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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正传-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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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老天爷是不是最聪明?它看来不公平,其实公平。它的“雨露均沾”,不是一律给一样多,而是看你天生的才具和后天的环境,该给多少给多少。少拿一点不见得是倒楣,有时反而是福不是祸。

在草地上爬,我的“手”告诉了我这个天机。

两只黄蜂,一进派蒂的房间,还在门口,就被抓走了。我发现这杀手的记性很好,它似乎已经知道,当我抖动塑胶袋的时刻,就表示有东西吃。这时候,虽然罐子上的纱布已经拉开了,它也不往外冲,它是知道优先顺序的,在这个时节,吃饱大概比逃跑来得更重要。

我也真不了解,为什么这两只黄蜂好像去投怀送抱,统统才进“玄关”的位置,就被派蒂请进了肚子,连一点挣扎的声音都没有。

或许因为派蒂的猎杀功力,是更上层楼了。最高级的杀手是让目标自己过来接受死亡,而不是去追杀。如同最高明的摄影记者,看来不是抢镜头,而像是把镜头及时地举起,那新闻人物就自然把最好的角度送过来。

无论抓什么虫,也无论那虫是以何种角度进人派蒂的攻击范围。我发现,当派蒂抓到它们的时候,它们都是面朝下的。就像通过产道的娃娃,似乎老天规定,多半要面朝母亲肛门的位置。

也可以说派蒂必定选好“背”的位置下手。两只钳子,一只钳着颈子、一只钳着腹部,第一口先咬去翅膀,然后顺着吃最有肉,又最能致死的上身。吃完上身看看头好不好吃。不好吃就扔掉,再回头好整以暇地吃肚子。

多半的昆虫跟人一样,所有的口器、六肢都是向前的。可以抱着咬,咬着踢,更可以弯起屁股,用上面的毒针向前刺。所以当它被派蒂从后面抓住的时候,这一切攻击的工具就都不管用了。

我也想这两只黄蜂,在“别人”都因为天寒,而躲在巢里不出来的时候,它们为什么还要出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那些在半夜三更,最不安全时刻受害的人,常是最可怜,或最勤快的人。可能是白天上课,晚上打工的女生,也可能是为了给孩子多存点钱的父母。

落魄的强盗抢落魄的人;苍凉的时代向苍凉的人下手;可怜人欺侮可怜人。不知道这些“施害”的人,是不是都发展出他们的“存在主义”。

记得以前在仁爱路的中视上班,紧邻的违章建筑区失火,我们站在中视的楼顶,看到有人抱着电视机从火场跑出来。后来才知道,原来那电视是我同事的,他住在里面,急着救火,没想到电视被人先“救”走了。

也记得我母亲说,当年逃难的时候,专有人出来抢。“这时候抢最好了!平常没人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走,逃难时就有了。平常身上不带太多值钱的东西,逃难时宝贝全带在了身上。平常有警察,这时候警察不但管不了,只怕自己有家伙,先变成了强盗。”

说完,我的老母还笑笑,仿佛那已成为天经地义的事。

想到这个,我傍晚又出门,抓了一只大黑蜂进来。

时局已经乱了,再不抢就没得抢了。赶快抓两只给我的宠物吃,改天没得吃,只好饿肚子了。

在这时局动荡的秋暮居然还有大黑蜂出来,说不定它也是想趁天不太冷,还剩几朵花的时候,赶快多吃几口,再带些回去给它的孩子吃。

我很同情它,它的孩子再也看不到爸爸了。

我很欣赏它,它填饱了派蒂的肚子,派蒂露出满足的笑容,使我女儿很开心。淫妇

十月二十五日

今天我被马蜂螫了,当我用塑胶袋罩下去,把它压在草地上的时候,突然觉得右手中指一痛,本能反射动作,用力一甩,看到手指中间那截,多了一个小黑点子。

我赶紧把手放在嘴里吸,很用力地吸,一边吸一边吐口水。冲回屋先用水漱口,又用李施德林药水漱,再把漱口水喷在被螫的地方。

那里已经肿了起来,痛痛、麻麻又热热的。老婆急着拿来一管药膏,直问是不是有刺连在皮上,先把刺拔出来。我从手指侧面,对着光看了一阵,没看到刺,只见一个小孔。马蜂不像蜜蜂,蜜蜂螫人之后,把刺留在人的皮肤上,自己就死了,好像“自杀机”一样。马蜂是不吃亏的,它可以在狠狠修理你之后,自己却活得好好的。

