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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踝被稍微咬到了一下,有轻微疼痛。李艳芳不以为意一脚踢开小肥狗,那小狗也知道他一脚厉害,居然一跃避开,汪汪叫着往一边去了。
“小守红儿居然会咬人。”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喃喃自语的声音,“不好,以后万万不能和她打架,非输不可。”
萧守红脸上一红,她刚才情急拼命居然给人看见……一时间恨不得自己钻进土里,眼神刚刚一闪,“叮”的一声李艳芳的锁链给什么东西一下打断,一个人“呼”的一声掠过把自己抱起飘得远远的,只剩下李艳芳一个人在场中。
好暗器!好轻功!萧守红精神一振,脚一落地,解开锁链,转头:“多谢恩公搭救……”突然一怔,眼前的“恩公”一身白衣女子装束,他却是个男人,长得斯文白皙,像个书香公子。但他看起来极是眼熟,她心念一转,“你是——”
女装的白衣男子一笑,“桃如丑。”
萧守红脱口而出:“你竟是个男子……”
桃如丑一笑的时候俊朗非常,此刻挤眉弄眼,却是含情斜睇风情万种,他笑吟吟地说:“要英雄救美的时候,万万不能假冒女人。”
她脸上一红,“公孙朝夕呢?”
“你还记得他?”桃如丑三分惋惜三分哀怨,指指东边,“喏,那里。”
公孙朝夕拿着个算盘在李艳芳面前劈里啪啦打个不停,萧守红看得莫名其妙,“他在干吗?”
“算账。”桃如丑答道。
公孙朝夕在李艳芳面前打了半天算盘,李艳芳本在防备突如其来打断他刀锁链的桃如丑,终于忍无可忍,一手往公孙朝夕咽喉抓去!
公孙朝夕突然抬头,闪开三步,“你知不知道你很值钱?”
李艳芳一怔,喝道:“什么?”
“你七岁被后妈赶出门,十一岁开始杀人,杀的是你养父,为了五两银子。二十一岁出师,杀师门满门,二十二岁杀‘江南螺’李傲双,二十三岁杀‘塞北瘟’刘大肆,惹翻‘江南塞北帮’中原三十九分坛,潜伏十年后又杀‘天风神医’水通,被江湖追杀,逃入信侯宫做钱衰灯座下一流高手。”公孙朝夕细数他的过往,“你养父李春芳是春光道姑的奸夫,春光道姑、李傲双和刘大肆的家人都很有钱,江南塞北帮肥得流油更不必说,你算算多少人想要你死?”公孙朝夕终于打完算盘,瞪眼看着李艳芳,“你一个人值五千两银子。”
李艳芳先是惊愕此人居然清楚他平生底细,接着怒极反笑,“你能杀我?”公孙朝夕武功如何,他听他的脚步声就知道!此人三脚猫武功都算不上,居然敢算计他死之后尸体值多少银子?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这世上总有些事和人想的不同。”正当他说话之间,李艳芳突然觉得腿脚发麻,低头撩起裤腿一看:被那小白狗咬伤的地方一片紫黑——那貌似普通的小狗居然有毒!大惊之下,公孙朝夕惋惜地告诉他:“被我们家小白咬伤,是无药可救的。”因为那是剧烈麻药,不用救就会好。在公孙朝夕说话之间,李艳芳已倒了下去,双眼上翻,生死不明。
“五千两银子……”公孙朝夕还没说完,突然眼前一花,原先不知在何处的蝙蝠纷纷扑来,挤在李艳芳身上吸血,叽叽喳喳咦咦呜呜,顷刻之间,这位“小弯刀”李艳芳已成了一具枯骨,血肉全无。
碧蝠。
旁观的三个人为之毛骨悚然,惊悚地看着那些蝴蝶般的碧绿蝙蝠四散飞去。
萧守红有些作呕;桃如丑呆了半晌:他的小白只是在牙上装了麻药的普通小狗,李艳芳会昏倒是因为公孙朝夕出言恐吓,但人一倒下,无论是死是活,这些蝙蝠就一拥而上将人吸成枯骨,实在是令人从头到脚不舒服。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菩萨保佑这些鬼东西吃饱了一个月都不会饿……”
萧守红和桃如丑面面相觑:如果这些蝙蝠因为脱离李艳芳的控制袭击百姓,那要如何是好?
公孙朝夕走过来,“李艳芳是怎么找上这里的?”
桃如丑从枯骨的衣服里抽出一张纸,叹了口气,“你家小守红儿做的好事。”
公孙朝夕瞪眼去看,萧守红一呆:那是公孙朝夕通过鸟儿寄给她的那张他在高阳下葬的纸条。“我……”她可不是故意丢失这张纸条,但她真的不知道是丢在哪里……
还没等她解释,公孙朝夕看左边,桃如丑看右边,同时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女人啊女人……”
高阳山不是久留之所,必须尽快搬家。公孙朝夕看了看天色,“李艳芳不知带来多少碧蝠?”
