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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师兽性大发-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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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表面云淡风轻,内心却万分地思念我,在收到他老子的跟踪报告后,心里纠结万分,他一面觉着作为有品质有尊严的男人,不应该来找我,一方面又万分思念我,在看到我整日和陈洛和厮混后,他更加生气,万般矛盾之下,就发生了一年前的种种。

  沈奕说的时候,眼神闪躲,连一贯磁性的声音都闷闷地透着一股子别扭劲,而我的一张脸早已成了烂菊花,最后我乐得花枝乱颤,笑吟吟地去掐他白嫩的脸,很无耻地说:“我不知道原来你这么爱我的啊,这么,啧啧~”

  我还在感慨,某人却恼羞成怒了,沈奕突然一把打横抱起我就大步往前走。

  “你干吗啊!”我锤他。

  他愤愤地说:“去民政局。”

  “别啊!”我大叫,“我没带身份证和户口本。”

  “那去宾馆。”

  “去宾馆干吗?”

  “生孩子!”

  被幸福占得满满的我,早已将什么林小姐什么南美洲的种植园抛到了脑后,我是蠢啊,人家说了那么几句,我就乐得找不到北,心甘情愿地被吃干抹净外加永久性卖身。

  而我完全没注意到,在以后的日子也没有再想起,今天的沈奕是那么反常,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沈大少会是那种轻易跳脚的人吗?还没头没脑地跟自己老爸说那些有的没的。想想吧,此事多么蹊跷,同一条生产线的沈家父子说不定早串谋好了,演场戏来彻底收服我的心,只因为沈奕要将他的过去告诉我,他不想欺瞒我,不想走父母的老路,因为隐瞒而导致感情的破裂。他料准了我会生气,所以和老爷子一唱一和,顺利转移我的注意力,让我念起他的好,四两拨千斤地让我接受了他的那些乱糟糟的过去。

  他多有才啊,而我却不知道。

  当然很久以后,我隐隐地觉察到了一些,但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个闷骚的坏东西,那是他的本性,在那时的我想来,其实一切都很正常,这个男人的确很强,但又怎么样,人家可是自愿拜倒在我牛仔裤下的,也甭说仙人草蹲了个萝卜坑,他就是爱我,他就是疼我。

  那是我的福气,是我好命。

  我也问他到底为啥爱我,他就摇头叹息,说女人咋就老在意这些有的没的,末了又说,爱一个人有什么理由,世上比我好的女人千千万万,但只有我是他的。我不依,他又揉我的头发,说:“陆安心,你没觉得你其实挺漂亮的嘛,睫毛虽然不长,却很密,眉毛淡淡的,却有温柔的风情,眼睛不大,却是漂亮的鱼形,皮肤细嫩得跟白瓷一样,嘴巴一扁就来撒娇,让人骨头都酥麻麻的。”

  我从来不知道我是这样好,或者说,我从来不知道在他眼里,我是这样好,他宠溺地看着我:“你傻你笨,你毛躁你废话多,你总是唧唧歪歪的又闹腾,让我觉得生活的充实,但这些也不是理由,反正就是喜欢了。”说完,用一副你拿我怎么样的表情看我,然后又问我:“那你说你为什么爱我?“

  我立刻大叫:“你帅!”

  某人挑眉。

  我再叫:“你有钱!”

  某人的脸黑了。

  这么说,其实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是因为他好吗?爱情这东西不能用什么标准来衡量,不是一个人好,我就非要爱他的,不可否认,我最先心动,是因为他的外表、他的气场,但最后的爱上,却只是一种感觉,在一日日的相处中,在一点一滴对彼此的了解中,在拌嘴、在吵架、在分离、在思念中慢慢沉淀,最后形成爱情,我所爱的,不仅仅是他的光鲜与优点,还有他的缺点,他的怪脾气,他的一切。爱是多么不可定义的字眼啊,我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是第一眼见到他时,是将自己交付于他时,是在简单生活的相处中,是在一年分离的某个夜里偶尔思念时,我也不知道。

  我也不在意,只要现在,我爱他就好了。

  如果一切都可以说的那么清楚,那生活还能称之为生活吗,那只能算是程序了吧。

  我和沈奕最终还是结婚了,在结婚之前,我们玩了很久找东西的游戏,就是沈奕满世界找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想把我弄去民政局卖身,而我藏得乐此不疲。

