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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衙内1-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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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好吃的穿没好穿的,一日三餐蔬菜拌饭,又该如何捱过去?

郁闷ing!

如果说作为一个21世纪的穿越者,回到大革命末期的小学课堂,会认真听讲,去学早就熟悉得不得了的“生字”,那肯定是扯蛋。 事实上,整节课我都在胡思乱想,老师的话,基本上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直到那位年轻的女教师走到我旁边,轻轻敲了敲桌子,我才回过神来。

“柳俊,怎么不写生字?”

“啊……哦哦……好的好的……”

原来到自习时间了。那时的小学一年级,每节课大约也就是学四五今生字,然后就疯狂抄写。我不禁想起那个交警抓住违章的小学教师,欣喜若狂地叫她将“我违章”这三个字抄写五百遍的笑话来。

急忙打开书包寻找纸笔。

居然是毛笔!

对了,我记得小学一年级时,就是用毛笔的。那会子钢笔绝对是奢侈品,在胸口别一支钢笔的家伙,多半是个读书人(初中以上文化),如果别两支钢笔,几乎可以肯定是位工作人员了,说不定还是个干部之类的。假设居然别三支笔呢?对不起,那你小子一定是个修笔的!

修笔!

呵呵,当时还真的是有这个职业啊。修笔能够成为一个糊口的技术活,可见那时节钢笔的重要性了。怎能指望山旮旯里的小学生人手一支钢笔?

那么铅笔呢,也算奢侈品。你想啊,当时一个壮劳力耕种一天下来,有多少收入呢?那可没准。生产队是计工分的,青壮年男子每天12个工分,四十岁以上的男子和壮年妇女10个工分,上了点年纪的妇女和未成年的男青年8个工分或者6个工分。一年下来,依据生产队的收成来折算,如果收成好,每个人能分到几百斤口粮和十几元钱。假如年成不好,又或者家里人口多,借了生产队的口粮,那么到年底结算的时候,说不定还要倒欠公家的钱粮。铅笔作为在一种纯粹的消耗品,用一点少一点,显然不合适在乡村小学大量推广。

如此一来,老祖宗传下来的毛笔就成了唯一合理的选择。一支小号毛笔,一块墨,一个砚台,合共一毛多钱,省着点用可以对付一年呢。

换作二十一世纪,一化八岁的孩子手握毛笔写字,那绝对是书香门第,立志要成为书法家的。

唉,我已经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摸过毛笔了。说不得,也只有硬着头皮上了。

我认认真真摊开作业本,取出一个装青霉素的小玻璃瓶子(用来装墨水的,墨和砚台也是贵重物品,不能让小孩子带看到处跑,万一掉了损失不小,保险的作法是先在家里磨好墨,灌在小瓶子里带去学校),小心翼翼打开盖子,蘸了点墨水,开始抄写生字。

老实说,前生我的字写得还算端正。因为我老爸毛笔字写得好,小时候随他练过几年。虽然没坚持下来,毕竟不是一无所获。

我瞟了一眼同桌的小女孩,她正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

“哎……每个字抄几遍?”

我低声问。

幸好老子是穿越回自家,乡音说惯了的。要是一不小心穿越到陌生之地,光方言这一关就很难过。天知道中国的方言有几万种?

“五遍。”

小姑娘有些奇怪地望了我一眼,轻轻回答。

她是我的同桌,又是同一个村子的玩伴,该当和我很熟才是。奈何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三十多年啊。我皱起眉头,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硬是没有半点印象。只得无奈地放弃。反正以后呆在一起的时间还长,以我四十岁的智商,还怕应付不来这么点小事情?

不过两三分钟光景,别的小孩还在努力抄写的时候,四今生字我就已经写完了。还没听到下课的钟声(说是钟,其实是一块生锈的铁板,需要用一把铁榔头使劲敲击才能发出声音)。做点什么好呢?我抬头张望,女老师正关注着我呢,见我不好好写字,眉头微微一皱,又走了过来。

他妈的,都是那句“老师好”惹的祸。要不她怎能老盯着我不放?

“柳俊,怎么不写生字……”

老师一句话没说完,突然没了声息。我分明看见,她的眼睛瞪得溜圆。

“这……这是你写的?”

坏了,我忘了这茬,把字写得太端正啦。你一个小屁孩,把字写得那么端正干嘛?故意找麻烦不是?

