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默然不语。严格来说,古人比看惯美国大片的现代人更容易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他们生存的环境从来都不允许幻想英雄主义的存在。
“蝼蚁尚且偷生,”我循循善诱,怕他小小年纪,就误入歧途。“更何况,丁师傅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
“那又如何?我羽翼未丰,连师傅的皮毛都未学到。”
我看着此时的苏毓,这恐怕是他人生中第二个低谷,再一次的一无所有。
十三岁的他已经和我一般高矮,按现代人来看,也有一米六零。
不是怎么高大威猛的肩膀上却压着重重的生活重担,他才十三岁,脸庞犹显稚气。封建社会似乎永远逼着穷孩子早熟,更何况是这种曲折不公的际遇,也难怪他憋着一股气妄图报复。
“只要活着,就会有机会的。”我挖空心思想了半天,终于冒出这么一句安慰。
“不错,会有机会的。”他的脸上,第一次染上嗜血的神情。
后来,我无数次后悔,为何没在那时,彻底打消他刚萌芽的念头。
本草纲目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大太阳底下,这诗才能反应我的心情,应该是苏毓的心情。
他原本白皙俊俏的脸,现今涂上黑泥不说,还被晒得黑一块,白一块,跟个小花猫似的。一双脚也因为走了太多路而起了很多水泡,挑掉后渐渐变得血肉模糊。
我不禁感叹,古人真是太可怜了,没有交通设施的年代,简直不是人过的,怎么会有人还要穿越到古代呢?从清河县,渡过黄河往西,途径桃源、虹县、灵壁,走了半年多,才刚走到凤阳府,一路上风餐露宿自不在话下,奔波的劳累让小个子苏毓抽高并消瘦,似根竹竿,且愈发摇摇欲坠。
看着比我高一个头却更为倔强的苏毓,暗自摇头。
他也算号人物,刚满十四岁,如此颠沛流离,至少应该学会屈服于现实吧,看他大爷放个碗在面前的架势,哪有半点乞丐样?若说十岁那会,他流落街头还像模像样,那这四年的咬文嚼字后,他文人酸气倒是学了个十足十,板着冰块脸,一副你爱给不给的样子。
“苏毓,你这样不行,今晚你又要饿肚子了。”
“那又怎样?”真拽。
“你应该低着头,装凄惨,这样人家才会给你银子。”
他别过头,嫌我啰唆。
“难不成,你还想吃树皮?”那可怜的树,他可怜的肚皮,不知哪边更惨?
他的肚子配合地咕噜叫了下,昨天好歹有个包子,今日可是颗粒无收。
“只是糊口罢了,继续。”
继续什么?我愣了下,才恍然看着手上的《本草纲目? 虫部》,接着往下念,“九香虫;气味:咸、温、无毒。主治:膈脘滞气,脾肾亏损,元阳不足。用九香虫一两(半生焙),车前子(微炒)、陈桔皮各四钱,白术(焙)五钱,杜仲(酥炙)八钱,人研为末,加炼蜜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一钱五分,以盐开水或盐酒磅下,早晚各服一次。”
念完,停了半晌,看苏毓垂下眼,暗记了一遍,再道,“有图吗?”老规矩,我手上的书本在他看来,是一片空白。
“有,两个触角,六只脚,有点像金龟子。”
“知道了,继续。”
我认命地念下一个,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变成了苏毓的念书僮。
刚从清河县逃出那会,苏毓不分昼夜走了三天三夜,脚上水泡浮肿一片。我在一旁看着,却是半点忙也帮不上,一来我不是做医生的料,二来他对于草药原型也不甚清楚。丁师傅上山采药都在他上课时候,他对于草药原来长啥样子,半点知识都没有。
万般无奈下,我用法术变来一本该是一百年后才出现的《本草纲目》,对着书本细细研究。 但我毕竟资质有限,对于医学方面又只通了七窍,渐渐变成我照着书读,他来分辨草药。
后来一路上,他假借各种名义,什么走路烦闷无聊,又或分辨哪些草药无毒来糊口等借口,诳我读完《本草纲目?草部》。等我回过神,发现他的阴谋时,已经读到《本草纲目?果部》了。
算他狠,充分利用我的同情心。
“苏毓,你真的想学医?”不读书了?
