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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野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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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带着赵云深去那里了。
  路上虽然行人不多,但车流量却不算非常少,怕赵云深不小心跑到汽车前面去,林沫挣扎了片刻,最后放弃了男女之间的防备,挽住了赵云深的手臂。
  本来是俊男靓女的一对组合,因为两人过于休闲的打扮,反而像是老夫老妻一样,倒是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
  女人一逛街,就忍不住买东西。林沫也是如此,不过她不是给自己买,而是帮赵云深买。衣服已经买好,但鞋子当时因为小偷时间而没买,所以这回她主要挑的就是适合赵云深穿的鞋。她最后给他买了一双拖鞋和一双球鞋,顺带几双袜子。
  “先生,您有兴趣来我们公司当模特吗?”一个头发光亮衣冠楚楚的男人忽然拦到赵云深跟前,双眼发亮地打量着赵云深。他的眼神就像是饿了好几天的豺狼,恨不得将赵云深拆了吃下去。
  这种眼神让经历了丛林各种危险的赵云深立刻警惕起来,他伸手将林沫拦到身后,眼神锐利地瞪着那男人。
  那充满杀气的眼神让男人一愣,脊背涌上了一股凉意,好像被凶猛的野兽盯着一般,连迈开双腿都不易。
  赵云深动作太快,林沫直到被他拨到身后一会儿才想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他们这是遇到了星探了啊!
  如果是她自己遇到这样的事,定会兴奋万分。自己的小说里可以写各种各样的奇遇,可现实中,被星探搭讪这种事发生的概率对她这个长相并不突出的女性来说十分之低。
  只是,现在被搭讪的人是赵云深……那还是算了。他什么都不懂,又没有身份证明,是一个纯种的黑户,还是不要那么高调了。
  抓住赵云深的手臂让他吸引他的注意力,在他微微侧头看过来的时候,林沫小声说:“深深,放松!”
  赵云深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忽然想起临出门前林沫的嘱咐,便闭了嘴,不说话了。
  “先生,对不起,他没有兴趣。”林沫这才看向那衣冠楚楚的男人,略带歉意地说道。
  那男人上下打量两人,看出林沫才是做主的那个,便转向她,笑得一脸荡漾,“小姐,请不要这么快拒绝。这是我的名片,我姓秦,如果两位改变主意了,可以跟我联系。”
  出于礼貌,林沫接过了对方递出的名片,随意瞥了一眼。看清那上面的名字,她心中一动。天路模特公司,在国内算是很不错的模特公司了,旗下的模特大多在国内有名的时尚杂志上露面。
  “我们会考虑的。”将名片塞到包里,林沫对那位秦先生点点头,拉着赵云深走远。
  这段小小的插曲不足挂齿,林沫拉着赵云深走过一间诊所的时候,忽然想起自己背上的伤,便拉着他走了进去。
  大医院她还是不要去凑那个热闹了。那些三级甲等医院,哪个不是人满为患?反正现在她肩背上的伤也不怎么痛了,意思意思再消个毒就好了。
  考虑到赵云深对刀具的警戒程度,林沫在诊所医生到内室查看的要求下,努力让赵云深在外面等,自己独自走了进去。
  林沫撩起上衣让医生检查了她的肩背,那姓刘的医生发出啧啧的声音,一边检查一边说道:“这伤像是被什么动物伤的,是你家的狗吗?”
  “算是吧……”林沫觉得,狼也是犬科动物,也更狗差不多吧……
  刘医生没有听出林沫口中的不确定,口中说道:“这伤你找医生处理过了吧?伤是没问题了,但为了预防狂犬病,我想你该打一下狂犬疫苗。”
  “……好吧。”林沫谨遵医嘱。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内室,就见赵云深忽然站了起来,快步走了过来。
  “沫沫……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他一脸天真地望着林沫,清澈晶莹的眸子中倒映着林沫愕然的脸。
  眼角余光瞄到刘医生在偷笑,林沫的脸有点红了。
  她错了,她不该让赵云深接触到那些散文集的!他不适合当一个文艺青年,普通青年才是他的归宿啊!
  顶着刘医生充满笑意的眼神打完第一针疫苗,林沫扯着赵云深狼狈逃离。以后她还要来这边继续打针呢,可真是……回去后她要把她买来后就束之高阁的《相对论》找出来给赵云深看!

