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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再没有人来招惹他!男孩懂得一个道理:只有够狠才能强大。
他尤其讨厌那些拿着像象机和照相机的人们,那种厌恶根植于心,他们总是盯着他,灵敏的象某种特殊动物,因为风吹草动就炮制出无数惊人的内幕消息,他和他的父亲,还有他父亲的女人都被他们时刻关注。
“我想知道真相——”他对着坐在客厅里看报纸的父亲说。
“什么真相?”男人根本就没抬头,如果他稍微用心观察,也许会发现儿子的身高已经快追上他了,而那双眼睛也早已不属于孩童。
“我妈咪是怎么死的?那时候你在哪里?你是不是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男孩子站在那,他或者有十四五岁了,脸上闪烁出一种成熟的坚定,或者不能再叫他孩子了。
“这就是你的问题?你可以出去了,在我还没发火之前立刻消失。”
“她死了,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和不同的女人交往了,是吗?你乐意在所有的花边新闻里充当长盛不衰的主角?”少年不屑的嘲笑着父亲。
“你——再说一遍?”男人摔掉手边的茶具,站起身来,眼睛冒着火。
“不要再用巴掌解决问题了,告诉你——那已经没有用!我需要答案。”眼神交流中,一场坚定而倔强的对峙。
男人似乎终于发现了身边存在着的事实的儿子已经长大,他不再是面对一个孩子,也是面对着一个男人的故意挑衅。
男人上前薅住了少年的脖领,一路拖着他来到地下储藏室的门口。因为气愤也因为激动他将少年摔到地上,一脚踢开了房门。
男人发怒了,他冷不丁的一个耳光打在了少年的脸上,“不要再来考验我的耐心,你今天就在这里反省!”
少年被锁在了储藏室里,他不声不响,静静的在里边呆了两天。
当佣人发现储藏室冒出阵阵浓烟,一群人手忙脚乱的打开了门,也同时发现了他,他正对着一堆已经化为灰烬的废旧东西出神。
门开了,他随即在众人的惊愕中走出去。
火并没有烧起来,少年没有因为纵火受到惩罚,第二天,少年离家出走。
“皇美”夜总会里,震耳的摇滚乐撞击着人的心脏,台上表演的女子向台下骚动的人群飞吻着,做着各种挑逗的动作,尖叫声口哨声响成一片。
角落里的少年独自喝着酒,眼前已经出现了好几个空杯子,他太年轻又丝毫不为热闹的场面所动,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一个妖艳的女人来搭讪,“小兄弟,怎么一个人出来喝闷酒啊,姐姐陪你好不好?”
一看就是个嫩雏儿,长的又眉目清秀,这妖艳的女人心里感叹,自己也算捡个便宜。
思考了片刻,少年跟女人走了,在这个女人的住所他毫无保留的丢弃了少年的童贞。尽管第二天他连她的容貌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她给了他钱,足够他再挥霍三天的花费。
然而,不曾想到,这件事却被人用镜头摄下了,那是他在三天后的报纸上看见的。他怒不可扼,直接冲进了那家报纸杂乱的办公室里,将所有的办公设备砸了个遍,离开的时候恶狠狠地说:“以后我看见一次就砸一次!”
十五岁的他,说这话的时候冰冷的脸上没有一点可质疑的表情。谁妨碍了他,就扳倒谁!
少年说话算话,他放荡不羁的身影不时出现在各个场合,可是没有人再在他面前摆弄摄象机了。整个香港娱乐记者的圈子里,他成为一个禁区,凡是不甚闯入这个禁区的人都领略到了他的强悍:摔机器、怒骂连天甚至动手打人,对那些偷拍成功的人他总是猛追到底,不惜飚车、闯灯、逆行、砸馆。
十八岁以后,他被封为香港上流社会的“混世魔王”。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香港传媒界很少出现他的照片,但是,他的名字出现得频率却越来越高了,甚至一度盖过了他的父亲。
他们父子都是话题人物,而话题内容又都惊人的一致——女人!
人们私下传言说,费氏父子身边的女人加起来组成一个加强连都没问题。但不一样的是,父亲是为女人花钱博红颜一笑,儿子是花女人的钱又伤红颜的心。不知道这是不是他们的本质的区别?
