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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侠幸运星-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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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在美国以他人的名义注册了一家医药生物公司,再以这家公司的名义与GL大学接触,提出用巨资购买“招蜂引蝶”以及相关研究资料要求。

怎奈事情不太顺利。虽然GL大学的领导答应这桩买卖,但发现“招蜂引蝶”并将其押运回来的生物系李教授断然拒绝,GL大学的领导应承说只要花一些时间,他们会做好李教授的思想工作,让他将“招蜂引蝶”和研究资料一并交出来。但是非常不走运,秦月明这时却因为白杰的捣乱而惊动了警方,时间不允许他在中国继续等下去,这帮重要的东西,他又不愿借他人之手带回美国,只好派人将花抢到手,反正己方有卓越的科学家,那些研究资料不要也罢,然后带着自己在中国的班底连夜回了美国。

正当秦月明因为成功夺花而充满喜悦时,不走运的事情再次发生:采用了世界最先进保存技术来封装的“招蜂引蝶”,在飞机抵达美国的时候,意外地枯萎了……在秦月明手下的科学家看来,这只能解释为意外,他们查不出花枯萎的原因。不死心的科学家们从花芯的实验切片提取出细胞,再将细胞剥离,终于从细胞核中提取出与生物超能力有关的元素!

到现在为止,对该元素的研究仍旧继续着。该元素的构成非常复杂,许多成分都还是未知的,因此科学家们只能利用特性相近的物质通过化学作用相互整合,得出试验阶段的注射液。秦月明为了使实验结果更加真实,竟从弄了一批死囚和街头流浪汉来当实验品。起初科学家们以为注射液打在身强力壮的人身上比较容易成功,但事实证明他们是错的。实验过程中死了上千个人,只有十三个人活了下来……他们表现出来的特征是:这十三个人原本都十分瘦弱,当在注射液作用下依然能存活时,他们的身体一夜之间变得肌肉嶙峋强壮无比,最令秦月明兴奋的是:他们经过一系列烧钱的培养和训练后,测试念力的机器对他们有了反应!

这个自然没能瞒过罗辛龙,包括秦月明从中国带回“招蜂引蝶”、以及他拿死囚和流浪汉来当实验品的事。罗辛龙对秦月明旁敲侧击,秦月明心知瞒不过,唯有告诉罗辛龙实验有了进展,但却隐瞒了“招蜂引蝶”和实验品的来源,只说参加实验的人都是自愿的,实验没成功的人身体也没有受到药物伤害,已经给了他们一笔补偿金后让他们离去了。

罗辛龙假装大喜,不但不戳穿秦月明,反而将整个研究小组全权交给秦月明负责,更重新投资了一大笔钱进去。秦月明虽然狡猾,但怎奈他义父更狡猾,义子就这样被蒙骗过去了,将义父给的钱变本加厉地砸到实验中去。这十三个人分开时发出的念力并不强,但联合在一起时就能造出一个强大的念力场!这十三个人私下发誓效忠秦月明,但表面上仍然要以罗辛龙为大。

然而,罗辛龙早就看穿了秦月明的心思,这十三个人一开始就是要被灭掉的,投资的那笔钱只是为了让他们更快成长,然后便有了送他们去死的借口——去旧金山“震慑”聂锋,一个非常可笑的任务……因为无论是秦月明,还是暗地里已经了解了实验结果的罗辛龙,都知道这支超能小队只要去到聂锋面前,必死无疑!

但是,罗辛龙做事非常隐秘,当秦月明发现那十三个小队成员已经不在迈阿密时,他们已经死掉了一个,其余的全躺在了旧金山杨氏医院的隔离区里……

************

就在秦月明在对罗辛龙恨得牙痒痒的这几天,白杰和聂锋正在杨家公馆内的一大片露天草地上做念力的冥想训练。

冥想训练是聂锋的师傅王一明在与聂锋对练时无意中发现的一种修炼念力的方法,如果说笔记本上那套功夫是基础的念力训练,那么冥想训练就相当于进阶的念力特训。由于是参与冥想训练的两个超能力者利用自身的念力相互对抗,所以比消耗体力来修炼念力更为直接,提升的程度也越快。

聂锋想利用冥想训练来找出白杰念力暴走的原因,但每当白杰的念力强度突破一个层次时,暴走就成了必然的事,聂锋只有一次次地利用自己比他更强的念力来压制住,白杰才能清醒过来。一来二去,小白念力暴走的原因没找出来,反倒是他和聂锋的念力强度都有了不同层度的提升,也算是没收获中的收获。

