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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妹啊……靠,你说禁就禁啊?
就这样,我开始跟著书里的步骤,按部就班搞起心灵控制。首先我从比较好控制的对象练习起,于是我挑了一只流浪狗,拿着从便利商店买来的热肉包子在它面前晃啊晃,心中不断冥想:“快!快来吃!”果不其然,那流浪狗很开心地吃掉肉包子,还温柔地抱着我的脚抽动了几下。
心灵控制,果然是,行!
然后我开始试点高难度的。我在捷运上瞪着一个辣妹,瞪到她忍不住也开始回瞪我,正当我们瞪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我开始吹气。是的,我开始往她的脸吹气,然后心中不断冥想:“快!赏我一个巴掌!”果不其然,下车时我的脸肿得像猪头。
心灵控制,果然是,行!
有了成功的经验,我直接挑战超硬汉的公权力。我没有戴安全帽,骑着机车在十字路口绕着指挥交通的警察猛按喇叭,心中不断冥想:“来啊!来抓我啊!”啊哈!那警察呆呆瞪了我几眼后,果然吹哨子把我拦下,在我额头贴上罚单。完全在我掌控之中。
吼!不难嘛!害我又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那种万中选一的超能力天才了?欢乐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又到了说拜拜的时间,不打扰你看小说了,我要去夜市练习踹小混混屁股,然后用心灵控制教他跟我好好道歉了。
霸者横拦无极处
【1。】
大元朝。
大都城外十里处,鬼杀岗上辽阔的杉树森林。
夜风吹得很猛烈,黯淡的月光在树海的波涛下起起浮浮,偶而夜枭在林子里低嗥而过,除此之外只听得风的澎湃。
一个魁梧的男人,一只黑色的猫,各自蹲伏在树海两端。
相隔好几十公尺,久久相视不语。
男人白发苍苍,像闪电一样盘刺在脑后,与豪爽的白胡相互辉映。岁月在男人的身上留下了嚣张跋扈的印记。
男人穿着宽大的黑色袍子,肩上背着一把极其特殊的银枪,枪身细长坚固,枪头却是九条张牙舞爪的银龙,不见惯常的尖刺。
银龙姿势各异,或腾或翻,或滚或贲,或亢或悔,或纵或飞,九龙并非辐射四散,而是一种决不平衡的凶恶扰动。
龙的图腾在中国一向是高贵的禁忌,即使是马背上夺天下的蒙古人,也沿袭了中原这一套。在元大都城,平常百姓用错了,可是要拿头来赔。
但这男人眉宇间毫不掩饰的狂霸之气,绝对不下于枪头上那九只闪闪发亮的猛龙。
男人虽然在笑,表情却是出奇的认真。
而黑猫端正坐好,额头上一条鲜明的白线划过背脊,直到尾巴整条通白。
黑猫的身子随着树海自然的波动微微晃动,并没有被男人身上隐隐流绕出的霸气给震摄住。要说黑猫完全承受住霸气,不如说霸气直接穿透过它的身子,丝毫不受影响。
“白线儿,走吧。”男人缓缓说出这句话,语气中藏不住的期待。
要是大家知道有白线儿一同领军,随行的猎命师一定会多上数倍。
“有时候,分道扬镳也是一种勇气。”白线儿摇摇头,从猫的喉咙里说出人的字句。
本该很诡异的情境,但却没有分毫突兀,好像这只猫会说人话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
空气中淡淡的哀伤里,夹杂一股正在膨胀的愤怒。
“也是一种勇气?有些乍听很有哲理的话,根本都是强者伪弱的借口,讲得久了,再厉害的人也会变弱。”男人冷笑:“白线儿,几千年来,你的胆子越活越小,这些年领着忽必烈大军捣破南朝的气魄跑哪了?还是,在猫的字典里,勇气两个字的解释就是逃跑?”
