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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上、爬下,吃些甜点。
我是小小螳螂。
上来!上来!
好吃!好吃!
我在往下掉。”
小丫头居然还把派蒂放在钢琴旁边,煞有介事地一边弹,一面对着派蒂唱。然后告诉大家“派蒂说她很喜欢我的曲子!”下午两点,我、老婆,和老岳父,抱着派蒂的罐子,赶到学校。
我们特别把派蒂的罐子,用厚厚的毛衣包着,免得零下的气温把她冻死。
老婆先去准备生日蛋糕和饮料。每个小朋友一副盘子、叉子、杯子和一张餐纸。
老师则把小朋友召集到教室的一角,大家坐在地上听我女儿介绍她的宠物。
小丫头抱着派蒂,走到每个同学的面前,说这是派蒂、这是××。那同学就说:“嗨!派蒂好!欢迎你来玩!”只可惜大家不能和派蒂握手。
接着是吃点心的时间,派蒂的罐子放在桌子中间,小朋友坐在四周,一边吃、一边欣赏派蒂,还有小孩说要给派蒂吃蛋糕,被小帆挡住了:“她只吃活的!”
派蒂倒也十分争气。出门前,我在罐子里放进两只蟋蟀。原以为她到外面会紧张,没想到就在小朋友的围绕下,派蒂居然准准地出手,抓住一只肥肥大大的蟋蟀,跟小朋友们对吃了起来。
大家都说YUMMY、YUMMY,好吃!好吃!如果是我,看派蒂咬破蟋蟀的肚皮,奇%^书*(网!&*收集整理流出白白的内脏,一定吃不下眼前的蛋糕。但是小朋友不同。他们觉得派蒂是同学的宠物,也就是他们的一员。
大家一起吃,多快乐!
第十三章 当杀手走到生命的尽头
气短
一月三十日
昨天夜里下了雪,早晨拉开窗帘,却是大太阳。这种太阳是假的,虽然因为树叶全落光了,又经过雪地的反射,而显得特别亮,却连屋檐上垂的冰柱都无法融化。
在北方最能感受季节的变化,也就是最能知道阳光的斜度。春夏秋冬,说穿了,都是因为日照的时间和角度不同造成的。
我把派蒂的罐子,从书柜移到窗边,沐浴在一片早晨的阳光里。夏天我是不能这样做的,因为螳螂是“阴杀之虫”,天生就爱躲在叶子下面。而且阳光晒进玻璃罐,产生“温室效应”,足以把派蒂烤死。所以只有到下午,阳光照不进窗里,我才会把派蒂移过去。
蟋蟀也一样,它们更是属于阴暗和夜晚的昆虫,我手上的蟋蟀都是宠物商店特别培养的,所以能活在冬天。它们被我放在屋子的角落,倒也自得其乐,尤其公的,总叫个不停,有时候我抓它们喂派蒂,很残酷地把蟋蟀瓶子就放在旁边,看着派蒂捕杀,它们也不惊恐,仍然喝水、吃东西、唱歌。在这个严冬时节,本来就不应该有蟋蟀,它们能够被生、被养,也就写了被杀。“命运苟如此,且随天地歌”。不歌,又如何?
派蒂在罐子里,看一片白皑皑的世界。她的老家——那棵牡丹花,早落尽了叶子,像是几根枯枝,立在雪中。窗前的长青灌木丛,也冻得垂下了叶子。许多植物,能随着温度的变化,调整它们叶子的斜度,愈冷愈垂头,像是卑微的奴隶,站在风雪里,听候命运的差遗。
昆虫都对阳光特别灵敏;过去我抓的小虫,尤其是蜜蜂,放进派蒂的罐子里,总是朝着同一个角度冲,那角度必定是太阳的方向。即使当天台风下雨,阴暗得如同有日蚀,它们都不会认错“太阳应该的位置”。我也就利用这一点,当派蒂站在某个角落时,就把那个角落对准太阳的方向,让飞虫们飞到派蒂面前,被吃掉。
派蒂是不认方向的,如同人,有些人信天命、拜鬼神;有些人自以为是天命,甚至自己在扮演鬼神,也就不信这些冥冥中的主宰。小民们信法、守法、崇拜英雄;英雄们立法、修法,自己信自己。
派蒂是英雄,很漠然地看她出身的故乡,也很漠然地看雪地上的阳光。一个垂老的英雄,仍然不信天;一只垂老的螳螂,依然是“阴杀之虫”。
派蒂是真老了,老得不再能攀上玻璃只能挂在纱布上。也可能因为纱布上有她的卵,她在守护着自己的孩子。多么幸运的妈妈啊!当所有的螳螂妈妈都死了、掩在厚厚的白雪之下,她居然还能摇动着自己婴儿的床。
昨天剩下的那只蟋蟀,已经被她咬死了,只咬死,没吃下去。我就又丢进三只,看看她的反应。
三只蟋蟀进了瓶子,还以为到了乐土,遍地的尸体,在它们眼中,或许是遍地的佳肴。只见它们在虫尸间钻来钻去。冬天,开暖气,空气特别干,那些虫尸也就都被烤成了肉干,当蟋蟀们走过时,发出“沙沙沙沙”的秋林朽叶的声音。
