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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的眼冷而锐地瞥了路卡的肚子一眼。
路卡大为羞愧,端药的手顿时一抖,不留神就抖出了几点药液,正好溅在王子的锁骨上,这一来,路卡更是惭愧。怎么能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呢?他,他简直太没用了。
“王子,对不起……”他立刻张嘴要承认错误,腿也习惯性地要往下跪,只有双手还本能地举着王子的药杯。哪知王子已截断了他的话:“好了,拿毛巾替我擦了吧。”路卡一呆,却听王子有些不耐烦地催促道:“快点,让我把药喝完。”
路卡赶快应了声:“是。”又想把杯子放下全心帮王子擦拭,又怕王子更不耐烦,矛盾了一下,放开一只手,只用一手托着杯子,另一手小心地拿过一条绣金线的毛巾,仔仔细细帮王子把污迹擦了。他不敢用力,怕又让王子恼,又怕手脚太慢了让王子等,于是这么点小事都让他忐忑不安地出了一身汗,不过好在王子没注意他的笨拙,他总算顺利地把事情做完了。
这当儿,王子又就着他的手喝起药来,但却破天荒地自己伸了一只手托住那杯子,咕嘟几口都喝了下去,跟往常那即使喝药也仪态高贵的从容大不相同。
路卡有些目瞪口呆,这么粗豪的喝法跟他习惯的那个王子太不一样啦,可是没等他想完,王子已朝后一靠,平静地说:“我饿了,叫他们送食物来。”
路卡答应一声,收拾了杯子和毛巾躬身退出去,过得一会,厨子把晚餐送上来,在按惯例让侍卫先尝过确定安全以后,王子挥挥手,说:“路卡留下,你们先下去吧。”
这时代地中海沿岸可没发明什么叉子筷子之类的,用餐时就一把刀子用来割肉,其余的食物么,即使再高贵的人也是用手指头抓,过后再用香花和水洗掉,而刀子往往也是由各人自行别在腰间。鉴于安全等原因,王子从来不用别人递上的刀子分割食品,他腰间那把短短的弯刀不仅有防卫价值,也有别的用途。
路卡赶紧递上掺了香花花瓣的清水让王子洗手,又提起壶来,帮王子冲洗了那把短刀,本来一直靠在枕上接受服侍的王子忽然睁开眼:“你忙了一天,手也脏了,洗干净点。”那样子好象很不乐意他用脏手端盘子。路卡的手虽然在服侍王子擦身前就已洗过,但做了这么事后,的确说不准又弄脏哪里了,他可不想违拗有些洁癖的王子,立刻理解地就着王子洗手剩下的水,洗了洗手,这才把王子扶起来,扶他用餐。
王子拔出腰刀,那刀和他头发里藏着的匕首一样,清醒时都是绝不准人碰的,此时被水洗过后,那镀银的刃锋亮得象一弯新月。路卡跪着把盘子端到他面前,王子这才握着刀切起那羊腿来,路卡肚里很饿,但看到主人开始吃起来,他心里却很是满足。即使昏迷后刚刚清醒了没多久,王子仍是疾速从容,那王家的仪态不是盖的。
冷不防,伊兹密从上往下看见了他的眼睛,蜡烛的光很是柔和,那双大大的浅灰色眼睛也同样柔和,象只小羊羔似的,露出那么信任敬仰的神情,那小小的鼻子尖朝上微微一翘,这种看惯了的脸竟然突然有种可爱的感觉,伊兹密笑了笑,忽然说:“张嘴。”
“啊?——”路卡又愣着了,但他乖乖地张了嘴。
一块被切得细细的嫩羊羔肉被扔进了他嘴里。他差点就因为太过惊讶而让小肉块掉了下去。
伊兹密很满意自己的准头,虽然这是夜里,虽然这个人张大嘴的样子看起来很傻,可是,那张嘴被羊羔肉塞住的样子还很是有趣。
于是他又犒赏了自己一块嫩得几乎融化的小羊羔肉,咽下去后,他发现这人还含着那肉没动静呢。“这个笨蛋!”伊兹密好奇地观赏着他发愣的样子,命令道:“吃下去!”
