你听啊。”萧史一跳跳上台,“上来吧,我唱《我在这里》给你听,反正以后大概我也不唱歌了。”
“哦,好啊。”弄玉好笑地看着他,“每次要走都被你叫回来,不知道的以为你和我多好。”她看了那台两眼,耸耸肩,学着萧史跳了上去,“也不知有多少女生知道我的艳遇后会嫉妒死呢。”
“我唱给你听啊——”萧史在台后摆弄什么东西,弄得叮叮咚咚,“我找电吉他,你等一下。”
弄玉背着包瞪他,环视这个舞台,真不敢想象,昨天这里台上让万千歌迷疯狂的人,现在在这里找电吉他唱歌给她听。他的为人其实不错,只是——孩子气了一点。
萧史在后台找了半天,终于在一堆电线之中把吉他搞定了,他被一堆电线缠在里面,一时出不来,有一点尴尬地看着她,拨了两三下弦。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朋友敌人过得很纷繁被需要的感觉——是一种温暖他们以为我孤单其实我并不孤单我需要一种——距离感我有我的朋友我的敌人我很快乐我有我的昨天我的今天我不悔过虽然我已消失我已走远但你还爱我那就相信我、放手任我一错再错永远记得你们曾经爱我的歌曾经为了我而哭过那就答应我——
请祈祷我的选择在不同星空看着流星一样飞过请相信我我已找到——我的结果——
弄玉也轻轻地唱,这首歌的歌词并不如何突出,但是从萧史唱出来,就分明有一种身临其境的“凄哀”的感觉,甚至,有一点点“悲壮”。
萧史见她听得入神,高兴起来,笑得眯起眼,拿起电吉他耍了个姿态,“嘿,你如果昨天来,我就可以唱更多给你听——”他忘记了自己电线缠身,以为是昨天在演唱会场,电吉他一挥一转——“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线路被扯断了,弄玉眼睛余光一扫,只见那缠在萧史身上的电线有几条爆出火光——
“小心——短路了!”她想也没想,跑了两步扑到萧史身边,她不知道是想伸手去拉他身上的电线,还是想拉他出来,总之,她扑过去一手抓住了他身上正在冒火的电线,猛一抬头看见萧史惊异的眼睛,他一矮身,把套在身上的电线脱了出去,伸手去抢她抓住的电线,“放手——”
她放手,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那样——
萧史抓住了她的手,她放手,那电线就像一条蛇,冒着火花,扭曲地跌在地上——
“啪”的一声,那电线缠到了舞台后面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似乎是扬声器或者类似的东西,她本以为会爆炸的,但是眼前蓝光一闪,似乎电线缠电线,短路又短路之后,在台上几个电器之间连起了一片蓝光,并不灼热,只是有些神秘令人害怕,就像在航天器里看到的宇宙一样,因为不了解,所以恐惧——
她并没有惊异多久,就那么一两秒钟之内,蓝光一闪而逝,萧史抓住她的手也奇Qisuu。сom书没有放开,但蓝光消逝之后,眼前不再是东门桥会场,而是一片她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东西——似乎是——一座宫殿。
“那是什么?”弄玉一瞬间以为自己在做梦,她看着萧史,有一点点茫然,“那是什么?”
萧史呆呆地看看那宫殿,又呆呆地看看弄玉,“我不知道,我眼睛花了,我好像看到房子——有屋顶、有墙、有花、有草,还有人——天啊——那人还会动!”他委屈地转过头来,“我眼睛花了,我看到有两个穿裙子的怪人走过来。”
弄玉看着两个萧史所谓“穿裙子的怪人”,如果她书没有念错,眼睛没有花,那两个“穿裙子的怪人”就是电视上经常出入的——古代的丫环!
“天啊——”她不是胆小的人,但在反应过来那两个东西可能是丫环之后,她的第一个反应和萧史一模一样——掉头就跑!
萧史抓着弄玉的手,一转眼跑得无影无踪。
她跑步不是强项,但是如果现在测她的八百米成绩,她估计有三分钟以内,五十米大概有六七秒那么神速——因为——有鬼!
脚步声“咚咚”地响,她的心跳比脚步声还大,天啊天啊,有鬼有鬼,她的脑袋里再也没有什么其他想法,你能强求一个在听自己喜欢的歌手唱歌唱到一半,突然间绊到电线差点被电死,之后又突然看见一座宫殿和两个丫环的人怎么样呢?她没有吓死已经不错了。
好不容易跑到一个转角,萧史确定已经看不见那两个“东西”,才停下来喘口气,“有鬼!这会场里有鬼!”他一边喘气,一边跺脚,“这里是哪里?东门桥会场没有这么大,如果是什么幻觉,我们早就撞墙了,我们跑了至少两千米——”
“我们不会已经死了,这里是——地狱?”弄玉不太确定地看着他,边喘边咳,“咳咳,可是我觉得我还没有死——不然为什么跑个步也会这么辛苦?鬼不是都用‘飘’的吗?还是我们是新鬼不会法术,只能劳动我们两条腿?我看《人鬼情未了》是这么演的,我们是不是要去找那两个东西问一下,咳咳,到底怎么修炼法术?”她本是想开玩笑的,但越说越觉得有道理,不禁瞪大眼睛,猛摇萧史的手,“喂,你觉得你死了没有?”
萧史摇摇头,“我不知道。”他抬起头来东张西望,“如果我们死了,不是要过什么奈何桥吗?我听说地狱里是阴森森的、黑不隆咚的。可是,这里有太阳。你看,那里还有一座山,还有房子。”他拍拍弄玉的肩,指着远远山下的村庄,“你看,有很多很多房子。”
弄玉抬起头,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那不是房子,是农庄。”她看见山下一片田地,错错落落大概有五六十户人家,那“房子”简陋得不能用“房子”来形容,就像个——不,就是个猪圈!田里种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总之不是小麦,也不是水稻,而是可能是什么某种她不认识的杂草——或者很像杂草的作物。
“鬼还要种菜吗?”萧史很疑惑地看着那田地,“鬼不是不用吃饭的?”他眼睛一亮,“那里有一座桥,大概就是奈何桥,走,我们去瞧瞧。”
“喂——就算是奈何桥你也不用这么兴奋吧!喂——不要跑这么快,喂,你到底听没有听到我在讲话?喂——你再拉着我我就摔死了——萧史!”弄玉一路被萧史拖着走,她又赶不上萧史的速度,差点没被他拖死在地上。
“这个桥也不怎么样嘛——”萧史完全没听见弄玉在叫什么,只是跑到桥上东摸摸,西摸摸。
桥其实并不怎么稀奇,不过是几块木头和石头叠在一起的,毫无漂亮之处,最稀奇的大概就是差劲得不像一座“桥”,就算叫弄玉来造,估计也造得比这个好一些。
“地狱莫非经济危机?连奈何桥都年久失修成这样?”萧史失望地拍一拍那桥,“弄玉啊,我怀疑我们还没有死呢,这里和地狱一点都不像啊,又没有小鬼,又没有牛头马面。”
“也许——我们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