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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琦摇了摇头,“算了吧!她也不认识我,只是个误会。”在他看来,没有必要去招惹这样的女人,保不齐哪天她会暗中报复自己。在他的处事原则中,绝对不会轻易得罪人,除非威胁到他的利益。之所以远离阿豹,盖因此人做得都是非法的勾当,不一定哪天就上了断头台,和这种人走得太近,难免受到牵连。当初自己救他不过是无意之举,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绝对不会依仗这个黑道大佬。
“是不是工作上不顺利?”豹哥坐到陈琦身边,开了一瓶伏特加,灌下一杯后才问道。只有他这种人才会这样喝酒,那份豪气丝毫不亚于整日与烈酒为伴的俄罗斯大汉。
“也不是,只是有个小子和我不太对付。一个下属,没什么大不了的。”嘴上这样说,陈琦已经开始考虑让阿豹教训下叶风,最好是迫使他主动辞职。
“哪个混蛋敢这么大胆,我阿豹的兄弟都不放到眼里,老子废了他!”混江湖就要讲义气,救命之恩更是不能忘记,到现在,阿豹还记得那次被人偷袭身负重伤,要不是陈琦他这条命早就没了。是以,他一直找机会要报答这份恩情。
“我们香榭轩公关部的一个小职员,”陈琦笑笑道,“靠着和总经理有些暧昧关系,一直暗中散布我的谣言,说我排挤新人,嫉贤妒能,甚至连朋友都不放过。”
“啪”,阿豹手中的酒杯被生生捏碎,而那只布满老茧的手掌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在他心目中陈琦是个绝对的好人,当日算起来不过是萍水相逢,这个男人却救下自己,并且没有索要一分的报酬,又怎么会向朋友下手呢?
可是十几年过去了,人终究还是会改变。
“琦子,这件事交给哥哥我了,你说是要他手还是要他脚?”
“那倒不至于,吓吓他,让他主动辞职就行了,没必要把事情搞大!”陈琦放下酒杯,理了额前并不算长的碎发,开口道。虽然记恨叶风,但他毕竟不是黑道中人,不想和那种打打杀杀的事情粘上关系,略微惩戒一下那个无知的小职员就够了。
阿豹也清楚这个兄弟的“与世无争”,似乎自己要坚持废掉那个人也不好,“就照你的意思,我派人好好教训下那小子,保证他灰溜溜地退出香榭轩。对了,那个小子叫什么名字?”
“叶风……”陈琦不动声色的说出这个名字,却在转身的瞬间露出阿豹从未见过的阴冷笑容。
……
今天叶风无疑是最轻松的一天,自从陆子红去了一趟乱世佳人,酩酊大醉一次后,性格变得开朗了许多,不在像往常一样闷闷不乐。并且逐渐开始处理公司的事物。也不会像往常一样整日泡在香榭轩或者拉着叶风到处商场购物。所以叶风的生活也规律起来。不到四点钟就已无所事事起来。
对于公关部成员来说,没有什么规定的下班时间,有时候那些女人心血来潮,就算是午夜12点,也得爬起来去陪那些富婆。叶风和同事打了声招呼,准备回家睡觉。一直以来,他都是工作完就睡觉。泡吧,喝酒的恶习早就改掉,除了偶尔抽根烟外,完全就新时代五好青年的典范。
停车场的小王递过钥匙,叶风翻身上了摩托车,刚想启动,口袋中的手机响了起来,叶风的手机号除了俱乐部和几个熟悉的客户外没有人知道,这个时间不应该有人给他电话。
不解之下,掏出手机,才发现“箫晓”两个字在屏幕上不断颤动。这几天叶风几乎把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丫头忘得一干二净。
“公关大叔!”刚刚按下通话键,那银铃般的声音就传人耳中。
“呃……大姐,您换个称呼好吗?”叶风无奈道,25岁被成为大叔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谁是你大姐,别装清纯,咱们的心理年龄差距绝对有20岁了,就那一破手机足足让你老了10岁。”
叶风暴汗,忍不住看了两眼手中使他衰老的罪魁祸首。
“你不会还在用那老古董吧?”对面的箫晓质疑道。
“您猜对了……”叶风无奈道。
“呃……”,箫晓沉默半晌才开口,“大叔,您家里有没有,有没有睡的地方?”
“废话,没睡的地方我怎么办?光床就有两个。”叶风笑答道,心下却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深层含义,不会是这个美女想要和自己同居吧?
