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宁靖哈哈大笑,“你个傻妞,逗你玩呢,你还当真,怎么这么天真啊?”接着又不忘夸自己两句:“我跟你说,幸亏你是遇到我,不然把你卖了还帮人数钱!”
她很不屑地一扬头,得意地说:“去!别说的你多聪明我多笨似的!我要真笨能十七岁就上大学,一上大学就把你给泡上手了么?高等学府有没有?大帅哥有没有?”
遇到这类问题,死要面子大男子主义又甚重的宁靖是从来不肯认输的,“你个小样儿,谁泡谁呀?”然后又得意地笑:“算你有眼力!”
在受过那么些背叛之后,他曾直言不讳地对她说:“这世上除了她,我再也不敢相信任何人了。”
就是苏遇,也是因为两人又共同利益,才接近他,最后和他成了兄弟。
如果不是因为苏遇家世好,能力强,又是他的顶头上司,加上人通透没什么野心,可即使这样,他也不敢拿全部的真心对他,更多是利益的牵绊。
用他的话说就是:“这世上再深厚的感情都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腐蚀!”
他说这句话时,正处于人生的最低谷,双眼通红,整个人颓废的不像他。
也是从那之后,他放弃了他的梦想,离开了他的乐队,雪藏了他珍爱的吉他,全身心的投入到职场当中,才年纪轻轻,就混到现在这个职位上,虽说不高,可也是这个圈子里除了苏遇之外最年轻的销售经理。
可他和苏遇又不一样。
苏遇虽说是他们整个Z省的大地区的销售总监,可这也和他家世有关,又是高等学府高学历,加上他那高智商……
他曾不止一次的表示,如果他有苏遇那样的家世那样的脑子,早就是整个中华地区的总经理了,哪会一直只屈就于这么一个省的总监位置。
确实,与宁靖的汲汲营营满腹野心相比,苏遇看上去就跟不食人间烟火似的,那样淡泊宁静,仿佛没有什么能让他在意让他执着。
倒是宁靖的话,让她不止一次的怀疑:“你确定你说的那个人是苏遇?”
只因苏遇太年轻外表看上去太无害了,怎么看都不像是宁靖嘴里所说的那个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大总监,性情温和,眼神清澈,倒像是象牙塔内未见过人间疾苦未经过磨砺的大学生,用温润如玉这个词来形容他再适合不过了。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赶紧过来坐呀!”宁靖拍着自己旁边的位子朝她喊,将身边的陈培往一边推挤,她明显看到陈培眼里闪过一道冷芒。
陈培和宁靖其实是属于同一种人,都是那种有过很多经历,有心计,但被社会磨炼的不到家,还缺乏修炼的那一类人。
只是宁靖又比陈培要高明的多。
宁靖聪明、大气、有胆识、霸气外露,是个敢拼敢闯粗中有细的年轻人,但有一点,野心和聪明都写在脸上,经历阅历和年龄都限制着他,还不足以学会藏而不露。
这样的人在职场中好,也不好,就看他遇到什么样的领导。
若遇到小肚鸡肠器量不足的领导,他就只有被打压被阴死的份,幸运的是他遇到的人是苏遇和他师父。
他师父是Z省地区的副总经理,他刚入行时就在他手下,后来总经理调到总部,他师父就直升为Z省地区总经理,他也随之被提拔起来。
他曾经说,他这辈子最佩服的两个人就是苏遇和他师父,他们两人心机之深手段之高,是他现在拍马也赶不上的,能学到他们十分之一他就很满足了。
然后表示,论起来,他师父的手段还略逊苏遇一筹。
他师父给人的感觉是步步为营心狠手辣算无遗策,那苏遇就只能用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来形容。
“当然。”他补充,“这和苏遇的家世、人脉也有一定的原因。”
有道是: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苏遇首先就占据了人和这个先天条件。
之前一直听他说他师父怎么怎么样,还以为是个四五十岁大肚秃顶满脸精明的中年老男人,见了面之后才发现居然是个书生气十足的斯文俊秀的年轻人,看着和宁靖差不多大,实际上只比他大五岁,让她狠狠惊讶了一番,心中怀疑宁靖是不是太夸张了,这两个人,真有他说的那么厉害?
