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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之我是大理王子-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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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命留下来才能实现。
  七千士兵见一介文弱书生扛起巨鼓,健步如飞,一时倍受鼓舞,信心高涨,迈步前进,他们都是重情义之好男儿,谁也不愿意成为凌云口里的“孬兵”。
  ……
  离凌云的训练场不过一里路的另一个新兵训练场的将席上,竟坐着一位身着戎装的少女。双十左右的年纪,充满英气的脸蛋轮廓分明,秋水般的双眸冷漠异常,高挑的身材,怒突的胸脯似要裂衣而出。
  她是西北闻名的美女将军--种凝烟,风华绝世,飒爽英姿,吹着西北的风沙中成长,自幼熟读兵法,武艺超群,从小随父“小种经略相公”种师道镇宁西北门户,立下赫赫战功。
  种家世代戍守西北,保证西夏铁骑难越一步,种家名将倍出,爷爷种谔人称“老种经略相公”,父亲种师道,叔父种师中、种师朴皆是铮铮好男儿,到了她这一代,只有一堂兄与她。
  种师道只此一女,对她异常疼爱,可她是不爱红妆爱刀剑,十岁时就跟着父亲南征北战,十五岁时被哲宗破例让她在军中任职,也单独对阵过西夏铁骑,多次创下以少胜多的经典战役。在西北军中被誉为“军中女神”,大批的将军和士兵都是她的死忠粉丝。种师道也曾对朋友得意言道:“得此一女,此生无憾!”
  种凝烟这次与父亲自西北归朝,被宋徽宗封为新兵副将,主将正是种师道,父女二人统领十多万新兵,负责训练,可谓负责重大,虽然带兵经验丰富,然而如此大规模的新兵训练尚属首次,种师道为了将她煅炼成杨门女将一般足智多谋,所以干脆将日常事务尽交与她,以期早日成为新一代的女军神。此时种凝烟正将自己的练兵方法传授与部下将军,然而凌云那边的欢呼不时打断她的思路,而且尘烟滚滚,不住的飘向这边。她皱着眉问她的亲卫女兵:“弄清楚甲营发生何事了吗?为何如此喧哗?将军是谁?一点都不懂得为将之道。”
  “回将军,甲营的将军凌云在训话,听说他让士兵做高强度的练习,喧哗尘烟应该因此而来。”女兵停了停,接着说:“还有,凌将军公布了军法,两日后以书面形式告他的部下。”
  “那为什么他们这些新兵的吼声里含有阵阵杀气。”种凝烟接着问。
  “这个属下不知,只知道是发生在凌将军训话的过程中。”
  种凝烟皱了皱瑶鼻,站起身来,道:“各位将军,你们且按我的方法去练兵。哼!这个凌将军架子可大得很,居然不来报到,本将倒要看看他如何来执行他公布的军法。”
  甲营,训练场地。凌云高举巨鼓,一边率先跑步,一边大声吆喝,鼓舞士气。四圈下来,七千余名士兵气喘不定,其中也有人若无其事,他们大多是穷苦人家出身,所以几圈下来还是坚持了下来。
  跑到第五圈,一个传令兵匆忙的跑了进来,高声说:“凌将军,新兵副将,种凝烟要求见你。”
  凌云脚步不停,见他说完这句话已是满头大汗,可见跑了一段不近的路程,看着他那熊样,凌云笑骂:“没出息的东西,跑这么点路就累成这样,日后如何上战场?你是属于我营地的人吗?叫什么?”在他印象中,既然来人是副将,恐怕职务比不过自己,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反而对传令兵感兴趣了起来。
  那传令兵见凌云没有停下来,也只有跟着跑,苦着脸道:“回将军,人小正是你的营地所管辖,小人名为陆风。”
  “还陆风呢!名字倒是好听,我瞧你的身子骨却配不上这个名儿。陆风入列,自现在起,每日一起训练。”
  陆风苦着脸道:“凌将军,小人训练倒不成问题,可是种副将要见你,正等着呢!”