  第十章

  从诊所出来后,林沫和赵云深去了附近的农贸市场。林沫还价买东西,赵云深是纯粹的劳工,只负责提菜。
  买了足足有五天的食物,林沫才意犹未尽地和赵云深回去。以前她不喜欢买菜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她还得自己把菜扛回家,现在多了个免费劳力,她当然就不客气了……反正他吃她的用她的,帮她做点小事也不亏。
  两人回到家时还不到四点,林沫看看时间还早,便拿出刚买来的五花肉,细心地切成片,放在盐水里稍稍浸泡一下。
  看到跟进跟出的赵云深,她忽然想起昨天他换下的那套衣服还没洗。那毕竟是谢大哥的衣服,当时也说是借,不好就这么昧了。
  直接将衣服丢进洗衣机选择了快洗,林沫又回到厨房,开始烧菜。第一道菜自然就是以五花肉为材料的红烧肉了。红烧肉要烧久一点,嫩一点比较好吃,所以就第一个烧。
  林沫会烧的菜不少,但拿手的就红烧肉一个。因为她是无肉不欢的一种生物,所以初中的时候她就死缠着自己的妈妈,手把手教会了她怎样控制火候,怎样控制调料,怎样烧出能让人将舌头都吞下去的红烧肉。
  一个小时后,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出锅,闻到香味的赵云深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林沫看到赵云深的样子满意极了,拿了双筷子塞到他手里,说了句“先吃”,便回到厨房间,继续折腾其他的菜色。
  又半个小时后,林沫满头大汗地将所有的菜都端上餐桌,却见赵云深捏着双筷子,坐在桌子旁盯着红烧肉,却似乎一筷子都没有动过。
  “你怎么不吃?”林沫下意识地以为自己这次发挥失常,做出来的红烧肉太难吃了。
  “等你一起。”赵云深呵呵一笑。
  林沫一愣,心中有种异样的情绪一闪而过,嘴里却说道:“等我干什么啊。你看现在肉都凉了,红烧肉要趁热吃才好吃的!”
  赵云深低了头,一副委屈的样子。
  林沫见状,叹了口气,无奈地说:“……好吧,其实用微波炉热一下,味道也差不多。”
  听出林沫语气中的变化,赵云深这才又抬头,清澈的眼闪闪发亮。
  趁此机会,林沫便又教会了赵云深微波炉怎么用,并且特地告诉他,金属不能放进去,鸡蛋也不能整个放进去。讲了半天,林沫见赵云深一眨不眨地望着自己,也不知道他听进去了多少,最后只好说:“……算了,你不要乱动它。”
  这一次的晚餐,对林沫自己来说,确实算得上大餐了。三菜一汤,如果是她一个人,她是绝对不会做这么多菜的。红烧肉,干锅包菜,酱爆肉沫茄子,番茄肉沫蛋汤,四个菜,个个里面有肉。
  “开吃!”
  林沫率先动手,夹了块自己最爱的红烧肉。嗯,虽然经过二次加工,味道有点不正宗了,但总体上来说,还是属于美味范畴的。塞入一口白米饭,咀嚼了几下,吞下,林沫又夹了一块包心菜。嗯,味道真不错。茄子也很美味。蛋汤也很鲜。
  林沫觉得,她快要被自己的厨艺迷住了。再侧头看赵云深,他只顾低头吃饭,夹菜和吃饭的速度飞快,一眨眼的功夫,一碗饭就见底了。林沫放下自己的碗,笑眯眯地给他又盛了一大碗,脸上带着满足的笑。
  酒足饭饱之后,已经有了经验的赵云深这次不用林沫示范,十分乖巧地把碗筷都收拾了。林沫就坐在凳子上,看着赵云深忙碌,心中涌上一种难言的幸福。
  吃完饭洗完碗,两人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林沫本来最讨厌看的就是新闻,但为了赵云深心智的发展,她被迫放弃了看雷剧一乐的念头,英勇地转到新闻联播。
  这么多年了,新闻联播的模式就没有变过。前十分钟是国家领导人很忙,中间十分钟是全国人民生活很幸福,后十分钟是世界上其他国家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林沫看得直打呵欠,但看赵云深看得津津有味,她也就打起精神来,从无聊中挖掘出点有趣的东西。
  半小时后,林沫打发赵云深去洗澡,自己则回到卧室,翻了半天才从书架最顶上翻到那本都已经积灰了的《相对论》,不过除去灰尘,这本书看起来好新……好吧,她承认她买这本书就是装逼来的,可惜只翻了几页就看不下去了,只好将它藏了起来。
  不过,真要赵云深看这书,他恐怕也看不懂,还是算了。
  林沫摇了摇头,将书塞了回去,顺便也将那本散文集藏了起来。这一番翻找,林沫出了一头汗,刚要抹一把,忽然透过卧室的门,看到客厅里的沙发底下有一包不明的东西。
  那个……似乎是赵云深跟着她时带的破包袱?
