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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也不是那个富翁王多梦了,而是一个充满杀气的幽灵。
王多梦快,唐百丘也不慢,当他却忘记了场中还有一个老许。
老许见到王多梦手上竟然多了一把枪,也是一惊,跟随王多梦十几年,他从不知道自己的主人竟然还会用枪。
一个眼神,老许已经知道王多梦的意思,王多梦让他去杀唐百丘,这无疑等于送死,但老许还是去了,他原本是个乞丐,是王多梦给了他一切,他知道以命报答的时候到了。
老许扑上去,砍山刀携着凌厉风声劈向唐百丘。
唐百丘没有躲,他也躲不过,他只能开枪。
一声枪响,却传来两声惨叫!
老许倒下,唐百丘的子弹准确无误地击碎了他的心脏。
唐百丘也倒下,射杀他的那一枪竟没有声音。
那一枪出自王多梦之手,唐百丘睁着一双无神的眼睛,喊出了这辈子的最后一句话:“幽灵枪法。”
而这时,一颗黑色的,没有任何声音的子弹已经来到了钱小手面前,钱小手一刀劈出,他有信心劈开这颗子弹,更有信心借着这一刀之力直接劈上前,劈开王多梦的枪,再劈死他的人,虽然洛野在雇佣他的时候,反复叮咛不要杀死王多梦,但那只是对普通的王多梦而言,而不是会幽灵枪法的王多梦。
钱小手本来就是一个不守规矩的人。
可他却失手了,他赖以为傲的绝技再也不灵,那颗黑色的子弹就在接近他刀锋的时候,竟然鬼魅般地滑了过去,顺着刀刃滑了过去……
失手的下场只有死。
形势在一瞬间扭转,王多梦不做停留,他飞身上楼,身法如幽灵诡异。
他上二楼,向里面走,里面是一个小厅,那里鸦雀无声。
那厅里正有三个人,一个老者推着一副轮椅,轮椅上坐着个五十来岁的白面男人,男人似乎有些慌乱,他的双腿是动不了的,他嘴里低语:“幽灵枪法,他竟然练成了王家祖传的幽灵枪法,这怎么可能。”
白面人不远处还站着一人,那人一身魅惑黑色紧身服,外面穿了件月白色的风衣,头上戴了一顶软绸的白色帽子,裹住乌黑长发,脸上蒙了一块白色面巾,身材纤细高挑,隐约可以看出那风衣内曲线玲珑的身段,这人不说话也不动,面巾上方的两只大眼睛紧盯小厅的门,那目光清冷如月色。
王多梦来到小厅门前,一眼便看见那坐在轮椅上的男子,那男人正是洛野,两人的家族曾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那一切都是过去,他举枪便射。
幽灵枪法,幽灵子弹,王多梦杀伐果断。
就在他挥枪射出一颗黑色子弹的同时,洛野不远处的那个白衣人也扬起了手,那人手上握着一把小巧玲珑的白色手枪,里面射出了一颗同样洁白的子弹……
第十一章 白衣若月
子弹,银白色的子弹。
那子弹仿佛天际的流星,璀璨夺目,刹那芳华。
一缕银白撞上黑暗。
幽灵子弹被一击而落,就像流浪在宇宙中的灰烬,变得枯萎而无生机,而那银白色子弹余势不衰,它本不是射向王多梦的,然而却在击落幽灵子弹后,借着那撞击力滑行出一个弧形,直奔王多梦额头而去。
这要多精准的手法,多细致的计算?
这绝对是对跳弹的掌握到了化境的表现。
这并不是传说中的枪法,在现实中它已经出现。
王多梦本想发出第二枪,幽灵枪法本就以速度和诡异见长,但他的手指挂在扳机上却已无力勾动。
那银白子弹恍若旭日灿烂,又如光之快捷,那子弹如花似幻。
到近前,那花却开放了,王多梦此生从未见过如此绚丽的花朵,这是美丽的死亡之花。
额头上一个贯穿性黑洞决定了他一生传奇的结束。
纵他不甘心又能如何,人生本就经不得半点马虎,他计算失误,所以他一败涂地。
洛野坐在轮椅上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他嘴巴半张,好半天才伸出手,指着王多梦的尸体对那白衣人吼着:“你怎么能杀了他,你怎么能杀了他,你杀了他我去哪里找我要的东西?”
