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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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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扎在她的肉里,她却不敢拼力拔出。
  此时她再度被迫窝在傅荣钧的怀中,躲无可躲,猫儿般的眼睛左右转了转,还是撞上了男人的眼神。
  她怔怔看着那双深色的眼眸,很奇怪,她试图去看透这人此时对于自己的态度,却一头雾水。
  这个人现在的情绪很复杂,镇定而又迷惑、有欲望而又不屑,程咏薇悄悄将手臂靠近男人的心脏处,得出了这个结论。
  但她依然猜不到傅荣钧在想什么,她觉得应该与自己有关。这只是没有什么底气的猜测。
  程咏薇之所以看不透傅荣钧的想法,原因很简单,她虽然善于捕捉人心,但阅历浅薄,很多事都想象不到,就算感知到对方的情绪波动,却也猜不出缘由。
  “放心,我对你从来都没有兴趣。”程咏薇还在纠结之时,男人在她耳边说了这样一句话。
  傅荣钧若是察觉不到程咏薇视他如虎狼,那就算是在社交场上白混了这几年。
  傅家人从来都是完美主义,他其实比妹妹傅婵芷更偏执,两年前的事是一个污点,他又怎会追求一个不再纯粹的女孩子?
  傅大少亲临人民医院,诚惶诚恐的院长亲自出来接待,态度之殷勤、服务之到位、效率之高,都让程咏薇暗自感叹,狐假虎威的滋味其实不赖。
  只是,如果这只老虎能换一个人,那就更好了。她又欠了傅荣钧一次人情。

  流言

  自那扭伤事件后,程咏薇心中反倒坦然了些。
  就算华京的上流圈子里,有不少人都在议论她与傅荣钧的暧昧关系,她也浑不在意。
  流言止于智者,清者自清,反正她对傅荣钧毫无杂念。何况,被昔日的她冒犯过的傅大少,也从未流露出尽释前嫌的态度,若说他们之间有什么暧昧,只能是她程咏薇自作多情了罢!
  麻烦的是自家老妈杨君玉。
  这位交际广阔的女强人,也不知是在哪一场宴会上听说了这件绯闻。这样老套如王子与灰姑娘的桥段,听到最后,主角竟是自家闺女,任是出世老练的杨君玉也绷不住脸面,尴尬地再也坐不住了,一路气吼吼地回了程公馆。
  “薇薇,你和傅家少爷的传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杨君玉难得在家里扮一回黑脸,一回到程公馆,就把女儿从房里拉到客厅里,怒气冲冲地质问起这件事。
  连小霸王程嘉树都被她这副阵势吓住,微微哆嗦了一下,就躲到了老爹的身后,“爸爸,妈妈今天好可怕,脸色都青了……”
  程文洛一边安慰儿子,一边作出严肃神情,也接着问道:“薇薇,你妈妈说的事是真的吗?爸爸相信你这孩子不会乱来,这当中是不是有些误会?”他问完便朝妻子看了一眼。
  那眼神既愤怒又痛心,颇带了点同仇敌忾的意思,仿佛是告诉杨君玉,他虽然疼女儿,但终究与她是一国的。
  程咏薇暗叹口气,都怪自己拖拖拉拉的,不好意思先向父母报备这事。否则的话,至少能提前打个预防针什么的,也好过让老妈受了“晴天霹雳”后,再来兴师问罪。
  看来,无论是在哪里,就算是在华京的上流圈子里,八卦流言也永远是传播最快速的。
  “爸爸妈妈,你们先坐下好不好?”程咏薇可怜兮兮地撒娇道,“你们这样站着,就算我想解释,也难过得慌。”
  程家夫妻互相看了一眼,就坐到了沙发上。程嘉树既想听八卦,又怕遭池鱼之殃,特意坐得远远的,飞快地竖起小耳朵,以防听不真切。
  “我以人格尊严发誓,我和傅荣钧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你们都知道的,傅婵芷是我的同班同学,傅荣钧是她的哥哥,我和他认识,难道让人感觉很稀奇吗?”
  程咏薇整理了下思路,继续说道:“那天我在街上扭伤了脚,家里的车子又没停在那附近,当时很有些狼狈。而傅少那一天是出来办公务的,偶然路过那里,发现了这件悲惨事,就尽了一点绅士之责,将我这个算不上淑女的人送去了医院。”
  杨君玉面色缓了缓,不知想到什么,突然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不愧是我的女儿,毕竟不是人人都能被绅士,尤其是那样英俊能干的绅士当街救美的。”
  她说着便斜斜瞥了程文洛一眼,“当年我在大街上遇险时,可没有什么美男子,当街那么多行人,只有一个不怎样英俊能干的人站出来救了我。而那人偏偏连句话都不会说,险些被我当成心怀歹意的坏人了!”
