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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传奇-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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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ENK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正文

序章

地精属于社会性种族,他们跟矮人一样很好辨认。地精有着绿色的皮肤,但他们没有头发与胡须。地精长着一张并不好看的脸孔,宽鼻子、尖耳朵、大嘴和小而尖锐的犬牙,胖的看起来像个傻瓜,瘦的则像是特意夸张过的小丑般。地精通常身高在四英尺左右,他们站立行走双手垂过膝盖。这些奥德大陆上最常见的家伙寿命约为五十岁,但很少有地精能活过三十三岁。这些绿皮肤的家伙以抢劫为生,但他们从不单独行动,对于所抢掠的货物采取平均主义。地精没有文字更没有道德观,无论是一个或是几个世纪他们都不会有所改变。

——《奥德大陆生物图鉴》

我合上了手中的一本古书。我已经老了,在地精的历史中也许我是在位时间最长的领主——相对于国王的头衔,我还是怀念过去称呼——虽然我再也挥不动大棒,再也骑不上毛驴,却没有任何一个同胞打算夺走我的权力。

人类常说当人到了老年就会开始怀念过去,因为死神已经在他身边数着沙漏中为数不多的沙砾。

地精会怀念过去吗?我知道许多同胞到死为止,他们的怀念也只是短暂的一瞬。而我,他们的王,他们的神,现在却贪婪地从记忆中挖掘着过去的一切,毕竟在我之前还没有哪个同胞能像我活得这么精彩。

那是多少年来着?我努力地从脑袋里搜索着最初的记忆。那是一九一年的春天,是的,是一九一年的春天,我出生在科森——那是一个地精聚集区,像科森一样的地方在整个奥德大陆十分常见。

我从没有见过我的妈妈,只是从爸爸嘴中知道她是某位小队长的女儿,在我出生后没多久就死了。我父亲的名字叫做克瑞根_大棒,科森的地精领主是他的兄弟,如果按照人类的说法,我也算是出生于名门。

刚刚开始回忆,我忽然想笑,一个出生于名门的地精。

爸爸虽然有个当领主的兄弟,但是他却没有得到什么晋升,到最后甚至连小队长的职务都丢掉了。

虽然没有权力,但是身上的血统让他脸上总是有一种旁若无人的神气,他巨大的嗓门总是朝着挡路的地精喊道:“我!克瑞根,最强的,的弟弟。”

如果这回忆写出来的话,换上个人类来看一定会觉得痛苦。毕竟地精最初的语法可不如人类语那么顺畅,而且我们的名字也不同于人类,他们是前名后姓,我们正好相反。

按人类的标准,谦逊与优雅是一种风度。但地精中,看似骄横的态度恰恰也是风度的体现——有多大的家世有多大的风度。

“若是不叫,笨蛋以为,我,克瑞根,最强的,的弟弟,笨蛋!”

每次吼完,爸爸总是开心地拍着我的头。虽然我不知道爸爸为什么总用那根木棒而不用手,但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那就是地精展现爱的一种方式吧。

尽管爸爸一生都非常认真地保持他的风度,但我相信在爸爸成为领主前没有任何一个地精被他吓住。事实上在爸爸大摇大摆地走后,我总能听到一些笑声,每次也总有几个笨蛋因为偷笑而被卫兵抓住,然后被狠狠地训了一顿。卫兵的理由是:他们嘲弄了强大的地精领主,毕竟爸爸和领主是兄弟,有着血缘关系。

“我,克瑞根,最强的,的弟弟。”

从我还不会说话开始;爸爸就时时在我面前提起这句话。爸爸以前常跟随他兄弟出征,在地精语中,战争或是出征总是代表着又一轮的抢劫行动。

很显然,爸爸并没有立下什么功勋而得到提升,但是也没有因为后退而受过耻笑。在地精的词汇中有仁慈而没有逃跑这个词,当一切的情况都显示地精处于劣势时,所有的地精都会展示出他们的仁慈,最常见的就是转身,然后跑。不过无路可逃时我们会显得像羔羊一样温驯——面对一群软弱的可怜虫,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能痛下杀手。

爸爸经历了许多次战争,有一点他一直引以为傲,那就是他没有受过伤。“克瑞根_大棒,受神保护。”

