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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瓦是个眉骨突出的黄瘦男人,他抚摸着手中的短毛,桀桀阴笑:“那可不是,咱们打进施甸就快活上了天,后头还有保山、大理,一个比一个繁华,苍山下洱海边,花骨朵似的各族姑娘,啧啧啧……”
缅兵在施甸大逞兽欲,洗劫并纵火焚烧了这座无辜的城市,一个个杀红了眼、抢红了眼,丹纳瑞和甘波听说后面的保山、大理更加富庶繁华,两人不约而同的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心头的火苗子烧得旺旺的,恨不得立刻就打到保山,打到大理。
北面靠近穿山大路的方向,迟迟没有任何动静,唯独前面一座山峰上一株树突然放倒。
“就知道这些明军不敢到山里纠缠!”甘波哈哈大笑。
早已和前面的武士以树放倒为信号,好几座山峰接力传讯,把明军的动向传递过来。
一株树倒下,代表明军哨探并没有深入密林覆盖的山区,大队人马沿着官道朝保场驿去了。
丹纳瑞双手握住扎刀挥了挥,满意的笑了。
泰瓦嘿嘿的干笑:“等明军全部过去,莽应里大王那边打响,咱们就从山里冲出去,截住他们的归路!”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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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10章 死神来了
距离北面官道不远的森林里,缅族武士果登手端淬毒弩箭蹲在大树的横枝上,大量的枝叶遮住身体,头上还用树叶编成了帽子,全身黑色的战袍与树林的阴影融为一体,就像一只静静等待猎物的变色龙。
如果是不熟悉森林的人,就算特意指出位置,恐怕也很难发现他吧!
果登的眼睛很久才眨一下,呼吸绵长而平稳,心跳不徐不疾,端着弩机的手稳定有力,蓝汪汪的毒箭带着一抹诡异的杀气。
明军斥候如果敢从这里经过,必将付出生命的代价,即使大军搜山,果登也能用毒箭让他们知道缅族武士的厉害,然后从容不迫的消失在密林深处,等待下一个杀戮的机会。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果登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因为森林突然间变得安静——看似静谧的森林,在熟悉它的人耳中有着丰富多彩的声音,鸟儿鸣叫、野兽奔跑、风吹树叶、山溪流淌,可从某刻开始,一切都归于寂静,只剩下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空寂中带着某种莫名的杀机!
鸟兽的感觉比人更敏锐,反常的现象预示着危险的临近,果登本能的意识到这个威胁的源头非常非常的恐怖而强大,远远超过了他曾经在密林中狩猎过的虎豹和野象。
是谁,是什么,到底是什么?
果登心脏跳得越来越快,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头顶。喉咙口变得干涩无比。平端弩弓的双手也开始颤抖。
一股淡淡的香味传入鼻端,果登看到了这辈子见过最美丽的人,她迈着轻盈的步子翩翩而来,全身洁白衣裙纤尘不染,神秘而优雅,宛如林中仙女,唯独平静的眼底潜伏着冰与火两种可怕的力量。
假如在平时,果登也许会认为这是位中华上邦的千金小姐,但附近鸟兽绝迹、森林空寂无声的现象,早已给他带来了空前的恐惧压迫。
先下手为强!猎人出身的果登深深明白这个道理。于是他一边扣动扳机发射了淬毒弩箭,然后双脚猛蹬树干,手抓藤蔓准备朝另一棵大树荡过去——他本能的觉得,毒箭也许并不能命中目标。自己最好离那可怕的女人越远越好。
林中仙女笑了,她纤掌一翻,不带丝毫烟火气就接住了毒箭,就像千金小姐从枝头摘下一朵含苞欲放的鲜花,然后轻轻抛出,鲜花又变成了杀人的毒箭,蓝汪汪的光华如流星般射向果登,又准又狠的钉进了他的背心。
感觉到背上的剧烈痛楚,果登张口欲呼,可全身的力气在瞬间流失。因为弩箭已经从肩胛骨下方透体射入,钉穿了他的心脏!
“第七个,”林中仙女负着双手施施然走过,脚步轻盈似行云流水,若不是地上因中毒皮肤很快变得乌黑的尸体,谁能相信纤纤素手竟能翻掌杀人?
秦林并没有派遣斥候深入密林,或者策动大军搜山,来的只有一个人,魔教教主白霜华。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如果面对面交锋。白霜华武功再高也挡不住军队的铁甲阵列、长枪大戟,但在密林中单对单的格杀,试问世间谁是魔教教主的对手?