“嗯,那我能不能在你那住几天?”
期待中的回答竟成为现实,经过大风大浪的叶风也有点受不住这打击,思考下才恍然大悟,忙满口应承,倒不是他想邪恶地推倒那小妮子,只不过屋中如果多个女人,而且是漂亮女人的话,更有家的感觉,飞快地报出自家的详细地址。
“打车过来吧,我在家里等着你!”
却不想对面传来略带哭腔的声音:“我没钱……中午饭还没吃呢!”
“那大叔去接你!”叶风一阵好笑,接受这个称谓还真需要不小的勇气,貌似和自己当年杀第一个人时的感觉差不多,既然无法改变,不如默默地享受。
第十一章 王子要比白马重要
人民广场。
箫晓无助地坐在解放T市烈士雕像前,思考着当年这些英烈的丰功伟绩。
“不知道他们当年吃不吃得上饭。”箫晓摸着平坦的小腹,喃喃道。这种吃不上饭的感觉和减肥时的缩食有着本质地不同。仿佛强奸与通奸般,一种是无奈,一种则是心甘情愿。(Ps:后半句是小六想的,和箫MM无关,她是很纯洁滴)
用手机上仅剩的电量拨通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大叔”,却没有求助同学,朋友,努力告诫自己这是为了断绝和家里的一切联系,却无奈的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很冠冕堂皇的理由。那个男人本身就有着无法比拟的吸引力。一旦电话簿上出现了“叶风”两个字,她只有无奈的按下呼叫键,本能?也许是吧!
顶着已然西斜的太阳,箫晓看了看腕上的卡通手表,仅仅过去五分钟。已经一整天没有吃喝的她,嘴唇似乎也些干裂。无奈下,只得伸出那小舌滋润一下,却引来几个青年的侧目,貌似是看到什么珍惜动物似的,惊骇中透着好奇。直到注意那些有些淫荡的目光时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动作似乎有些挑逗意味。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箫晓恨声道,只不过去把声音压得很低。心中却在急切盼望着那个男人的出现,忍不住朝路上张望,却深知以T市的交通状况,叶风即使离得再近也不会这么快赶到。
无奈地坐到台阶上,箫晓捶打着有些酸痛的双腿,直叹不该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连钱都没带上一文。十八年来,她还从未体验过这种孤立无援的感觉,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她从来不会为吃饭问题担忧。只是今天却着实体验了一把当年革命先辈吃苦挨饿的滋味。
思考间,一阵轰鸣声窜入箫晓耳中,即便不抬头,她也知道这是重型机车的声响,在这个机动车代替牲畜的年代,骑马的人越来越少,骑白马的王子更是早已绝迹,从小在安徒生童话陪伴下长大的箫晓只得顺应这个时代的发展,退而求其次,也只有开摩托车尤其是重型机车才和白马王子有些许相似。
所以箫晓一直致力于重型机车的研究,那种熟识程度甚至不亚于整日开摩托车的人,她曾幻想着哪天自己的爱人开着重型机车迎娶她,那种对于浪漫爱情的幻想直到现在依然存在。
只不过那个用诺基亚1110的大叔绝计不会开那种重型机车,貌似骑着一辆半新的二八自行车更符合他的性格。只是那样却距离自己的幻想遥远了些,不过始终王子要比白马重要。箫晓心下不禁暗暗地自我安慰,即使叶风真得骑自行车来,她也是照坐不误。
只不过好奇心还是驱散着她抬头朝声音源头望去,那辆炫目的哈雷机车在残阳的映照下更是夺目异常,考究的黑色烤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顶级跑车。最重要的是那种速度与技巧,完全发挥到了极限,在车流中左冲右突,却总是在关键时刻避开即将碰撞上的车辆,想来只有电影中才见过这种惊险刺激的镜头。
路上的行人亦是驻足,倒要看看是T市的哪位牛人敢如此嚣张。
箫晓悲叹一声,自家大叔怕是一辈子也追不上那个骑车的酷男了。这种男人多半是富家公子或者黑道少年,虽然车不错,但人却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本想回去继续坐下等待,却不想那辆机车一个急转,堪堪停到她面前,急刹住的车子带来的混着汽油味的气流拂过她白皙细腻的脸颊。
停车,熄火,摘下头盔,叶风朝呆立在眼前的少女打了个响亮的口哨,“箫大姐,我来了!”
