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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云孟虎仰天从马背上倒下。
率领虎豹骑的中年武士带马上前,压下了黑马武士握弓的胳膊。箭已经在弦上,弓已经绷紧,却没有射出去,最后一个下唐骑兵的背影远远地消失在雾气里了。黑马背上是个年轻人,他侧过头来看着中年武士。他眼睛细长,似乎有精光从细细的眼缝中溢出来,皮肤黝黑而干燥,年纪不大眼尾已经有了刀刻般的丝丝痕迹,一直延伸到发线边,看着像草原上普通的贫苦牧民。可是他的弓却沉重异常,黝黑的看不出来材质,沉甸甸有着金属般的光泽。
“放他去吧,就像打黄羊要留下羔子。他对我们有用。”中年武士笑笑。
“大汗王下令,不花剌就听从。”年轻人的回答简单有力,他熟练地转着弓,收回到自己马鞍后的弓囊里。
九王是青阳仅剩的一位大汗王了,现在进金帐议事的时候,他坐在大君的下首,人们对他行和对大君相同的礼。如今人们只要说起大汗王,就是九王。
“大汗王以比莫干王子的手令召唤我们,不花剌连夜带着十名鬼弓从铁线河边赶来,终于在最后关头赶上了。请问大汗王还有什么事需要我做么?”年轻人恭恭敬敬地说。
“多亏了鬼弓们的神箭,否则要在这样宽阔的草原上全歼敌人,要调动多少人才行啊?感谢盘鞑天神赐予我们草原上第一的好猎手不花剌,你的神箭总是饱尝敌人的鲜血,从来不去亲吻树木和土地。”九王微微笑着,“人们叫我青阳的神弓,我看不花剌才是我们青阳的神弓!”
披着黑色毡衣的鬼弓们此时正带着马靠近不花剌,他们高举了弓一齐欢呼,虎豹骑的武士们也跟着欢呼,用马刀敲击着鞍子。
潮水般的欢呼里不花剌却没有笑,他的神色更加恭敬:“如果大汗王是剑齿豹的牙齿,不花剌只是它的一根细毛,不敢接受这样的夸赞。”
九王挥手止住了呼声:“你的父亲死了六年了吧?可惜临死我没有能见他一面,最近常常想起和他并肩战斗的时候,可惜老朋友们却先离开了。”
“他死得非常安详,因为他一生都为了守护大君而握着弓箭,盘鞑天神会接他去云间的神殿享福,谢谢大汗王的关心。”
“别里古台虽然离开了,可是看到别里古台的儿子变成了更年轻更英勇的别里古台,真是让人高兴!”九王直视不花剌的眼睛,“新的大君就要正式即位,我们青阳好运道就要来了。不花剌,这是你的人建立功业的机会。如果不介意听我的号令,就让鬼弓和我的虎豹骑编在一起吧。虎豹骑只要有一口好酒,就不会忘记鬼弓的兄弟们。”
所有人的视线都汇聚在不花剌的身上,他静静的没有表情。
“大汗王应该知道,从有鬼弓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只听命于金帐的主人。除此之外我们只是草原上的猎手,我们不像九王的虎豹骑,不是成群的猛兽,我们只是一只只散漫在天空里的鹰。金帐的主人命我们为他惩罚叛逆,我们就去啄瞎他们的眼睛,我们却不能为他开拓疆土。”不花剌以手按着左胸,“感谢大汗王的盛情,可惜不花剌无法接受。”
“如果没有别的差遣,不花剌就带着他们回去放牧了。”不花剌带着自己长鬃的黑马一步一步倒退出去。
他没有等待九王的回答,忽地转身。鬼弓们紧紧跟随在他马后,一起驰向了雾气中的兀思秃罕哈儿谷口,很快,雾气就遮住了他们的背影,消失和来时一样的飘忽。九王望着他们,默默地抚摸着战马的鬃毛。
一名百夫长靠近九王的身边,恨恨地说:“不花剌这个猖狂的人,大汗王赐给他机会,他却不知道感恩,该受惩罚!”