白霜华在密林中走得不徐不疾,胜似闲庭信步,没有任何缅族武士是她一合之敌。可怜这些精锐武士甚至连发出呼喊的机会都没有,就变作了森林中的一具具尸首。用自己的血和肉,肥沃了大明的土地。
白霜华朝着核心制高点赵家山前进,一路上杀死不知多少潜伏的缅族武士,始终不曾有人发出声息。
不过随着她越来越深入,终于有缅族武士发现了异常。
一名叫做苏敢的武士被分派了巡哨的差使,他在哨位之间来回游移,来到了一个同伴的位置,这人原本待在一堆灌木丛里,身上还撒着树叶,很不容易发现。
苏敢看了看同伴还在那里,笑笑就要离开,忽然心头觉得有点不大对劲儿,便多留意了一下。
这下子立马发现异常,灌木丛中同伴匍匐着身子,脑袋耷拉着,看上去就像睡着了似的。
“朵咁,朵咁,”苏敢呼唤了两声,对方没有反应,不禁笑起来:“就算抓的那个摆夷女人够劲,也不至于累成这样吧……”
着苏敢就钻进灌木丛里准备弄醒同伴,可推了两下,对方的身体软软的浑不受力,他这才惊骇欲绝的发现,原本应该谨守哨位的同伴,软软的瘫在地上,看上去就像睡着了似的,其实早已全身筋骨尽碎,死得不能再死了!
“敌袭!”苏敢口中发出了惊怖的吼叫。
由不得他不害怕,这里已是密林防线的中圈,敌人竟无声无息的潜到了这里,那么潜伏设防的同伴,只怕已经凶多吉少。
附近的缅族武士开始向这里聚集,他们看到同伴的尸体,无不气得五内俱焚,却又暗暗戒惧:是什么人,能够无声无息的潜到这里?又是什么武功,能将潜伏的同伴震得筋骨尽碎?
可以肯定,潜入的敌人不会太多,否则外圈应该早就发出了警讯。
找到他,杀死他!缅族武士们四散追袭,很快他们发现了更多死亡的同伴,一部分是外圈方向,一部分朝着核心位置的赵家山延伸,并且越往赵家山方向,越是刚刚死去!
赵家山上的三位武士首领,几乎在同一时间发现了密林中的异常动向,但他们并不知道具体的情况。
确实,赵家山居高临下,目光锐利的首领们能够将方圆几十里的情况尽收眼底,可浓密的森林同样遮挡了他们的视线,并不能看见树冠之下的情形。
最先发现死者的苏敢,用约定的办法爬上树冠顶部,向山顶挥动树枝,传递发现明军斥候的信息。
但是这个时代,明军尚未掌握能传递复杂讯息的字码式旗语,缅族文化比中原汉人落后,旗语也更加简单,只能传递一些基本信息,至于更复杂的具体消息,那就只能靠首领根据情况自行判断,或者说瞎猜了。
所以赵家山上的三名武士首领,只知道那里发现了明军斥候的踪迹,有潜伏的本族武士被杀,武士们正在追踪敌人,但到底有几个武士身亡,来袭的明军数量和战斗力如何,则完全不知道。
“怎么回事,被明军摸到了中圈才发现,这一路的缅族武士都在睡大觉吗?”甘波愤愤不平的低吼着,决心等到这一仗打完,就要抓几个懈怠的家伙出来杀头。
丹纳瑞一言不发,只是握紧了手中的扎刀,大步流星朝山下走去。
“你去哪里?”泰瓦有些吃惊。
“我去杀了他”,丹纳瑞没有回头。
“等等,”泰瓦伸手拉住同伴:“也许他已经被小的们杀死了呢?莽应里大王让咱们留在这里,就是要指挥军队,他严令不准你擅自行动的!”
