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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第九区-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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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京看着她,吻了一下她的额头,用双手理了理她的长发到耳后根,他说:“我想我应该是爱你的,我们得找诺丁说清楚,你必须跟他分手。”
  爱丽脸上露出幸福的一笑,她忐忑地说:“我想我是爱上你了。可我觉得羞耻,我……不敢告诉诺丁,你知道吗,在来到这个小镇以前我和诺丁相依为命,我们经历了很多很多,多得你无法想象。”
  爱丽坐了起来,就在满是灰尘的钢板地上,她抱着双腿,刚才的疯狂已经退去,留给她的是满满的愧疚和煎熬。她用手一下一下擦去不断滴落的雨水,她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放荡,才和我在一起。你是不是认为我们是在各取所需。”
  杨京开始将湿衣服一件件穿上,他说:“爱丽,别想那么多。活着其实没必要较真,在这之前,我们都无法预料自己能活多长,我们都忍受过可怕的饥饿,我们都失去过亲人,我们正在建立新世界这是最大的谎言,事实的真相就是我们依然无法阻止毁灭的脚步。如果你想瞒着诺丁的话,也没关系,他是个好人。我们都不想伤害他。”
  爱丽的眼泪落了下来,她说:“谢谢你,杨京。”
  杨京说:“我只是想得很明白而已,我没有看不起你,真的。我们没有用避孕套,如果你怀孕了,我会对孩子负责的。”
  爱丽悲伤地说:“我不会怀孕。永远也不会。”
  杨京拉上了裤子,穿上了t恤,然后他沉默了一会,在雨中,最后说:“这样也好。事实上核辐射让很多人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就算能生的如果生下阿勇那样的孩子还不如不生。别说是你,也许我的精子也有缺陷。”
  爱丽也开始穿衣服,她很早就知道自己不会生育了,她和诺丁和杨京都在一起过,从来没有怀孕。她很想有个孩子,她喜欢孩子,可是她永远也无法知道做一个母亲是什么滋味了。爱丽捂着鼻子,舔了舔嘴唇,然后她收拾了一下情绪:“我们应该去洗个澡。”
  “恩。”杨京点头,他们一前一后打算离开,雨还是很大,他们必须马上把身上的那些酸性物质给洗干净。尽管雨滴打在铁皮上的声音很大,但是杨京还是颇有深意地往一排排屋子看了一眼,因为今天那个叫艾成林的家伙说这些植物必须毁灭。
  可是那些房子看起来很安静,什么问题也没有,也许那个家伙真的有神经病,杨京想着就离开了,忽然一种奇怪的滋滋声传来,就在轰鸣声停歇的一刹那,杨京再次回头,那些铁皮房还是伫立在昏黄的灯光下,什么事也没有,也许他听错了,他加快了步子离开。
  其中的一个铁皮房忽然有一块凸起,就仿佛里面有个力大无穷的人狠狠往外揍了一拳头,接着铁皮房再次静悄悄的。
  爱丽浑身湿润地回到了住处,牙膏看到爱丽浑身是泥水,他感到很抱歉打扰了她,他说:“爱丽,麻烦你去看看那个女孩吧,就是那个受伤的男人的女儿,她昏迷了。”
  爱丽正打算往井里打水,却发现里面的水比以往少了一半,该死的,她心想,看来这里又要发生地震了,她放下了水桶,来不及梳洗就和牙膏赶去了医务室。
  诺丁正陪在女孩的身边,见到爱丽来了,他的心猛撞击了几下,随后又深感失落,他看到了爱丽脖子上的吻痕,他几乎要倒下去,他忍住了。
  爱丽没有发现诺丁的异样,她检查了女孩,撬开了她的嘴,检查了她的舌头没有被咬住之后,将她放平,她说:“没事,过会她就会自己醒过来,我先去换身衣服,你们看着她吧。”
  他们相互依偎着走过,她帮过他,他也帮过她。他们在患难中彼此付出过真挚的感情。可自从来到这个小镇,他们之间就变了,她遇到了杨京,朝气蓬勃,强壮,勇敢地表达自己,就算是偷情,他也很坦然。而诺丁变得更加毫无存在感,整日就知道抱着一把破琴弹唱,跟在王阳的后面唯唯诺诺,唯他马首是瞻,把他当成是上帝,再生父母,没有自己的一点个性。
  他什么事都放在心里,从来都不会和她争吵,甚至连做|爱都像白开水一样无味,小心翼翼,连说话都不敢大声,这些缺点在安逸的时刻都被无限放大。
  爱丽愤怒地脱下了内衣,打了一些浑浊的水上来简单过滤了一下就往身上冲洗。然后她愤怒地梳头发,最后把梳子都拉断了,她将梳子扔在地上,揪着自己的头发,她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她好多次都想和他提出来分手,可是她不能,他们之间有一种相濡以沫的感情无法被抹去,她没有安全感,哪怕有了食物,她依然会觉得上帝随时都会夺走一切。