路卡这才意会到他正吃着王子的食物,那……他又不知如何是好了,可是他不能不服从命令,他艰难地把那本来入口即化的羊羔肉吞了下去,眼里几乎又要晃动泪花儿了。
王子拿短刀柄戳了戳他的脸,好奇又好笑,接受自己的善意那么艰难么?这个笨蛋!他突然很想笑,但却又朝路卡的嘴里扔了一块肉。
那天晚上的帐篷里充满了王子快乐的笑声,而跪着的另一个人在好不容易吃了一肚子羊羔肉后,被命令道:“起来吧,你跪在那里,我都快吃不下了,坐到床边来,把下一盘菜端给我。”然后是诡异的“呵呵呵呵”的笑声。
第 4 章
那晚的用餐变成了一场猫捉老鼠般的游戏,差别只在这只老鼠是乖乖地被猫玩着逗弄,如果有后世的蛋糕的话,伊兹密肯定会毫不考虑地把蛋糕糊路卡一脸,再拍着手大笑的,但即使没有那么多道具,他也故意把路卡弄得满下巴都是油渣儿和汤汁,再看着他的狼狈样哈哈大笑。路卡很是心疼这件刚换上的衣服,这可是王子赏给他的衣服啊,也是他活到十六岁上穿过的最好的衣服,但他不敢说,王子让他张嘴他就张,王子把面包揉成球往他嘴里投,他也乖乖地接住,到后来,王子笑得差点在床上打起滚来了,那银色的眼睛眯到一起,嘴角高高翘起,每一下笑声都舒心无比。路卡觉得这样也不错,至少从王子爱上尼罗河女儿以来,他就没看见王子爽快的大笑过,听着这样的笑声,似乎那个受伤前意气风发的王子又回来了!
路卡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冷峻的007形象,虽然他从事的实际上是后世人惊艳无比的间谍业,但他谦卑地把自己看成尘土般的小人物,所以牺牲一下,当一会被戏耍的对象,让王子抛开一切地爽心大笑,他觉得非常有价值,连委屈的泪花儿也不掉了,只是从帐篷里出来时还是难免心疼了一下衣服。
因为不敢拒绝王子的赏赐之故,这一顿他吃得太撑了,长袍下明显看得出隆起来的小肚子,王子戏弄地拿手指头戳了一把他小肚皮上的肉,这才总算停止了那差点让他被噎到的强迫进餐,转而说:“我饱了,拿安神药来。”
当然,王子在经过大半天的昏迷和这一番嬉闹后,兴趣来得快也去得快,立刻就被疲惫淹没,在喝安神药时,上下眼皮就直打架,嘴里也没什么顾忌地打起了呵欠。好在路卡没有那种“伟人近前,光环消失”的情结,也很适应王子在自己面前的放松状态,又服侍他洗漱过,这期间王子几乎睁不开眼睛,差不多靠着路卡的手就睡了过去,路卡帮他换了睡袍,又帮他把被角掖好,这才收拾碗盘,端到帐篷外交给还在等待着的厨子,回身来站着,一边默默守卫,一边等换班的侍卫。
刚才王子的笑容是多么粲然明亮而毫无往日的忧郁!路卡慢慢地回想,嘴边不由得带出一缕笑。
那是他多少年没见过的孩子气的笑法了,很象小时候从远处看见王子偶尔和动物玩耍时露出的笑容,可那笑容王子从来不会对人流露的。这段时间侍卫们都羡慕他从王子那里得到的新待遇,说他运气好,现在看来可真是好运呢,居然能看见王子这样毫无防备地对着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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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真心大笑时,那银色的长发随着身体的转动而闪烁生光,茶色的眸子如宝石般粲然明亮,路卡虽是男的,也看得有点傻眼,和他那说破天去也顶多算清秀的平凡长相不同,王子的容貌可是赫梯全民追捧为之自豪的那类型,先别提人前佳妙风雅的仪态、英明睿智的头脑,光那样俊伟的身高和强悍的膂力就已是路卡一辈子都仰望的了。路卡走遍了列国,见过了巴比伦的拉格修王、亚述的亚尔安王、密诺亚的密诺斯王、乃至努比亚王等各国王公贵族,可在他眼里,只有他的主人、赫梯的王子,才既是美男子又是堂堂大丈夫。
尼罗河女儿居然看不上王子,真是奇怪,虽然埃及法老曼菲士俊美得宛如女子,可王子更是秀美与英气兼具的人物呀!更别说比起粗暴易怒随便砍人的埃及王,冷静自制又体恤下属的王子那脾气可是要好上万倍了,他若是在埃及王手下犯错,多半会被当场砍翻,若非他一混进埃及王宫就紧紧抓住了尼罗河女儿这座靠山,只怕很难平安活到今天,但即便有神之女儿的庇护,都有好几次情况危险得让他以为要挂在埃及了呢。可王子以前责罚他都是适可而止,这次会失去理智,也是因为王子拖着病体奔波万里却极度失望才忍不住挥鞭,过后王子不是还亲自来给他喂药了么?光这待遇,都是他在埃及王那里不用梦想的了。