“你不是一直劝我完成丁师傅的遗愿?”他斜睨我,只有这时,他的丹凤眼才显出几分原有的清丽。
“你变黑变丑了。”真是糟蹋。
他笑了,敢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那本书,还有多少页剩下?”
我翻了翻,“没多少了。”
“等我都记住了,我就去寻份差事。”
“你能做什么?”书生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况且才十四岁稚龄。
“我能做的事情多着。”他指指左边的草堂,“他们读的书,我都念过。”
“你那么小,哪能做先生。”当老师,他省省吧。
他摇头,“是做大富人家的书僮。”
那倒是可以,“那不是把自己给卖了,指不定一卖二三十年的,出来都成老头子了。”
苏毓一愣,在封建观念中,奴婢能卖给主人家二三十年是件好事,最好卖断终生,就一辈子 有了依靠。他虽性子傲气,但终究在世上浸染多时,或多或少也有些奴性思想。
在我的观念中,如此卖断一生,对于资质平常的我,或是个好去处,但对于聪明绝顶的苏毓,我窃以为是种糟蹋,越和他相处,越觉得他非池中之物,或许就因如此,才对他特别宽容。我开始思索,是不是对苏毓太过望子成龙了?
“若是做医生郎中,此生便不再作另想。”历来在古代,医生地位就并不怎么高,且有历法规定,一旦从医,便无法再从事其他职业。
果然是思想观念不同,在我这个现代人眼中,医生一职可是肥缺。
“济世救人,也没甚坏处。”多积累点功德,没准能在地府还能谋个差事,到时我们就能共事了。我吐吐舌头,居然已经想到苏毓死后了,看来近来和他厮混太久,不务正业。
“这世道有什么可救的。”他冷讽。“还不是权势压人,能活下来的都是达官贵人。”
又来了,总觉得这半年来的苏毓,越变越冷漠,越变越孤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叛逆期?
“世上当然还是好人多。”我昨日定魂的,就是个为救落水老人而死的年轻人。“你的医术能造福很多人,救回他们的亲人。”
“说的你好像已经看到我救人了。”对于医术,他并没有对于学业的那种自信,毕竟他还未曾亲手救过病人。
那倒是没有看到他救人,我只是希望以后定魂的,不是被他医死的人就好。
“你那么聪明,一旦学成,定是个扬名四方的名医,届时什么达官贵人,还不是要请你来帮他们看诊,操控他们的生老病死。”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苏毓认真开始考虑这个可能性。
“苏毓,我有事要走了。”也是时候回地府走走了。
他抬头看向我站的方向,“你还会回来吗?”
就是这种倔强又寂寞的眼神,让我这半年都丢不下他,别说去地府了,就是去定魂也是速战速决,就怕丢下他一个人孤单。
我狠狠心,用法术将自己隐身,让他再说不出挽留的话。
苏毓见我消失在空中,也并不惊讶。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用隐身术,陪着他而不用读这读那,倒也不错。突然有点好奇,不晓得他独处时是什么样子。
我坐回刚刚的位置,细细观察他的侧面。
苏毓眉目有神,尤其睫毛很长,颧骨不高,鼻梁相当挺直,薄唇紧抿,略显无情,此刻的他有些寂寞,归咎到底,在这朝代,他再无其他亲人或相熟的人。被隔离在人群之外的他,警惕地观察着往来人群,这就是他没让我看到的一面吗?
对于十四岁的少年来说,他老成得过分。慢慢我才发现,这是古人通病,辛劳过度造成早熟的孩子到处都是,他倒也不算是例外,尤其他要在外求生,为挣扎求存,我不怀疑手无缚鸡之力的他会拿起武器,这也是古代犯罪率奇高的原因,我今日定魂的,有五个是谋杀。
古人大概平均寿命五十岁左右,很少长寿,实在是生活艰辛,意外丛生,要长命也难,我会看着苏毓死去吗?这个念头震慑了我,很难想象他垂垂老矣,牙齿脱落的样子,但想必还蛮有趣的。
不过那还要多少年呐?