  凌云对他说:“迎个屁,你去叫她过来,来就来,不来就叫她滚。一个副将职务比老子还低,居然还有如此架子。”
  陆风张大嘴巴呆望着凌云,一听才知道凌云弄错了,就在那一瞬间凌云已经跑了一段路,正待出声,突然被人一脚踢翻在地,回首一看,只见一位将军俊目如神,齿白唇红,眉飞入鬓,银盔银甲,掌中一条银枪。只听他大喝道:“你是何人?将军在前面跑,你居然偷偷摸摸,投机取巧,看我花荣不整治你一番。”
  陆风站了起来,哭丧着脸跟着花荣并排跑,边说道:“花将军,新兵总营副总将要让凌将军。”他还是第一次遇上如此一众将军。
  花荣听他总来总去的,心里郁闷,这家伙居然将自己当成白痴了,他对宋朝军队的体制一清二楚,也只有凌云这样的怪胎才不清不楚。他明白来人比凌云官职大,正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生怕凌云吃亏,于是高声道:“那你还不向凌将军凛报?”
  陆风应了一声,心想:这甲营的将军一个比一个脾气大,自己真是命苦。一个传令兵还是和他们一同集训。拍拍灰尘快步跑了上去,
  凌云听到陆风在后面高喊着自己,回头道:“你还有什么事?难道真的想尝尝一下军法?”
  陆风吓得面如土色,为难的道:“凌将军,种将军职务比你大,按律你应该去见她才是。”
  “她官大又如何?他姓种,难道是种帅的人?练兵重要,你去和他说等跑完三十圈再说。哼!如此没有礼貌,也不知种帅是怎么教儿子的。”凌云心下不爽,以为种将军是虎父犬子,不由心生厌恶之感。


  “凌将军好大的架子,居然让本将军亲自来请。”种凝烟带着一名女亲卫走了过来,声音含着丝丝的怒火。种凝烟心里十分恼火,本以为凌云如别的将领一般听到自己的命令就飞快般的跑去。哪知凌云不但不出来相迎,还背地里恶语相向,她在西北功勋卓著,不骄不馁,她最忌别人说自己因为父亲而得此官职,试想心高气傲的她得闻凌云如此一语,如何受得了?自小及大,还从来没有人这样对待过她,她又怎能不气愤呢?
  凌云回首一看,一张冰冷的俏脸,面沉似水,一双明眸喷着火光。唉,美则美矣,可惜是冰山一座,比以前的清荷还冷,他却不知自己惹火了她,人家才没有给他好脸色。
  凌云不管不顾,没有停下步子,说了一会儿话,已经跑得老远,并高声道:“现在是训练时间,若种将军有兴趣训话,倒是可以等候一会儿,不过还有二十五圈,要不要让传令兵为将军搬来一把软椅?”
  旁边的七队长心下赞服,凌将军果然与众不同,佩服之时也不由为他担忧起来,他们可是听闻种凝烟大名已有数日,她治军严谨,风格狠辣不亚乃父,不过他们也想瞧瞧凌云如何化解。
  种凝烟芳心大怒,恨恨地望着远去的背影,重重的一跺莲足,咬牙切齿的道:“凌云,你等着瞧,看我如何收拾你。”
  女亲卫心里暗暗为凌云默哀,喃喃道:“凌将军还是第一个忤逆小姐的人,天下闻名的‘邪帝’果然与众不同。”
  种凝烟杏目一瞪,娇叱道:“你叽里咕噜的说什么?是不是准备受罚?”她怒火无处可发,朝着亲卫发火。
  女亲卫暗自吐舌,娇俏的做了一个鬼脸,凛然不惧。种凝烟更是愤怒,都是凌云这个不识抬举的家伙,让自己大失颜面,亏得父亲还一直对他赞不绝口的。凌云,本小姐定要让你吃不完兜着走。
  “小姐,我们真的要站着等凌将,凌云吗?”女亲卫被种凝烟秀目一瞪,连忙改口。
  “等,怎么不等,我倒要看看他如何狡辩。”种凝烟性情刚烈,听得凌云冷语讥讽,于是决心耗下去了。
  凌云却不知自己已经得罪了上司,此刻还不住的吆喝,边跑边以各种口号鼓舞着七千士兵。
  五圈、六圈、七圈……十五圈,十八圈过去了。
  这些新兵崽子双腿发软,腿肚重逾千斤,然而见凌云神清气爽,不住吆喝,并不时的敲鼓,咚!咚!咚!的,让这些血气方刚的热血青年,奋力拖着脚步,咬牙苦忍,人家一介书生都坚持下来了,自己又怕他何来?不就是跑步么?同样是人,他能做得我又做不得吗?而且凌云早已放出风声,谁愿意被“筛选”掉呢?丢不起那个人啊,而且凌将军也说了,再回到原先的军营中去,谁能看得起呢?