“等它们来吃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桃如丑说。
萧守红有些毛骨悚然,“蝙蝠不是晚上才出来的吗?”
“我就怕白天出来的那些都是走错路的,真正的蝙蝠群在晚上。”公孙朝夕苦笑着弹了弹他最近老穿的这件白衣,喃喃地说:“桃花,你有一百两一壶的酒吗?”
桃如丑和他叹气,“就算你喝一千两一壶的酒,在晚上以前你还是喝不完你的十几万黄金的家当。”
萧守红静静地站在一边,白衣白鞋玉剑,还是如空谷幽兰;公孙朝夕也是白衣,飘逸贵介的一个公子;桃如丑更是俊朗潇洒的一代翩翩君子样貌,三个人如花似玉,彼此看了看,心里不免都浮起对方被碧蝠吃了的诡异模样。
桃如丑先说:“我走了。”他说走就走,片刻之间已经在十丈之外,一个转身,抱着他那条小白狗已经无影无踪。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的手,“我们也赶快逃吧……”
突地“啪”的一下,他的手给萧守红甩开,只见她淡淡地道:“放任此地碧蝠乱飞,若不能赶尽杀绝,岂不是为祸百姓?”
“世上为祸百姓的东西多了,”公孙朝夕苦笑着道,“老鼠也为祸百姓,蚊子也为祸百姓,苍蝇也为祸百姓,臭虫也为祸百姓,跳蚤也……”
她冷冷地看着他,“不杀尽高阳山碧蝠,我不走。”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看着她。
她眼神宁定,明澈如水,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
萧守红救“红衣丞相”许明之,杀“画眉大盗”何凡冬,为一病危孤女舍身闯十八莲花洞找救命药草,又曾从百丈寒冰潭水中切下万年玄冰救走火入魔的武当空陷道长。萧守红虽以美貌扬名,爱惜形象,故作冷漠,但确是侠义心肠肯为人舍生取义的好女子,“要杀蝙蝠,首先要会飞。”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喃喃地说。
正在这时,一只黄色小鸟飞来,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消息,又叹了口气,“阿杀也忒着急,居然踹了信侯宫……”
萧守红一怔,“他怎么了?”
公孙朝夕扬起白纸,道:“钱衰灯和手下‘一枝浓艳’古心心,‘小弯刀’李艳芳,‘白将军’白星汉等等一干人不在宫中,阿杀一人一剑进去,把信侯宫上下赶了个干干净净,连房子都放火烧了。”
萧守红差点儿呛了一口,吞了口唾沫,她定了定神,淡淡地道:“哦?”
公孙朝夕抬头看着树顶上飞过的几只碧蝠,持续苦笑,“如果钱衰灯不在信侯宫,那么他在哪里?李艳芳在这里,钱衰灯还会远吗?小守红儿,我可能犯了个很大的错误。”
萧守红淡淡地说:“你料到钱衰灯好色成性,既然嫁祸于我,若是对我起意,应当会假以英雄救美诱我,却没有料到,他有这么快。”
“李艳芳已死,钱衰灯和他手下一干人物,必然锁定高阳山,你我一着之失满盘尽输,要逃,没那么容易了。”公孙朝夕唉声叹气,“还有这些要命的蝙蝠,我总算知道那朵桃花为什么逃得那么快了……”
四终夜惊魂草寂寂要杀蝙蝠,除了要会飞之外,前提条件是自己必须是活的。自桃如丑一走,小白也跟着走了,小白跟着走了的后果是没有饭吃。偏偏这高阳山,除了仙风道骨的花花草草之外,一没有野兔二没有野猪三没有野鹿,河里一没有鱼二没有虾三没有螃蟹,是个名副其实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好地方,除了老鼠什么都没有。
“按照江湖传说,凡是这种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必然是因为有千年仙草或是万年毒物坐镇,所以野味都不敢来……”公孙朝夕躺在他茅屋的大床上自言自语,眼睛看着屋顶。
萧守红就坐在西门杀坐过的那张椅子上,这屋里没有第二张椅子,她淡淡地道:“我已经查过一遍,什么都没有。”
“真奇怪……”公孙朝夕叹了口气,“不过我年年秋天都来这里休憩,记得十年前来的时候这里还是有不少野味的——难道被我吃光了?”他冥思苦想,来了点了点头,“我记得是两年前,那朵桃花来这里度假以后野味就都不见了,天下第一厨名不虚传……”
萧守红端起一杯茶,居然和西门杀一样端坐在公孙朝夕床前吹茶,自然她吹得比西门杀美得多,浅呷了一口,“如果我们一天没有饭吃,到了晚上应付碧蝠只怕体力不支,如果钱衰灯率众前来,我们两个岂不是要束手待毙?”
