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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狂澜-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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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生营地内的李霄云已经陷入了苦战中,如果以千余兵力成功夜袭两千人的营地,那是胜利;以五百人夜袭取得胜利那是辉煌,以三百人夜袭如果最终能成功的话就成了奇迹,不折不扣的奇迹!
一百个人太少了!李霄云心中浮起股无奈的痛楚,从前营贯入他们没有费多大力气,其一是敌兵被打了个冷不防,四处腾飞的火焰让他们更加六神无主;其二是敌兵的武器过于简陋,大都以木棍为主,甚至还有拿着锄头的敌兵,李霄云的头盔就是被一根木棍打落的,可惜木棍至多能轻伤穿戴着盔甲的步兵,而李霄云的反手一剑却几乎劈断了对手的脖颈。
但杀到中军后就不一样了,敌军不但已经集中了部分的溃兵,而新压上来的生力军大都穿着全套的盔甲,手中有刺枪、也有长剑,除了没有箭矢射来外,敌人的装备和己方差不多。可惜敌人没有箭手,自己也没有,此战是夜袭敌营,箭手的作用太小了,还不如让他们防守白龙渡,李霄云一个箭手都没带。
李霄云清晰的知道,既然敌人的装备和自己差不多,说明自己已经杀到了敌军的要害之处,只要能再突破一步,也许就能见到那个方老生了,击杀方老生己方必会取得大胜!如果能看到方老生的话,他宁愿牺牲自己的性命,换一个同归于尽的结局,但是……自己只有一百人!
李霄云大喝一声,躲开迎面刺来的两支刺枪,挥手架住了一柄长剑,反手劈掉了对方的一只胳膊,在对方的惨叫声和溅起的血雾中,李霄云突然觉得眼前一黑,接着头部就传来剧痛,李霄云身不由己的晃了晃,倒在地上。
那是一个方老生的士兵,听到喊杀声慌忙从营帐里跑出来,却发现忘了拿自己的武器。眼见凶神恶煞的敌人冲近了,他慌忙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顺手就投了过去,没想到那么巧,偏偏打中了李霄云的头,偏偏李霄云的头盔在激战中已经被人打落了。
“我打中了!!”那个方老生的士兵怪叫起来。
另一个方老生的士兵眼见有便宜可占,急忙抢上一步,用手中的刺枪刺向了地上的李霄云。
“七个!!”随着一声咆哮,一条身影冲上前来,挥剑格开了刺枪,接着身影继续向前撞,长剑毫不留情的刺入了敌兵的胸膛,此人正是先前那个因为紧张跌倒在地的士兵,此刻他已经杀红了眼。
没等他从敌兵的胸膛里拔出长剑,一支从侧面刺来的刺枪迅速刺进了他的小腹,他发出了一声狂叫,用肩膀在面前濒死的敌兵胸前一顶,借力拔出了长剑,然后向着刺中自己的对手冲去:“八个!!”
那端着刺枪的敌兵已经被吓傻了,他不是没拿刺枪刺过人,而是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人!刺枪本已刺中了对方的小腹,这一冲之下,不但自己被逼退了两步,长长的枪杆还从对方的后背透出,带起了一篷鲜艳的血雨。眼见对方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扑近,他吓得肝胆俱裂,怪叫一声,就想弃枪逃走,可惜对方的长剑已经在这时刺进了他的脖颈。
面前的敌人太多太多了,那置生死于度外的士兵刚刚刺死敌兵,就再次被左右两侧刺来的数支刺枪刺中,一支刺中了他的肋下,另一支刺中了他的大腿,生生把他钉在原地,动弹不得。其余的刺枪刺在了他前胸的护甲上,虽然没能给他带来致命的伤害,但强大的冲击力击得他身体倒仰,却又被肋下和大腿上得刺枪硬给拉了回来,一推一拉之下,他肋下和腿上的伤口竟然被扯成了茶杯大小,鲜血潺潺冒出。
这是一种难为言状的剧痛,那士兵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般的嚎叫声,口中也喷出了一口鲜血,他的内伤还没到鲜血倒灌入气管、食管的程度,这口鲜血是他禁不住剧痛竟然咬破了舌尖喷出来的。
“九个……”随着一声含糊不清的怪叫,绝死的士兵用自己最后的力量把长剑投了出去,正好刺中了那个叫喊着‘打中了’‘打中了’的敌兵,长剑的剑尖从那敌兵的眼眶中直插进去。