对于聂锋来说,这算是比较惊喜的事情。小白的念力比师傅王一明强上百倍,与他进行冥想训练简直不能用事半功倍来形容!可是每当自己用念力强压下小白的暴走时,聂锋又隐隐担忧起来。

“运起念力的时候你注意一下达到临界值时自己的感觉,”聂锋提点道,“差不多达到的时候就该把念力缓一缓……我发现只有你突破原有念力强度的顶峰时你才会控制不住自己,只要你抓住这个规律,稍微控制一下应该就没问题了。”

小白无所谓地笑道:“只要不是有心跟你拼,哪有那么容易说突破就突破……”

话没说完,戮就从远处小跑过来,说:“锋哥,卢家送了一封信过来!”说完递了一个信封给聂锋。

聂锋接过,小白在旁边一看,上面写着“杨家聂锋先生亲启”。聂锋冷笑一下,将里边的东西抽出来看了看,原来是一张红色的请帖,小白觉得看别人的信件不太礼貌,就往旁边迈了几步。戮一直在观察聂锋的脸色,直到聂锋用左手食指对着戮挑了挑,戮才从口袋里拿出一支钢笔递过去。聂锋在那请帖上大模大样地写上“已阅”,然后再龙飞凤舞地签上自己的大名。

戮拿着请帖去了,小白才问:“谁家结婚请你去喝酒?”

“喝个卵,”聂锋骂道,“鸿门宴。送信来的是卢家,家主卢比是龙组三巨头之一。你没来之前,有个叫童大的家伙已经请我吃过饭了。”

“童大……名字真他妈的俗,他也是三巨头之一?”

“俗归俗,三巨头中实力最强的就是他,”聂锋叹道,“三个老家伙都想吃杨家这块肥肉,现在除了罗老头子……不对!他前天派的那队人马,就等于是‘问候’过我了!”

“鸿门宴是什么时候?我跟你去!”白杰说。

“不用,你留在家里,”聂锋想了想后说,“或者你到处逛逛熟悉一下环境也行,有瞬间移动,就算有突发情况,你也能及时赶到。有你在,我去吃鸿门宴也能吃得安心点。”

当晚就是聂锋赴宴的时间,小白吃完饭后便一个人待着了。这些日子旧金山平静许多,跟杨家作对的当地黑帮似乎一下子销声匿迹了。趁着还太平的时候小白想拉黄蕾去逛逛,不然等过两天三巨头来了事情一多,就没机会玩了。可是余情一直拉着黄蕾不让她去。说明一下,这些天小白没有一天跟黄蕾在一起过,就连晚上黄蕾也是跟余情睡的,黄蕾一再解释是因为想跟余情多聊一会,但小白依然很吃醋,这天晚上索性一个人逛街去了。

因为小白英语很烂,所以只好去了属于杨家地盘内的那条唐人街。这条唐人街的规模在旧金山是最大的,特色是饮食业,不过北方的小吃比较少,南方的特色小吃居多。上个星期聂锋带小白来的时候跟唐人街里管事的见了面,也带着他吃了好几家他经常去的店吃东西,因此小白这次来的时候,店里的老板和看场子的人见了他都客气地叫他一声“小白哥”,弄得他很不好意思。

小白来到一家很热闹的店子坐下,这家店主打广东菜。店老板见是白杰,急忙跑过来殷勤地问他想吃点什么,还要带他去二楼雅座。离吃晚饭的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吃饭的时候小白就想着晚上和黄蕾逛街的时候再吃点什么,所以特意留了肚子。小白说一楼热闹,不去雅座了,当下就让店老板给介绍一个,老板说最近上市的麻雀肉干锅不错,小白说就要那个。

小白坐下的那张桌子是店里最后一张空桌,这时一个中年男人走进店里,左右看了两眼,就走到小白这边,礼貌地问道:

“小伙子,请问能跟你并一桌吗?”

小白抬头一看,原来是个头发倒后疏得很整齐的中年帅哥,这人五官长得很正,一脸和善的笑意让小白很难开口拒绝。小白东张西望了一下,原来是没空位了,而且只有自己这桌是只有一个人的。在确定这人不是有意找茬后,小白就爽快地笑道:“坐吧,我刚点了个锅,不介意一起吃点?”

第157章初次会面(2)

中年男人道了声谢后坐了下来。

“大叔……这么晚了还没吃饭?”