派蒂没有动,只是回头看了看,她的“双钳”不再举起,而是向前伸。如同一个捐出一切的老人,等待那些受赠者,照顾她的晚年。
当人老了,不再能出去买东西,甚至不再能出门,一切的金银财宝,对他来说,也就没了什么意义。只是这让我想起一位著名的收藏家,收藏了一辈子,只进不出。临死,突然大卖收藏。甚至手脚都不能动了,还躺在病床上和“买家”讨价还价。据说,他趁着那口气在,居然高价卖掉不少古董。他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如果他不卖,而由外行的子女,三文不值两文地卖了,他一定死不瞑目。
不再举起双钳的螳螂,就如同缴了械的神枪手,失去了一切的威武。也就如同受伤倒地的盗匪,连妇孺都会过去踹他两脚。年轻时的死敌,在你中年成功时,可能成为你的朋友;中年时的死敌,在你年老时,会给你加倍的伤害。新仇与旧恨,在你成功时,都不会出现;当你失败时,他们则成为“摧枯拉朽”的力量。如同年轻时受的肉伤与风寒,年老时便要一一发作。
蟋蟀们显然看穿了派蒂,先在她的远处走动,渐渐移到她的身边。一只带头的,不断鼓动翅膀,发出尖锐的声音。其余两只也就忽左忽右地穿梭,像是发起一个抗争的游行。
派蒂没有动,冷冷地看着它们。有一只跳上她的背,她也没反应。蟋蟀则更加猖狂,甚至紧紧贴在她的身边,用力拱她,尤其带头那只,更是冲来冲去,如同一个被神力附体的乩童。
突然间,两只蟋蟀跳开了,弹起许多虫尸的碎片。那只带头的不再尖叫,因为已经被派蒂狠狠钳住。派蒂不断移动四只脚,大概希望站稳一点。那被抓的蟋蟀也就不停地踢,以为可以挣脱这老家伙的掌心。没想到老家伙钳子上的刺,仍然那么尖。它愈挣扎,那刺扎得愈深。派蒂开始低头咬,她嘴上的力量显然也变弱了,咬了半天,才咬掉一只翅膀。再咬颈子,蟋蟀的颈子粗,咬了许久,才咬断一半。不知怎地,那半死的蟋蟀一跳,居然从派蒂的手里挣脱出去。
派蒂也不再追,歪着头舔她的钳子。没想到,老得都快不能动了,她仍然要亲吻自己的武器。当然,也可能那上面留有刚才蟋蟀的肉汁,多么肥美的滋味!对于一个垂老的“吸血鬼”而言,刀锋上留下的干干的血迹,仍然能使他陶醉。
逃走的蟋蟀,已经不再是领袖,而是被遗忘的先烈。剩下的两只蟋蟀,又开始舞蹈。
我想“派蒂活不久了,”便把瓶子里剩下的另外三只蟋蟀也放进罐子,造成六只蟋蟀环绕派蒂的场面。
我要看看当强人老去,他昔日的敌人是先报旧仇,还是先搞夺权。当革命发生,原来的执政者被推翻时,所有监狱里的犯人,包括杀人、强奸的、贪污的,都可以摇身一变,成为革命行动的支持者。他们都不再有罪,因为他们喊“判他罪!判他罪!”的声音,比所有的人都响。他们曾经是“被迫害者”,当然有优先讨债的权利。而一切的棋子都要重新安排,所有的势力,都要被新领导人拉拢。
看哪!暴君垂死了!被欺压的人民终于起来了。一群蟋蟀在尸堆里居然开始打斗,一只跳到派蒂的背上跳舞,另一只骑在派蒂长长的腿上,且随着腿滑下去,再抱着派蒂的脚,开始舔、开始咬。
我赶紧把派蒂拿了出来,只是她的脚趾已经被咬断一截,剩下空空的腿胫,如同细细的牙签,立在我的手上。
她不再对我使狠,眼神也不像以前那么炯炯有神。颈子倒还灵活,依然东张西望。我发现她变了,变成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妇人。她不再抓、不再咬,两只钳子轻轻落在我的指尖,柔柔的,如同抚摸。曾几何时,她的武器已经变成一种温柔的装饰。
女儿正在吃饭。我把派蒂递到女儿面前:
“派蒂愈来愈温柔了,蟋蟀都欺负她,我们就把她放在外面养好了。”硬颈
一月三十一日
昨天晚上,派蒂是在她那粉红屋子里度过的。一个垂死的妇人,重回年轻时恋爱的地方,不知有怎样的感受。
虽然她在这屋里跟她的恋人做爱,也在那里杀死她的爱侣。但如同垂死的武则天,差点断了大唐的国祚,却留下一块空白的石碑,等待后人的刻铭与评断。
“我是不得已,如果你是我,你也一样。”
过去的宫廷里,多少妇人用尽心机,像是泯灭天良一样杀。为什么?为了让她的儿子能登基。她们杀、她们狠,不是为恨,是为爱。
派蒂不也为了爱她的孩子,而吃掉丈夫吗?