白线儿静默了一会,似是难以反驳。
论岁数,由于姜公封印在白线儿体内的第一奇命“万寿无疆”已与它融合在一起,此时的它已是一千多岁的老猫,是猎命师中号称最梦幻的存在。
一千多岁了,不管是什么都够资格成精。
树有树神,花有花精,石有石妖。一千多岁的猫修炼何其惊人,号称承袭了姜公七百四十六种术的它,学会了说人话,根本不足为奇。
“乌禅,你怎么看待血族?”白线儿叹了口气。
“通通都该去死一死的东西。”男人哼的一声。
他的名字叫乌禅,猎命师乌氏家族的传人。
现年,一百二十七岁。
乌禅的身上栖伏着强大的“霸者横拦”,这狂风暴雨似的命再适合他不过,让他征战百年、所向无敌,几乎没想过再更换第二种“命”。
“一千多年来,秦汉唐宋元,这块土地征战不断。但由血族挑起的战争,只有十分之一不到。到头来,还是人类在吞噬人类。”白线儿缓缓说道:“人杀的人,比起血族杀的人,要多上好几十倍。”
白线儿看着乌禅,它明白这位亲密战友知道话中的意思。
“哼。”乌禅咧出一抹苍凉的笑:“这就是你好不容易找出的、可以不跟血族一战的理由?如果姜公天上有知,一定很想一脚踹翻你这只臭猫。”
白线儿笑了,眼睛眯成一条白色的细线。
跟姜公在一起的那段回忆,是它最快乐的日子。
所以它不能认同乌禅的话。
“徐福很危险,先不说他的力量已经大得无法想象。”白线儿认真地说:“京都早已是血族的禁脔,就算是一千个猎命师连手攻进去,生还者也数不过五根手指。”
关于东瀛京都的血族传说多不胜数,有的传言甚至荒诞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比如说,长着青色怪角的白额虎出没在寺庙与宫殿上、地下皇城有十几只黑色的鳞刺蛟龙看守着,夜晚的天空还可见到巨大的三头蝙蝠遮挡月色,奇奇怪怪的说法里全是血族豢养的畸形怪兽。
有人说,那是史前生物;也有人说,那是从地狱里的守门妖;但事实如何,谁也无法肯定。以前胆敢来犯的猎命师与猎人,都付出血的代价。
乌禅霍然站起,昂藏的身躯拔起一股凛然的气。
无数树叶往上激荡喷飞,银色的九龙长枪张牙舞爪呜咽着。
“我不是一千个猎命师,你也不是一千个猎命师。”乌禅瞪着白线儿,字字铿锵:“我们两个加起来,如果还不能直捣地下皇城杀死徐福,这世界上也不会有人办得到!”
白线儿身子轻轻一震。
不可否认的,乌禅的英雄气魄总是动摇它的意志。
“也许,这世界上真的没有……”白线儿犹疑。
“臭猫!”乌禅怒吼:“当年我们一块帮助铁木真,杀得西域血族一蹶不振的豪情壮志,你不会通通忘了罢!”银枪直指白线儿,强大的气劲冲出。
白线儿尾巴一甩,直奔而来的气劲瞬间瓦解,散在空虚之中。
“乌禅,我的朋友。”白线儿痛苦、却又平静地说:“活着是一件很让人舒服的事。我从人的身上学到了满足,或者是你所鄙视的懦弱。我宁愿这就么平平静静地活下去。不再有什么挑战,不再有惊心动魄,简简单单,就是一只猫所向往拥有的和平。”
乌禅手中的银枪微微颤抖,怒不可遏。
愤怒的尽头,就是浓缩再浓缩的伤心。
乌禅并非没有大脑的武夫,他力邀白线儿并肩作战,就是对血族盘据的东瀛所蕴藏的危险有充分的认知。他并不多托大。
但除了认知,乌禅还有坚定的觉悟。
白线儿别过头去,淡淡地说:“乌禅,罢了。没有人能一直当英雄的。也别……老是强迫一只猫跟在英雄的旁边。”
乌禅闭上眼睛,所见的,当然是一片的黑暗。
夜风吹打在铁铸般的身上,竟让他有些摇摇晃晃。
“这世间要美好,就别老是将烦恼揽在自己身上。老朋友,随时欢迎你找我共赴大漠甘泉。我一直怀念着坐在铁木真旁,一起吃着西域葡萄的时光。”白线儿的声音越来越远。
渐渐的,黑猫隐没在树巅尽头。
鬼杀岗上只剩下一条巨大又孤独的身影。
银色的长枪在天际一骤而逝,愤怒地劈下一道白色闪电。
赫然冲天一声,声波的能量吹压过树林,直震动到十里外的大都城。
那仿佛不知名远古怪兽的巨啸声,令皇城内三千名禁卫军一时大乱,面面相觑。
