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首先,讲明一点,赵寄真绝对是个非常正直的首长,可他同时也是个爱子心切的父亲,他只是不想看到自己的儿子走太多弯路而已。
其实这也不算利用职权,本来赵惜文也是要下基层实习的,只是将实习的期限提前而已。
再说,此次的任命名单里有一些是N市的,赵惜文毕竟在那上过三年的学,他去那挺合适的。
赵惜文回绝了,理由很简单:这次的提升任命是他小叔监办的,他不想让别人误会说闲话,给自己父亲和叔叔脸上抹黑。
其实,这只是借口,真正的理由是:还有两个月叶末就要参加中考了,他想陪她复习冲刺………
他看了下叶末初三以来的月末考试成绩,发现她的成绩很不稳定,忽高忽低的。
中考对学生来说,虽然不如高考来的重要,可也是重要的转折点之一。
他想看着她、帮助她走好每一步…………
“哼…………你不守信用…………我不想理你…………”头一歪,叶末扭着身子就要下去。
“当真不理了?”赵惜文急了搂着她的腰紧了紧,头埋进她的颈窝,轻声问道。
“嗯…………不理了…………”末末瞪圆了眼睛看着她,嘴唇依旧撅着。
叶末还不是叶家小公主时,是山塘街小普济桥下塘4号‘水卉院’里十几个孩子中的一个。
‘水卉院’是家孤儿院,里面的孩子男孩姓山,女孩姓水!
所以,叶末原名叫水沫儿!
孤儿院里的孩子哪天捡来,那天便是她的生日。
六岁那年,水沫儿捧着一个插了竹条的馒头为自己庆祝生日时,叶修谨走到她面前,问:丫头,跟我回家,我给你当爹好不好。
水沫儿望着叶修谨,眨巴着猫儿般的眼睛问:我跟你回家,对我有啥好处?
叶修谨笑了,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就像抚摸一只全神戒备中的京巴犬儿,柔声说:我可以让你过上天天啃肉骨头,用肉汤泡饭吃的生活。
水沫儿将馒头上的竹条拔下,丢掉,起身,闪着水晶般的大眼睛对叶修谨说:走,回家!
有人说,这丫头也太好哄了吧!一句话就跟人走了?
是的,当时叶修谨‘拐’人孩子时,就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儿…………人就心甘情愿地跟他走了,甚至、甚至打定主意跟他一辈子…………
哎…………一句话一辈子的还少么?
又有人说,这丫头也太幸运了吧!就这样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佛说,今生缘分,前世注定。
那一世,与你不期擦肩,就在你转身之间,我已远去。从此,我便欠你一次回眸。
时常听到有人抱怨,你看某某某,他作恶多端,怎么活的好好的,没见他遭什么报应。于是有人就说不是不报,是时辰未到!有些报是立马就报的现世报,有些则是过几个月几年才报的,有些则是来世报。要到下辈子下下辈子再报。
反之,今日的福,昨日的祸,今生的享福,前生的积善。
因果轮回从不会因为你信不信佛教,你有没有信仰而消失,这是永恒存在的客观定理,根本无所谓你信不信,你在乎不在乎,你永远处在因果轮回中…………
叶末不是虔诚的佛教信徒,却对这佛教的因果轮回论很是认同。
所以,她相信,自己这辈子的享福,必是上辈子、上上辈子的修来的…………
而这一辈子的恩人定是自己前世、前前世、或者更早时结来的善果,他们是来报恩的…………
叶老爷子也罢、叶修谨也罢、赵惜文也罢…………越是疼她的人,越是欠她最多或者受自己恩惠最多的人,所以,她心安理得享受着这一切的一切…………
叶家小末(下)
“哎!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从南京特意为你带的吃食你也肯定不收了!”感觉怀里的小家伙身子一动,他唇角勾出一丝笑意,身子直起,轻叹一声,颇伤脑筋地说,“小六,你拿去吃吧…………吃的东西,放久了就变质了!”
话虽对王子说,可,眼睛却一直是盯着末末的…………
叶末的爱好宏观地分为两项,一是动态,二是静态。前者吃,后者睡!
在别的事上,她不怎么计较!
可若你打搅了她的睡眠,抢了她的食物,她是可以跟你玩儿命的。
“谢谢二哥…………”王子嘻笑着,几个跨步从飘台上摸出一个黑包来,拉开拉链,将里面的东西一一掏出,“南京盐水鸭,板鸭,桂花鸭,无锡酱肘子,肉排骨,大浮杨梅,太湖白鱼、银鱼、太湖白虾、方糕、苏州枣泥麻饼,卤汁豆腐干…………”
一边往外拿,还一边大声地报着名儿!