地精到底信奉什么神,我一直不清楚。对我们而言,神只是一种人类称之为抽象的东西,他可以是兽人的战神、德鲁依的森林之神或是那些黑暗教徒的神。

可是每当爸爸那么说时,所有的地精总是连连点头,特别是身后站着地精巡逻队时,他们点得更勤了。

因为爸爸运气太好了,便一直深信自己有着成为领主的运势,他的兄弟一直担心。而某次战争后,他的兄弟也不再喜欢他了,没多久便革去了他小队长的职务。

事情发生在某一次人类进贡的时候,按爸爸兄弟的意思——“进贡使团,来向最强的,克瑞根进贡。”

可当人类的马车被倒在地的大树挡住时,他们不肯交出贡品,于是战争便开始了。

爸爸兄弟粗短的手指向前划过,骑着毛驴的地精们开始了冲锋,起先地精进行得很顺利,为数不多的护卫被打倒在地。但当一阵稀奇古怪的声音响起后,立即有两个地精被当场烧焦,于是所有的地精都开始显示着他们的仁慈——地精宁可与半兽人打交道,也不愿面对一个法师。

爸爸的兄弟开始显示他的仁慈时,不小心,也许真的是不小心,他手中的长枪刺到了肉呼呼的屁股。

肉呼呼是爸爸的坐骑,一只巨大的山猪。在记忆中,每到肚子饥的时候我总是想吃掉它,但爸爸总是慈爱地对我说:“吃,不准。不然棒子。它,坐骑、冬天粮食。”

肉呼呼带着尖嚎迎着退回的地精发狂地向前冲去,那不规则的行动方式让它没有变成一只烤猪,最幸运的是它不但将法师撞倒在地还踩断了对方一根肋骨,疼痛让法师没办法集中精神施法,地精也因此赢得了那场战争的胜利。

从那以后爸爸再也不舍得吃肉呼呼了,“猪好,冬天吃,不好。冬天,一条腿,再冬天,再一条腿。”

并不是每一次都是人类给地精进贡,有些时候地精也给人类进贡,特别是人类领主发出了征讨令之后。征讨者对地精来说就是恶魔,我不知道恶魔在人类眼中是什么样子,但对于地精而言,他们就是人类口中的勇者。

勇者来后,爸爸总是被他的兄弟派出去显示我们地精的仁慈,每一次爸爸将钱币奉上后,恶魔都会高兴地离开,不过他们离开时总会砍下一些老年地精的头,而恶魔每一次离开后,我们总能在森林中找到许多车粮食。恶魔的意思我们地精都很清楚,等到明年的时候又会有征讨令了,就像爸爸对我说的那样:“猪好,冬天吃,不好。冬天,一条腿,再冬天,再一条腿。”

当恶魔离去时,爸爸的兄弟站在经过打扫的营地中心说:“地精,文明的。人类,野蛮的。我,克瑞根_巨拳,最强的。生气,他们死。”按惯例,所有的同胞总是发出巨大的欢呼声,仿佛我们地精才是真正的胜利者,至于死去的同胞,至没人理会,地精所惦记的只是他们的财产是否有继承者。

第一章 新的领主

人类哲人说过:“如果没有意外,那历史只是重复过去。”

如果不是一条商路在二零一年夏天穿过科森,那我们也只是不断地重复。

有了那条与东方相通的商路,原本无聊的日子开始变得精彩起来。许多人类也到了科森。爸爸的兄弟开始担心起那些人类,但不久这种担心便消失了。

记忆中人类是野蛮的,他们之间也常常发生战争,一批人杀掉另一批,而我们总是仁慈地去处理那些尸体,毕竟食人魔对新鲜的人尸总是抱有非常大的兴趣的。

靠着我们的仁慈,地精第一次与食人魔结成了同盟,从此我们再也不用害怕野蛮的人类了。请试想一下,有众多护卫的商队发现自己被拦了下来,“一大群地精。”人类第一次总是发出不屑一顾的声音,不过当爸爸兄弟的骨哨被吹响,一群八到九英尺高的食人魔晃晃悠悠地从树林深处走出来时,一切就大不相同了,毕竟几十个地精加上食人魔足以吓倒任何人类。不过就算是人类交出了贡品,他们的命运还得看食人魔的肚子。

因为战争的不断胜利,我们富足了起来,同胞们不再穿着破破烂烂的皮甲,爸爸的兄弟第一个穿上了钢甲,但是那让他看起来像是个无头的鬼魂,当他在晚间的一次例行聚会上出现时,所有的地精都被吓跑了。