  艾希望醒了过来,她醒来的第一眼看到了诺丁,她的眼睛会放出那种奇异的光来,她的脸瞬间红了,诺丁很腼腆,不知道应该继续什么话题,他有些急促并且不安地说:“我弹琴给你听,你好好休息。”
  女孩点点头,很迫切的样子,诺丁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也是她见过的最温柔的人,她觉得自己爱上了他,没有任何理由。她一边听着弹唱,一边翻开了自己的物品,那里有一本她珍爱的笔记本,她微笑着对着诺丁弹吉他的样子画了一张画,然后她写小了一行字。诺丁,我想和你结婚,和你永远在一起。——爱你的希望,然后女孩把笔记本小心地藏好。
  诺丁弹好一曲,说:“你刚才在写什么?”
  女孩遮遮掩掩说:“没什么,我有写日记的习惯。”
  诺丁相信了,他说:“希望,你喜欢这里吗?”
  女孩猛地点头:“喜欢,我很喜欢这里。”其实她想说的是,只要你在这里,我随便在在哪里都会很喜欢,只要看见你我都会无法抑制自己的心跳,我愿意把生命都给你,你可以喜欢我吗?
  诺丁将吉他放在一边,他坐在对面的小凳子上,他说:“可是你的爸爸并不想留在这里。”
  女孩猛地想起来了,她所看到的的那些东西,她的心一紧,她说:“诺丁,如果我的爸爸是对的,你会跟我们离开这里吗?”
  诺丁用双手扶了扶眼镜,他说:“就算你的爸爸是对的,我也只相信我们能够战胜这些植物。没有食物,人就会死亡,我会留在这里守护这里,我们每个人都发过誓,在上帝面前,忠于厄瓜多尔小镇,为了人类的希望和未来,我们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扞卫我们来之不易的成就!”
  女孩犀利地问:“你觉得人真的能忠于自己的誓言?”
  诺丁想起了他和爱丽之间,他们曾经在一起手拉着手,彼此宣誓无论多么险恶,无论多么饥饿,绝对忠诚,绝不抛弃对方,绝不伤害对方。
  诺丁低下了头,他反问“你觉得可以吗?”
  女孩说:“如果你觉得誓言神圣,愿意去扞卫,那它就可以。反之它等于空气。我绝对不会宣誓守护这里,因为我永远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
  诺丁说:“你说的对,我是真心实意地想要守护这里的,并不是因为宣誓的约束,如果我们有足够的食物,也许就会等到拨云见日的一天,有了阳光,万物都会生长,人类将会得到新生,空气质量就会得到改善。没有食物就没有一切。”
  女孩说:“这么说,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你是绝对不会离开这里的?哪怕是会死,你也会死在这里?”
  诺丁说:“对。我曾经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只是单纯地活着,因为不想死,可我现在知道了,我活着就是为了等到这样的生活,像从前一样,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会去守护,不会让它再次失去,不想再颠沛流离,不想再恐惧。”
  “好!”女孩下定了决心,她突然说:“诺丁,我喜欢你,我偷偷潜入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你了。见到你我的心跳得很快,脸就像火烧一样,我现在就像等待被宣判那样紧张。”
  诺丁怔住了,他的脸不自觉红了起来,他甚至张口说不出来,这太突然了,他措手不及。
  女孩说:“对不起,我一定给你带来了困扰,但是爸爸告诉我,有什么话一定要说出来,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分离,不要把想说的话带到坟墓里。我觉得很有道理。尽管我很不安,很唐突,但是我还是决定告诉你,我爱上了你,是想和你结婚的那种。我不是在开玩笑。”
  诺丁确实觉得很突兀,他无法想象一个连发育都没有开始的女孩会对他如此告白,他不知所措,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她,可以让她好受一些,或者可以让他们两个之间的气氛轻松一些,可是他不会开玩笑,他只能老老实实地说:“希望,你还是个孩子,不懂什么是爱,你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你,你喜欢我什么?是因为我弹琴唱歌好听?还是因为我的外表?孩子,等你了解了一个人,你会对一见钟情失望。所以不要说轻易说你爱上了我这样的话。”
  诺丁拿起琴,他离开了,带上了门,他忽然想起女孩不喜欢关门,所以他又将门推开了。他说:“抱歉,我先离开了。”
  女孩说:“诺丁,你……不喜欢我对吗?”