“你最多变成钱夫人……”公孙朝夕懒洋洋地伸手摸向床边,打开床沿的一个暗格,伸手下去摸了摸,居然端出一碟新鲜葡萄,外边还结着一层冰过的水珠,摸出一颗葡萄塞进嘴里,他享受地深吸一口气,愁眉苦脸地说:“我如果为你死了,你要记得我的棺材钱在我金钱坊我那张薄板床被褥底下,千万帮我买个好点儿的棺材,初一十五要给我上香,每年清明要给我上坟。我对你痴心一片,就是死了,也会保佑你多福多寿多子多孙多奸夫……”
萧守红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那张大床,这葡萄新鲜异常,就像从葡萄藤上现摘的,她昨夜在床上睡了一夜,也没发觉这床里还有这种机关。哪里来的葡萄?她瞪着公孙朝夕,突然笑了起来,还笑得很好看,“你这床底下,是不是有一个洞?”
公孙朝夕眨眨眼,突然那张床往后滑了三尺,露出床底下一个与床同宽,下有台阶的大洞出来,不知通向哪里,但看这台阶修砌得如此整齐恢弘,布满蛛丝青苔,绝非最近完工。他操纵大床滑了回去,盖住洞口,那洞口宛如床下阴影,毫无破绽,“这下面通向哪里我也不知道。”公孙朝夕说,“我只知道每日午时,这洞口会多一盆水果,有时是葡萄,有时是桃子,有时是苹果,有时是梨子,只要把盘子放回去,每天都有。”
萧守红柳眉微蹙,“你没下去过?”
公孙朝夕也皱起眉头,“我活得好好的,不欠武功也不欠钱,更不欠师父、师祖,也不想要兵书兵法,干吗要下去看?”
萧守红一怔,那倒也是,就凭公孙朝夕学武的第一等拙劣资质,就算这洞里有第一流的秘笈,他也是拿去当柴烧比较有用,“若是钱衰灯率众而来,这洞是个退路吧?”
公孙朝夕嘻嘻一笑,“如果你让我躺躺你的膝盖,我就陪你往这洞里跳。
“妄想!”
正当两人斗嘴之时,陡闻外边树林鸟雀乱飞,呀呀直响,公孙朝夕把葡萄丢给萧守红,“钱衰灯来了!”
她接住葡萄,只见公孙朝夕一瞬间关起了所有的门窗,在他刚刚关好的时候,门窗外“碰碰”之声不绝,不少鸟那般大的东西撞在门窗上,就如被小孩投石砸中一般。公孙朝夕也有些发寒,喃喃自语后悔这房子没有用砖头去盖,居然只用了木板。
碧蝠!
两个人被困在屋中,萧守红淡淡地道:“你打开一个窗户。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干什么?”
“杀蝙蝠。”她居然神定气闲,一提玉剑,冷冷地说,“我正愁想不到办法把它们赶尽杀绝。
公孙朝夕一瞬间躲在她身后,“你确定你不会放过一只?”
“你放心,我剑下要是错过一只,萧守红与你殉情!”她居然嘴角微勾,做了冷淡的嘲笑,“你开窗”
公孙朝夕听到那句“殉情”,立刻就去开了窗。
“扑啦”一下,屋外不计其数的绿色蝙蝠一下拥了进来,萧守红玉剑盘旋纵横,守在窗前,只听她剑下如劈重物,“劈里啪啦”顷刻间窗口处溅了一地血肉模糊的东西,有些一时未死,还在“叽叽喳喳”地叫,就像老鼠一样。公孙朝夕躲得远远的,连他都看得有些恶心,但萧守红一身白衣溅满蝙蝠血,却脸带冷笑,继续绞杀碧蝠。
小守红儿骨子里好胜。公孙朝夕边看边叹气,小守红儿自己不明白,她其实更像个疯婆子而不是绝世仙女,她本性果断绝情,从她数次出手都可以看出,她在危难之际就会浑然忘记仙女守则,变得狠酷老辣,定局于刹那之间。矜持冷淡绝不是萧守红的本质,她是个酷烈的女人,只是她自己不知道。
他双手抱在胸前看萧守红杀编幅,勾起一个淡淡的笑,如果给她一把菜刀,杀蝙蝠的效果要比玉剑好得多。
其实发狠的小守红儿比较聪明,虽然有点儿不够美,但比较像他公孙朝夕会喜欢的女人。这几年来,除了几个朋友,他难得对谁那么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