  种凝烟看着七千好像从水中捞出来一般的士兵,震撼之极,她不知晓凌云是用什么法子让他们有如此坚定的信念,愤怒之时也不由暗自称奇。
  “三十圈,三十圈就是完了,兄弟们,加一把劲,成功就在眼前。”凌云跑到种凝烟的面前,原来起始点正是在这个地方。
  浓烈的男子气息扑面而来,种凝烟皱着眉头,眼里闪着难以掩饰的厌恶之色,急忙后退几步加以避让。
  此刻已是暮色苍茫,有的士兵倒已昏倒在地,有的面色苍白的在呕吐。最后完成的人只有一千左右,到达起点后,直直的摔倒在地,动也不想动了,望着神采飞扬的凌云,又敬又畏。同样是人相差为何这样大呢,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停下来,并不住呼喊。
  七位队长也是一身汗水,气喘不息,仿佛从水中捞出来一般,他们与士兵们一样,崇敬的望着气息平稳的凌云。强者,强者从来是值得尊敬的,不管他是朋友还是敌人。
  凌云以为这样负重跑下来,恐怕没有一人能够坚持得住,哪知道出乎意料的有千多人,这样的效果让他心头大喜,知道这部份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体力不算什么,最难得的是那份毅力和意志。
  最后一人深一步浅一步的“走”了过来,他见到不远处凌云鼓励的眼神,心神一松,软软的倒在地上,动也不能动一下,眼里泪水涌出,嘶声大哭。
  花荣心里不忍,快要到达到终点却功亏一溃,难怪一个彪悍的壮汉失声痛哭。快步走上前去,伸手将那人扶起。
  凌云威势凛然,大喝道:“住手,花荣,你要干什么?今日是训练,你可以扶起他,日后在战场你能护得住他吗?你现在如果扶起他,不但不能帮助,反而是害了他,无论兵将随时都要保持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我行,只要我不死,我一定能完成。花荣,你给我记住,无论是在训练还是在战场厮杀,越是要到达终点越要坚定自己的心,阴沟里翻船之事古往今来多不胜数,要怪只有怪他自己没有经得起自己心神的考验。”
  花荣吓了一跳,将那士兵放在地上,尴尬之极,自己本是好心一片,却换来凌云一番责骂,心里虽然不太服气,但仔细一想凌云语言却颇有道理。
  凌云望着兀自痛哭的士兵,厉声道:“你听着,从你那里到终点,只有短短十余丈。这不只是短短的十余丈,这段路将是你人生中的转折点,如果你坚持走过来,那么你将达到一个新的终点,天下间再也没有什么难得住你。若是你不能坚持,那么这短短的十余丈将成你一辈子的阴影,成龙成虫要一切都要看你自己。”
  那名士兵呆呆出神,双目血红,嘶吼道:“将军,小人,人小一定要,一定要走过来。”言罢,手足并用。如若蜗牛一般咬牙缓缓爬着,虽慢,但是却一往向前,实在走不动了,他用头拱,用牙齿撕咬。
  几千余人震撼了,咬牙握拳,心底都在为他呐喊,一时场内鸦雀无声,都为这感人的一幕而动容。
  种凝烟双目满布血丝,这么多人之中,只有她真正上过战场,她知道沙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越是疲倦越要靠意志公平支撑,作为一个将领,她明白凌云的心思,她知道他为什么喝止花荣,一个人往往因为一件小事而改变他的一生,她虽然不能像凌云那般说得透澈,但是这其中的道理她真的很清楚。
  一刻过去了,两刻过去了。那人终于滚到凌云的脚前,软绵绵的道:“凌将军,我到了么?求求你,千万别别赶我离开,我的亲人都被契丹人害死了,我要报仇。凌将军,我就是死也要死在你,你的军营里,只有,只有这样的将军才,才是好将军。我知道,将军是为了我,我好才,才不让花队长扶。”
  凌云俊目蕴泪,心为他不成调的话语所震撼,拥有不共戴天之仇,难怪他坚定若斯。凌云缓缓将他抱起,郑重言道:“兄弟,恭喜你,你不但跑完了三十圈,跑过了你一生中最重要的十丈距离,兄弟,好样的。”
  七千人相互扶持,颤微微的站直身子,他们为这名兄弟而感动,也为他的精神所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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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凝烟的亲卫眼放异彩,不住打量着这位满面尘土的士兵,她被那不屈服的信念所征服。
  凌云见他快脱虚了,悄悄的输入内功,输导着纷乱的经脉,并助他恢复精气神,不到片刻,凌云收回手掌,那士兵稳稳站在地上,虽然依旧疲惫,但是非复先时要死不活的模样,精神较平时尤好几分。望着凌云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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