然而事已至此,赖是赖不掉的了。

我只得硬起头皮承认。

“是我写的。”

老师双眼放光,拿过我的本子,啧啧赞叹:“工作人员家庭的细伢子就是不一样咧,小小年纪,毛笔字写得这么漂亮,都是柳老师教导有方啊……”

柳老师?嗯,说的是我老爸。我记得老爸曾经说过,他以前做过老师的。没准我现在这位老师还是他的学生呢。

老爸老妈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当然,普通干部而已,不掌什么权。不过在柳家山大队,这也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了。而且老爸多才多艺,吹拉弹唱样样在行,尤其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十里八乡都有名的。

看来有一个了不起的老爸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好处。“老子英雄儿好汉”,大约老师以为我遗传了老爸的才艺基因。其实这绝对是个谬误,老爸这些优点,我几乎一点都没遗传到。

嗯,那是我上辈子的事,如今重生一回,多多少少总该有些不同才对。多学点东西想必没什么坏处。

老师夸了我一阵,随手将那两页生字撕了下来,说是要贴在墙上给所有同学看看,做个榜样。

我的妈,这是要将我当神童整了。我记得上辈子读小学时,毛笔字写得七扭八歪,可没资格被老师拿去做范本。这一转世,先就整了这么一出,也算得是无心插柳。

前生的时候,单论智商,我还是比较高的。打小也会读书,老爸老妈着实为此开心过好些年。只不过随着年岁渐长,逐渐对读书失了兴趣,最终也没能考上像样的大学,勉强混了个大专毕业。让老爸老妈狠狠失落了一把。也直接影响了我一辈子——找不到好工作,挣不到钱,撑死就是个打工的草根。

作为老柳家唯一的儿子,我的前世是个失败的典型。我至今仍深感内疚,对父母对亲人对妻儿,均深感内疚。都怨自家没本事,让大伙失望了。

老天开眼,让咱重生一回,大富大贵的咱不想。所谓“天命有归”,又有“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的话,不管是不是穿越是不是重生,大富大贵的事情历来是由老天爷说了算的。咱不能仗恃对后事的先知先觉,强求非份之福。但上对父母尽孝,下对妻儿尽慈,中对亲戚朋友尽义却是可以做得到的。我今年七岁,前世的老婆也还是个屁事不懂的小女孩,儿子更是无从谈起,且不去管他。先整一个神童,让老爸老妈高兴高兴也是好的。难不成前世上小学还能让他们高兴几年,一重生反倒连这么一点小事也做不到了吗?

这大概也可算是我穿越重生之后做的第一个正式决定。

然而做决定容易,真实施起来难度不小。倒不是说小学一年级的课程会将我难住,通天下没这个道理。而是倒背双手端端正正坐好认真听老师讲“1+12”实在是个苦差事。都说“十年寒窗”辛苦,可对我来说,单是小学这“五年铁窗”(当时小学是五年,不像后来改成六年制),就不知道该如何打熬过去。

刚刚穿越回来,头脑一片混乱,今后该如何生活,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一九七六年,社会那可不是一般的僵化。不要说跨州过县,就是同一个县从农村到县城,如果没有大队的介绍信,嘿嘿,你小子连个招待所都住不上,蹲大街还得提防派出所和居委会大妈找麻烦。我虽有四十岁的经验阅历,对今后三十年内国家发展的大势了如指掌,堪比现代“诸葛亮”。可是顶着一化岁孩童的躯壳,放学后晚回家一阵子都不行,要一个人离开柳家山大队出去逛一逛,更是痴心妄想。空有满腹经纶,无所施展啊。

继续郁闷!

第三章 亲人重聚

好不容易下课钟声终于响了,二三十个小屁孩欢呼雀跃,一窝蜂冲出教室,大喊大叫,开始各种“徒手游戏”。

柳家山小学一没篮球场二没乒乓球桌,所有娱乐体育设施全然为零,能不徒手么?

我慢慢走出教室,目光呆滞地望着满操坪疯跑追逐的“同学们”扬起一股股烟尘,不觉在嘴角露出一个苦笑。

这就是我今后数年内的娱乐活动吗?