想到这儿,路卡又忍不住朝王子望了望,虽然这会看不见王子身上被遮蔽在被子下的绷带,但路卡悄悄地合起手来祈祷了。他的愿望很简单:
一、请神明保佑王子那些伤口早日康复吧,尤其是尼罗河女儿的哥哥制造的那个神秘伤口。医生们悄悄对他说过这不是人力能治的,所以路卡私下对神明献过好多次祭祀、许过好多次愿了,希望神明能出手让神之子制造的伤痊愈。
在路卡那古代人淳朴的想象里,既然神之女能来到人间、神之子能击伤王子,那么神让某个伤口神奇康复也是非常实在的事情,只是不知为什么到现在神明还没答应他,难道是他努力得不够?可恨为了到尼罗河女儿身边潜伏,他在埃及期间里没敢上带上赫梯的任何物品,也许正因没带上赫梯众神的护身符,神明才没有理睬他的祈祷吧。
看着王子的睡脸,路卡想,有机会回去赫梯,要给神明献上更多的礼物,不管是暴风女神还是太阳女神还是海神,随便什么神,不管他们跟治伤有没有关系,他都要挨个献上礼品,说不准会有哪位神明大发慈悲。
想到这里,路卡甚至虔诚地跪下来,朝着赫梯的方向磕了个几个头,嘴里把给赫梯诸神的祷词又念了一遍。
二、自然是希望给王子爱情预言的那位爱之女神伊修妲尔成全王子和尼罗河女儿的婚事了,那样王子就不用再出生入死地冒险了。
目前赫梯只有一位王子,就是他的主人,而唯一的公主又失踪在埃及,路卡虽然衷心认为全天下只有神的女儿才配得上王子,可老这样下去,对赫梯对王子自个儿来说都太危险了。路卡早有觉悟,为了保护王子的安全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包括他自己的生死!但是尼罗河女儿老是不能爱上王子,老是从王子身边逃开,还把王子害得病病歪歪,真把路卡急死了。要不是他在王子面前不敢畅所欲言,他都恨不能叫王子干脆去爱神庙求取点“特别”的物品,让她快速爱上王子好啦!
路卡脑袋里从来就没有尼罗河女儿愿不愿意的问题,只有如何让她成为赫梯王子妃的问题,所以他又跟那位巴比伦的爱神甚至全世界的爱神都许了愿,不管她们叫什么,是不是同一位神,他都虔诚地又磕了几个头,嘴里念叨着自己想出来的祷告词,希望她们早日保佑王子如愿。
当他爬起来时,换班的侍卫也到来了,路卡交代了相关事项,这才朝侍卫们的帐篷走去,那晚他闭上眼睛入睡时还没忘记祷告,至于祷告中他愿意付出的代价是他为数不多的全部身家甚至他的性命。
可以肯定的是,必定有位神在听他的祷告,对他那赫梯老家石头小屋子里的微薄家产有了兴趣,虽然只是房前几只鸡鸭,屋后几只牛羊,屋里毛毯陶罐子之类的,但必定是被倾听了,因为第二天事情就有了奇异的变化。
当天例行公务仍是在尼罗河沿岸搜寻尼罗河女儿,同时向当地人打听。路卡是和另外两名侍卫一组,在他操着熟练的埃及语假装商人进入村庄、再度没有得到任何线索后,又继续往河岸搜索。
天气意外的好,天空特别明朗,蓝得澄清,似乎太阳也觉得愉快,视线比往日要看得远些。沿途风景也格外美丽,空气宛如新酿的石榴酒,这样华美的天气更适合做别的,但这三个人乃至其他搜索小队的人压根就没这个雅兴。
路卡小心地穿过芦苇丛和河边的沼泽,这段时间,每天早上王子派他们出去时,都会吩咐:“小心鳄鱼和其他野兽,我不希望你们有损伤。”这让他们更是感动,搜索起来更为卖力,这会顶着烈日的路卡和其他侍卫们虽然都满身大汗,但都顾不上去擦,更别说浪费时间就着河水洗身那么奢侈的举动了。
三千多年前的下埃及河岸完全是半泥半水的蛮荒世界,不但要搜索每一段河岸,还要防御岸边饮水的河马鬣狗甚至狮子等野兽,更别提那些看来象一段烂木头其实潜伏在水中的鳄鱼了,而埃及人所流行的拖鞋或者凉鞋都对踏在水和泥中没什么保护作用。路卡早已习惯了,他干脆将那派不了什么用的鞋子脱了下来别在腰上。就那样满脚污泥深深浅浅地在沼泽中走着,视线不放过任何一丝异常。
但鳄鱼没有来打扰他,倒是有一只胡狼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