心里唏嘘不已,二哥还真疼丫头。
在南京上了三年学,这南方的小吃、特产、地方玩意都被他淘了个遍了吧。
“这么多好吃的,今个有口福喽!”唐小逸上了趟厕所回来后,看见王子面前摊了一堆吃的东西,走过去,食指在一推吃食面前挑挑拣拣半天,拿了一包即开即吃的肉排骨,打开,捻了一块放在嘴中,砸吧两口,“味儿不错…………”
嚼着肉骨头,看见王子正死死地盯着他望,一脸讶异,遂没好气地问,“看我干嘛!想吃,自己拆…………”
唐小逸跟老爷子赌气,一气之下出国留学了…………普林斯顿大学,世界十大名校之一,绝对的人才培养基地,即使咱心里再不是滋味,也必须大气的承认,人那无论是名气还是教学理念都高于国内高校很多。
唐小逸倒是争气来着,可他的中国胃受不了啊…………
吃多洋快餐,非常想念家乡小吃的味道。
他妈倒是心疼儿子,隔三差五地便寄些家乡小吃过去。
可,那也只是杯水车薪…………
这会,看到一桌的南方特产,馋着呢?
再加上玩了一上午的枪,正饿着呢?
“你们也吃,都看我看嘛!”唐小逸砸吧着嘴巴,正准备再捏一块扔嘴中时,一个身影‘嗖’的一下,窜了过来,然后,只见手中的无锡排骨,不见了。
“这是我的…………哥哥买给我的!”叶末抱着从唐小逸怀中抢过来的吃食,咧着嘴,呲着牙,虎视眈眈地瞪着他,那摸样,就像…………就像护食的狗儿。
基本上,叶末是竖属狗的,而且是那种特护食的京巴狗儿,很娇小,却很凶悍的那种!
平日里你咋惹她都没事,可一旦抢了她的食物,她便会暴发出惊人的威慑力来。
转身将摊了一桌的食物呼啦啦地全塞进包里,一边装一边嘟囔,“我的,我的…………都是我的…………你们谁也没份,哼…………”
重重地哼了一声,双手拎着鼓鼓的旅行包气咻咻地回房了。
呼哧呼哧的傻样儿,惹得除唐小逸以外一干人等均笑开了怀,却…………不敢张扬…………
众人皆知,叶末闹气时,最好不要生风点火,否则只有自焚的份儿。
倒不是叶末厉害,而是那宠妹成痴赵惜文见不得她生气,所以…………
“三哥,你真厉害,出了一趟国,都敢从丫头口中抢食了!”王子看着追出去的赵惜文,望着唐小逸,笑抽了…………
“这不是二哥买给我们吃的?”唐小逸困惑的问,面儿极为郁闷。
“小逸,你啥时候见过二哥给除末末之外的人买过吃食?自打丫头来,二哥连块糖都没给咱兄弟吃过一块…………”程俊乐的拍着桌子幸灾乐祸道,“哎…………你赶紧祈祷,二哥能哄好那丫头,否则我劝你还是收拾包儿回你的普林斯顿吧!”
唐小逸啜了一下捏过排骨的手指,回味其味儿,啧啧赞叹,“这丫头可比小时候凶悍多了!”
犹记少时,跟丫头抢食,结果,打了五针狂犬疫苗,胳膊上的牙印到现在还十分清晰呢。
那时,末末才六岁吧!
刚来叶家第二天。
赵惜文领着他们六个去见这个新来的妹妹,当时她正在啃肉骨头。
眼若杏仁,微微上挑。
鼻子,小巧,若玉石雕刻。
嘴唇,粉嘟嘟,水嫩嫩的………
这样精致的五官,搭配上粉色的旗袍,留着齐耳的短发,整个人看上去,像个陶瓷娃娃…………娇、甜、纯、嗲。
因为刚从孤儿院里出来,所以很瘦,整个人显的娇小孱弱,倒衬着一双杏仁大眼出奇的大。
许是因为江南的水养人,那时她的皮肤就很白皙、水嫩、细滑,再加上一双乌溜溜,亮闪闪、晶莹莹、水样样的眸子…………
顷刻间便煞到了这群小小伙儿。
当时,他们大院里,比他们小的女孩还真没几个,而且也似乎没这么可爱。
尤其她啃肉骨头样儿,不像他们身边的大家闺秀女孩般用筷子夹着或用叉子叉着,而是直接下爪子。
一口咬下,油顺着她的嘴角流下…………
滴落在粉色的旗袍上,可人不在意,继续大口大口地啃着肉骨头。
她啃得大气,嚼的喷香…………
你想想那是什么场面?