“不必,这才是不花剌。他说得没错,你可以杀死雄鹰,却不能让它低头舔你的靴子。”九王无声地笑笑。
他瞥了一眼远处雷云孟虎的尸体,这个年轻的下唐武士仰面对着天空,不花剌那一箭整个地洞穿了他的锻钢鲮甲,连箭尾也没了进去,穿过了他的心脏。
“在这里竖一根木桩,把他的尸体挂在木桩上,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看见。”九王策马离去了。
〖①鬼弓武士是一支特殊的军队,它在人数最多的时期不过千人,仅仅听命于青阳部的主人。他们平时散布在外,过着放牧流浪的生活,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几乎人人都是神箭手,是草原上最好的一群猎手。游射和暗杀是他们主要的作战手法,鬼弓通常不会出现在正面战场上,即使青阳的贵族们也只是听说过他们的存在,而很少能亲眼看见一名站出来的鬼弓。〗
十四
八月十一,夜深,南淮城。
百里煜拿起剪子剪去烛花,屋里亮了一些。
归鸿馆里静悄悄的,纵然以木屏风一层层隔开,还是显得太空旷了些。吕归尘和百里煜隔着一张桌子对坐,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只有外面的蛙声蛩鸣。
“真冷清啊,”百里煜没话找话,“隔着一堵墙,以前却很少来尘少主这边走动,没想到这么安静。比起来我俩枫园那边,倒显得浮华不实了。”
“小苏和柳瑜儿在的时候还好,不过不知道今晚她们都去哪里了。”吕归尘说。
“我让她们过去陪阿缳了。女孩子出嫁前,怎么都是害怕的,少不得几个人陪房。阿缳性子更娇贵,今夜她那边陪房的不下十几个,我叫小苏和柳瑜儿过去,是因为尘少主的人品她们再熟悉不过,可以安阿缳的心。”
“煜少主想得真是周到。夜深了,煜少主倦了么?”吕归尘低着头,说得恭谦,其实送客的意思。
“没什么事,陪尘少主说说话。”
两个人又沉默了一会儿,百里煜忽然说:“这些年,真是对不起。”
吕归尘诧异地抬起头来。
百里煜笑了笑:“记得尘少主初来的时候,我口口声声地叫尘少主蛮子,还在路夫子那里说了尘少主不少的坏话。父亲要让小苏和柳瑜儿来伺候尘少主,我耍赖不让,后来又老是夜里拉着她们两个去俩枫园那边玩闹。心里未尝没有冷落尘少主的意思。现在坐在归鸿馆里,想着那么多年,不知道多少个晚上,尘少主就是自己一个人坐在这里,孤零零的,要是我,只怕得疯了。心里真是歉疚。”
“煜少主说得过了,”吕归尘不知所措地摆着手,“其实都是些小事。在这里,大家都对我很好,我要是回了北都,一定会想念南淮的。”
“尘少主大概会想念南淮,却不是想念我们了。”百里煜笑了起来。
他注意到吕归尘的神色微微一变,不知怎么的,那一变中,窗外透进的秋寒一下子重了起来。百里煜收了笑,起身关上了窗子。两个人对坐着,又开始了沉默。
“尘少主,现在是什么感觉?”百里煜低声问。
“其实……”吕归尘犹豫了一下,“不瞒煜少主,白天的时候心里很乱,只觉得……她的样子不断在眼前晃来晃去。听着外面的人声,那么多人来来去去为我准备婚礼,只是觉得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把自己放在哪里,也不知道这么些年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百里煜低低叹了口气:“心里想必是很痛的吧?”
“是,以前只看书上说心痛,还不知道心痛到底是什么感觉。现在有点明白了,就像心被人捏住了,怎么都没有办法甩开。想要大声喊,又想咬什么东西,”吕归尘微微地脸红,“我就吃了很多的酥饼,吃得很撑,可是觉得使劲地吃东西,就有个事情在做了,就好些。小苏她们都奇怪,说我以前没那么能吃的。”
“可是,”他的笑容褪去了,“怎么吃,心里还是难受,只是很难受……很难受。”
百里?愣了,许久没有言声。
吕归尘又笑了笑:“不过坐在这里,跟煜少主说着话,人不由自主地就安静了,想起很多很多的事情来。记得我很小的时候阿爸总是指着进金帐拜谒的女孩子问我喜欢哪个,说是喜欢了,他就早早派人帮我订下,免得被谁家的儿子先抢去了……我那时候才四五岁,不懂事,就说这个好,那个也好,最后说我都要了,都陪我玩儿。阿爸和大合萨就都笑我。现在我终于要大婚了,可惜阿爸看不到啦。以后我每天早晨起来都会看见我的妻子,跟她一起吃早饭,午后我看书,看她在外面逗鸟逗猫什么的,晚上也有人跟我说话了,我要是生病了,她会照顾我,她生病了,我也会守着她的,以前女孩子怎么想的我都不明白,她就会告诉我。”
他喃喃地说:“其实这么想着,好像心里也有点高兴似的……”
百里煜点了点头:“阿缳见了你,其实是很满意的,开始还装着闹闹,到晚上就没事了。白天时候我过去,看她正被几个婆子围着梳头,试她的新嫁衣,她自己哼着曲儿在她那堆首饰里面东挑西拣的。我忍不住逗了她两句,她就脸红,红到了脖子根,我跟她兄妹那么多年,以前倒没觉得自己的妹妹可以那么娇媚的。”
“归尘记着那天在楠宫对煜少主说的话,既然决定要娶缳公主,我决不会辜负她。”
“我们大概都是太孩子气了。其实这个世上,多少人都是见几次面就定了婚期,然后就是嫁娶,说不上什么爱恋,也就这么过了一生。”
“煜少主,你是说小舟公主么?”静了一会儿,吕归尘低低地说。
百里煜一惊,直直地看着吕归尘。吕归尘也看着百里煜,他的目光安安静静的,没有一丝的调侃或者嘲弄。百里煜呆了好一阵子,转过头去:“尘少主怎么忽然说起这个来?”