十天后,那长枪出现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
【2。】
当年蒙古大军纵横欧亚七十余载,杀得西域、南疆吸血鬼闻风丧胆,可偏偏在远征区区东瀛海岛时吃了大别。
数百艘从南宋手中夺得的坚固战船,乘载着高昂的战意,浩浩荡荡跨海讨伐东瀛血族,船上不管是南宋的降兵或是蒙古精锐,都在随行的猎命师战团的加持下,充满一举歼灭血族总本山的豪情壮志。
这只舰队,比起当年南宋不降之臣张世杰与陆秀夫共组的海上朝廷,还要强大好几倍,如果大元朝皇帝忽必烈有意灭掉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这只远征军足以歼毁当时任何的抵抗势力。
不论在海上,还是在陆地的接触战。
但战运乖违。
第一次远征军还没碰着陆地,就遇到了空前狂猛的飓风,几乎全军覆没。生还者只有寥寥几艘破船。
这决定战局的关键飓风,被东瀛的历史记载为“神风”。
飓风过后,在陆地等待这支疲惫之师的,是好整以暇、视死如归的日本武士。
悲惨的结果就不须再提了。
忽必烈并不死心,他的版图东并西吞,比起老祖宗铁木真更具野心。如果能歼灭东瀛血族,他的盖世功业将达到巅峰。
但第二次远征,狂恶的飓风依旧盘慑在大海上,呼啸起四面八方的巨浪。
纵使是数百艘船的壮盛军容,在大海上却像几个小黑点。
船身不断剧烈摇晃、甚至被高来高去的巨浪拍得粉碎,久驰大漠的数万铁骑与战马吐得厉害,连擅长水战的南宋军都两腿发软,眼睁睁看着珍贵的食物跟淡水一桶桶滑进海里。
失去了七成的食物跟水,紧接着的,就是昏天暗地的饥饿、与痢疾、及故意堕后的临阵脱逃。
但这一次,号称最强的乌禅也在船上。
“这风不对劲,已经困住我们整整七天了,船走到哪它跟到哪,天底下没这个道理,铁定是徐福那厮召来的!”任归淋着大雨吼道,右手抓着粗大的船柱绳索。
任归也是猎命师,以前曾与乌禅对敌多年,但两人只是因为政治立场不同,必须沙场上见真章。现在目标一致针对东瀛血族,自然再没有性命相见的理由。
这场无止尽的风雨,还是仗着随船的二十多名猎命师用术法强压下去,否则早就步上第一次远征军的死亡后尘。
乌禅站在船首观察这场风雨已久,宛若岩石打凿的脸孔并没有丝毫改变,白色的眉毛下,一双暗藏虎魄的精目。
要操作大自然,不是不可能。
但要能办到,却已是鬼哭神号的力量。
“徐福能有这种本事?他想在海上就将我们通通吞掉?”毛冉啧啧,咧开挂在长马脸上的阔嘴笑着。
“光凭徐福一个人是不可能的,决不可能。”任归吼道。这匪夷所思的力量的背后,一定还有别的原因。
毛冉半裸身子,浴在雨中的身体反舍着奇异的光泽。肌肉一块一块圆圆的极有弹性,像是强行塞填进骨骼里似的坚硬,特别地,整条脊椎骨尖锐地突起,好像随时会穿破皮肤似的。
毛冉上身比下身要长了将近一倍,因为身形特异的关系,很自然的,毛冉采取了半蹲卧的姿势。他只有一只手,特别粗壮的右手。
他那一族天生就没有左手。
“食左手族”,是这次远征军里极其可怕的战力,从南蛮占城加入的稀有异族。
没有一个战士胆敢站在毛冉附近。毛冉在加入远征军时跟乌禅说得很清楚,他每天至少要吃掉一个人的左手。但不必特别喂食他,他会自己想办法。
“怕了吗?”乌禅哼道。
“怕?怕的人只怕是你吧。别忘了,杀死徐福后,你的左手就得依约躺在我的肚子里。”毛冉说,露出贪婪的嘴脸,两条舌头甩上长长的脸颊。
“那时你还活着的话再说吧。”乌禅应道,不再理会毛冉,手中的巨大银枪摇摇指着海面远处。
狂风骤雨中,黑的尽头,似乎有个高耸入天的龙卷风正吞噬着雨水与电气,膨胀得越来越大,顷刻间就变成众人肉眼可辨识的巨怪。
这巨怪喷旋着飞电,犹如贪婪的海兽,竟将四周所有的风与浪都卷进自己的风涡,使所有的浪啸成为自己能量的一部份。
大海的波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