好比观音座下的玉女,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让原本粗俗的行径也变得赏心悦目起来。
震撼…………绝对是震撼…………
看惯了周边女孩们小口吃肉、细嚼慢咽的男孩们,那次是切切实实地被煞到了。
再看看她那圆睁着眼眸享受的小摸样,就好像面前的肉骨头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一下子把这群半大孩子的馋虫给勾了出来。
严斌和赵惜文因为年龄大、定力强,所以只是稍稍地抿抿嘴,其余几个则‘咕咚咕咚’地咽着口水。
王子年龄最小,还不知道所谓的条件反射,以为这肉骨头跟自己平时吃的不一样,肯定是大人偏心,给妹妹的肉骨头比他的好吃,便想尝尝看。于是,直接挣脱了赵惜文的拉扯,奔了过去,蹲在叶末跟前可怜巴巴地讨食道:“妹妹,给我吃一口!”
虽然当时他只比叶末大两岁,可来时,叶映萱再三叮嘱他:叶末是妹妹,你们不可以欺负她!
叶末看了他一眼,没理,挪了地方继续啃,嘴巴‘吧唧’‘吧唧’嚼的更香了。
王子跟着转到她跟前,继续流着哈喇子,继续没皮没脸地要:“给我吃口,就一口!”
叶末还是没理,继续挪地方继续啃,嘴巴吧唧的更响了。
那时,王子的脸皮还没这么厚,也不知是吃不到肉骨头还是觉得被人拒绝很难受,于是,小嘴一撇,‘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唐小逸嘴也馋,可还没到问人要着吃的地步,看到王子哭了,小哥们义气上来了,本来他在家里也是霸道惯了,所以…………二话没说,上去就抢。
然后,杯具发生了。
刚才看起来还乖巧温顺恬美的女娃,瞬间像是被狼狗附身般,‘唬’的一下就跳了出来,扑上去,抱着他手臂就咬定不放松。
严斌、赵惜文愣了…………
谷冬、程俊呆了…………
就连小王子也忘了哭,傻傻地看着那一切…………
直到唐小逸吃疼留下英雄的泪,最年长的严斌这才缓神过来,连同赵惜文一起合力将二人分开!
每每想起那段羞辱的过往,唐小逸手臂上的牙印就隐隐作痛…………
倒是自那次之后,谷冬和程俊便喜欢拿食物逗着丫头玩,喜欢看她从小绵羊变成京巴小犬的样儿,后来,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每每他们想逗丫头时,赵惜文便会从中作梗,事后,有人便要倒霉了,吃了几回苦头之后,他们最终放弃了这个乐趣…………
宠溺小犬
赵惜文没有跟着叶末进她房间,反而一转身,去了厨房,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陶瓷碗儿,里面盛着一块香喷喷冒着热气的肉骨头。
叶末不亏是属狗的,赵惜文刚推开门进去,她的眼睛便寻着味儿地转了过来,“哥哥……”甜甜地叫着,人也腻上前来。
叶末爱啃肉骨头,熟知她的人都知道。她不仅爱啃骨头,还喜欢吃骨头里的骨髓。
因为叶修谨曾跟她说过,骨髓是身体里最重要的东西,这人啊、动物啊…………一旦骨髓流失,离死就不远喽。这什么东西一旦入了骨髓,便形同一体,很难分开,除非死亡…………
说完这句话后,叶修谨抱起叶末继续说:末末,你就是我的骨髓。
那年末末才十岁,并没有体会到叶修谨话中的深层涵义,却知道骨髓是个好东西。
老话说吃什么补什么,打那以后她不仅爱啃骨头,还必吃骨髓。
叶末吃骨髓的方法很野蛮,先用小锤子将骨头砸开,然后低头,粉嫩的小舌头,就这么一舔一舔的…………怎么看怎么像小狗舔食,再配上她那摸样,也难怪赵惜文给她起名叫犬儿。
叶末对于自己被当成京巴小犬的事,很是怨言。
最后,赵惜文给她取了个比较拉风的外号——兽兽。
嗯…………拉风倒是拉风,不过还是脱不了一个兽字啊。
“不是说不理我吗?”赵惜文将碗高举,看到叶末蹦跳地够着,心里笑开了,脸却绷着。
一般情况下,他是不准叶末在除家人以外的人面前啃骨头的。
那画面太诱惑了,好不好…………尤其舔骨髓这段,只许在他面前上演。
“谁生你气了,人家刚才是逗你玩呢?”眼眸滴流一转,哪里还看得到一丝生气之意?
“想吃?”点了下她的鼻尖,明知故问道。
“嗯……想,”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