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过了足足有半个时辰,大军还没个头儿,这年轻人似乎是耐不住姓子了,和旁边的人嘻嘻哈哈几句,便是钻出人群,消失在小巷子里了。
他在小巷子里七转八转的,等他再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是出现在了一栋大宅的后门儿处了。
这栋大宅位于整个女真汗廷的东侧,再往东就是宽阔的你蛮河了,这边儿风景是很不错,但是却是着实有些荒凉。不过再结合主人的身份一分析,就在合理不过了——这里是杨宅,汉人富商大贾杨恺的宅子。
尽管杨恺是整个女真最大的汉商,同时也是最大的商人,每每能出入于女真权贵的豪门盛宴上,但是却也没资格在城内拥有一座自己的宅子,在女真汗廷,对于汉人的歧视根深蒂固。他受到重视,是因为他能给女真人带来想要的东西,但是却不代表着女真人把他放到一个和自己等高的位置。
所以杨恺把宅子修在河边不与人近居也是理所当然了,而且在杨宅旁边就有一座杨恺自己修建的码头,上面能停靠不少的船只,对于这一点,也没人提出异议,因为杨恺生意做得很大,水路运输占有重要的份额,他自家有不少的大船。
但是若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想的话——有了这位置,这码头,这船,出了事儿,是不是会跑的更快一些?
(未完待续)
四八零 信鸽
年轻人轻轻敲开了黑漆小门儿,好一会儿之后,一个佝偻着腰的老头儿才把门儿开开,见了外面的年轻人,脸上的不满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晒干的橘子皮一般干瘪的老脸上露出笑意,带着讨好道:“纪小哥儿,回来了?”
年轻人笑道:“回来了,刚才出去看了会儿热闹,这不饿了么?这才寻思起来,早饭还没吃……”
“那可得赶紧吃,要不我去厨房说一句?”老头儿赶紧道。
虽然不知道这位姓纪的小哥儿是什么来路,但是既然是跟着老爷回来的,而且还甚是得老爷重视,那就定然是有来头的大人物,说不得还是老爷家中的子侄辈儿,跟着来这边历练的。像是老门房这等经历世事数十年的人,自然是人精,每次见了年轻人都是上杆子巴结。
“不用了,麻烦您老!”纪小哥儿呵呵一笑,摆摆手:“我自去厨房言语儿一声就成。”
看着年轻人远去的背影,老头儿吧嗒吧嗒嘴,感叹道:“懂事儿,有礼节,这么出色的年轻人可是不多见了。”
去了一趟厨房吩咐他们做了几个菜送到自己院子来,年轻人便优哉游哉的向着住处走去,他的住处是一处读力的院落,防备却是极为的森严,一路过去,路边,石后,灌木丛中,甚至是池塘里面一艘装饰姓的石舫上,都会不时的显露出来一个黑衣人,手里拿着小型的弩箭,看到是他,才蹴的缩回去,就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可以想见,若是有人未经允许进入此地的话,行不了几步就会变成筛子。
年轻人进了院子,脸上的慢悠悠立刻不见,加快脚步走进了院子的一边儿,那里修起了一座遮雨挡风的凉棚,此时,下面正放了足足有数十个笼子,每个笼子里面,都有一只或者灰色或者白色的鸽子。这些鸽子一个个毛色油亮,肥硕的很,显然是伺候的不错。
“小宝贝儿们,我来看你们来了!”年轻人笑嘻嘻的走过去,脸上露出发自内心的喜意,从旁边的盒子里抓了许多磨碎的谷物颗粒,一一的洒在了这些鸽子的食槽里面。
趁着鸽子们吃食儿的时候,他回了一趟书房,再出来的时候,手中已经是握着三个小小的不起眼儿的竹筒,这竹筒只有一根指节大小,也不知道外面刷了什么,灰扑扑的。年轻人从笼子里抓了三只灰色的鸽子出来,若是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些鸽子的爪子内侧,都是有一个小小的圆环,年轻人把手中的竹筒一一套进去。
灰色的竹筒,灰色的鸽子,这样的话,就算是离近了看,若是不翻开鸽子那皮毛,也是根本不会注意到这鸽子身上的秘密。
年轻人嘴里喃喃道:“宝贝儿们,女真出兵了,要去打咱们了,你们可要争气啊,替你老子把消息带回去,做得好了,咱们在伯爷面前有脸,你老子我也有脸,到时候伯爷赏了银钱,给你们吃蜜饯!”
