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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名案-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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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嬗墟堤┪痹斓囊亮铡に斩┳趾团道颉に刮つ岣巧系墓ね颊隆L岚淖畹紫拢靡环桨咨颗涟诺模悄前焉焙α舜锿たㄗ榷〉牡愣蚰绞智埂@鸶辖舨ν嘶羧つ侥岽牡氖只肝宦墒Φ笔闭谛淌路ㄍジ浇姆岵凸荨@鸹姑焕吹眉八党鲎闷踉己褪智沟氖拢ò缸榈木矫且丫略诹怂拿趴凇!  盎羧艺饫锢戳诵┚欤且米吆诎!崩鸲宰呕巴菜怠!  八怯忻挥写保俊甭墒ξ省!  懊挥小!薄 ≌獠怀晌侍狻>矫锹砩洗虻缁案咝∽椤�20分钟后,一位法庭工作人员把传票送到了伏尔利尼餐馆。  娴泰经常对肯尼讲:“一般的人只用百分之五的脑子,我们用百分之七十五,所以这世上没几个人能玩得过我们。”这次她算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跟斗栽大了。  黑提包里的两本笔记是娴泰所有笔记中的最后两本,日期为1998年5月至7月,最后一款记录的日期是7月3日。里面记载了许多与伊琳·苏尔曼有关的事,但可惜仍然没有提供任何可能找到伊琳的线索。  从这两本笔记中办案人员终于知道了,出现在苏尔曼大厦1B房间的第三个人叫赫舍·安东尼奥·阿尔法利,是5月中旬肖·利托逃跑后,娴泰和肯尼找来替代他的。肖·利托告诉洛杉矶警方,他害怕娴泰、肯尼会加害于自己,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特别是关于谋杀达威·卡兹丁一案。  根据笔记本中所记载的赫舍父亲家的电话号码,办案人员来到佛罗里达州贝尔格拉附近一个古巴移民集居的房车区。赫舍的父亲说他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儿子了,不过一旦有了赫舍的消息他就会与警方联系。  几个月后,老人果然把儿子带到了当地警署。赫舍说他是6月18日逃跑的,因为娴泰母子拿他当奴隶使唤,还不付他工钱。在苏尔曼大厦的1B房间,赫舍的岗位是在门口。他们要他从猫眼监视楼道的动静,详细记录何人何时出入苏尔曼大厦,哪位员工在什么时候做什么,特别是苏尔曼夫人的行踪。在肯尼搬入1B房间后的第四天,赫舍趁娴泰、肯尼外出办事时离开了他们。  赫舍把警方带到肯尼认为“扔尸体倒挺不错”的那片沼泽地,但仍然没有找到伊琳·苏尔曼的尸骨。  可以想象,由于人手相对比较少,被告方的五位律师和三名私人侦探比警方和公诉方更忙。特别令他们大伤脑筋的是,由于娴泰的满嘴谎言,他们的调查结果常常与预期的大相径庭,有的最后甚至成了公诉方的证据。更不用说娴泰经常编造一些子虚乌有的故事,提供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证人,不但浪费了他们的精力,更使他们失去了宝贵的时间。这个律师…侦探八人小组一致认为,娴泰的脑子出了问题,她好像是生活在幻觉和想象之中。她不但编谎话,而且重复几遍之后,便对自己编的谎话深信不疑。律师们曾建议她向法庭承认患有大脑功能紊乱或心理障碍,以换取法官准许设定保释金,或按精神病患者从轻处理,但均被娴泰愤怒地断然拒绝,声称这是对她的侮辱,就像醉酒的人不承认自己喝醉了似的。比如在谈到伊琳·苏尔曼时,娴泰说:“我们没有杀她。我们和她认识,是朋友。但这个老太太有神经病。她的所谓公寓楼实际上是妓院,那些工作人员都是妓女,房客都是嫖客。她失踪的头天晚上在楼里开了一个有妓女和嫖客参加的疯狂派对。肯定是其中的某个人把她干掉的。”又说:“伊琳的一个朋友要我来接管这个妓院,因为他认为伊琳不称职。你知道,我干过这一行,20多岁在洛杉矶的时候,为生活所迫。”当问及那位“伊琳的朋友”时,娴泰说:“他是黑道上的人,只用公用电话给我下指示,从没露过面。”  三名私人侦探,拉瑞·弗洛斯特、莱思·莱文和西西·马克奈尔的主要任务是,找到7月5日那天见过娴泰、肯尼的人,以提供在伊琳·苏尔曼失踪的时间段里,两位凯梅斯不在现场的证据。