  与此同时进行的,就是造人计划了,沈奕说什么也不肯再使用卫生用品,即传说中的杜蕾斯和同系列产品,终于在他再接再厉的努力之下,我怀上了某人的种。

  他乐得嘴巴都合不拢,第一次,沈奕在医院里,像个大男孩一样抱着我,颠颠儿傻笑。

  我觉得很快乐,打心眼里的快乐。

  婚礼准备得有点仓促,因为有了沈奕这禽兽的小禽兽,肚子大了不好穿婚纱,所以我们在两个月后结婚了,婚礼那一天我看到了许多故人,比如回国的我的娘家人陆安纯,消失了许久的林涵生,以及吴越。

  我这才发现沈奕为我做过的许多事情,林涵生本来只是个小混混,经沈奕介绍进了联盟,现在在老爷子手下做事,混得也算不错,林涵生看我的时候眼神有点复杂,最后却只是对我点点头,说:“恭喜。“平雪子站在他身边,穿着很合体的晚礼服,对我祝福得相当真诚,我也听说了关于林涵生和平雪子的事情,大概就是平雪子很爱林涵生,为了林涵生甚至不惜去陪他的顶头老大过夜,总之最后他们走到一起,那就是圆满了,那是沈奕的功劳。

  还有吴越,沈奕并没有买他的公司,而是找了一家投资公司投资了他的工作室,替他解决了资金问题,而后又利用连夫的人脉为吴越赢得本市电视台的广告代理权,然后,沈奕给他介绍了一单生意,把吴越弄去了海南谈生意,让我再没能见到他。

  吴越看我的时候眉眼依旧挂着温柔的笑容,眼里却有莫名的东西在闪动,我老爹早不在了,又没有哥哥,最后是吴越牵着我的手,将我带到沈奕身边的,他将我的手放到沈奕手里,说:“好好照顾她。”

  “我会的。”沈奕回答得很郑重。

  吴越的眼神很莫名,我才知道也许我是错过了什么,但却是注定要错过的,他,永远是我的哥哥。

  不过还好,在婚宴的时候,我有了一个大发现,即陆安纯和吴越貌似一见如故、相谈甚欢,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啊,我很邪恶地笑了。

  在交换戒指又当众打波波,我被沈奕缠绵悱恻的吻弄得飘飘然,结果在下台时绊了一脚,在众人的惊呼中往地上扑去,不知道为什么,我那时居然很镇定,相当淡定地看着吴越林涵生他们满面惊慌地扑过来,最后我倒在一个极其熟悉的怀抱里,沈奕的面部扭曲,气得吹胡子瞪眼,声音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我第一次觉得你神经大条到欠抽!”

  我笑了,眨眨眼说:“心疼你家小禽兽了吧。”

  沈奕却突然狠狠抱紧了我,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竟带着微微的颤抖:“陆安心,你这个白痴,你想吓死我吗?”

  哪有啊,我很无辜地眨眨眼,我只是趁着意外证明一下,你,沈奕,就是陪在我陆安心身边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正文结束了哦,,大家不准说仓促哈,那个什么过去的事情偶觉得没有必要再废话了,偶家的小心不是为了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儿斤斤计较的孩纸,既然彼此相爱,纠结于这些事,未免太矫情了~
关于小奕为啥爱小心这件事,我还是很纠结,只能说,从小心自我的角度觉得她自己挺一无是处的,但小奕未必这样认为,而爱情本身也没有那么多的道理。但是,为了理清思路,偶还是会写一个小奕的番外,再尽力说明说明。
关于本文的人气问题,偶就只能叹气了,偶这样的小透明瓦,,,偶有时候想想也挺难过的,对于热爱文字的偶来说,自己的文字被大家读到是多么快乐的事,但不管怎样,偶还有你们不是?而且在JJ上,的确有许多好文,反正偶会继续努力地,,,,
哇咔咔~



☆、番外:爱情从何而起

  刚刚从英国回来,我接受了一份大学讲师的工作,这,就是故事开始的契机。
  
  我在正式上课前拿到了学生名单,然后我看到了陆安心的名字,这是个让我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作为陆安纯在英国的校友,且两家还是世交,我不可能不知道陆安心,而陌生,是这个名字所对应的人,已经遥远浅淡到只留下一个影像。
  