一大早,我就把派蒂拿了出来。先喂她喝两管“鸭嘴笔”的水,又用镊子夹着一只蟋蟀,送到她的嘴边。
我把蟋蟀最柔软的肚子送过去,派蒂一口咬住,嘴已不停动,却没吃下去。我把镊子往回拉,因为派蒂咬住蟋蟀屁股而扯断,扯出不少内脏。
她跟着把那些内脏吃了下去,而且吃得很快。我又让她咬住蟋蟀,再拉开;她又咬下一截,吞了下去。
我发现喂螳螂吃东西,要用“咬住再拉开”的方法。如同派蒂平常抓到猎物之后,一边咬,一边推开自己的双臂。螳螂的本事,是嘴上咬得紧,手臂又推得开。也可以说它们要用“咬住,再撕裂”的方法,把猎物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往下吞。
其实每种动物的“吃”,都是“嘴”与“手”的关系。龙虾的“双钳”总是一大、一小,因为它们的嘴很弱,必须用一只钳子夹住食物,另一只钳子去撕开,再放入口中。老鹰则不同,它们有带钩的“喙”,一边用爪子紧紧压住食物,一边用“钩子”去撕裂。鹦鹉虽然钩形的喙,却只用来攀爬。吃东西时,全靠灵活的爪子,把食物转来转去,转到有利位置,再咬。人类则最高明,既能用手撕裂,也能用嘴咬断。
现在我右手的镊子,相当于派蒂的钳子;我左手抓住她的背,则是为制造撕开的力量。如果我不抓住她,只让她咬住,便向外拉,她的整个身体就都会跟着被拉走,而毫无“厮”的力量了。
“咬”不代表一切,必须“咬住”再“扯开”,才能产生大的破坏。无论摧毁食物,或摧毁敌人,你都要先“咬住他”,再把事情“扯大”。但在喂派蒂的过程中,我也发现她的颈子有多么强,我花那么大的力量扯开蟋蟀,她竟然能咬住不放,让我觉得几乎会拉断她那细细的脖子。
一个动物,一定先要“硬颈”,才能去撕裂。这是我的另一项新发现。
过去派蒂是“只要死的虫,就不吃”。我原来猜想当这蟋蟀的脚不再挣扎,她也就不会吃。可是显然“年老”,连个性也会改,当派蒂把整只蟋蟀吃光,我试着去罐子里找出干干的虫尸喂她,她居然也高高兴兴地吃掉。这是因为“老而贪”呢?抑或因为她自知没有力量再去“杀生”,便也甘心吃这不会动的“肉干”?
如同见到一个昔日的英雄,穷途末路地乞食,求一碗饭,蹲在门前吃。她过去的英武到哪里去了?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她抓我时,那尖刺戳入手指的疼痛。也记得她怎样把双钳向后挥,钩住我的手,再回头咬。
现在,我正用拇指和食指抓住她的上身,把她悬空拿着,这是最没安全感的情况,她为什么不挣扎?
多么聪明啊!大丈夫能屈能伸,她也可以算是大丈夫了。想起司马迁写伍子胥,说伍能“弃小义,雪大耻,名垂后世。”又说当伍子胥落难在长江边的时候,甚至在路上乞食,但是他没有一刻忘怀杀父之仇。真是“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司马迁写的真是伍子胥吗?只怕他也写了自己吧!“一个人为了雪耻复仇和名垂后世,可以不顾义气,而且被赞美为大丈夫。”这种观念对中国读书人造成多大的影响?司马迁在被阉割的仇恨中,苟活下来,为什么?是为留得一口气,借着历史人物,发抒他的怨气。
但我的派蒂为什么要舍弃她一生的英雄形象,只求留得这口气呢?母爱
二月一日
今天我决定带派蒂四处逛逛。
许多老人家都爱旅游,一方面因为子女大了,不再需要照顾,老人有了自由;一方面因为日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