想到这个,就更火大了,我不但被它螫,而且让它跑掉,真是有损英名。想想,从养派蒂开始,我少说也抓了七、八十只各种马蜂、黄蜂、黄夹克、大黑蜂。怎么居然今天会失手?而且落得儿子笑:“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

也要怪这个时节,真是一虫难得。当我发现这只马蜂在草上飞的时候,唯恐它跑了,结果没等它落定就往下扑。被它向右飞开,正好压在我的手指下面,螫了我。

已经连续五天没抓到虫子。中间虽然也移开院子里的花盆,抓了两只潮虫和小蜈蚣,但是派蒂都不感兴趣。我发现它还是爱抓飞的。也可能因为这些“阴暗处”的东西,皮太硬,不可口。

在外面受挫折,只好回来找自己人出气。在这个绝粮五天的紧要关头,我也显然不能不动用“预备基金”了,我的“自己人”和“预备基金”,正在瓶子里,自从它的丈夫逃跑,又被派蒂杀掉,它不但没有殉情,而且心广体胖,已经长成一只特大的母蛐蛐了。

母蛐蛐就像母鸟般颜色晦暗,蹲在巢里孵蛋的时候,很不容易被发现。母蛐蛐不叫,只是安安静静地吃,我在瓶子里放了些饼干屑,又撤了些肉松,还摆了个棉花球,每天在棉花上滴一些水,它就扒着喝。

这蛐蛐使我想起小时听过的童话故事——患有深度近视的老巫婆,抓到一个小孩,觉得小孩太瘦,就关在笼子里养,打算养肥了再吃。每次老巫婆走到笼子前面,叫小孩伸手给她摸的时候,小孩都伸过去一根树枝。老巫婆就摇摇头说“还是太瘦”。

多好的童话故事啊!像“虎姑婆”似地,成为小孩“美丽童年”的“丑恶点缀”,一辈子不曾忘,且不忘记说给自己的孩子听。

现在这母蛐蛐就是我养的小孩隔一阵子看看,长大没有?长肥没有?最丰腴的时候,就可以“送进宫”了。我应该早想到这些,如果早早多抓些蛐蛐,养在一起交配,生一大堆小的,到这岁寒时节,不是就可以喂派蒂吃了吗?

哈哈!记起一个老同学从陕西回来说的笑话。

有一天他在朋友家做客,看到门口许多狗跑来跑去。就问朋友“都是你的狗啊!”“是啊!”“很漂亮!”“你最欣赏哪一只?”我这老朋友就指了指其中一只。

没过多久,朋友斟上了酒,又端来一锅下酒的好菜,香极了!就是刚才指的那条狗。

哈哈!让我又记起一件更好笑的事。

当年我播新闻,前面一条新闻是某国际保护动物团体的负责人来台湾访问。后面接着就是一条专题,报导台北近郊的“狗农场”。

一大群狗在笼子里对人吠,一黑、二黄、三花、四白。据说在狗农场里工作,最重要的是不可跟狗建立感情,要使狗对你吠,使它恨你。然后有一天你杀它,才不会不安。你可以自我安慰:谁让你对我吼?使我先杀你。

我把装母蛐蛐的瓶子拿起来,放在灯下看。看看里面会不会已经有了小蛐蛐。

没有!她嫁了最少两任丈夫,可惜,都没生育。倒是第一任丈夫先进了她的肚子,第二任丈夫进了派蒂的肚子。现在她也要进派蒂的肚子。

多麻烦哪!搞都搞不清。一个进了一个肚子,两个男的,一个女的,全送作了堆,化成一堆屎,如同所有的丑闻、绯闻,到后来全是“落花都上燕巢泥”。伟大的人物,像法国前总统密特朗,在生前要瞒着大家有“私生女”的事实。但是才死,私生女就成立基金会,掌管了老爸的“智慧财”。

活着时候的“绯闻”,死后就成为浪漫的“韵史”,甚至被人传诵的故事。说“这个伟人也有平凡人的缺点,使他更令人觉得亲和、可爱而真实。”

只是如果那个闹绯闻的是女人,即使死后才被发现,似乎在历史上,无论中外,都难得到这“可爱而真实”的称诵。反而被冠上一大堆难听的封号。想想,提到武则天,有几个人知道她也曾知人善任,有一番政绩?只怕先想到张宗昌、张易之这些“面首”。

大概因为写史的多半是男人吧!我常想,如果把全部人类史由女人重新写过,会是怎么样的一番景象?

