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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织就的梦(19)
比如娴泰说在一家宾馆的餐厅里,有一位俄罗斯女招待在7月5日那天午饭时接待了他们。“她肯定记得我们,”娴泰一口咬定,“因为我们夸奖了她的发式使她很开心,后来又给了她超额的小费。”结果餐厅经理说他们在7月份根本没有俄罗斯小姐,他甚至还拿出了工资名单作证。当侦探们将这个消息告诉娴泰时,她不假思索地说:“警察捣了鬼。他们不让她和你们见面。” 再比如有一位咖啡店的墨西哥小姐叫露依莎,“我们每次去都是她接待。7月5日那天我们要了咖啡和苹果派。她肯定记得,她认识我们。”没错,是有露依莎这么一个人,她也记得娴泰和肯尼。“但星期天我们从来不开门,从来不!”咖啡店经理为露依莎作证道。 如此折腾了一年之久,竟找不到一个证人来为1998年7月5日那天娴泰和肯尼的行踪作证。莱思·莱文说,直到此时他才相信,娴泰讲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 1999年12月,预审开庭前几天,突然有个自称是皇宫大酒店的调酒师找上门来,说他在头年7月5日下午看见过娴泰和肯尼。律师们当场为他录了像,但后来并没有提交法庭,因为此人的证词纰漏太多。他对18个月前发生的事情所提供的一些非常详尽的细节,不免令人对其超常的记忆力产生怀疑。更令人生疑的是,就在这位证人露面之前,有一个年轻的女人曾经找到律师们的办公室,交给他们一张娴泰亲笔写的条子,要他们付给来人200美元。律师们就此事追问娴泰时,她东拉西扯,颠三倒四,末了也没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娴泰的律师们甚至不愿意让公诉方知道这件事,因为那位“证人”如果出庭,肯定会在交叉取证时露出马脚,使被告方弄巧成拙。 娴泰和肯尼还写下一长串“熟人和朋友”的电话号码和地址,说他们也能在某些问题上为娴泰两人作证。但等到律师和侦探们照着号码拨过去时,好多人一听是关于娴泰的事,马上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娴泰是一个非常难缠的女人,她总是希望她周围的人都围着她团团转。她可以一天给律师打十几次电话,每次几十分钟甚至几小时,以至引起监狱中其他犯人的不满,狱方只得禁止她使用电话数日,以示惩罚。她也从不分白天黑夜,节日周末,如果哪天晚上她失眠,那她的律师们就活该倒霉。后来律师们不得不以辞职相威胁,重新和她约法三章。 娴泰也是一个主观武断自作聪明却毫无自知之明的人,她一贯的作派就是要别人都听她的,对她的辩护小组也不例外。她经常驳回律师们的种种建议,有几次连肯尼都站到了她的对立面。但只要是娴泰认准的事,谁也休想改变她。 一般来讲,在一场官司中,委托人只需要对以下的问题作出决定:一、是否承认“有罪”;二、是让陪审团裁决,还是免去陪审团,由法官一人断案;三、是否出庭作证,并且在没有律师帮助的情况下,独立接受公诉方的交叉取证。其他策略性的问题和辩护技巧等等则应留给律师。 随着开庭日期越来越近,而被告方仍未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娴泰不顾律师们的再三劝阻,一定要向新闻界讲她的“故事”。理由是,如果她不站出来说话,人们知道的就只是警方的一面之词。律师们已经听了太多娴泰的“故事”,知道她会说些什么,也知道最后将是什么结果。后来双方总算达成协议,如果娴泰一定要对公众“亮相”,每次采访都必须有她的律师或侦探在场,以防止娴泰过分地胡说八道,或不知天高地厚地回答一些记者提出的带有圈套的问题,而被公诉方抓了辫子去。 比如,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视访谈节目《60分钟》的采访中,当主持人问娴泰为什么有几个不同的生日时,在场的侦探莱思·莱文马上替娴泰回答说:“有的人有不止一个社会安全号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罪犯。”