  “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还拿出来说什么?!”
  这下可戳到程文洛的痛处了,妻子竟在两个孩子面前提自己的陈年窘事,实在叫他不知如何是好,一时脸上又红又白的,与平日里的温文淡定大相径庭。
  没想到程家的一家之主,还曾有这等神奇过往,实在让人忍俊不禁。程咏薇和程嘉树笑得简直停不下来,到最后面上皆是红扑扑的,捂着肚子瘫在了沙发上。
  “程咏薇,你笑什么?!”
  岂料老妈的帐还没算完,一听到自己的大名被点,程咏薇又紧张起来,委屈道:“妈妈,这件事我根本没错,难道你还在生气?”
  “我是要说你的恋爱问题!”杨君玉没好气地看着自家女儿软塌塌的模样,“你也不小了,原本去年我就该让你参加社交,但你那时忙着学校的事。现在报送考试你也参加了,如果通过了,就乖乖跟我多出门交流交流,也好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订婚人选。”
  订婚人选?
  程咏薇懵了,她怎么忘了,这个时代很流行一种叫做“淑女寻绅士”的配对活动,而就年龄上来说,她已经明确拥有了参加这个活动的资格。
  啊,这可真叫人心烦意乱。
  程咏薇回到学校时,今年的报送名额已经公布,她毫不意外地在上面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名次和傅婵芷挨得很近,都在名单的前面,程咏薇长舒一口气,看来自己的大学志愿是尘埃落定了。
  听说班里的一个优等生,平日里拿奖学金最多的那个,这次考试发挥失常,连最末的名额也没争取上。这个女生程咏薇还算比较熟,就是常好心替程咏薇整理内务,最后被程咏薇塞了感谢费的魏剑美。
  没想到,她竟然遇到这样的厄运。
  程咏薇同情地想道,可不是厄运么,若是像自己这种家庭,即使考不上大学,也没什么要紧。而这女生却是一心要向上层社会靠拢的,家里没钱没势,正要靠着保送的机会省下一大笔学费,却不小心失去了机会。
  程咏薇被叫到教师办公室询问志愿时,顺便打听了魏剑美这次的分数。秦斐很是惋惜地说道:“魏同学这次实在运气不好,和最后一名的分数只差两分,若是前面能多空出一个名额来,她就有保送资格了。”
  魏剑美竟是这样的倒霉!程咏薇暗暗唏嘘了一会,突然就产生了一个大胆的念头:如果我放弃自己的名额,那么按照顺位填补的规定,魏剑美不就能得了这个机会了么。
  最重要的是,程咏薇必须得赞同自己的这个好主意——如今,她与傅荣钧的流言还未消散,她若听了家里的话去参加什么宴会,岂不是自讨苦吃?何况,挑结婚对象的事,她也毫无心理准备。
  只要她没通过保送考试,她就要准备年中的大学联考。而到那时还有好几个月,足够她慢慢稳定下来,对未来进行一番新的对策了。
  取舍间的利害关系,一目了然。
  很快,程咏薇就向秦斐表明了自己“志愿还不明确,希望多思考一下人生方向”的心情,要放弃这次保送的资格。
  她这借口很是扯淡,但秦斐却以为这是典型的青春期少女的人生迷失,于是深信不疑。
  墨梯女中只在几十年前有过这样的事,校方在惊讶之后,谨慎求证一番,宣布程咏薇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了保送资格,而魏剑美则顺势入围,成为保送名单上的最后一个幸运儿。
  对于程咏薇的这一做法,程家夫妻毫无异议,他们对品行的看重多于成绩,更乐于看到女儿展现出慷慨助人的一面。程嘉树人小鬼大,隐隐猜到了姐姐这“义举”的另一个缘由,却很绅士地选择了为姐姐保守秘密。
  又是月末,程咏薇刚从学校回到家里,就接到了卓二少的邀请:卓越将要实现很久前的那个承诺,带她去参观华京的贵族猎场了。
  程咏薇眉眼弯弯,难得卓越有心,看得出她近来心烦事很多,别的不缺,唯独缺一个出门散心的好时机。她的好友,总是这么的善解人意呢。

  猎场

  对于帝国,尤其是首都华京的上流贵族们来说,狩猎无疑是最受重视的高级运动之一,早在帝国建立之前,这项运动就已经十分流行了。