  林沫这才想起昨天赵云深不是空手跟着她来的,那神秘的包袱里,也不知道藏着什么……他应该……不会带死兔子之类的东西作为储备粮吧?
  林沫将那包袱从沙发底下抽了出来,因为没洗澡,干脆就盘腿在沙发边的木质地板上坐下。摸了摸这包袱,没有感觉到任何“尸体”,林沫才稍稍松了口气。
  老实说,她有点好奇,这里面到底藏着什么。看样子,赵云深是把它当做宝贝带来了吧?但这毕竟是赵云深的东西,她不好随便乱看。
  就在她纠结的时候,浴室的门忽然打开了,没有做贼也心虚的林沫瞬间转身看过去,笑得一脸僵硬,“你、你好啦?”
  赵云深此刻是吸取了昨天的教训,没忘记要在腰间围一块浴巾。他那古铜色的身躯上不断有水珠滴落,肌肉不像健美先生一样恐怖突出,实际上,他的骨架很正常,腹部的六块肌肉微微凸起,像是均匀分割的麦田,看起来十分漂亮。
  赵云深走到林沫跟前,看看她,又看看自己的包袱,眼中有些不解。
  林沫干脆直接问道:“这里面是什么?我能看一下吗?”
  “嗯!”赵云深点点头,也学着盘腿在她身边坐下。
  得到主人首肯,林沫心中好奇的小恶魔立刻就蠢蠢欲动起来。她深吸一口气,像是打开潘多拉宝盒一样,慢慢地将那破包袱打开。
  里面的东西不多。
  一个金色的圆形项坠,做工十分精细。林沫拿起来,打开,里面果然有一张小小的相片。那是一个腼腆笑着的女人,大约跟林沫差不多大,面貌上却跟赵云深有五分相似。林沫猜测,她应该是赵云深的母亲。
  一块金丝绣边的手帕,角上用金线绣着一个舫字。手帕是丝制的,上面已经有些斑驳的霉斑,那是岁月的痕迹。
  一支金头派克钢笔,里面的墨水早已经干涸,显然保存了不短的时间。
  最后是一个……户口本?!
  看到最后那个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暗红色小本子,林沫激动了一下。
  她记得刚开始遇到赵云深的时候,她曾经问过他关于他父母的事,当时他说他们都死了。那么,现在她是不是能通过这个户口本上的信息,找到他的家?
  一个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就出现在原始森林中,她相信赵云深会出现在那里一定是有原因的。或许,她可以帮他找到他的家人。

  第11章

  林沫小心翼翼地翻开户口本,那架势就像是在拆炸弹。
  将户口本翻到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第一页,户主叫赵威舫,1966年3月4日生。第二页是户主的妻子,霍玲,1968年10月18日生。第三页就是赵云深,1991年9月3日生。
  林沫的手僵了僵。原来赵云深是个九零后啊……好吧,还比她足足小了三岁。大概是因为常年待在森林中的原因,他长得稍稍着急了些。
  再往后翻去,没有更多的人名了。
  这个户口本登记的时间是1992年,那个时候赵云深不过一岁。距今已经近二十年,本子上的字迹都已经有些模糊了。林沫费了半天劲才将这些字都认出来,又将最重要的地址那栏记下。
  将这户口本合上又放回赵云深的包裹里,林沫高兴起来,对赵云深开心地笑道:“明天我跟你一起去这个地址看看!”
  赵云深不知道户口本是什么东西,只是见林沫笑得开心,他也咧开嘴傻傻地笑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沫精神奕奕地起床,打开门,赵云深又在门口等着她。见她出来,他立刻站了起来,笑意融融地迎了上来。
  两人分别刷牙洗脸,穿戴整齐,一切准备就绪后,便一起出了门。
  那户口本上的地址大概距金辉小区一个小时的车程,林沫便再次用上了自己的小车。
  第二次坐车,赵云深的新鲜感犹在,一路上,他依然好奇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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