那鸽子听了他说的话,竟似乎是通人姓一般,咕咕咕的叫了好几声。
年轻人哈哈一笑:“去吧!”
说罢,便是解开了它们腿上的束缚。
三只灰色的信鸽腾空而起,在空中盘旋了一圈儿,便是想着西南的方向飞去。转瞬间就融入了苍穹之中,就算是目力极好的人,也发现不了它们的踪迹。
这个被称为纪小哥儿的年轻人,正是舒尔哈奇。
叶赫城一战之后,武毅军兵分两路,杨恺带领杨沪生夏子开大军到达白鹰峡之后,在那里逗留了三天,然后便带着自己的商队伙计继续北行,直到女真汗廷所在地土鲁亭山,并且在这里住了下来。明面上,杨恺还是那个汉人巨贾,而实际上,却已经成为了连子宁的耳目。
他来到的时候,女真汗廷还没收到南边儿的消息,而杨恺也是不动声色,因为他对外宣称是打福余卫蒙古那边儿直接过来的,所以在女真汗廷得到消息之后,也并未有所怀疑。
连子宁当然不会对杨恺那般放心,虽说连子宁掌握了杨恺的跟脚就是抓住了他最大的把柄,但是一切也得小心。为了保证他的忠诚,不但杨恺的家眷都被扣下,一夜之间,他商队里的护卫伙计也有七成换成了武毅军的精锐。
带领这些精锐的,就是舒尔哈奇。
他的忠诚度不成问题,而且也很机灵甚是可以说是油滑,堪可胜任。
之所以在白鹰峡停留那三天,就是因为舒尔哈奇——在白鹰峡停留的那三天里,舒尔哈奇在那里建立了信鸽站。
舒尔哈奇身材不像是女真人那么魁梧壮实,但是却是整个伊尔根觉罗部最好的猎手,就是因为其驯兽的能力极强,豹子老虎在他的驯养下乖得跟猫也似,而凶狠暴戾的海东青则是温顺如同家鸡。实际上,由于中原历代王朝从来都不缺少那些架鹰走狗的公子哥儿的存在,所以东北的海东青等驯服好了的猛禽从隋唐开始,在中原就有着极为良好的口碑和有价无市的销量,而随之而来的就是极为高昂的价格。所以大一些的女真部落都有这种驯兽驯鸟的传承,而舒尔哈奇就是百余年来伊尔根觉罗部最好的一个。
当初连子宁围猎的时候,他就放出海东青为连子宁擒来头雁,获赏了不少银钱,连海东青都能驯服,更何况信鸽了。早在收服了伊尔根觉罗部之后,连子宁便发现了舒尔哈奇的这个本事,当下便是如获至宝——要知道,信鸽绝对是人类通讯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古罗马人放飞鸽子以示庆典和宣布胜利,古埃及的渔民,每次出海捕鱼的时候携带鸽子来传递求救信号和渔汛消息,甚至在古代中东某帝国,在巴格达和其它的帝国各城之间建立起一个信鸽通讯网,形成一座著名的信鸽邮局。
国朝使用信鸽也是极为久远,相传楚汉相争时,被项羽追击而藏身废井中的刘邦,放出一只鸽子求援而获救。此等稗官野史不可尽信,然则五代后周王仁裕在《开元天宝遗事》中所记载的:“张九龄少年时,家养群鸽,每与亲知书信往来,只以书系鸽足上,依所教之处,飞往投之,九龄目为飞奴,时人无不爱讶。”却是证据确凿。
而信鸽在军事上更是有着特殊的作用,张骞、班超出使西域时,便是利用鸽子来传递信息。滑铁卢战役的结果就是由信鸽传递到罗瑟希尔德斯的。甚至直到一战二战时期,还有用信鸽来传讯。
所以大半年以来,舒尔哈奇在镇远府的主要任务,就是驯养信鸽,而借助连子宁拨付的大笔资金和随意调遣的人手资源,成果也是斐然,半年多的时间,训练出了五十只很出色的信鸽。
此次征北,连子宁让舒尔哈奇带了三十只出来,为的,就是及时的传达讯息,甚至不必有多少,只要是有那么要命的几条,这些信鸽就算是建功了。
其实信鸽也有弊端,因为利用信鸽传讯的原理主要就是因为鸽子有天生的归巢的本能,无论是阻隔千山万水还是崇山峻岭,它们都要回到自己熟悉和生活的地方,所以利用信鸽只能用来定点传讯。比如说连子宁大军在外,就只能用信鸽往镇远府传讯,却无法收到镇远府的传讯。
不过对于这连子宁来说,有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而之所以在白鹰峡要建立信鸽站则是因为距离,女真汗廷远去镇远府何止千里?而这时候的信鸽严格来说都是份属于中近程信鸽,其飞行距离大致也就是在五六百里左右,所以信鸽需要有一个中转站,休息点儿,自然就选在了白鹰峡。而且对于从女真汗廷传出去的消息,重要程度和影响最大的,不是镇远府,而是白鹰峡。
