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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挺准时的哦。出来吧。”
刚从床底下爬出来的小鬼,被凌岚的脸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呵呵呵,不好意思,忘了缠回去了,稍等会。”
可转身看到床上的人,那小鬼又是一阵惊叫,“怎么还有一个呀。”
“那个就是我的代替品。”
“怎么……这王宫里那么……那么多被毁容的女人呀。”
“这就是做皇帝女人的悲哀。”凌岚说完脑子中灵光一闪,计上心头。皇帝的女人?对了,如果现在我把郑滢羽放到寒晟睿身边去或者月妃的宫里,那时就热闹了,再闹出动静来,说羽贵妃私自出冷宫了,郑烨霖就得去顾着她妹妹,没空来搅和我的事了,寒晟睿也不会因我这假冒的郑滢羽的失踪,而掘地三尺的找了。
“对了,小鬼,你会易容吗?我这有张人皮面具,你帮我弄下。”
“这简单。”小家伙三下五除二的,就帮凌岚弄好了一张青儿的脸。
“小鬼,你等下我,我出去打探下路。”
“探路?我们不走地面的路。”小鬼拉住凌岚。
“我知道,我们从地底下钻出去。反正,我探路就有我的道理的了。你别乱跑哦,你注意看床上那人,如果醒了就再打晕她,不要让她大嚷起来,那就麻烦了,知道吗?”
小鬼白了凌岚一眼,“你真笨,点她睡穴不就行了吗。”
凌岚嘴角抽搐,那也得我会呀,“那……那她就交给你了。”
自从穿越以来快一个月了,凌岚连这内室都没出去过,刚一迈出冷宫大门,就见到处披红挂彩的,喜庆之气充盈在王宫的每个角落,因为皇帝的封后大典快要举行了嘛。
终于在她旁敲侧击的询问中知道了,月妃的菱月宫要比寒晟睿的宏锦殿要近点。
“决定了,就月妃的菱月宫了。郑滢羽你要和你的老对手再过几招了,可别怪我狠心哦。”凌岚觉得自己挺狠的,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在小鬼头的帮助下,把郑滢羽弄到了菱月宫大门外不远出,并将《失传的天书》塞进她怀里,凌岚知道寒晟睿在意的是这天书,此书留不得在身边。而且那天书她都看了N遍了,那些什么黑火药的配方,对她来说太小儿科了,她连硝铵炸药的配方都知道;孙子兵法在她还是小学生时,就能倒背如流;而七星灯祭续命之说,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所以留着此书无用,而且绝对是祸不是福。
此时,虽然月妃睡下了,在门口还是隔三差五的有人巡逻,所以要发现郑滢羽也十分容易。
一切布置妥当,凌岚和小鬼赶回冷宫的途中,就听到尖声惊叫,他们两互看了一眼,哪么快就被发现了?果然,没多会菱月宫中就灯火通明。
“快走。”凌岚知道机会来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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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小鬼在地道里,如泥鳅一般的穿梭而去,天啊,什么叫望尘莫及呀,就这意思。凌岚感叹呀,“他是爬行动物吗?怎么爬都能比跑的快呀!”
不能怪凌岚感慨呀,大约六十多公分高的地道,别说站了,就是蹲都蹲不了,只能匍匐着前进,就这样的姿势,那小鬼能吱溜就钻没影了。凌岚爬了半天都灰头土脸了,那小鬼似乎连灰都没沾点,别说土了,他又是怎么做到的。
“你给我……回来,咳咳,呸呸,吃到土了,你爬哪么快干吗?赶着投胎呀。”
“是你自己慢得跟龟爬一样,还嫌我快。”地道的另一头传来声音。
凌岚杏眼一瞪,“小鬼,我要回去了,你自己走吧,哼。”
“你又怎么了?女人真麻烦。”
没一会,小鬼头的又出现在凌岚面前,凌岚一楞,“你属蛇的?”
“不是呀,我属鼠的呀。”
“哦,敢情都一家人,要不怎么都哪么会爬呀。”
“什么意思啊?”