  那是在我出国去南美洲的那一年,我十六岁,至于某人,还是个小屁孩,真正的小屁孩。
  
  我是在陆安纯的生日宴会上见到她的,那个穿得英姿飒爽,其实应该只有,额,八岁的陆安心。陆安心的身份在陆家谈不上光彩,陆伯伯却坚持将她带回了家,并介绍给亲友,陆家的二小姐,那时的陆安纯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我和安纯不熟,但对她的印象并不差,她不是那种恶毒的人,相反地,已经能够明白一切缘由的安纯对自己这个小萝卜头妹妹,并没有表现出嫌弃或者其他负面情绪,她带着妹妹和朋友一起玩。
  
  只是,某萝卜头却嫌弃她们了,八岁的孩子和十五六岁的少年人是有代沟的吧,具体表现为萝卜头对安纯她们所讨论的漂亮衣服和帅气同班同学完全不来电,她想要玩一个流氓打败警察的游戏,那天的陆安心小小的,穿着一身迷彩服,系着同一款式的皮带,腰间别一把丑丑的玩具手枪,她在安纯那堆人四周转了几圈,扁了扁嘴,自己跑开了。
  
  我当时正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思考我以后到底该何去何从,远远就看见一个绿色的影子奔过来,她没有看到我,自顾自拔了地上的几棵草插在自己头发上,乐得屁颠屁颠的,嘴里还一直喃喃自语。
  
  真是个会自说自话的怪丫头,就和以后的我所遇上的那个陆安心一样。
  
  我们人生里的第一次会面,我十六岁,安心八岁,我们彼此没有说话,当然,小孩和少年是有代沟的,我们唯一的交集是,她在一个人晃了几圈倍感无聊的时候发现了我,然后自作主张将我当做了警察,一把拔出腰间的手枪,点着我大叫:“别动!”
  
  我忍不住了,仰头大笑。
  
  于是我们一个小屁孩气急败坏地高喊“别动”,一个少年郎完全不顾形象地大笑,场面十分诡异。
  
  最后事情的结果是,小屁孩恼羞成怒,抓起一把土就往我脸上丢,丢完撒丫子跑了。
  
  当然,她没能丢到我的脸上,我为了参加宴会新买的白色休闲西装倒是黑了一大块。
  
  这个破小孩!
  
  之后不久,我一个人去了南美洲,然后是英国,一去就是十三年,在南美洲,我并没有觉得多苦,最后也没有多少成就感,饥饿过、疲惫过、意气风发过,也扬眉吐气过,但这一切不过是我寻求生存中一些粗略的剪影,并未在我的生命里留下多少痕迹。
  
  也许是我并不在意这些吧,反倒是在英国的十年时光里,是我最青涩的岁月,我却并没有多少青春的感觉,和湿热的南美洲不同,伦敦是个寒冷且雾蒙蒙的城市,在那样一座城市昏暗的早晨醒来,我越来越能觉到一种空泛的滋味。
  
  我想,是我孤独了吗,或者说,我的年纪,是该寻找一个女孩了。因差不多应该,所以就开始寻觅。
  
  于茜兮长得很像我妈年轻的时候,我从那些老照片里得到这种感知,我并没有将我爸那些关于男人女人的诡异见解当做自己寻找女友的信条,但不可否认,追求于茜兮,的确是因为她长得像我那无良的妈妈,她的长相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的热情并没能维持多久,也许我爸说得对,我并不会喜欢那些功利性和虚荣心太强的女人,也许虚荣是女人的天性,无可厚非,但我的确是不以为然的。
  
  我决定追求陆安心,不为其他的,只因为我想起那年在陆家花园里的光景时,居然心情大好,又忍不住傻笑,额,真不希望我是有恋童癖,但这是个让我喜欢的小破孩,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我在学校的网站里看到了她,有些吃惊,是一张证件照,陆安心微微抿着嘴,有一个很浅的笑容,浅色的嘴唇,淡淡的眉毛,很温柔的眉眼,我倒是没想到,这个小破孩居然长成了这副温柔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照相技术的问题,她的皮肤看起来很是晶莹剔透,还有那双不算特别大的眼睛,漂亮地像鱼一样流畅的曲线。
  
  陆安心长成了一个大姑娘,挺好看的,当然,并不如她的姐姐,但事实上,美丽这种东西,大都带着主观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是个事事喜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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