  而这些年,贵族们的私人领地已经逐渐缩小,很多贵族都需要到居所之外的地方去狩猎。而顺应这形势而生的,就是华京的几大贵族狩猎场。
  卓越带程咏薇来的这个猎场,叫九龙泉猎场,猎区内森林茂密、沟壑交错、水草丰茂,为各种野生动物、植物的生存繁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良环境和条件。
  而这猎场不仅面积广阔,风景秀丽,还以山间的温泉著称,正可谓功能齐全,打猎、泡温泉两不误。
  卓越原本想教程咏薇骑马,但却惨遭拒绝。程咏薇前世虽然没骑过马,但好歹也是骑过骆驼的,骑在动物背上的颠簸感实在让人崩溃,她才不愿去受这种罪。
  卓越只有丢下她,一个人去马厩里牵了自己的马儿。她扬鞭驾马,飞快地绕着猎场转了几圈,过足干瘾后,就跑回来陪程咏薇了。而程咏薇呢,远远地看着猎场中的景色,看着猎场里的骑士们,一点也不觉得无聊。
  “薇薇,你在哪儿,我来陪你了!”这是卓越的声音。
  程咏薇呆了呆,才回过头应道:“阿越,我在这儿。”
  她有些魂不守舍地与前来的卓越搭着话,勉强将目光从那些人身上移开,假装去欣赏猎场周边的自然风景。
  卓越的心思全在猎场之内那几个贵族子弟的骏马身上,打了鸡血般罕见地作了一番长篇大论,若是写成文章,题目大概就是“论华京贵族所养之骏马,究竟谁优谁劣”之类。
  程咏薇懒懒地打了个哈欠。纵使卓二少费尽口水讲了一大通,她对那些漂亮的骏马还是毫无感觉,只能勉强辨认出其中哪匹马的毛色是红的,哪匹马的毛色是黄的……
  卓越既然是作为一个贵族少爷来培养的,心态自然也就是贵族少爷的心态。热衷打猎,热衷对骏马评头论足,也许还热衷于谈论女人。
  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汽车,但终究只有那么几个贫乏的牌子。而相较于笨重的轿车,骏马则更象征了一种力量的美。在这里,绅士们对于骏马的态度,正如二十一世界的男人们对于新式汽车的态度一样。
  穿着骑马服的男人跨坐在漂亮的骏马之上,在广阔无垠的驾马驰骋,手持长筒猎枪,后有猎犬群跟随之——若要问程咏薇,初初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感受如何,她大概会回答四个字:我想尖叫。
  骑士什么的,实在太帅了有木有!
  要做一个在汽车的驾驶座里踩油门刹车,握着方向盘耍帅的男人,很容易。
  而做一个骑着马在猎场追踪猎物,身手敏捷的男人……就凭这难度系数,不必装帅也已经帅气逼人了!
  “看看,先前我说什么了?”卓越瞥一眼身边少女眼神里那抑制不住的崇拜与狂热,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道:“你们啊,一个两个都是这样,在猎场里骑个马兜一圈儿就叫厉害了?小爷我不仅能骑马兜圈子,还能打老虎狮子呢!”
  程咏薇笑了起来,她意有所指道:“人家也不是空架子,方才那仆从不是说了么,那几位少爷打猎的本事,放在全华京也是少有的。”
  卓越冷哼一声,不信道:“那人肯定是在说大话吹牛皮罢!小爷在这儿混了这么些年,要说打猎本事胜过我的,根本也没几个!”
  打猎并不在帝国淑女的行为范围之内,所以女孩子一般只有跟着父兄,才能有机会来猎场。即便是来了,也只能在小范围里骑骑马,是不能参与到打猎活动中去的。
  卓越先前也曾带过自家堂妹来过这猎场,结果那小妮子才一进来,就被几个比赛骑马的贵族子弟勾去了魂,平日里也是假小子一般率性的人,那次竟花痴得险些丢了卓越的脸面。
  程咏薇嗔道:“你以为谁都像你那样,打心底里就把自己当成了个男孩子?”
  她伸手指了指远处那几个打猎归来的飞驰身影道:“高大挺拔、英俊帅气、身手一流,还有绅士风度,这种满足了女生各种梦幻要求的男人,我为什么不爱?”
  卓越啧啧称奇,她习惯性地忘记自己的性别,评判道:“既要文武双全,又要脸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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