母蛐蛐进了罐子。蛐蛐和蜂蝶类的个性不同,它不属于天空,而属于土地。所以一进去,就往枯叶和虫尸之间钻。好像把头埋在沙里的鸵鸟,可以忘记外面的世界。

派蒂是顺着树枝走到瓶底的。很轻松地从后面下手,把母蛐蛐夹在手里。蛐蛐不像马蜂,有明显的三节和“蜂腰”,派蒂的吃法也就不同。它由屁股尖尖的地方咬下去,似乎知道这里没有“毒针”。

肚子被咬开了,流出许多白白的汁液,像是肥肥的油脂。突然使我想起前些时在台湾,一位计程车驾驶对我说的——

“刚才有个女人坐我的车。这女人真大胆。她居然主动告诉我,说她才去找了牛郎。”那位驾驶兴高采烈地大笑着:“你知道她怎么说吗?她说她是要报复她丈夫,她丈夫既然敢出去找女人,她就去找男人。还说……”驾驶忍不住笑得没办法说下去,等了好几秒钟才出口长气:‘她居然说回去都不洗,就要找她丈夫办事,大家一起来,在里面碰面!”

“会写历史和出去玩的男人要小心了。”看着母蛐蛐一点一点进入派蒂的肚子,也是两个公的,在里面碰面,我心里有些悸动……黑手党

十一月二日

每天吃完中饭,我都要独自坐在花窗前,望着院子发呆好一阵子。这是我培养情绪,把脑海悬在“想”与“不想”之间,让灵感飞进来的时刻。

院子里种了二十多棵枫树,多半都是小叶的日本丹枫。似乎不过几天,全变成了艳红色,“霜叶红于二月花”,这句诗一直到来美国,看了秋景,甚至可以说一直到我搬入长岛,看了自己的院子,才能深深感觉。因为那些枫叶是横着摊在我的窗前,从屋里望出去,不见整棵树的外形,也不注意叶子的形状,就给人一种春花烂漫、铺天盖地的感觉。

但是最近这美艳的景色,非但不能使我怡然,反而造成我的焦虑。

太多事情没能解决。虫子抓不到,几天也抓不到一只小虫,眼看我的派蒂就要饿死。饿死倒也罢了,问题是能找到一个也就不能产卵,完成她生命循环的责任。对!当然有太多人一辈子也找不到男朋友、女朋友,一辈子没有夫妻缘。但是因为派蒂由我管,每天把它关在笼子里,没有机会像外面的“豪放女”,常有跟异性眉来眼去的机会,所以它的不嫁,就仿佛把女儿成天关在家里,训以“人生大义、男女礼教和子孙教道”的父母,当孩子因此磋跎了青春,错过了姻缘父母是难辞其咎的。

记得儿子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开玩笑地说:“你应该还是个处男吧”,他居然大为光火好像我瞧不起他。我当时一惊,心想,是不是如果有一天女儿长大了,我这样问她,她也要生气?

“守贞”不是一种光荣吗?一个男孩能不轻易尝试肉体的媾合,把他的第一次给自己的伴侣,不也应该自许吗?抑或年轻一代已经另有想法,如同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一开头说的——“一朵被提炼过的玫瑰花,总比自生自灭地萎在枝头,多些生的情趣吧?”他们居然把“对自己身体的开发”,视为成熟的一项指标,认为一个只知道探索外在世界,却不能解放自体的人,是青涩的呆子。

想到这些,我就对派蒂多了一分心情的负担。

除此之外,眼看就到我要回台湾的日子,等着谘商的青少年已经排好了时间,可是,我走了之后,谁来喂派蒂呢?”

不错!全家都很喜欢她,女儿把她视为“小孩”,我的老婆也不讨厌她。但不讨厌是一回事,照顾是一回事,当我把捕虫和喂食的工作交给他们的时候,“爱”可能就要变质了。

别说对待小动物了,人与人,甚至父母与子女之间,不也如此吗?常听作父母的人,多么操心孩子,认为自己女儿、儿子自从嫁娶了那个“混蛋”和“贱人”之后,就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只见他们操心、咒骂、落泪,当你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帮他们带带孩子,或给他们一些经济援助”的时刻,可能脸就转开了,再不然骂:“那是活该,自作自受,谁让他当年不听我的话,现在我也帮不上……”

现在问题来了。怎么弄吃?怎么养她?谁为她每天喷水以维持潮湿。谁拿鸭嘴笔喂她喝水?谁出去抓虫,再小心地把虫放下去?又由谁来为她继续找对象?

老婆说得好——“你干脆把她带回台湾好了,台湾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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