费云峰突然睁开眼——胸口还在突突的跳着,梦中的他总显得孤独无助,所以,他害怕做梦,更不喜欢梦中的自己。
梦中的情景真实的仿佛就发生在昨天,鲜血被抽离心脏的那种哀痛渐渐化去了,他终于稳定了心神。
很久没有做这样的噩梦了。
有多久了?大约自从第一次有了女人之后就很少再做这样的梦了。可是这几天却老频频做着噩梦,让他头疼不已。
闷闷的想道,可能是让那天应聘时,那个影视剧组的摄像镜头闹的,否则,本来好好的,怎么会做噩梦?
可恶!
可恶的女人!
此时的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听见窗外的风在怒吼呼号,雨点劈啪的落下,一场狂风暴雨来临了。
☆、(三十三) 三人相聚
电视机屏幕里的午后节目都是各类的连续剧,各种扮相的角色穿着或现代或古装的衣裳唔哩哇啦地说着台词。
费云峰烦躁地拿着遥控器,频繁地按来按去,发现并没有什么感兴趣的节目,他随即将电视机关上,在屋内来来回回地转了几圈,瞥眼看了看自己扔在柜子上的手机,顿住脚,迅速拿起来播出了一串号码。
“喂——是我!”费云峰对着话筒。
那头的人立刻很热情地回应他,“怎么?终于想起我来了,还记得给我打电话呀?你要是再这样失踪上两个月,你家老爷子就发动全世界的警察找人了!”郑玉臣丝毫不避讳地提起费维书,“你听着,两小时内必须赶到我这里,否则后果自负!”
“你在哪里?”费云峰略微皱起眉,他对郑玉臣这种强硬的要求很反感,可是他现在需要知道香港那边的情况,所以必须向郑玉臣打探消息。
“你不是住过吗?就到希尔皇冠酒店的总经理办公室找我!”郑玉臣利落地挂断了电话。
费云峰嘴角抽搐了一下,怪不得郑玉臣知道自己来到大陆了,原来他到这里的第一天就住进了郑玉臣管理的酒店,不被知道才怪呢!
两个幼时的伙伴多年不见了,郑玉臣靠在办公室的座椅上看着走进门来的费云峰一动也不动,满脸都是琢磨不定的神秘笑容。
费云峰反手关上门,还未等转过身,就被郑玉臣突然袭击似的在腰上捣了一拳。“好家伙,你这次可玩大了。离家出走这么久,把你家老爷子都急病了!”
费云峰揉了揉被郑玉臣打痛的位置,侧脸扭了一下脖子,突然双手一晃,两腿一叉,把身边的郑玉臣一个侧摔扔在了地毯上。
郑玉臣被摔得呲牙咧嘴,过了好半天才揉着屁股站起来。费云峰这时已经坐到了他刚才的位置上。
“你怎么出手还这么重?”郑玉臣抱怨着,从旁边的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水摔在桌子上。
“你打不过我还总挑衅!”费云峰撇嘴道。
“废话,我又没练过跆拳道。哎呦,哎呦——”稍待了一会,郑玉臣终于言归正传。“云峰,伯父知道你来大陆了,他让我给你传话,说有事回家商量,不要再呆在这里怄气了!”
费云峰听了这话,凝眉怒目对着郑玉臣狠狠回道:“他病了才想起家里有个儿子吗?”
郑玉臣知道这位好朋友的脾气,他若是没想通,八头牛也拉不回去。可自己接了费维书的电话,知道老人的确十分牵挂他,而且已经卧床几天了,让他回去定是希望能和儿子搞好关系,并让儿子接手公司事务。
“云峰,你听我说,费伯伯辛苦创业打下的这份家业不容易,你不接手难道真要让别的人去接管吗?”郑玉臣规劝道,“你在学校那么努力地学习,不就是为了将来替费伯伯掌管费氏集团吗?你现在跑到大陆来,费伯伯那边没人照顾,你一点也不担心吗?”
“他哪里用我照顾?他不是有从雪华吗?不是还有两个儿子吗?”费云峰对着郑玉臣,一股子压不住的怒气喷出来。
“你还不知道呀——”郑玉臣拉了拉座下的椅子,“费伯伯已经把财产公证了,从雪花和她的儿子,还有另外一个叫韦家霜的女人和他的儿子都得到了三分之一的财产,这些都通过律师做了公证。为了保存费氏,除了不动产外,费伯伯把所有的财产全部折合成费氏股票,替她们在费氏入了股。如今,费氏就是你们共同的希望。费伯伯听我父亲说起,你在学校里一直努力学习金融和管理知识,还和导师做过各种企业案例,费伯伯觉得他一直忙于工作,忽略了你,他不知道你这么努力,所以,他希望你能接手费氏!”