箫晓如梦初醒,满脸不置信地看着炫酷机车上的男人,想不明白这位公关大叔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转变,几天不见,品味高了可不是一星半点,这辆机车可比那部手机好上太多了,完全就是天上之于地下。
可细打量下来,却是越发的别扭,怎么看也是不甚和谐。苦思半晌,终于明白过来,“大叔,您这身衣服也太不搭调了,西装领带却开这样的炫目机车,真是暴殄天物!”
呃……叶风还从未考虑过这搭配问题,看看机车再看看自己这身行头,确实有些不伦不类,还是原来那身皮衣开摩托车更拉风一些,只不过这种季节穿上有些闷热,再者到了公司还要换,总不能扮成黑帮帅哥去接待那些城市丽人,虽然有些女人喜欢黑社会型男,但却有损香榭轩的形象,还是不来的好。
看到眼前的大叔被说得哑口无言,箫晓也有些不忍,毕竟自己以后的吃穿花住还要依靠此男,最起码的面子还是要留的。
“别愣着了,带本姑娘吃饭去!都饿一天了。”箫晓翻身上车,催促道。
“肯德基还是麦当劳?”在叶风印象中,国内的年轻女孩都热衷那些垃圾食品,却忘记了中国才是美食的发源地。
“都不是,我给你指路,你带我去!”箫晓接过叶风递过来的头盔回答道。
叶风有些好奇,这丫头不会是想吃什么五星大酒店的招牌菜吧,自己兜里那点钱恐怕还不够茶钱呢。
“箫大小姐,太贵的地方我可请不起啊!”
“放心吧,绝对不会吃穷你的。”箫晓戴上头盔,一拍叶风的肩膀,“大叔,开拔!”
叶风启动摩托车,一骑两人飞驰而去。只留下那些路人,议论着是哪位高干子弟,泡妞都泡得如此潇洒。
……
叶风实在无法想象,箫晓那小肚子怎么会装得下两碗拉面。此时却仍然和一碗皮蛋瘦肉粥搏斗。
“我家老头一个月前还叫嚣着不许我恋爱,昨天却非要给我介绍对象,要是大叔你这样的我也就忍了,可照片上那小子完全就是只猪嘛!”箫晓喝着粥还不忘诉苦,老爸确实是太气人了。
叶风笑吟吟地看着吃得一塌糊涂的女孩,静静地听着她发泄心中的不满。
“我爸还说那小子是什么哈佛的高材生,一年才回来一次,要我抓住机会。大叔,你是不知道,他那眼睛,那鼻子,那嘴,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恶心,算了,算了,不说了,弄得我都没胃口了!”
没胃口?你要没胃口,恐怕全人类都吃不下饭了。叶风苦笑,本来一人一碗的拉面全到了那丫头的肚里。
“好了,先吃这么多吧!书上说七分饱最好。”箫晓拍拍小肚子,满意道,这顿饭绝对是有史以来吃得最爽的一次。
“大叔,咱回家吧!我看看你那窝怎么样。”
叶风只能无奈地付掉饭钱,开车带上箫晓杀向自己所住的小区。
第十二章 这是我爸
正值下班高峰期,车流人流拥挤不堪,直让叶风怀疑是不是整个华夏的人都挤到了T市。在箫晓那妮子的严厉要求下,才把时速提到八十,饶是这样,也把过往的车辆吓得不轻,生怕碰上这位骑重型机车的大爷,谁都知道这种敢于在T市大街上横行的人非富即贵,定然不是平常之辈。
可身后的箫晓犹是不依不饶,搂在叶风腰上的小手不时的掐上一下,催促身前的男人加快速度。好让她感受一下飞一般的感觉。
叶风心下苦不堪言,要不是顾及你小姑***安全,老子会用这鸟速度开车?只是在载人的情况下,八十码已然是极限,这里不比国外,大街上的车辆多了一倍不止。真全力开动起来,不知道要出什么样重大交通事故呢,即使自己有信心保证摩托车不会撞,也难保身边的汽车不会受刺激过度,来个连环追尾。
即便如此,此车也成为T市街道上一道靓丽的风景,不消十五分钟,已然开进了叶风所在的小区。
看门大爷听到这车声,鸡皮疙瘩顿起。在这座住满白领的小区里,开汽车亦属平常,甚至有些人是高级跑车,唯独这大哥整了辆极度拉风的重型机车,那噪音当真是无与伦比。更为恶心的是这兄弟生活极度不规律,有时候早上4点就出门,凌晨2点才回来,害得他不得不告别周公,从床上爬起来开门。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