前世的时候,只要有点空闲,我就躲在宿舍上网冲浪,与天南海北不知姓名不辨男女的网友胡吹海聊,要不就看看电影玩玩游戏,尽管如此,仍觉得寂寞难耐,整日里二二忽忽,满脑子下流思想,只想整个一夜情什么的刺激刺激。

如今回到一九七六年,电脑都还没影呢。

真是应了李易安的一句词——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哎——小俊!”

一声清脆的娇叱将我从沉思中惊醒。

“哎……”

我随口应了一句,抬头一看,MyGod,是三姐。

三姐这时候也就是一个不到十岁的丫头片子,扎两条羊角辫,虽然时空错乱,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刹那间将所有的烦恼郁闷都丢到了九霄云外,一颗心欢喜得犹如要炸了开来。

“三姐,原来你还在,真是太好啦……”

我一把抱住三姐,开心得又喊又叫。

不久前我还真的在担心,怕万一穿越之后,几个姐姐都不见了。如今看来,这个担心是多余的。

我出乎意料的热烈反应把三姐整蒙了,连忙使劲推开我,叫道:“小俊,小俊,你怎么啦?出了什么事?二姐二姐,快来……”

二姐也在?哇噻,发达了,哈哈!

二姐今年该当是十二岁了吧?也许是十三岁,具体记不清了。真是惭愧,前世的时候,我就一直记不住几个姐姐的生日和具体年龄。不过记忆中是这样的,二姐比我大五到六岁,我上一年级,她该是上五年级。柳家山只有一所小学,她自然也在这个学校了。大姐今年该是在公社中学上初中。

二姐闻言疾步跑过来,嘴里叫着:“什么事什么事?小俊怎么啦?”

我立即反应过来,连忙笑着说:“我没事,很好。二姐,三姐,你们早上怎么不等我一起上学?”

“咦,我不是早跟你说了,我们上课比你早,不和你一起上学的吗?你怎么又忘了?”

三姐很奇怪。

原来如此,害我白白担心一场。

二姐说:“是啊小俊,反正家里到学校也很近,你一个人不怕吧?”

“不怕不怕,有什么好怕的?”

“不怕就好。”

二姐爱怜地摸了摸我的脑袋,问道:“你怎么不和同学一起玩?”

天,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一个四十岁的大男人,和一群小屁孩满场乱跑,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饶了我吧,二姐!

问题在于,这些小屁孩真真正正是我的同学,如假包换的。

我脑仁都痛了。

“我正要去玩呢。”

我边说边跑向操场,用眼睛的余光瞟着,见二姐三姐都不再注意我了,立即偷偷一个转弯,溜到学校走廊的柱子后,倚着柱子开始发呆。

老天爷也真是促狭,您大发慈悲,让我重生一回,柳俊感激不尽。可是您老人家别把我整回七岁时候啊。要是让我大上十岁,那该多好?让我困扰不已的“生字”和“1+12”的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一九八六年,国内正经历剧烈的社会变革,全国到处都是机会,我十七岁,不正好大展身手?

真有点怀疑老天爷让我穿越的时候略微走了一下神,将时间算错了。

苦苦捱完上午四节课,算算该是放中午学了,我高兴得一蹦老高,背起书包就往教室外冲。我的妈呀,真是快将我憋死了。

结果一出教室门没几步,就被二姐叫住了。

她很奇怪地看着我:“小俊,你做什么?”

我更奇怪了:“放学回家啊。二姐,你不回去吃饭吗?”

一说到吃饭,我觉得肚子还真是饿了。虽然只是七岁小孩,饭量不大。可一个烤红薯也不足以维持太久的时间。

二姐看着我的眼神犹如不认识似的。

难道我说错什么话了?

不对啊,应该没有吧?中午放学不该回家吃饭吗?我努力思索前世关于小学一年级的记忆,希望得到一点启发。

“小俊,中午饭都是小舅送来的。我们在学校吃饭。”

二姐一边告诉我真相一边走过来摸我的额头。她大约怀疑我是不是有些发烧。

怎么会这样?

对,我想起来了。那时农村吃饭很晚,早餐一般要十点左右,中饭则在午后两到三点,至于晚饭,那是真正的“夜饭”,不到天黑,决然吃不到的。

学校的作息时间却是由县里统一规定,按照县城的作息时间来安排。因此孩子们就得在学校吃中饭,然后接着上三节课,大约下午三点多就放学了。

“我很好,没事。”

我躲闪着二姐的手,低声咕哝着,垂头丧气回到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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