见费云峰半天不语,郑玉臣加重语气:“我说的是真的,你不信就自己打个电话问问,费伯伯只是没告诉你这些罢了!”
费云峰闷着头听完,微微抬起下巴看着郑玉臣:“看来,你叫我来就是准备要做费维书的说客的?”
“不是!”郑玉臣知道自己并没有说动费云峰,他立刻改了口:“我们已经好多年都没见面了,得知你来大陆,我高兴还来不及,一定要好好做回东请你在这里玩玩!”
“是这样吗?”
郑玉臣连忙点头,“放心吧,我只是传达费伯伯的意思,不会做丝毫损害你利益的事情!你上次在这里住了三天几乎哪也没去。这次呀,我带着你去几个好玩的地方转转,大陆如今比香港也不差呢。”
“叫上陈佩骏吧!”费云峰说。
“叫他,多没意思啊!”郑玉臣嘀咕了一句,陈佩骏是个十分恪守规矩又爱岗敬业的人,和他从小就玩不到一块,不过费云峰说出口来了,三个人又是少年相识,如今在大陆相聚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郑玉臣但还是掏出手机给陈佩骏打了个电话。
陈佩骏听郑玉臣说要带他和费云峰出去玩,便在电话里建议说不要到远处去,就在希尔酒店里,三个人找个地方聚聚就行了。最主要的是,陈佩骏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他们。
于是,郑玉臣只得把地点改在了自己酒店的保龄球馆。
三个人各自打了几圈保龄球,成绩还是以费云峰的最好。
玩了大约一个小时后,郑玉臣让他们到休息区去休息,自己吩咐服务生准备一些饮品。
“云峰,你是怎么打算的?”坐定之后,陈佩骏问费云峰,“现在还住在那个叫琴木木的女孩子家吗?”
几步之外,郑玉臣猛听到陈佩骏说起女孩子,耳朵立刻就竖了起来,“啊?你这么快就在大陆有女人了?”
费云峰用力瞪了一眼郑玉臣,没理会他的话,只对陈佩骏说:“我会和费维书商量,也许会先在大陆这边锻炼锻炼吧!”
“这就对了!”郑玉臣走到桌旁,放下了手中的一瓶酒,立刻拍手叫道,“臣不与君斗,子不与父斗,这道理你早就该想通!”
“你有完没完啊?!”费云峰朝郑玉臣吼了一嗓子,表情很恐怖。
见费云峰要发火,郑玉臣立刻知趣地躲到一旁去了。
费云峰闷头坐着喝着杯中的酒水,陈佩骏又坐了一会就先走了。桌上的那瓶酒基本都被他一个人喝光了。
郑玉臣说是陪他,可才坐了不到十五分钟就被酒店的管理人员叫走了,剩下费云峰一个人喝闷酒。
他坐着,却与酒店里休闲娱乐的人们那兴高采烈的神情有明显的区别,别人都是笑容淡淡,欢天喜地,他这里则是一脑门的官司。
“先生,你一个人吗?”一个身着红衣裙的女子观察了一会费云峰,便朝他走过来,“不介意我坐下吧?”
费云峰抬头,见女人身材性感,穿着露背的裙子,一双水晶点缀的高跟凉鞋,手中涂着艳红色的丹寇,皮肤米白,脸上带着蛊惑的笑容。看年纪有三十出头的样子,打扮得很抢眼。
“随便!”费云峰说。
女人随即坐下,手中举着一杯酒朝费云峰笑了笑,一口很整洁的牙齿:“萍水相逢即是缘分,我请先生喝几杯如何?”
有人请客,还是女人!
费云峰心里一阵轻笑,他花女人的钱是花惯了的,并不介意在大陆也有女人倒贴给他花钱!
女人一气叫了十几杯酒。杯子都是大口杯,一杯足有半瓶的啤酒,女子叫服务生送到面前,笑吟吟地道:“我们一人一半,谁先倒下谁就认输,酒钱由输的人来出,如何?”
“随便!”
费云峰瞅着面前的女子,知道这是一个主动搭讪自己,欲将他带回家的寂寞女人!
☆、(三十四) 醉酒之人
费云峰之前已经喝了一瓶,现在又和这个陌生女子斗酒不免是力不从心了。
那女子很有些酒量,飙着费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