在那个夏天,一群自称是黑鹰强盗团的人类主动向我们进贡——他们的人数并不多,也就十几个——黑鹰特地为爸爸的兄弟订做了一套全新的钢甲,还有一根顶端是巨拳标志的大棒。

爸爸的兄弟拿到贡品的第一件事就是试了一下,一个倒霉的家伙连哼都没哼就倒在了地上。当那家伙被凉水弄醒后便开始吐出被打落的牙,就像吐水果的核一样。每个地精都在笑,看到别人痛苦是我们为数不多的娱乐节目之一,特别是我们都站在安全的地方。爸爸的兄弟试过新的武器后更加得意了,他大声叫喊着挥动着棒子耀武扬威了起来,如果没有另一名同胞被砸破脑袋这个意外,一切都很美好。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我们开始习惯每十天一次的进贡,黑鹰的贡品十分多,多到足以让我们不必再进行战争。没有地精会去问黑鹰为什么要主动进贡,只要有食物有金币那就行了,就算是问了答案也只有一个:“领主,最强的。贡品,有。”

“地精,黑鹰,朋友。帮助,互相的。帮助,没有。贡品,没有。”这是黑鹰的头目某一次带着贡品到来时的说,翻译成人类语那就是:“地精与黑鹰是朋友,是朋友就要互相帮助,如果地精不能帮助黑鹰,那么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有贡品了。”

瞧,地精语要比人类通用语精炼得多,十几个字就把那么长的意思表达清楚了。

当然爸爸的兄弟根本没有办法拒绝他的要求。没有黑鹰那就没有贡品,如果不能发放食物与钱,那么所有的地精都会不高兴,如果所有的同胞都不高兴,那么领主的地位也许就不稳当。

事实上地精领主远远不如人类领主。当人类领主要对付一群暴民时,他要做的只是派出军队。而地精领主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所有的地精都是士兵,所有的士兵又都是平民。当你是领主时每个地精都畏惧你,地精的畏惧取决于领主的力量以及能带给他们的好处。

干掉那些在科森的野蛮人,也就是干掉除黑鹰外的其它强盗团。黑鹰的要求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科森是地精的,没有哪种生物比我们更熟悉它。从那天开始,哪里有强盗哪里就有食人魔与地精,很快全科森就只剩下了黑鹰。

有商路就会有强盗,有强盗自然就会有军队。维蒂娜城派出了三十名骑士及五十名士兵对科森进行清剿,黑鹰又一次向爸爸的兄弟提出了的要求——每个活着的地精都知道不要与人类的军队战斗,地精与人类军队的战争没有胜算——我不知道黑鹰用了什么办法,尽管爸爸的兄弟哭丧着脸,但最终还是答应了。

开战的那一天,爸爸的兄弟用大棒“激励”着每一个不愿意去的同胞,除去看守营地的,所有的地精都去了。当地精与食人魔组成的军队出现时,人类着实被吓了一跳。

骨制的乐器在爸爸兄弟的喊叫中全部响了起来,各种古怪嘈杂的声音足以传遍全科森,接下来我们就握着长达九英尺的枪紧密地走在一起,这种武器是我们的最爱,地精是不会放弃这种能增加安全距离的东西的。

当一片黑压压的枪阵移动时,人类骑士露出了不安。人类的战争故事总是写骑士冲击枪阵,我可以保证那场面肯定有,但绝不是每一场。就算我们的脑袋再蠢也看得出,只有盾牌与剑的骑士冲过来只会变成肉串。就算他们带了骑枪,九英尺对九英尺他们也不一定敢冲过来。

骑士的表现影响了那些步兵,他们显得害怕。只要对方害怕那就表示他们比我们弱小,地精对于弱小的判断是不会错的,我们天生具有这种直觉。当我们七零八落地射出弩箭后,人类像兔子一样逃跑了,这是地精第一次对人类军队的胜利。

“如果对方弱小那就欺负到底,在别的地精动手前先拿光对方的东西。”

在我们处世的教条下,每个地精都飞快地奔跑着,比我们跑得更快的是食人魔,他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吃。

如果能打赢人类的军队,那么人类的营地也就是地精的了。战争的胜利让爸爸的兄弟作出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决定:“营地,人类的。进攻,营地,我们的。”(注1)不管当时爸爸的兄弟是否是昏了头了,但地精的历史在那一刻发生了变化。'注1:进攻人类的城堡,攻占他们。'

四天后我们到达了维蒂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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