“只是忽然想了起来。去天新春我和小舟公主一起被召进紫寰宫赏赐糕饼,小舟公主在殿前为国主吹笙,记得那时候煜少主站在一旁听,手一直捏着腰间那块白玉铛,直到曲终人散都没有松开。不是入神到了极点,不会这样。”
百里煜的脸红了起来:“想不到尘少主的心思那么细……这些都看了出来。”
“小舟公主也快十五了吧?差不多到了定亲的年纪。”
百里煜想了想,只是叹了一口气。
“煜少主你不必担心的,小舟公主是楚卫国主最宠爱的女儿,放眼东陆诸国,能够配得上楚国公的门第很少,要说能够配得上小舟公主的人,就更少了。小舟公主嫁给煜少主,对大家都是好事。”
百里煜摇摇头:“这些也都不过是我自己的痴想而已,小舟也不太见我,我派人送东西给她,她也只收诗文集和琴谱,还回赠些瓷器,礼数一点不缺。而且楚卫和下唐两国的交谊,也不是那样的牢固,我心里知道的,要是真的牢固,又何苦把小舟送到下唐来当作人质?我的心事我也跟父亲说了几次,不过父亲说男儿当有远大的志向,单为了娶一个女人而娶,就是市井里的贩夫走卒的做法。”
“国主对煜少主满怀期待吧?”
“我哪里行?我是个软弱的人,本不该生在这样动荡的时代。尘少主,你不同的,你是英雄。”
“英雄?”吕归尘愣了一下,笑着摇了摇头,“煜少主,我教你一个办法,你试试就知道小舟公主的心里是不是记挂着你了。”
“哦?”百里煜睁大了眼睛,“尘少主有什么教我的?”
“不敢说教,我哪有那个本事?只是我想……若是小舟公主在意煜少主,一定会在意煜少主身边的小事。好比你喜欢谁,就会记得初见时候她穿的衣服,记得她跟你说的琐碎事情。煜少主以琴诗闻名,下次送诗文集的时候,可以誊写一本自己的诗文,刻意抄错几个字。小舟公主如果翻阅了,发觉错字,应该会在回礼时的书信中提到,那样的话,就是真的在意煜少主了。”
百里煜愣了一下,用力拍掌:“好!真是好办法!我怎么就从来不曾想到?”
吕归尘看着他站起来,搓着手掌来回踱步,像是恨不得立刻去誊录诗集的模样,不禁微微地笑了。
“明日的婚礼是什么时候呢?”
百里煜停下脚步:“明日黄昏。东陆文字,所谓‘婚’者,就是黄昏的‘昏’,黄昏行拜礼,入夜行夫妇大礼。”
“嗯,”吕归尘点点头,“我想去外面吹吹笛子。”
“我听说尘少主喜欢吹笛子,可是从没有听过,今天有幸跟着听听。”百里煜看他默默地抚摩着案子上的紫竹笛,心里忽然惊醒,自己的举动有些离谱了。
两个人走到露台上,看着月下的东宫屋宇,屋檐相连着绵延出去,琉璃瓦片上叠叠的青光反射像是海波。宫人提着红纱的灯笼在远处的巷子里走过,光一闪而没。寂静中,吕归尘以袖口擦了擦笛管,试了几个音。
他吹了起来,像是水从每个笛孔中溢出来那样。百里煜吃了一惊,他知道笛子是蛮族的乐器,却从来都觉得东陆乐师吹奏得更好。而现在吕归尘的笛声只在低处轻轻回旋,却有无数的变化,千丝万缕绵绵展开。许久,笛声里才有了跳跃,却不像乐师的曲子那样花样百出,只是欢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