白衣人淡淡地说道:“我不杀他,他就杀你,我来是保护你的安全,不是来帮你夺东西的。”
洛野似乎对王多梦的死颇为不甘,继续大叫着:“你,你杀了他……咳,咳……”
后面的黑衣老者急忙扶住洛野的身子,嘴里轻声道:“少爷,少爷,您不要激动,王多梦虽然死了,那件东西未必就找不到。”
洛野闻言一把抓住黑衣人的袖子,急迫地说道:“张叔,你说那东西还能找到?”
黑衣老者在心下叹了口气,这个少爷可真是个草包,半点也没有老爷的精明,不过现在洛家这代只剩他这点血脉,自己受过洛家的大恩,自然要帮他完成心愿。
扶着洛野的肩膀,黑衣老者轻声说道:“少爷,不要忘记了他们还有五个人逃跑了,在他们身上或许会找到线索的。”
洛野皱着眉:“张叔,跑的那几个不全是警察吗,那东西想来与他们无关。
张叔不置可否地继续说道:“这里我们还没有搜查过,如果那东西真的还存在的话,最有可能藏在这栋别墅里,至于王多梦家属那边,我们已经查过,没人知道那东西的消息。”
洛野似乎有些心灰意懒,疲倦地说道:“张叔,今天晚上发生这么大的事,我们能不能安全离开天海都不好说。”
黑衣老者老辣地说道:“少爷,别灰心,跑的那几个警察我已经派人去外围堵截他们了,如果能找到线索更好,找不到也没关系,至于这栋别墅我们更要尽快地搜查,离开天海的事情你也不要担心,我们搜查过这里后就走,以家族的实力,警察是不会找到我们的。”
洛野心思犹豫不定,他本是个没主见的人,此刻也只好点头应允。
待一切安排完毕,他侧头看了一眼那穿月白色风衣的人,忽然心中气恼,冷哼了一声说道:“你的任务完成了,现在我不用你保护了,钱我会打到你帐号上……真想不到,世界排名前十的杀手,竟然如此让人失望。”
白衣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道:“杀手是杀人的,如果处处手下留情,就不配做一个杀手了。”
洛野刚想争辩几句,却被张叔一把拉住,张叔可知道这世界排名前十的可怕,忙堆出一副笑脸:“您别见怪,我家少爷是太着急找那样东西了,情绪有点失控……”
白衣人也不说话,静静地转过身走到窗户边,然后身子轻盈的一动,如同一只翩翩起舞的鸟儿般飞了出去,从别墅的二楼向前方竟然滑出了数米,那白色的身影美似月光……
洛野恶狠狠地看着那背影,嘴里小声说着:“装什么装,臭丫头……”
王叔一伸手,捂住了洛野的嘴巴,房间内只剩下“呜呜”的声音和王叔的叹气:“少爷,这些人我们惹不起的。”
清晨,小雨依旧淅沥,轻打树叶,声音如泣如诉。
罗天歌五人从地洞中钻出来时发现身处半山中,他们一直想不通一个问题,既然有此密道,王多梦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却不知道王多梦一生自负,最后这自负却害他丢了性命。
五人辨别了一下方向后,却发现一个恼人的问题,那就是下山的路只有一条,而那条路必然要经过王多梦的别墅。
虽然周刚在出地道的时候已经打电话回局里报告了情况,可无法确定局里派来支援的人马什么时候能到。
没有人敢冒险,纵然他们着急下山,却也不能拿自己的性命相博。
就在几人暗自计划时,忽然看到了不远处的路上走来十多人,边走边四下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这些人明显不是王多梦的人。
周刚心下一紧,看了眼四人,四人也明显猜到来人可能是袭击别墅的歹徒。
十多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前来搜查的未必只有这十多个人。
周刚苦笑一声,做为一个领队者,他必须为队友的安全负责,他们不是王多梦那些亡命保镖,他们都是拖家带口的警察。
其实就是面对这十多个人他们也没有把握,警察不是军人,对枪械的了解和使用远没有军人熟练。
沉思了片刻,周刚下了条命令:“散开,分头下山,路上小心。”
几人都没说话,谁都知道目标小,容易隐蔽和逃跑,而且更重要的是一旦遇到危险不至于全军覆没,只要下去一个人,就会把这里曾发生过情况全部说出来,这也是他们的职责。