不怪她怀疑,而是苏遇和他师父实在是太过年轻了些。
后来宁靖这样举了个例子。
他说:“如果同一件事,你能想到五个面,苏林和我能想到十五个面。”他说别人前还不忘贬一下沈年华的智商来突出自己,在沈年华不满的眼神中继续说:“我们公司的那些老人精能看到二十个面,那我师父和苏遇就是三百六十面,面面俱到!明白吗?”
沈年华咋舌,两只手比划着上下拉伸的动作:“这是怎样一种高度啊?你和苏遇咋就差这么多呢?完全看不出来啊!”
宁靖顿时被沈年华气的半死,懊恼地辩解道:“我身上自然也有苏遇没有的优点,他就是看的太深想的太透,反而对什么都不在意了,没有任何事情能引起他的兴趣,人生活在世上,没有欲望没有执着,任何事情他都能透过表面看到最深层次的本质,这世上多的是披着光明外衣实则腐烂到骨子里的事,都被看穿看透,你想想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那不是智几近妖了?”她话虽是这样说,心里却能想象到若真是那样,该是怎样一种绝望,对这个世界绝望,一种暗无天日寻不到光明的绝望。
她脑中不由就想起形容纳兰容若的一句话来: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心中竟隐隐有些心疼。在后来接触的日子里,她不自觉地就对苏遇带上了几分关心关怀,后来大概是几人熟了,又因苏林的原因,她对苏遇那种隐隐的维护有时连宁靖和苏林都吃醋了。
但他们也知道,她是个单细胞动物,从十七岁起就被宁靖纳入羽下,对宁靖一往情深,根本不可能变心,那种关怀只是纯粹的对朋友的关心。
而宁靖更是像是对这世界上所有的信任都给了沈年华一个人似的,从不怀疑她,对她毫不设防,坦白直言:“如果这世上连你都不能信任了,那我今后恐怕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了。”
而他也说到做到,对外是百炼钢,对她却是绕指柔,几乎将所有他能给的最好的或他认为最好的东西,全部送给她。
得夫如此,妇复何求。
第三章 不醒人事
那时她还只是个小女孩,扑到宁靖怀中得意地大笑道:“那苏遇愿意和你做朋友,说明我男朋友也不是一般人啊,而这样的人居然被我遇到,成为我的男朋友。”
宁靖倒是有自知之明,自嘲地笑道:“我只是还没烂透而已。”
沈年华不知怎么安慰他,只紧紧抱着他,在他怀中蹭了又蹭。
他又不屑地说:“你真当苏遇是好人?我之前说了他是没有执念没有想要的东西,他这种人一旦有了执念,或有了想要的,恐怕倾尽手段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得到的!”
她把脸埋在他怀中笑,“我知道,你是最好的!”
他回搂住她,毫不谦虚:“当然!你以为谁都像我这么好啊?好好抓住你老公,手别松了。”
她头在他胸膛直拱,点头如捣蒜,笑嘻嘻道:“嗯嗯!绝不松手!”
宁靖的本质,是个非常热情而纯粹的人。
一直到后来的后来,她依然这样认为,从不曾怀疑。
只是这世界醉纸迷金,最容易迷失本性。
宁靖的工作接触到的人本来就是这个城市中有钱有权之辈,他纵是优点众多,终是一凡人,虽不说迷失,却也逃不过对才名利禄的追逐和争强好胜之心。
其实这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到最后忘记了我们想要守候保护的最初。
沈年华对陈培的评价总体只有一句话:此人可交,不可深交。
客观的说,她和宁靖一样,都是属于聪明、有心计、但没烂透的那种人。
只是她的聪明更多流于一些小聪明之上,看的多了也就透了。
开始时不了解,被你一次利用两次利用,三次四次甚至五六七八次,哪怕是九次十次,总不会一辈子都会被你利用,装的再好,总有被看透的一天,你虽聪明,但不要把天下人都当傻子。
若在职场中,这绝对会是那种混的风生水起的一类人,事实上也没有错。
陈培就是那种什么都没有,空手套白狼都能玩得转的聪明女人。
这世上的缘份很奇怪,对于不是自己的,沈年华从来不强求,顺其自然,但若是自己的,必定珍之又珍,惜之又惜。
我们珍惜别人,不说求别人的同等对待,至少不要拿着去践踏去利用。
这是底线。
宁靖性子好新鲜猎奇,无奈早已是名草有主不敢乱来,但若有人主动暧昧,而那人又是能进他眼的,依沈年华对他的了解,他是不会拒绝的,那是对他魅力的认可。
而陈培素来喜欢踩着道德边沿线玩刺激,她聪明是聪明,也毕竟年轻,一旦动真情,必定是把持不住的,况且沈年华和宁靖还没结婚,算不得小三。
就算是当小三,如果她真想要,恐怕也不会在乎的。
只是她这人极其精明,无利不起早,各方面厉害定是要算的清清楚楚。
宁靖见到她,微微有些尴尬,掩饰地笑着责备道:“你怎么才来啊,这么多人就等你一个了!”