“你没听说过吗?蛇鼠一窝,蛇鼠一窝,不是一家人能呆一窝吗。”
“你……你……”昏暗的烛光下,瞧不清小鬼的脸色,不过凌岚知道,他肯定又被她气着了,反正逗这小鬼挺好玩的。
“好了,男子汉大丈夫别哪么小气了。”凌岚顿了下,算了还是哄哄他吧,把他气急了,丢我一人在这要爬到何年何月去呀,于是换了种崇拜的语气对他说,“你是怎么爬得哪么快的,一溜烟就没影了,看得我都傻眼了。”
小孩就是小孩,一两句话就被打发了,被恭维两句尾巴都翘起来了,“那当然了,我这可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土遁术。”
“土遁?今是第一次见,以往就净见尿遁了。”以前每当开会,各部门经理主管一见凌岚脸色不好,就马上有人想用尿遁避风头。
“尿遁?江湖上没听过呀。”
“扑哧。”凌岚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有空……有空我教你,保证……保证简单……好懂,易学,……管用。哈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
凌岚老半天才缓过气来,“没……没什么。诶,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瞿峰。”
“什么?祛风?那你是不是还有个兄弟叫散寒呀?连起来就是祛风散寒,还有没有叫止咳化痰的,哈哈哈哈哈……”
瞿峰再次确认,肯定是跟这女人八字不合,每次跟她打交道,不是被吓着就是被气着,“我姓瞿,不是祛,名峰,山峰的峰。”已经能听到他咬牙切齿的声音了。
看来某人鼻子都被气歪了,“好了,小峰峰,姐姐错了,姐姐跟你道歉了,别气了啊。”
“哼。”
“我都跟你道歉了,还想怎样。”
“哼。”
“男人不能哪么小气的。”
“哼。”
……
不管怎样,凌岚接下来的日子是肯定不会寂寞了。
第十二章 干将莫邪
“到……头……没?”凌岚已经累得只剩喘气的份了,说话就像在哼哼。这盗墓贼的活也不是常人能干的,也得要有天赋的,自个都快累得半死了,前面那家伙还生龙活虎的。
“快到了。”瞿峰第一百零一次回答道。
凌岚一个翻身,仰卧平躺着,“我呸,呼呼呼呼……昨夜……你就这么……跟我说了。”
“这能怪我吗?我打这洞,包跑个来回只用了一夜的时间,谁知道你这女人爬都比人爬得慢。别哼哼了,现在天都亮了,按你这速度,等出洞口就晌午了。”
凌岚像看ET一样的看着瞿峰,“你……打这洞,……就……就用了……一……一个晚上?”
“是呀。”
“这地道到底是通向那的?”
“帝都城外。”
“全程多长?”
“大概有个三四十里地吧。”
凌岚一脸戚戚然的,“天啊,你果然是属鼠的,而且是属于鼹鼠科的。”
“鼹鼠是什么东西?”
凌岚隐忍着笑意,“跟你一样是厉害的东西。”
瞿峰总觉得这句话有问题,“对了,你怎么能说我是东西呢。”
凌岚休息够了又有逗他的心情,“难道你不是东西。”
“我……你……”
“哈哈哈哈,好了好了,鼹鼠先生我们继续吧,不然天就要黑了。呵呵呵,我爬我爬,我爬爬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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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月悬于半空,皎洁的月光倾泻进帝都郊外的树林,月色溶溶,凉风习习,大地已被笼罩进了朦胧中。有多久没见过这么清朗的天空了,繁星点点,如近在眼前可触摸般。二十一世纪已是难见如此清晰的天空了,而在沉重生活压力下的人们,也渐渐忘了抬头看看这片无垠浩瀚的天空,庸庸碌碌过一生,到头来连自己都忘了,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活着。
“都你这慢吞吞的女人害的,看,真天黑了。算了先吃点干粮,就赶紧上路吧,这离祁连山可不近呀。”瞿峰稚嫩的声音催促道。
凌岚边拍身上的土,边吐了吐小舌,不能怪小鬼抱怨,的确是她一爬三歇的耽误了时间,可她堂堂凌氏大小姐什么时候遭过这罪了,爬了一天一夜呀,谁受得了呀,要不是从小被爷爷训练出的坚强意志,还坚持不到最后呢。
“祁连山?什么地方?”凌岚目前所以知道的地方就大盛王朝、帝都和冷宫,瞿峰说的地方她完全没听过。看来这首要的任务是了解这个世界,不然以后就一睁眼瞎了。
“你连祁连山都不知道?”瞿峰围着凌岚转了一圈,“皇帝每年不都是有去祁连山祭祖吗?那也算是皇家的圣地,你是当今皇上的贵妃,虽说是被贬去冷宫了,不过也曾是皇族一员吧,怎么连这都不知道呀?”
