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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我今天因为公司工作的关系必须要去做选美会的评审,我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情:视而不见,我不存在。
那天早上十点十五分,在酒店里,我接到一个叫做 〃小马 〃的女孩的电话,说原订十一点的集合时间必须提早半小时。我很不满,觉得一个不愉快的选美日子居然还是要以这样的方式开始。到了大堂,小马不住地道歉,还跑去替我取咖啡。我对同事们嘀咕:〃最讨厌选美了,你们不觉得每一个选美会上的女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吗? 〃同事们猛使眼色,小声地提了一句: 〃小马就是去年的第三名。 〃我立刻呆住了,小马肯定是听到了,但还是笑容满面,十分诚恳。这时我才发现她挺漂亮,原来我们的助理是上届〃xx小姐〃的季军。
真是漫长的一天,我们的工作竟然拖到凌晨两点才结束。小马一直出出入入,有时提醒我们上台,有时捧来一大袋饮品,同时还要指挥照料今年参赛的〃师妹〃。由于录像厂的空调出了问题,穿着外套装斯文的我们更是闷热,每到休息,她便拿了一份杂志当扇子站在一旁帮我扇凉。我阻止她,但她说这是工作,还笑自己曾是登山队员,体力好。然后,似乎不经意地,她轻声说了句:〃其实选美在中国的情况底下,也是普通女孩子的难得机会。〃
我看这批女孩的眼光于是有点不一样了。在经过编排的舞步底下,我看到每一个人原有的走路姿态;在很标准化的对话格式之中,我试着去听每一种声音的来历。我怎能对她们视而不见?人所承受的,人怎么可以装作看不到?
比赛,必然是残酷的。然而选美最残酷的地方,还不在结果,而在大家等着看好戏的心态。例如香港小姐,每年总有几个消息不断的人物到了最后大热倒灶。他们会说:〃活该,这娘们机心太重,还总以为自己必胜。〃他们还说:〃她的一切只是搏出位。〃这就是残酷,我们设计了一个竞争的环境,叫她们去比较,然后看看里面会不会闹出些勾心斗角的不和传闻,好证实人性的丑恶;我们还希望在这名利场的游戏中看看谁最想〃出位〃,好证明人的不择手段;我们喜欢耻笑她们答问时犯错呆滞,好证明漂亮的女子果然都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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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选美(2)
收工之后,我们大伙一起消夜。落选的女孩坐在另外几张桌子上,自然有点沉郁。我想,这条路走不通之后,她们还会寻找其他什么出路呢?我还想起,小马的志愿是当个优秀的电视记者,她告诉过我,很愤恨当年做地方媒体记者时有条重要故事被人压了下去。
同事开车载我回酒店的路上,我们谈起小马去年参赛的情况。她忆述当时的评审问了一个问题:〃现在让你当冠军,你愿意放弃现在的男朋友吗?〃据说小马很动情地说了自己和男友如何从四川来到北京辛苦地赚钱生活的经历,她怎么可能放弃?同事大赞,说大家都觉得这真是个不错的小孩,于是给了她一个季军。
回到酒店,原本心情就很拙劣的我更加难过。是呀,只不过是个小孩,为什么要问她这样的问题呢?这个问题问的难道不正是我们所有选美比赛观众心中的预设?选美之后是无比璀璨的明星生活,你要独享这所有美好,还是回到原来小俩口的老日子?来,告诉我们,你就是那种我们早就料到的拜金少女,你就是那种梦想要攀上枝头做凤凰的物质女人!要不然你干吗来选美?结果她不是。于是大家却又反过来歌颂她的品格她的情深义重。
只是,我们为什么把一个人投进这样的处境呢?我们想证明人性的什么?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晚见过的女孩子,忘不了她们紧张的神态、哭泣时的样子。我也永远不会再做选美的评审了。不是因为一种社会主张,而是我不忍再次经历这一切。但是我会看选美比赛,我要好好看清楚那些小孩的脸,看清楚我们究竟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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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一日