小白这一声大叔叫得比较勉强,因为眼前的中年男人实在太帅了!额头宽阔,一双略大的凤眼炯炯有神,直挺的鼻梁中间的节骨微微突起,圆润饱满的鼻头两旁却有着收敛的鼻翼,不厚不薄的嘴唇对男人来说恰到好处。中年男人站立时身板非常挺,一身笔挺的西装没有半点皱褶,加上头发一丝不苟地倒后疏着,看上去是个很有品味的人。他没坐下前小白稍微估计了一下,身高大概和自己差不多,若是早上10年……小白在心里暗暗揣测,这个男人要是年轻个10年……不,只要7、8年,任何年龄层的女人见了都会立马心生爱慕!

中年男人没有在意小白对自己的称呼,温文尔雅地笑道:“刚下飞机,听说这条街上有广东小吃,就过来看看。”

小白对这男人心生好感,就多问了一句:“大叔是广东人?”

“不是,”中年男人用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说,“不过也差不多,我老家在广东旁边的广西。”

小白心头一喜,感觉又亲近了几分:“我也是广西来的!”

“哦?”听小白这么一说,中年男人便流露出他乡遇故知的眼神,笑道,“唉,我很多年没回去,都听不出你的口音……呵呵,我20年前从NN市来美国,早先两三年还回去过几趟,后来就一直没回去过了!”

这么巧?小白喜道:“我也是NN市人,第一次来美国,来这里还不到半个月!”

小白一高兴,对服务生招了招手,让他拿来菜单和一套新的餐具,对中年男人说:“大叔你看看有什么爱吃的,多点几个,今天我请客!”

中年男人也不推辞,拿过菜单,点了“水煮牛肉”、“芋头排骨煲”和一盘炒时蔬,都是NN市几十年来街头巷尾大牌档里常年供应的菜色。这时小白先前点的干锅麻雀肉已经上来了,锅底垫了薄薄一层白绿相间的生葱蒜,上面是热气腾腾啪啪作响的酱红色麻雀肉,光是那香味就会引人大流口水,吃过晚饭的小白被引得好像饿肚子一样,忙不迭地从锅里夹了块肥嫩的腿肉,放到自己碗里,习惯性地将肉贴着冰冷的碗内壁涮了一圈,让肉的温度稍稍冷却后就立刻放进嘴里,脸上露出享受美味的神色。

等他吃完一块麻雀的腿肉后,才发现一旁的中年男人正笑着看自己,那笑容很亲切……当年爷爷看着自己狼吞虎咽时就是那笑脸。小白有些不好意思,就说:“大叔,吃啊,别客气!”

中年男人却不忙夹锅里的肉,而是打开随身提的一个中型行李箱里,从里边拿出一个外表灰褐色的瓶子。这瓶子好像是从土窑里直接烧出来,没上过色的,远看还没什么,近看就会发现表面有许多凸起或凹下去的小坑,反正不像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中年男人却说:

“小伙子也来两口?这是我二十年前从国内带过来的茅台,当年这酒难弄,还是熟人从酒厂里直接给弄出来的,怕被别人发现,所以装了这么个瓶子。”

小白对酒没兴趣,但以前听爷爷说,茅台这酒喝起来跟别的酒绝对不一样,一个字:纯!如今市面上真正的茅台几乎绝迹了,那种酒不酿个几十年根本出不了那味。小白听说是二十年前带出来的,就不禁跃跃欲试,又叫服务生拿来两个小杯子。中年男人将那不起眼的土瓶开了封,扭开盖子,刚把两个小酒杯倒满,酒香立刻就在这充斥了各种酒味和菜味的空间里散发开,引得不少识货的食客争相望过来。

小白从没闻过这等香醇的酒味,心说以前爷爷喝的估计都是二锅头,可惜爷爷不在了……

中年男人举起杯子:“来,走一个!”

小白拿起杯子和他碰了一下,将酒顺着舌头往里咽,只觉从口腔到喉咙再到肚子,一股暖暖却一点都不刺辣的味道在肚子里打转,没过几秒钟全身都暖和起来,不禁赞道:“嗯,好酒!”

中年男人又将两个酒杯满上,却没急着喝,他笑着说:“中国有句古话:坐在一起喝茶的,可能是敌人;坐在一起喝酒的,必定是朋友!不过,小伙子,你在喝下我这杯酒之前就不担心我在里边下药?”

小白一愣,说实话他从没想过这个,只因为自己对这个中年男人的第一印象不错,而且又聊得来,所以他倒的酒自己毫不犹豫就喝了。小白说:“这里这么多人,你在里边下药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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