凌岚心中一笑,这小鬼也有精明的时候呀,看来我小瞧他了,于是用手一搓他脑门,“你也会说是皇帝每年去祭祖了,不是他媳妇去。再说了按平常人家的说法,我也只不过是他一妾,就算去祭祖,也是他的妻——皇后去,没我们这些妾什么事。”
“哦……是这样呀……”瞿峰摸摸那被搓痛的脑门,隐隐觉得那不对了,可又说不出来。
凌岚呼了口气,好在脑子转得快反应迅速,不然真给这小鬼瞧出破绽来,算了还是不要问他,以后找机会中途溜了,再慢慢去了解这个世界。
“祁连山在大盛王朝的西北方,是中原大陆最高的山峰,山顶常年冰天雪地白雪皑皑,远望如圣洁的女神,所以祁连山的最高峰叫神女峰,我师父、二师叔和三师叔都归隐在神女峰上。”
凌岚一怔,不问了,他倒自己说了,呵呵呵,“那你师父他们,就传说中的世外高人咯。”
“那当然了,我师父慈悲神医,他医术精湛妙手回春救人无数,又有阎王愁的称号。”瞿峰一脸自豪的说道。
“阎王愁?什么意思?”
“那是因为只要我师父想救的人,就算是阎罗王也带不走。”
“那你师父为什么还叫慈悲神医?”
瞿峰嘴角一阵抽搐,“我师父是慈悲为怀,菩萨心肠,不但到处救人,还……到处捡人回来。”
“捡人?”这倒是新奇哦,怎么捡的,拎着就跑?
“是呀,只要见着可怜的,不管是乞丐、孤儿、老人什么的,连流浪猫流浪狗也捡回山上去。”
凌岚狂汗,世上还有这等烂好人在?
稍顿,瞿峰咧嘴一笑,“最后二师叔受不了,硬是不准我师父下山了,因为二师叔的天魔宫都快成了丐帮了。”
“天魔宫又是什么地方?”凌岚可是竖直了耳朵在听的,只要不明白的就立马问,机会难得呀。
“我二师叔,江湖上人称天音琴魔,以琴为武器,威震江湖,为人亦正亦邪,后创下天魔宫,武林人士都畏惧三分。”
嘿,这师兄弟两真有趣,一神一魔,性格反差也忒大了点吧。“那你三师叔呢?”
“我三师叔人称修罗君,凭着一柄干将剑横扫武林,当年为了四师叔一夜之间灭了药王庄。”
凌岚呢喃到,“修罗,在佛教中是非神非魔非人非鬼的一个半神,不属于三界中任何一界的修行中人。全了耶,这三师兄弟,神、魔、修罗都有了。刚才说你三师叔为了你四师叔灭了药王庄,那你四师叔又是什么人物?”
“我没见过我四师叔,听我师父说,三师叔和四师叔是夫妻,他们一直住在神女峰顶上,很少下山来,就算下来也是三师叔,四师叔从没下过山来。”
“哪么神秘,既然干将在你三师叔的手上,那莫邪就该在你四师叔手上了。相传干将和莫邪一雄一雌乃绝世宝剑,等等,干将莫邪?……干将莫邪?……”凌岚说到最后像中邪了一般的喃喃自语,此时的凌岚怎是一个震惊了得呀。
干将莫邪乃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铸剑名匠。干将,春秋时吴国人,与其妻莫邪为楚王铸成宝剑两把,一曰干将,一曰莫邪,也作镆铘。干将将雌剑莫邪献与楚王,雄剑干将传给其子,后被楚王所杀。其子眉间尺长成,终为父报仇。
而史书上记载,干将为吴国人,其岳父欧治子曾为吴王夫差铸吴戈,然,吴王妒贤,害之,绝其兵造之法。其婿干将思仇,携妻莫邪,受命越王勾践铸剑。
后干将为取精铁,逐至一怪石滩,其中黑蟒绕石,花蛇穿穴,毒蝎横行,巨兽时出,况又风吼日月,黄沙漫天,怪石呜呜然如鬼哭,至今只知进者,从无归来人。干将历七日,目眩,缺耳,少腿,手烂,目无几光,身披七十余创,血脓不止,终得精铁,大呼天不负我,祭天而死。时莫邪登高塔,祈黄天,炼名剑,七七四十九日以身赴铜水,血凝剑气,干将莫邪双剑出焉,其志惊动天地。
勾践后三年持干将灭吴,配莫邪登吴之宫殿,制曰:“从今而后,干将为不屈热血,莫邪为大地女神,虽死,其不屈自然淫威之精神永存!”
不管是中国的古代传说,还是史书的记载,都不应该存在于这个时空的名词,然,出现了,能不让凌岚激动失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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