“就是!”被宁靖推挤到一边的陈培站起身,拿起一瓶酒哐一声放到那面前:“迟到!先罚酒三杯!”
她笑容明快而爽朗,语调中带有几分干练亲热,一句话就让气氛再度热络起来,距离感顿失。
只是这份亲昵热络让她心底再不能起半点波澜,甚至觉得有些好笑。
苏遇朝一旁的侍应生招呼:“赶紧给我们上一杯子,芒果汁、牛奶各来一杯。”
“酒吧都来了还喝牛奶?”陈培亮起嗓子高声叫道,嗓音有几分尖利:“沈年华,要不要这么作(zuo;这里读平声)…啊?”
若是在人背后这么说人,倒有几分背后说人坏话的感觉,但她当着沈年华的面这样直接说,反而给人一种心直口快、有口无心、性情直爽,大家都是朋友不拘小节在开玩笑的感觉。
但各中滋味,只有大家自己知道了。
反正沈年华心里是不大痛快的。
“这个聚会我们都持续五年了时间,都是按各自的喜好来的,我平时喝什么苏遇自是知道。你才来多久?”她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
过去她对陈培也算是掏心掏费,只是想不到她会制造假学历证书,打着她的名号去苏林公司应聘,如果不是苏林后来无意中跟她提起,她还一直被埋在鼓里,只是陈培也是好手段,短短一年功夫,就已经在新公司里混的如鱼得水。
期间还有几件事,虽都是小事,却足以让沈年华冷了心,此刻对她再没好口气,脸色都淡淡的。
“擦!”她把酒瓶用力往桌上一掷,“大家来了是不是开心的?难道我说错了吗?到酒吧不喝酒喝牛奶?沈年华你没搞错吧?”
所有人都没说话,全部静静地看着他,空气似乎凝滞了。
紧挨着苏遇坐的女孩慢悠悠地捻起面前的鸡尾酒,温柔地笑着说:“这位姐姐说的对,来酒吧不喝酒还有什么意思?”
这女孩是新来的,过去沈年华并没有见过,长的挺邻家妹妹的,穿了件米色小开衫,里面配着一条粉色连衣短裙,修长的双腿矜持地交叠着,黑色丝袜衬得她的美腿性感匀称,脚无意识地微动着,脚上套着一双目测有十公分的黑色高跟鞋,头发凌乱地扎着成个歪歪的辫子,颇有时下流行的韩味。
看情形应该是苏遇带来的,只是知道她对自己敌意是从哪里来的。
这还是苏遇第一次带女孩子出来,总要给些面子,况且她也不爱搭理陈培,就朝苏遇揶揄地笑道:“第一次见你带女孩出来啊,赶紧的,介绍介绍!”
苏遇还没开口,那女孩就抢着说道:“我叫简樱,是苏遇哥哥青梅竹马的女朋友!”
声音清脆,神态倨傲。
此时调酒师已经将沈年华惯点的酒水端上来,对她打了声招呼又回到吧台去。
她是个一瓶倒的,酒醉后还好唱歌跳舞,这酒吧的伙计们都知道,是以给她调的酒都是没啥酒精的,就连这还是她千申请万申请才向组织领导宁靖申请到的,二十岁之前只给她喝果汁和牛奶。
她捻着沙漏型高脚杯的杯脚,笑道:“看你长的文文静静,没想到霸气外露啊!”她用胳膊撞了撞身边的宁靖,“我叫沈年华,老宁他媳妇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