  诺丁有些局促惶恐,他说:“不,希望,你……你还小。等你再大一些就会明白,我不是不喜欢你,我愿意像朋友那样喜欢你和你相处,但是不是那种爱。请原谅我,我不太会说话,但是我真的没有恶意。”
  诺丁还是离开了。
  女孩早就知道会是这样,她的眼泪落了下来,但是她在苦涩地微笑,她喃喃自语:爸爸,我认识了诺丁,我告诉了他我爱他。但是他拒绝了我。没错,他的外表吸引了我,但是他的内心通过了琴声和歌声传达了出来,他的内在打动了我。
  牙膏默默坐在医务室里看着她,她就是阿勇的姐姐。他想安慰一下女孩,可是他不知道说什么。他没有喜欢过一个人,他觉得人之间都是用来防范的。就算是曾经相互帮助过,谁也不知道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会不会相互伤害。
  女孩问:“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可笑,我见了他一面,就爱上了他。”
  牙膏说:“我不知道。但是我不会取笑你,因为我没法做到你那样勇敢。”
  女孩说:“你喜欢过一个人吗?”
  牙膏说:“没有。”
  女孩说:“我是真心的。”
  牙膏说:“我感觉得到。”
  女孩又说:“可他这么匆忙地离开了,他不愿意面对我。”
  牙膏说:“我想他是没有做好准备面对你。”
  女孩说:“他不会爱我。”
  牙膏说:“为什么?也许相处了就会产生爱。”
  女孩说:“因为我长得什么样自己很清楚。”
  牙膏打量了女孩,她确实没法让人喜欢,没有一点女人的特征。
  女孩说:“但是我爱他的心是真诚的。他可以不爱我。”
  爸爸说,在心爱的人面前,会感觉到自己是卑微的。她感觉到这种卑微了。
  当诺丁婉言拒绝的时候,她觉得心里疼得发慌。
  她会跟着爸爸离开,一起流浪,可是诺丁不会。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21

  张蒙问亨利讨了一根烟,这年头香烟都是不可再生资源,也不知道亨利是从哪里搜刮来的,他抽烟的时候才会觉得人生变得美好了,人类科技的飞速进步,储藏技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这种十年前生产的香烟只要保存得当,完全不会变质,他抽得心旷神怡。
  亨利很喜欢孩子,看不出来吧?他这样凶神恶煞那样的大块头居然是个孩子王,他经常和那个叫汤姆克斯的孩子在一起,可以说是他半个爹了,他们常常取笑他,说汤姆是不是他的私生子,亨利也不恼,继续让汤姆骑在他的脖子上。
  亨利只要一有空就会和汤姆玩,汤姆才8岁,父亲几个月前因为肝病去世,汤姆有个爷爷60岁了,大家叫他老汤姆,没人知道他的全名,他经常戴着老花眼镜讲故事,艾勇就混在其他几个孩子当中一起听故事,其实总共也就三个孩子,连阿勇算在内,这年头孩子能够幸存下来的少之又少,他们多半都有称职的父亲或者母亲。
  亨利对阿勇的印象挺深,他经常摸摸阿勇的头称赞他是个勇敢的孩子,阿勇和他们在一起感觉很开心。虽然说他和牙膏分吃一份食物,但是亨利总是会多给他们一些,其实真正被接纳的时候,他们就像一家人一样。
  而张蒙却最讨厌孩子了,这些小孩疯起来让他抓狂,可是为了从亨利那里讨一根烟,他只能忍气吞声地陪这些孩子玩老鹰捉小鸡这种老掉牙的游戏,他做老鹰,亨利做母鸡,孩子们都跟在亨利的身后。
  “噢,饶了我吧,队长。”张蒙哀求着,“我宁愿去执勤,也不要和这些小混蛋在一起玩。这有失我威严的形象。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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