娴泰列了一张长长的名单,让侦探们去曼哈顿地区的旅馆、餐厅和酒吧逐一查对。侦探们认为,不能用警方通缉令或报纸上的照片请人辨认,否则可能会把人搞糊涂而作出错误的判断。于是,为了唤起人们的记忆,有时候女侦探西西穿戴得如同娴泰,和打扮得近似肯尼的拉瑞一起行动。有时候西西假称她的姑姑7月5日星期天在这里吃过饭,后来发现丢了一件什么东西让她回来找,问有没有人在那天看见过如此这般打扮的一位60岁左右的妇人和一位20多岁的年轻人。  西西·马克奈尔为此案工作了两年多,每次与娴泰见面她都会得到一张新的名单。西西后来形容这段经历是:“娴泰让我一次又一次地走进死胡同。为她寻找证人就如同大海里捞针。关键是,那海里根本就没有针。”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
谎言织就的梦(19)
比如娴泰说在一家宾馆的餐厅里,有一位俄罗斯女招待在7月5日那天午饭时接待了他们。“她肯定记得我们,”娴泰一口咬定,“因为我们夸奖了她的发式使她很开心,后来又给了她超额的小费。”结果餐厅经理说他们在7月份根本没有俄罗斯小姐,他甚至还拿出了工资名单作证。当侦探们将这个消息告诉娴泰时,她不假思索地说:“警察捣了鬼。他们不让她和你们见面。”  再比如有一位咖啡店的墨西哥小姐叫露依莎,“我们每次去都是她接待。7月5日那天我们要了咖啡和苹果派。她肯定记得,她认识我们。”没错,是有露依莎这么一个人,她也记得娴泰和肯尼。“但星期天我们从来不开门,从来不!”咖啡店经理为露依莎作证道。  如此折腾了一年之久,竟找不到一个证人来为1998年7月5日那天娴泰和肯尼的行踪作证。莱思·莱文说,直到此时他才相信,娴泰讲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  1999年12月,预审开庭前几天,突然有个自称是皇宫大酒店的调酒师找上门来,说他在头年7月5日下午看见过娴泰和肯尼。律师们当场为他录了像,但后来并没有提交法庭,因为此人的证词纰漏太多。他对18个月前发生的事情所提供的一些非常详尽的细节,不免令人对其超常的记忆力产生怀疑。更令人生疑的是,就在这位证人露面之前,有一个年轻的女人曾经找到律师们的办公室,交给他们一张娴泰亲笔写的条子,要他们付给来人200美元。律师们就此事追问娴泰时,她东拉西扯,颠三倒四,末了也没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娴泰的律师们甚至不愿意让公诉方知道这件事,因为那位“证人”如果出庭,肯定会在交叉取证时露出马脚,使被告方弄巧成拙。  娴泰和肯尼还写下一长串“熟人和朋友”的电话号码和地址,说他们也能在某些问题上为娴泰两人作证。但等到律师和侦探们照着号码拨过去时,好多人一听是关于娴泰的事,马上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娴泰是一个非常难缠的女人,她总是希望她周围的人都围着她团团转。她可以一天给律师打十几次电话,每次几十分钟甚至几小时,以至引起监狱中其他犯人的不满,狱方只得禁止她使用电话数日,以示惩罚。她也从不分白天黑夜,节日周末,如果哪天晚上她失眠,那她的律师们就活该倒霉。后来律师们不得不以辞职相威胁,重新和她约法三章。  娴泰也是一个主观武断自作聪明却毫无自知之明的人,她一贯的作派就是要别人都听她的,对她的辩护小组也不例外。她经常驳回律师们的种种建议,有几次连肯尼都站到了她的对立面。但只要是娴泰认准的事,谁也休想改变她。  一般来讲,在一场官司中,委托人只需要对以下的问题作出决定:一、是否承认“有罪”;二、是让陪审团裁决,还是免去陪审团,由法官一人断案;三、是否出庭作证,并且在没有律师帮助的情况下,独立接受公诉方的交叉取证。其他策略性的问题和辩护技巧等等则应留给律师。  随着开庭日期越来越近,而被告方仍未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娴泰不顾律师们的再三劝阻,一定要向新闻界讲她的“故事”。理由是,如果她不站出来说话,人们知道的就只是警方的一面之词。律师们已经听了太多娴泰的“故事”,知道她会说些什么,也知道最后将是什么结果。后来双方总算达成协议,如果娴泰一定要对公众“亮相”,每次采访都必须有她的律师或侦探在场,以防止娴泰过分地胡说八道,或不知天高地厚地回答一些记者提出的带有圈套的问题,而被公诉方抓了辫子去。  