半晌,我见苏毓慢慢抬起长着细小粗茧的手,五指伸张,喃喃道,“操控生老病死。”嘴角扬起,竟是笑了。
师承鬼差
我发现,虽没办法解决苏毓的饭食问题,倒是能解决他的住宿问题。于是日日用一两银子租下“福来客栈”的天字一号房,床由他睡,我则端坐一旁。
刚一开始,他还不乐意,说是要打地铺,在我费了几番口舌,解释清我根本就不需要睡眠以后,他这小大爷就踏踏实实地睡在了床上,每日睡得死沉死沉的,很是心安理得。
自此打蛇棍上,我显然没有吸取《本草纲目》的教训,这一纵容,他就顺杆而上,越发差使起我来。
他让我做的另一件事,就是打探凤阳县中哪家医馆,最适合他做学徒。
凤阳城中除了个别小医馆以外,有五家大医馆,我用了几天,晃东晃西查看,倒是发现各有千秋,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城东张家医馆,张大夫年过五十,不再有余力收徒弟,三个徒弟虽已出师,但技艺只继承了五成,日渐门客稀少;城南王家医馆,王大夫医术虽好,但收费昂贵,且从不收徒弟,怕青出于蓝甚于蓝;城中李家世袭医术,只传李家子孙,很久不收外徒了;城西吴家医馆,吴大夫收了两个十余岁的孩童为徒,平日却不见他传授医术,两个孩子多是打杂;城北韦家医馆义诊最多,韦大夫济世为怀,整日忙于为穷苦人家看病,没空收徒弟。”
总而言之,就是都不适合,在古代想找份工作,果然很难。
苏毓皱眉,也烦恼起来,看来凤阳城未必有名医可拜师。他会的,不是读书,就是医术。以他的经济实力,是很难重返私塾,他日考取功名。唯有继续从医,至少这在我看来,比为奴为婢要好的多。
客栈隔壁传来呻吟声,随即人声喧哗,我和苏毓出门查看,是隔壁的住客突然发了急诊,性命垂危。他趴倒在地上,脸部神经抽勒,一手捂着心脏部位,虚汗直下,应是心脏病之类的疾病。
苏毓想上前把脉,我拉住他,小声说,“他是心病,没得救的。”再说了,别人也不会让个小毛孩来救人。
我已看到一位鬼差站在旁边,不过他并没看到我。
没多久,住客就咽气了,鬼差定魂后闪身离去,住客的妻子趴在尸体上哭嚎,其情可悲。他们夫妻是路过凤阳,可能是一路赶路太过劳累,才会病发的。
再等下去,估计鬼吏也要来了,我示意苏毓回房。
刚关上房门,他便问我,“你怎么知道他是心疾?”
“他手捂着的地方是心脏。”我随口回答,坐到桌旁倒了杯茶水。这茶水,苏毓喝了等于没喝,因为是用我的银两买的,不能进胃。
“他捂的地方是心脏?”他奇道。
我觉得他大惊小怪,“心脏在胸口偏左,你不知道吗?”
他还是瞪着我坐着的方向,瞪得古怪莫名。
我的茶水在喉口呛到了。
我醒悟到,虽然在现代,这些人体结构不过是常识,可古代没有解剖学,苏毓小小年纪,怎懂得心脏位置。
我是鸡同鸭讲了,难怪他听不懂。
“嗯,这是我们那边的基本常识。”至于是哪边?我不道明,这么解释要没完没了了。
苏毓一声不响,默默思考着什么,他坐在窗台下,月光洒在他背后,银白的光晕,打亮了刻意造成的黝黑肤色。
我则趴在桌旁,想象这茶水是酒。好想念地府的啤酒,要不用法术变一杯?
当我还在挣扎着要不要浪费法术时,背光下,苏毓的眼神却越来越亮,神情越来越兴奋。
我担忧地看着他,这孩子不会吃兴奋剂、吸可卡因了吧。
他嘴唇微动,很含糊地说了一句。
“我想,我不需要再拜师学医了。”
××××
什么叫不用拜师学医?还不是靠我二十一世纪的医学科技。
当苏毓发现我除了《本草纲目》以外,还知道其他医学知识后,他就索性让我教他医术,日日照本宣科,从人体结构到各类脉象,反正他学习欲旺盛,要样样精通。
在我教给他一些查来的把脉手法后,他竟开始初试身手,着手救人,第一批的对象就是久住在破庙的身患顽疾的乞丐,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他挨个把脉诊断,望闻问切后暗自沉吟。
我忍不住问他,“你诊出什么端倪没?”
他点头,“可惜还不能肯定。我缺银两,没法买药草熬制给他们吃,这才能验证我的推断。”
这也是,但若他真能诊治他们,这些乞丐可就有救了。
“人的脉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