一日
我曾夜行。
那时刚上大学,住在宿舍里头,不用严格按照时间表做人,也不用理会家人的脸色,喜欢睡到多晚就是多晚。于是我几乎放弃了所有中午以前的课程,别人的午饭就是我的早饭。黄昏之后,我泡图书馆,直到闭馆,再去无谓地游荡、瞎聊。凌晨两点,同学们都去睡了,我才继续读书,就着灯。
熬夜不是出于苦工,而是为了自由的滋味。
数年前读台湾作家骆以军的散文集《我爱罗》,其中一篇说到一个女孩,夜夜笙歌,过着每天坐在酒吧等天亮的日子。某天,她又喝了个烂醉,蹲在巷口吐得一地都是。突然听到一阵密集但又散落的脚步声接近,抬头望去,才发现是一群老公公老太太,正背对阳光精神饱满地跑步做晨练。一时迷乱,她才知道原来又是清晨了。女孩想:〃他们已经开始今天的生活了,而我还留在昨夜。〃
大学毕业之后,我住在大埔,那是香港郊区的一个古老城镇,住了许多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以及负担不起中心地带的勤奋劳工。我喜欢那时候只用两三个小时就能看遍夜游青年拖着脚步撞倒街头垃圾筒,与特早起床的公交司机匆匆赶路上班的情景。只需要这两三个小时,我就看到了一座城市一日的开端与终结。相对于那些还停留在昨夜,与业已迈入今晨的同城居民,我就像是一个时间以外的旁观者。
偶尔,我也会和一些公交司机在早开的大排档搭桌吃早饭。那是属于劳动阶层的真正〃早饭〃,清晨五点桌上已经有饱含热量的蒸鸡与叉烧,足以提供他们整个上午的需要。然后,日出了,他们穿着整齐但老旧的制服上车发动引擎,我则在未熄的街灯之下踱回家,趁着太阳还没强烈到能把我旧日的身躯彻底气化之前,赶紧拉上床帘,躲进床铺。
下午醒来的时候特别高兴,因为我竟然还赶得及回到大家的今天。运气好的话,我能碰见刚刚从城里下班归来的疲惫人群,说不定还能在晚饭桌上重逢今早一齐饮过茶的公交司机。虽然中间睡了一觉,但我似乎没有漏掉什么。
相反,当夜更深,大部分人都已经回家就寝,我却还在街上散步,还在酒吧里读书看报。
大埔这个地方很有意思,曾是殖民政府管治新界的重锁,驻扎了不少英军。所以这地方虽然有几条老岭南风格的村落与集市,但又很不协调地开了数间英国风的酒吧,两家印度人掌厨的菜馆。每天晚上,里头总有几桌顶着啤酒肚的退休英兵,他们停在香港的日子太久,遂忘记苏格兰高地的酷寒,永远失落在南中国海变幻莫测的天空之下。还有一些曾经效忠女皇的华裔老警员,说了半辈子带口音的英语,眼看回归的日子越来越近,他们实在摸不清楚自己的身份。这些没有来处也没有去处的人全在这里,以当下换取过去与未来;灯光昏暗,铺上廉价木板的墙壁被烟熏得发黑,只有一杯杯的bitter和porter,以及危危欲坠的飞镖靶是他们的归宿。
尽管大家都认识,但我通常一个人坐在吧台,与老板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搭。这地方我把它当作书房,午夜过后进来,三点多打烊之后离开,中间那段时间正好可以看完半本小说。
就是如此,我混迹在白天的劳工与夜里的酒鬼之间。你们的一天结束了,我的还没有;等你们都醒了,我又看着你们开启另一天的生命;根本说不清这究竟是起得太早还是睡得太晚。所谓〃一日〃,久而久之,对我竟成了没有意义的概念。由于我们总是用日与夜的交替去界定时间的基本单位,因此对于我这个活在日夜边际的旁观者来讲,时间也是不存在的了。
我开始混淆周一与周六的区别,开始遗忘一个月与另一个月的不同。甚至到了今天,我也想不起这样的生活到底维持了多久。偶尔,我会怀念那段日子,它自由得一塌糊涂,在感情上更是既不负责也不受伤。因为一切感情皆有其时日;而我不拥有时间,复不为时间占有,自然也与感情无关。模糊日夜,模糊了建立在时间上的一切秩序;我曾夜行如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