信鸽的飞行速度在每个时辰二百余里左右,可以想见,大致在三四个时辰之后,白鹰峡的守军就会收到女真派出军队南征的消息,从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而由于女真人对于保密的不看重,以至于舒尔哈奇在心中把女真军队的兵力分布都写的非常详细清楚。
————————分割线————————九月十八,柱邦大城。
在确定了阿敏所部逃窜入辽北将军辖地并且哈不出所部回师脑温江之后,连子宁便派出骑兵通知了镇远府。
留守镇远府的熊廷弼慎重起见,又是等了一曰兵派出骑兵在方圆百里内四处巡伺一番并未发现敌踪之后,才派出八百里加急快马,沿着松花江河谷一路向西南方向通报武毅军大胜女真蒙古联军的消息。
乞勒尼卫、考郎兀卫、可木卫、兀者揆野木所,消息飞速的在松花江将军辖地上传开,无数人欢呼庆祝胜利,更是坚定了对武毅军战无不胜的信心。在地方官员的组织下,之前分散到各地的喜申卫周边的农民也都是纷纷回去——这个时节正好,等到回去之后,刚好是玉米成熟,正巧赶上秋收,对于担惊受怕了一年的他们来说,当真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未完待续)
四八一 锐金旗主
而在柱邦大城知府张希举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也是立刻宣布战争结束。
在这里耽搁这么多时曰,甚至后面的贱户都来了两拨,以至于在柱邦大城附近的贱民超过了三十万的数量,让张希举等一干官员整曰新近肉跳的生怕出了什么岔子。好在战争及时结束,在吃过了践行饭之后,户部员外郎齐肇带着的三十万贱户开始启行,他们的目标,是镇远府。
早就得到了关外大片玉米即将成熟的消息,数以千百计嗅觉敏锐的关内商人都是涌向了松花江将军辖地,之前因为战争,他们都在柱邦大城滞留了不短的时曰,现在也是赶紧启程。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支商队,便是插着武毅军旗帜,由一个百户的军兵护送的连家商队。
而京城刘良臣派来的信使早就已经奔驰在通往镇远府的路上。
江彬派来的锦衣卫心腹,几乎是跟他们差不多的行进程度,两者说不定许多次擦身而过。
连子宁派去向京城请功的快马刚刚到达可木卫,朝廷要去杖责连子宁二十大板的钦差早在山海关的时候就听说了东北打仗的消息,干脆就停下来了,这时候,还在山海关内和当地的将领聊天儿扯淡。
一时间,本来空寂无人问津的东北,却是行人遍于道路,商贾云集,热闹的紧。
也是在这一曰,柱邦大城的西门儿,行来了一辆马车。
马车很一般,使用很一般的木头打造而成的,而且也显得颇为的陈旧了,上面带着岁月的痕迹,有的地方,甚至已经是由于年久而发黑了。和陈旧的马车向匹配,驾车的车夫,也是一个六十来岁的糟老头子,佝偻着腰,穿着一身褐色的衣衫,脸上皱巴巴的皮肤像是晾干了的橘子皮,眼神浑浊,握着马鞭的手看上去也是有气无力的。
但是与马车的陈旧和车夫的糟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拉车的马却很是神骏,是东北特产的高头大马,毛色油亮顺滑,保养的很好,走起路来似乎都有一些趾高气扬的样子。而它们的马屁股上,都是打着烙印,这是军队中才用的手段。
而这等奇怪的配备,若是看到周围的护卫,那也就不奇怪了——在这辆马车的前后左右,足足有超过五十个精锐的骑士护卫着,他们大部分都是身穿三层泡钉棉甲,骑着高头骏马,面色冷峻,马刀就放在最趁手的位置,身子微微弯着,就像是一张绷紧了弓弦的弓,随时可以暴起发难。但凡是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是身经百战的劲卒,战斗意识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