主持人又对二位凯梅斯说:“看来你们俩的麻烦不小呵。”肯尼回答道:“其实我们也不愿意这样。”主持人马上追问:“怎么会弄到这种地步的呢?”律师们立即指示娴泰和肯尼不要回答这个问题。在采访接近尾声时,主持人对肯尼说:“我看了你在大学里的成绩,别的科目都差不多是B和C,倒是戏剧表演得了一个A。”一位律师忙叫道:“打住,打住,你不能问这样的问题。”英国国际电视网络公司独家采访娴泰母子后付给他们7000美元。娴泰请节目制作人用这笔钱为她和肯尼买了几套衣服。她特别关照在订购衣服之后,让店方把她衣服上标明尺寸的“16号”标签统统换成“12号”。后来娴泰和肯尼就是穿着这些衣服上《60分钟》节目和出庭的。 娴泰特别腻味被捕后警方为她拍的照片,她希望在开庭之前重新照一张。狱方派人为她做了头发,还根据她“不要看上去像监狱”的要求,特地将摄影师请到12层的图书馆。摄影师带去了化妆品、梳子、眼镜、围巾、手套及一些小的道具装饰品。临走时,娴泰旧病复发,企图顺手偷走化妆品和围巾,被狱方发现后记大过一次。 1999年12月8日,本案预审在位于纽约唐人街中心圣特雷路100号的刑事法庭大楼开庭,讨论被告方提出的一项动议,关于不予在法庭辩论中引用娴泰和肯尼在刚被捕时说的某些“言不由衷”的话。可能是监狱的饭菜不合口味,娴泰看上去瘦了一大圈。七天的听证共有18位联邦调查局和纽约警署的执法人员出庭作证,最后,法官同意从记录中删除娴泰对警方说的几段话,例如,她曾经做过助理律师,她懂得她的权利;再如,假如允许她事先征求律师的意见,她也许可以向警方提供有关伊琳·苏尔曼的线索;以及肯尼对办案人员否认他有车等言论。这就是说,在联邦调查局和纽约警署的这些证人出庭时,他们不可以引用娴泰和肯尼说过的这些话,公诉方也不可以利用这些言论攻击被告。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
谎言织就的梦(20)
2000年1月27日,开始审查挑选陪审团成员。首先从近1000名候选人中用小组筛选法挑出100名左右,再逐一进行评议。被告方请来了资深犯罪心理学家亚瑟·威德博士作为顾问,他建议被告方尽可能挑选蓝领阶层,如出租车司机、卡车司机、建筑工人和门卫等,因为“他们看问题的角度和我们不一样”。娴泰则希望最好是清一色的黑人和南美族裔,“他们比较富于同情心”。在她的辩护律师中,麦可·哈迪和霍赛·慕尼茨就分别是黑人和南美人。 法官冉娜·乌维勒首先对诸位候选人解释了娴泰与肯尼被指控的罪名,讲述了伊琳·苏尔曼的失踪,然后指出,本案没有尸体、没有DNA、没有血迹、没有目击者、没有现场证据,是一个完完全全建立在间接证据或旁证上的案子。 “旁证并不比直接证据好,也不比直接证据差。没有尸体并不意味着没有谋杀。只要有足够有力的证据,即使没有尸体,你们也可以裁定谋杀罪……如果你坚持认为只有尸体才能证明谋杀,没问题,你可以保留你的观点,但是你不能进入这个陪审团。” 乌维勒法官没有提到的是,在此之前,纽约州有过两起,全美国已有十几起没有尸体,但被告最后被判谋杀罪的案例。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根据西方国家司法界的传统观念,没有尸体则不能证明被害人已经死亡,这样的案例一般只能按失踪处理。 陪审团候选人要回答的问题包括,他们是否认识任何一位被告、律师或可能出庭的证人;在此之前他们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对本案的了解,是否会影响他们能否仅仅根据法庭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决;是否有语言或理解上的障碍,等等。 经过两个星期的筛选评定,组成了八女四男共12人的陪审团,其中有: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