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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化身-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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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健没有说话,尼古拉斯耸了耸肩,说道:“如果不是纯阳之体,看你的年纪不过二十岁,二十岁就算天资再好,能达到B3就很了不起了。你能有这样的实力,恐怕不但是天资出众,而且还有一些奇遇,虽然我很好奇你的奇遇是什么,但是我并不想去探查……”

    “我叫你来这里没有敌意,而是想跟你谈谈,既然神魔之手的使者已经被你抓到了,想必你已经大致了解有关古墓的事情,那么我想问一下,你的目的是不是得到魂戒?”

    周健这次点了点头,没有否认。

    “你只要魂戒?”

    “没错。”

    “那么我们的目的其实并不算冲突,我们血族要的是位于古墓中的尸体,那是我们伟大的先祖,他的血脉对我们血族来说非常重要,至于魂戒对我们来说其实没有太多实用价值,因为我们根本用不了它,激活魂戒必须要初代吸血鬼的血液,而现在,初代吸血鬼早已经化为尘埃了,他们遗留的初代血液也非常稀有了。”

    听完尼古拉斯的话,周健沉吟了一会儿,尼古拉斯所说的跟之前中年胖子所说的一致,看来魂戒真的需要初代吸血鬼的血液才能激活。

    周健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合作,我帮助你们对付神魔之手,之后你们将魂戒让给我?”

    尼古拉斯道:“没错。”

    周健面露古怪之色,有这么好的事儿?虽然他确实实力很强,如果将一切手段使出来,绝对要胜过尼古拉斯,但是血族可不止尼古拉斯一个议员,即便周健全心全意的跟血族合作,能起到的作用也不是说特别逆天,尼古拉斯为了这点帮助就可以让出魂戒?

    这东西对血族来说真的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了么?

    虽然尼古拉斯在之前跟那个神魔使者的谈话中表现的看似刚正不阿,但是周健心中并不信任他,他问道:“你们要古尸为了做什么?”

    尼古拉斯道:“我们要采集祖先的血脉,血脉是我族的根本,血脉越纯,力量越强,而经过了这数千年的时间,我们体内的血族血脉已经越来越淡了,所以古尸对我们一族来说至关重要。”

    周健道:“我凭什么信你,我冒险与神魔之手为敌,而最后你们得到魂戒之后却又反悔了,那我岂不是成了傻瓜了。”

    尼古拉斯道:“你可以不相信我,决定权在你手上,不过,如果你错过了这次机会,那就很难得到魂戒了。”

    尼古拉斯说着张开嘴,从嘴中吐出一颗鸽血一般鲜红的六棱柱水晶,他说道:“也许你不相信,‘古墓’所在的地方非常特别,那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空间,如果没有钥匙的话,你绝对进不去,而这枚水晶就是钥匙。”

    “钥匙一共有三把,必须全部集齐才能开启古墓,其中一把落入了神魔之手中,另外两把在我们血族重重。”

    看到这枚钥匙,再联想到尼古拉斯口中所说的封闭空间,周健心中大惊,这枚钥匙跟最早他进入《神魔2》中使用的血水晶有些类似,难道所谓的古墓其实在异空间?甚至可能在神魔位面?

    尼古拉斯说完这些,便将水晶钥匙吞回了肚中,而周健瞬间就生出了偷盗那枚钥匙的念头,但是想了想他还是压下了心中的冲动。

    且不说他的偷窃术能不能偷到被尼古拉斯吞入腹中的东西,即便能偷到也没有太多作用,钥匙有三把,集齐才能使用,也就是说想要开启古墓周健最终还是要跟血族和神魔之手汇合,到时候一起进入,这样他偷到了钥匙也没有任何意义,只是白白得罪了血族而已。

    想到这里周健深吸一口气,问道:“能否告诉我,血族是怎么诞生的?”

    尼古拉斯道:“两千多年前,我们血族的伟大祖先用魂戒制造了第一批吸血鬼,大概有数十个,他们便是初代吸血鬼,初代吸血鬼们彼此通婚,或跟人类结合,生出了二代吸血鬼,之后一直繁衍下来,便成了现在的血族。”

    周健道:“我知道这一段历史,我想问,你们的祖先到底是谁?如传说中所说,他是亚当夏娃之子么?”