没谁犹豫,一声令下,五人全部散开向着依然弥漫着水气的林中跑去。
罗天歌觉得这一天是他有生以来最为狼狈的日子,本以为会在第一次执行任务时做出点成绩来,可眼看着有人死去,却一枪未开,现在更是在疯狂地逃跑中。
进了林子,罗天歌四下辨别了一番方向,这种事难不倒他,他在军区长大,那军区就靠着一座大山,平时和小伙伴去山上玩耍是最好的娱乐方式,当然身边都有警卫员跟着的,不然几个小孩子进了山还真是件大事。
山中玩的时间长了,自然熟悉山里的一切,包括各种植物,野兽,猎人布下的陷阱等。
罗天歌选择了一个和下山公路平行的路线,这无疑是最近的。
这小子现在身上都被雨水给淋透了,他还不忘低头看了眼上衣口袋中的小鸟,那鸟微闭着眼睛,小脑袋半插在翅膀内,红色的毛毛蓬蓬的,没有沾上一点雨水,它一动不动,小模样甚是可爱。
罗天歌瞪大眼睛,他当然知道鸟儿摆出这个姿势是在做什么,当即狠狠地说了一句:“你居然也能睡着,没心没肺的东西。”
鸟儿似乎听到了他说话,抽出小脑袋看了他一眼后,又重新摆出那个姿势,直当他不存在。
罗天歌顿时无语,叹了口气后再不胡思乱想,一门心思向山下跑去。
第十二章 上树不是猴子的专利
这一路崎岖,罗天歌至少遇到三只野猫,五条蛇,八只大山鼠,不过幸好是近郊的山,没有什么凶恶猛兽。
下山路走了一半的时候,这小子耳朵里忽然听到脚步的声音,他拳脚了得,又开了枪眼,自然是耳聪目明,稍做分析后立刻判断出对方至少有三个以上的人。
大早晨在茂密树林里来回钻的,不是敌人还能是什么人。
掏出老牌54式,轻轻地上了膛,暗自嘀咕:哥五岁那年就用你破了处儿,没想到今天还要用你来开第二春。
他想得轻松,但当枪握在手里,手指轻轻碰动那冰冷的扳机时,眉头猛地皱了起来,想打破自己的心魔谈何容易,要真的这么简单,他也不会在老爷子百般逼迫下都不肯摸枪了,那可是以失掉学习家传枪法的机会为代价。
咬牙切齿了一阵,听得那脚步声越来越近,他长长嘘出一口气。
开枪?开他大爷!
这小子面部表情一阵变换,然后便是撒腿狂奔起来。
他原来想,或许以拳脚功夫也能把这几人干掉,转念又考虑,拳脚对枪,一个两个还可以出其不意,对方三个以上实在没把握,如果拳脚那么厉害,早就没人玩枪了。
本来以他的功夫,逃掉也不会引起那几人的注意,可偏偏此刻他心神有些乱,就难免弄出点声音来,而这声音在丛林中格外刺耳。
“有人!”不远处一声大吼。
下山的路刚走了一半,这时只能掉过头来重新向山上奔跑。
论脚程,罗天歌自然快过几人,可他心中不静,急不择路间和那几人也没拉出多远距离,那几人也是追的着急,跑着跑着,竟然对着前方放起盲枪来。
一时流弹乱飞,这小子心中才打定主意,哪树木多往哪里跑,直到跑进一处茂密处,才停了下来,他已经悟到,人生是不能总被人追着跑的,你要是总选择忍让'奇+书+网',别人便会更加咄咄逼人。
这处地方树木密集,枝叶繁茂,有如原始森林,想来这也是近年政府保护得力的结果。
罗天歌四下观察,如此树木茂密的地方,远距离开枪子弹肯定会被树木挡住,所以想用枪干掉这几人,最好还是寻一个合适的位置,片刻间他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是上树!
只有在树上,目光才能更开阔,子弹才不会被树木挡住。
他不会那些拐弯反弹的枪法,所以这是最好的办法。
这小子上树的姿势和灵巧程度估计猴子见到都会眼红,那可是他小时候顽劣的证明,手脚并用间,他已经攀爬到十米高的距离,身子扶住树干,双腿斜挂到一根树叉上。
只见枝叶繁茂间,漏出他的双眼和一根黑洞洞的枪管。
小雨这时已停,天光放晴,那红黄色的朝阳斜斜地射进林子,万点金光散发出一股暖意,但罗天歌却丝毫不敢放松,因为他已经看到追他的人来到了树下。
三个人,对方有三个人,他们来到这里便停住了脚步,每人手里一把沙漠之鹰,银闪闪的漂亮无比。
罗天歌在心中诅咒,那老沈头竟然瞧不起这枪,还说什么那是害人的枪,谁使害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