那敌兵很巧的用石头击倒了李霄云,此刻又更巧的被敌手的飞剑刺进了眼眶,也算是一报还一报了。
又有敌兵冲了上来,挥起长剑劈中了那绝死士兵的肩膀,没等敌兵拔出自己的长剑,那绝死的士兵呵呵怪笑着抱住了上前拣便宜的对手,一口就咬在了对方的咽喉上。
没有人甘愿自己被人活活咬死,也没有人愿意看着自己的同伴被敌人活活咬死,被咬的士兵疯狂挣扎着、拳打脚踢试图甩开对手不说,一支又一支刺枪从侧面刺进了那绝死士兵的身体,但所有的一切都不能让那绝死的士兵松嘴。
李霄云已经从地上摇摇晃晃站了起来,看到眼前的悲烈场面,他目呲欲裂,狂呼一声:“杀啊!!”挥舞着长剑就杀入了敌群。李霄云身后的士兵们群情汹涌,高呼一声:“杀!!!”随李霄云身后一起向前冲去。
此消彼长,相比之下,方老生的士兵们都被刚才的一幕吓破了胆,见到对手们气势如虹的扑上前来,他们不约而同的怪叫一声,向后面窜去,可他们又和后面涌上来的同伴们撞在了一起,一时间,方老生的士兵们乱成了一团。
突然,很奇妙的事情发生了,追的人不追了,逃的人也不逃了,所有的人都呆立在那里,侧耳听着什么,连李霄云也不例外。
地面在不停的震动着,远处传来了轰轰的马蹄声,马蹄声越来越大,象潮水一般席卷过来。
“弟兄们,顶住!统领大人来了、统领大人来了!!!”一声嘶叫打破了短暂的寂静,两骑骑兵从斜刺里窜来,他们身上到处都是血迹,显然也是经过了一番苦战,后面那骑兵的刺枪头早就不翼而飞了,轮着刺枪象轮棍子一样左右乱扫着。他们是杜兵部的精锐骑兵,在钱不离的大力灌输下,骑兵的做战风格变得异常狡猾,遇到人多他们拨马就逃,遇到落单的就上去杀个痛快,在这不见飞矢的战场上,他们可真是如鱼得水了,就算是被数个敌兵包抄住,他们也可以凭着速度瞬间冲破包围。
“统领大人……”李霄云喃喃的说了一句,突然反应过来:“冲啊!!”
“冲啊……”李霄云身后的士兵象疯了一般一拥而上。
两个骑兵的嘶叫声在难得的寂静中传出老远,方老生的士兵们都明白了,这是敌人的援军!!虽然他们还看不到敌军,但他们能感应到大地的震动,已经被对手的勇烈吓破胆的敌兵突然也爆发出了难得的士气,当然,这种士气不是用来对付敌人的,而是用来对付自己人,他们亡命般向后逃去、向彩虹桥逃去,如果再有人敢不识趣的向前涌,他们手中的刺枪和长剑也不是吃素的!
“举枪!!”杜兵一声大喝,摘下了自己的长枪,交战之前先来一场箭雨的战术是用不上了,敌营内有自己的友军,那就用最快的速度击溃敌军吧。
骑兵们整齐的平端起刺枪,呼啸着跟在杜兵身后向前冲锋。
方老生的前营内到处是火光,有忙着救火的,也有忙着收拢队伍试图从后面包抄李霄云的,在震耳的马蹄声中,他们也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借助火光,他们清清楚楚看到了一马当先如煞神般的杜兵,还有他身后那一排闪着寒光的枪林。
步兵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训练才能迎战骑兵,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胆魄上的训练,否则的话,他们会在看到骑兵一往无前的气势时发生全线崩溃。严格的讲,方老生的士兵也就是一群敢杀人、勇于杀人的农夫而已,他们根本无力和骑兵对抗。
正文 第九十九章 主将
杜兵提马跃入了敌营,简单的挽了个枪花,长枪正刺进一个敌兵的前胸,借助冲力双膀一抖,那敌兵的尸首象个稻草人一般被高高的抛起。
杜兵的神勇一枪立时就让方老生的士兵炸了营,他们哭爹喊娘的四处奔逃起来,步兵对上骑兵最忌讳的事情就是逃,步兵是永远也跑不过骑兵的,但是步兵对上骑兵最容易出现的事情也是逃,这是一个规律,除非是极有勇略的将领才有能力、有几率扭转这个规律!
杜兵的本部骑兵冲进了营地,杀死那些背对着自己正逃跑的士兵是容易的,一蓬又一蓬血雨溅起、一声又一声惨叫传来,原来人的生命有时会变得象蝼蚁一样的脆弱。
杜兵的枪急、马快,一直冲在最前面,他的武艺也是天威军中最强的一个,只眨眼间,他就击杀了十数个敌兵,不过他没有满足,眼睛一直在盯着前方,对于四散奔逃的敌兵,他没有心思去追击。
同心协力、众志成城这些话指得是人们忘我忘私、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可是真的有某个势力能这么真正的团结在一起么?人们可以为了同一个目标走到一起,也可以做到团结,但是有些东西是一定要争的,例如尊卑高下!