    尼古拉斯摇头道:“当然不是,那只是传说罢了,若是按照《圣经》记载,上帝创世纪已经是一万三千年到一万四千年前的事情了,亚当也是在那之后百年之内诞生的,跟我们的祖先存在时间显然不符,典籍上并没有记载祖先来自何处,怎么成为了血族,其实追究这个就像追究上帝创造人类到底是真是假一样,完全没有意义。”

    周健深吸一口气,他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血族的先祖来自于《神魔》,也许是《神魔3》,甚至可能是《神魔4》,他也许是意外穿越到地球上的试炼者,也许是如影之部落一样的神魔位面原住居民,甚至可能是神魔世界的如蝙蝠一样的怪物。

    他因为某种原因来到了地球,之后利用他身上的神器装备魂戒(神迹之戒)创造了血族,如此一来,世界为什么会诞生吸血鬼这种带有离奇玄幻色彩的种族就可以解释了。

    如果说古墓所在的异空间其实本来就是《神魔》空间的话,那么想完成任务肯定要进入其中,也就是说对尼古拉斯开出的这张空头支票,他必须要接着,即便对方根本就没打算把魂戒交给自己。

    意识到这一点,周健沉吟了片刻,便答应道:“我答应你的条件,不过你只是血族几名议员当中的一个而已,你能说服其他议员将魂戒交给我么?”

    尼古拉斯道:“没有问题,对我族来说,最重要的是先祖的血脉,相较而言,魂戒就可有可无了,但是它毕竟是我族的圣器,你要得到必须要有所作为,你至少帮我们干掉或者挡住神魔之手组织中的一到两名成员。”

    周健略微思量一会儿,说道:“可以,但是我只会对付力所能及的,我想神魔之手的成员应该有进化者吧?”

    尼古拉斯点点头,说道:“会有,但是不会超过两个,而且我们另有盟友牵制他们,你只要负责实力A3级的便好。”

    “另有盟友?”周健心中微微一动,“你们许给另外盟友的报酬是什么?”

    尼古拉斯笑道:“自然不会是魂戒,这你可以放心,实话说,我们血族没有进化者,所以我们请了隶属于十二宙斯的两个进化者前来,报酬是十颗S级生命场能结晶。”

    十颗S级生命场能结晶……周健倒吸一口凉气,血族还只是不惜血本啊,他当初洗劫了秦家的结晶库,得到的S级生命场能结晶也不过是十二颗而已,这可是秦家百年的积累。

正文 第326章 齐聚

    第326章 齐聚

    五天后,血族的祭典之日——

    据血族典籍记载,祭典之日是血族先祖诞生的日子,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步入了最黑暗的中世纪时期,烽烟四起的战争,沉重的赋税,残酷的农奴制度,横行荒野的马贼强盗,暴戾的宗教教廷……

    而这个时期,恰恰也是血族势力最强大的时候,每到祭典之日,狂热的信徒会会用纯洁的少女之血和用鲜血培植的蔷薇祭祀先祖,那时候血族甚至建立了自己的城邦和军队,当然宗教教廷对他们的定义为异教徒。

    时至今日,祭典之日已经逐渐被血族遗忘了,而血族的实力也日渐衰微……如今将开启古墓之日定在祭典之日,恐怕也是血族的高层希望以此来寓意血族的振兴。

    ……

    在荒芜无际的沙漠上,三架F35…E型垂直起降战斗机轰鸣着划过天空。

    周健没有想到他们居然会坐战斗机前往古墓所在地,血族会这样做,是为了避免神魔之手袭击他们的飞机。

    古墓位于撒哈拉沙漠境内,在那里已经筑起了距离沙面十多米高的停机坪,这也是为了避免飞机发动机降落的时候吸入沙子导致事故发生。

    飞机缓缓的降落在停机坪上,第一次坐真正的战斗机,若不是周健身体素质过硬,真的是忍受不了那种强大的加速度给内脏带来的压迫感。

    从飞机上下来,周健发现已经有几个人在此等候了,其中一个中年人竟是黄种人,而且有点像是华夏人。

    此人身穿一身白色的武士服,一头长发已经花白,然而容颜却并不显苍老,他的目光犹如霹雳闪烁,整个人身上带着一股让人心惊的煞气,不怒自威。

    周健看到这个人心脏不自觉加速跳动了两下,不知怎么的,看到这个人他觉得有些不安。

    如果没猜错,这人应该就是血族请来的两位进化者之一。

    尼古拉斯见到此人便微笑着走过去,用中文说道:“让秦先生久等了,实在抱歉。”

    秦先生……中文……进化者

    三者联系在一起,周健猛然产生了联想,难道眼前这位就是秦家的太上长老秦云宗?