原来丹纳瑞是三位首领中最容易冲动的人,所以莽应里战前特意吩咐过。
“不,”丹纳瑞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心告诉我,那个人并没有死,他正朝这里来。”
“让他去吧,”甘波终于开口,拍了拍泰瓦的手:“我也感觉到那个人非常可怕,普通武士不是他的对手,让丹纳瑞去杀死他吧,不要再让小的们无谓牺牲了。”
在甘波和泰瓦目送之下,丹纳瑞手持扎刀走下山峰,消失在密林深处。
留在山峰上的甘波和泰瓦依然放松,要知道丹纳瑞是缅族武士中的精英,他在山林里简直就是一头凶猛的老虎,没有任何人能够在森林里逃脱他的追捕——至少明朝军队里不会有这种人。
就算邓子龙、刘綎这样的勇将名将,到了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里,也不会是丹纳瑞的对手。
甘波和泰瓦说说笑笑,等着同伴带来明军斥候的头颅,刚才的事情与其说是危机,不如更像一场开胃的小插曲。
当然,因为信息传递的缘故,他们并不清楚密林中真正发生的事情,否则一定不会这么想了……
没有等多久,骨碌碌,一颗头颅从密林中飞出,划着弧线落到两人身前不远的地方。
哈哈,丹纳瑞取来明军斥候的脑袋了,话说回来,那明军斥候竟能无声无息的摸到中圈,也算是个人物啊!
当然,他不可能是丹纳瑞的对手。
“丹纳瑞,你还不滚出来?哈哈哈……”甘波和泰瓦笑嘻嘻的准备去捡那颗首级,毕竟是位值得尊敬的对手。
看,这么英勇的武士,不也死在了缅族武士手中?
下一刻,笑容忽然凝在了脸上,两位缅族武士几乎同时发现,那颗脑袋并不是什么明军斥候,反倒是刚才钻进密林的同伴,素称英勇的丹纳瑞!
“什么、什么人!”甘波和泰瓦退后两步,紧紧握住了武器,声音却已在颤抖,眼睛里除了警惕还有恐惧。
“来杀你们的人”,身穿白衣的死神以优雅的姿态从危机四伏的密林中缓步走出,神情平静而轻松,就像一位在自己花园里散步的女王。
片刻之后,剩下的两名缅族武士首领也圆睁双眼倒在了血泊之中,白霜华嘴角挂着一丝冷笑,捡起了他们留下的令旗……
正文 1011章 铜角射象?
大队明军沿着官道疾步前进,终于两边的地形起伏越来越小,道路越来越平坦,山腰、山谷的农田和民居越来越多,大伙儿就知道已经走出了山区,即将进入保场驿所在的平坝。
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是说贵州,其实滇西也差不多,稍微平坦一点的地方非常少,而且还很小,不能称为平原,只能叫做平坝,像这块夹在群山之间,由施甸河冲积而成的平坝,就自南向北从施甸县延伸到由旺镇,东西宽五里、南北长二十多里,其实不大。
保场驿是整块平坝的中心位置,而且从保山过来的官道离开山区之后,就通到保场驿北面不远处,然后穿过保场驿,一直往南到施甸。
明军把斥候探马放出去,虽然在南面遇到了密林中的潜伏阻击,但沿着官道正面撒出去,和那些缅军哨探不停碰撞激斗,也差不多摸清了当面的形势。
秦林仍然骑在白象背上,闻报之后抚掌笑道:“好个莽应里,也算得十分狡猾了,选了这里和本督帅决战,利于他战象冲锋,又是以逸待劳,欺负咱们走了几十里山路,好个鬼打算!”
思忘忧眨了眨水灵灵的眼睛,她只指挥过几百人规模的游击战,也没有统帅大军的经验,便有点担心:“那么明天咱们再和他决战?”
秦林没有回答,而是笑着看了看刘綎和邓子龙。
“思小姐说的有理,”刘綎看在思忘忧和秦林的关系上,仍旧先奉送高帽一顶,然后话锋一转:“不过常言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以大国临小邦,自当趁兵锋正锐时挫敌锋芒,而且战象看似强大,要破它却也不难。”
邓子龙也捋着颔下雪白的胡须。笑着频频点头。
秦林这时候来了兴趣:“是铜角射象?”
“督帅英明睿智!”刘綎和邓子龙齐齐躬身称赞。
什么铜角射象?思忘忧不懂。
秦林这下得瑟了,笑嘻嘻的给小姑娘解释,当年沐英平灭在云南的元朝残余势力梁王,那梁王那梁王向缅甸买了几百头大象,摆下了一个战象阵,打仗时驱赶战象在前面冲锋,大象皮坚肉厚,弩箭射它不倒。明军只消被战象冲乱,元兵便可跟在象后,掩杀过来。
结果沐英用大批火箭和烟花爆竹射向战象,那战象从来没有见过这等阵仗,立刻阵脚大乱,甚而掉头往回冲,反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