比如,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视访谈节目《60分钟》的采访中,当主持人问娴泰为什么有几个不同的生日时,在场的侦探莱思·莱文马上替娴泰回答说:“有的人有不止一个社会安全号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罪犯。”主持人又对二位凯梅斯说:“看来你们俩的麻烦不小呵。”肯尼回答道:“其实我们也不愿意这样。”主持人马上追问:“怎么会弄到这种地步的呢?”律师们立即指示娴泰和肯尼不要回答这个问题。在采访接近尾声时,主持人对肯尼说:“我看了你在大学里的成绩,别的科目都差不多是B和C,倒是戏剧表演得了一个A。”一位律师忙叫道:“打住,打住,你不能问这样的问题。”英国国际电视网络公司独家采访娴泰母子后付给他们7000美元。娴泰请节目制作人用这笔钱为她和肯尼买了几套衣服。她特别关照在订购衣服之后,让店方把她衣服上标明尺寸的“16号”标签统统换成“12号”。后来娴泰和肯尼就是穿着这些衣服上《60分钟》节目和出庭的。  娴泰特别腻味被捕后警方为她拍的照片,她希望在开庭之前重新照一张。狱方派人为她做了头发,还根据她“不要看上去像监狱”的要求,特地将摄影师请到12层的图书馆。摄影师带去了化妆品、梳子、眼镜、围巾、手套及一些小的道具装饰品。临走时,娴泰旧病复发,企图顺手偷走化妆品和围巾,被狱方发现后记大过一次。  1999年12月8日,本案预审在位于纽约唐人街中心圣特雷路100号的刑事法庭大楼开庭,讨论被告方提出的一项动议,关于不予在法庭辩论中引用娴泰和肯尼在刚被捕时说的某些“言不由衷”的话。可能是监狱的饭菜不合口味,娴泰看上去瘦了一大圈。七天的听证共有18位联邦调查局和纽约警署的执法人员出庭作证,最后,法官同意从记录中删除娴泰对警方说的几段话,例如,她曾经做过助理律师,她懂得她的权利;再如,假如允许她事先征求律师的意见,她也许可以向警方提供有关伊琳·苏尔曼的线索;以及肯尼对办案人员否认他有车等言论。这就是说,在联邦调查局和纽约警署的这些证人出庭时,他们不可以引用娴泰和肯尼说过的这些话,公诉方也不可以利用这些言论攻击被告。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
谎言织就的梦(20)
2000年1月27日,开始审查挑选陪审团成员。首先从近1000名候选人中用小组筛选法挑出100名左右,再逐一进行评议。被告方请来了资深犯罪心理学家亚瑟·威德博士作为顾问,他建议被告方尽可能挑选蓝领阶层,如出租车司机、卡车司机、建筑工人和门卫等,因为“他们看问题的角度和我们不一样”。娴泰则希望最好是清一色的黑人和南美族裔,“他们比较富于同情心”。在她的辩护律师中,麦可·哈迪和霍赛·慕尼茨就分别是黑人和南美人。  法官冉娜·乌维勒首先对诸位候选人解释了娴泰与肯尼被指控的罪名,讲述了伊琳·苏尔曼的失踪,然后指出,本案没有尸体、没有DNA、没有血迹、没有目击者、没有现场证据,是一个完完全全建立在间接证据或旁证上的案子。  “旁证并不比直接证据好,也不比直接证据差。没有尸体并不意味着没有谋杀。只要有足够有力的证据,即使没有尸体,你们也可以裁定谋杀罪……如果你坚持认为只有尸体才能证明谋杀,没问题,你可以保留你的观点,但是你不能进入这个陪审团。”  乌维勒法官没有提到的是,在此之前,纽约州有过两起,全美国已有十几起没有尸体,但被告最后被判谋杀罪的案例。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根据西方国家司法界的传统观念,没有尸体则不能证明被害人已经死亡,这样的案例一般只能按失踪处理。  陪审团候选人要回答的问题包括,他们是否认识任何一位被告、律师或可能出庭的证人;在此之前他们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对本案的了解,是否会影响他们能否仅仅根据法庭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决;是否有语言或理解上的障碍,等等。  经过两个星期的筛选评定,组成了八女四男共12人的陪审团,其中有: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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