对上位者而言,他们可以为了某个目标不畏牺牲,甚至是牺牲自己的生命,不过这都是为公而言,忘私却是做不到的。
如果钱不离下令让杜兵单枪匹马去闯方老生的大营,杜兵不会拒绝也不会退缩,执行统领大人的命令是他的职责,这是公。
从私的方面说,杜兵最想要的就是辉煌的功绩和统领大人的赏识。
此次统领大人下令骑兵队分波次进攻,他是第一队,而王瑞是第二队,杜兵心里明镜似的,统领大人这是要把活抓敌酋和救援友军的两大功劳送给自己,如果自己失误做错了事,必然会降低自己在统领大人心目中的地位。所有杜兵根本就无心追杀逃兵,这种事情交给王瑞就可以了。
为公,杜兵可以赏识王瑞,可以在王瑞生疏的地方点拨他,但他绝不会把自己应得的功劳转手相让!
杜兵挥舞着长枪一力向前,没多长时间就杀透了敌营,却始终没找到友军,他惊讶的勒住战马,向前望去。杜兵身后的掌旗官奋力左右挥舞着大旗,分成数股的骑兵小队很快就聚集到旗下。
“前面!”杜兵再次催动战马,他听到前面传来了喊杀声。
顺手刺倒了几个逃兵,杜兵已经冲到了彩虹桥前,看到数百名敌军正在疯狂地向桥上进攻着,而在他们前面,有人在死死阻拦他们,虽然杜兵骑在战马上,视野比较开阔,但前面是黑压压的人潮,只有寥寥几个人举着火把,他看不清。
杜兵也不搭话,手起枪落,长枪如闪电般刺入一名敌兵的后背,随后奋力向斜刺里一挑,那名敌兵的尸首飞脱出去,撞翻了另一名敌兵。
杜兵身后骑兵们相互之间的配合异常默契,边缘处的骑兵向旁一带战马,骑兵队就演画出了一个扇面向前冲去,一支又一支闪着寒光的刺枪向前挺刺,眨眼之间就撂倒了二十余个敌兵。
“妈呀……”只顾着向前挣命的敌兵到此刻才发现近在咫尺的骑兵队,他们怪叫一声,分成两股,顺着白龙河的河岸向前逃去。
杜兵手中的长枪舞出朵朵枪花,跨马的战马也是横冲直撞,不少敌兵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杜兵的长枪刺倒。
“杜将军!!”就在杜兵前方十几米远处,一个浑身浴血、头盔不翼而飞的人突然大叫了一声。
杜兵长枪一轮,扫飞了面前的两个敌兵:“方老生在哪里?”此时可没有时间客气,既然找到了友军,那么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生擒或杀死那个方老生了。
“已经过了桥!”李霄云高声叫道,挥剑格挡住敌兵的一柄长剑,顺势一脚把那敌兵踢了回来。
“闪开!”杜兵手中的长枪如毒龙般连探了三下,面前的三个敌兵个个闷哼了一声,摇摇晃晃软倒在地,杜兵身后的骑兵队也压了上来,挥舞着刺枪向前乱捅,而拼死挡在彩虹桥处的李霄云等也爆发出了强大的战力,方老生的士兵们在前后夹击的情况下象被割稻子一样一片接一片倒在地上。
“让!”李霄云眼见能和杜兵汇合了,他大喝一声,带着士兵们向两边让开,给杜兵让出了一条路。
杜兵的两只胳膊一绞,手中的长枪狠狠的抽在面前最后一名敌兵的脖颈上,把那士兵抽得翻着跟头倒飞而起:“给你留一队骑兵!”
李霄云向前扫了一眼,刚才攻击桥头的敌兵已经是最后一股成建制的敌兵了,剩下的都在四散奔逃,再没有什么威胁:“将军,我们守得住!”
“好!”杜兵也不废话,打马擦着李霄云身边急驰而过:“随我来!”
杜兵带着本部骑兵快速通过了彩虹桥,李霄云等人继续据守在彩虹桥头,不过战斗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提前结束了,那些四散奔逃的敌兵再没有人敢冲向彩虹桥。
时间不长,前方有几十骑急奔过来,李霄云就着火光一眼看清居中之人那双飞扬如剑的银色长眉,经过小半夜苦战、体力早已透支的李霄云终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身体一晃,半是无力、半是恭敬的‘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统领大人!”
“嗯!”钱不离勒住战马,扫视着面前几十个士兵,他们每一个人都象从血海里爬出来的一样,从头到脚,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红色;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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