    是了,秦家因为几个月前被自己偷光了结晶库,所以秦云宗当然不会放过这个聚敛S级生命场能结晶的难得机会。

    真是冤家路窄这老不死的家伙明明是七大家族的人,怎么又会是十二宙斯组织的?

    白发中年人对尼古拉斯说道:“东西方习惯不同而已,在华夏,早到表示礼敬,而在西方,迟到几分钟似乎才表示礼敬吧?况且现在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分钟,尼古拉斯先生并没有迟到。”

    中年人说完这些,目光有意无意的飘到了周健身上,在刚才,他感觉到眼前这个白人青年看到自己之后,有点异常的反应,当然平常人根本觉察不到这些微小的反应,但是他作为进化者,却可以清楚的分辨出在场每一个人的呼吸和心跳频率。

    难道这白人青年认识自己?

    中年人说道:“这位小兄弟,我们认识么?”

    他说的是中文,虽然这些年云游四方,他已经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包括英语,但是在外面的时候他还是会说中文,作为国家重要人物向来如此,不管本身会几种语言,出去都要带上翻译,然后只说本国语言,这是为了体现一个国家掌舵人的威严。

    周健正犹豫着要不要装作没听懂,这时候尼古拉斯已经帮他翻译好了。

    周健也便顺水推舟,用英语道:“这位先生,我也许在某张照片上见过您。”

    中年人笑了笑,“是么?这倒是奇怪了,网上并没有我的资料,也许是相似的人吧,说起来小兄弟是在华夏长大的么?”

    听到这一句让人始料未及的问话,周健心中猛然一惊,怎么搞的?他居然一下子看出自己是华夏人?他能看穿《神魔》的易容术?

    应该不可能,周健对《神魔》的易容术很有信心,而且秦云宗真能看穿的话,恐怕就不会这样问了。

    那么……难道是口音?每个国家因为母语的不同,说英语都会带有口音,这种口音很难改掉,什么印度英语、日本英语、华夏式英语、法式英语之间差距相当大,如果是熟悉世界各地英语的人,可以很容易根据对方的口音分辨出对方的归属地,一个华夏人即便在美国生活很多年,英语说的再熟练,也无法跟美国人一样,甚至如果十分熟悉华夏英语,还可以分辨出这华夏人到底是来自大陆、港岛还是华夏台岛。

    周健觉得此时秦云宗那灼灼的目光仿佛要把自己看透了一般,他虽然心中有些慌张,但是表面不动声色,他大脑急转,想着如何解释自己明明会使用中文,但是却装作不会使用的事实。

    快速思考了几秒钟,周健故意改口用不太熟练的岭南语说道:“我细个果阵确实系华夏岭南长大,不过十年前我就翻到美国了,净系识讲岭南话,普通话识小小,所以听唔明你讲乜。(我小时候确实在华夏岭南长大,不过十年前我就回到美国了,只会讲岭南话,普通话会一点点,所以没听懂你的话。)”

    “是吗?原来如此。”秦云宗微笑的说道,虽然他已经不再追问了,但是周健却知道,秦云宗必定已经怀疑自己了。

    虽然他的解释还算完美,但是在这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怪物面前,刚才他那一刹那的慌张想必瞒不过对方。

    这时候,又一架飞机飞到,飞机盘旋在半空中,舱门打开,五个身影从半空中一跃而下。

    随着噗噗噗的响声,那些人在急速下坠中如同炮弹一般落地,扬起了一片沙土。

    五个人都身穿血红色的风衣,包裹的严严实实,虽然撒哈拉沙漠炎热无比,但是他们额头一丝汗也没有。

    这几个人长得十分怪异,除了最前面的那个像个正常人外,后面四个看起来更像是僵尸,他们无一例外的面容干瘪,脸色死灰或者是惨白,其中有一个面部干皱的肌肉完全扭曲,猩红色的眸子中满是嗜血的疯狂之意,如同猛兽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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