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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年代-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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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如此全副武装,大摇大摆的在租界横冲直撞的,也只有目中无人,骄狂自大的湖北革命军。
    三百金鹰卫猛士停在哈文花园门口,他们向两边散开,列成了前后三排,宽达百米的宏伟仪仗队列。
    凛烈的寒风下,人无声,只有那面飘扬的血色旗帜在风中烈烈作响。
    孙中山先生的车队在花园门口停了下来,一百护卫在车旁的上海商团志士也列成了一列横阵。这些志士虽然没有金鹰卫猛士的整齐干练,但全是李平书精心挑选的上海各大体育会武术高手,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精武体操会霍元甲的学生。
    李想飞身下马,来开黑色小轿车的车门,哈文夫妇立刻迎上了走出小轿车的孙中山先生。
    哈同这个洋鬼子一头金发被刮过的一阵寒风吹得飘扬,他的胡须修得极为齐整,沉凝中又透着优雅。他的中国老婆罗迦陵是个漂亮的混血儿,正是风情万种的迷人年级,漂亮的犹如冬天里的一把火。
    哈同的目光在孙中山先生身后的最随着身上扫过,他的目光最后才停留在孙中山脸上,热情的笑道:“亲爱的孙博士,终于有这个荣幸见到您了。”
    “我也很荣幸参观您的爱俪园。”孙中山矜持的点了点头,语声中却有着无尽岁月的苍凉。“这是我十六年以来,踏足祖国之后来的第一站…………”
    哈同也假惺惺的叹了一口气,道:“是啊,十六年啊,发生了太多的事。还好,中国革命已经成功。”
    孙中山先生的面色一下子暗淡了下来,说道:“唉,不,革命还未成功…………”
    哈同苦笑一下,道:“孙博士,不要在这里冻着了,请!”哈同做了个请的手势。
    爱俪园占地三百亩,上海老百姓叫它哈同花园,号称近代上海最大、最豪华的私家花园。又因金山寺“乌目山僧”黄宗仰,策划兴建园林时仿《红楼梦》中大观园的设计,故有“海上大观园”之称。
    一路上李大帅东张西望,相似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他也算是有见识的人,以前也去颐和园,恭王府,现在住的也是汉口第一园刘氏花园。
    整个爱俪园的设计以中式为主,西式为辅,小桥流水,亭台楼阁,景色幽雅宜人。它分内园与外园两大部分,内园有黄海涛声、天演界剧场等景区,外园有渭川百亩、大好河山、水心草庐等三大景区,全园辟有冬桂轩、挹翠亭等八十三处景。从园中的亭台楼阁和草木山水的起名也可看出设计者的匠心独运,既有风雅动听的巢云、听涛、一带青、梦夏湖等,也有时尚现代的天演界、欧风东渐、大好河山等。
    李想觉着自己走进了红楼梦,就是身边少了一个林妹妹。
    不知道什么时候,宋大小姐已经与李想并行。
    “李帅,阿拉带着三百人住的起礼查饭店,有必要装着一副乡巴佬的样子?”宋大小姐很是自来熟的和他搭腔,她也只是在孙中山先生面前装装淑女。
    看过宋大小姐作河东狮吼之后,不知为什么,她越是柔声细语,李想越是冷汗直冒。
    “大小姐。”李想现在明白财不外露的道理,脸顿时边成了霜打的茄子,哭起穷来,“我现在穷的连家里的老鼠都卷包裹逃荒去了。”
    看到宋家美女一副愠怒嗔怪的表情,李大帅赶紧指着那些真皮立领的金鹰卫猛士解释道:“你说养这样一只军队要多少钱?你知道湖北有多少人靠我吃饭?……”
    谁不知道,她的精明和富有心计女强人,凭着一张嘴游说沈缦云为同盟会捐款,最后沈缦云被她忽悠的捐款一百万元,筹款工作比同盟会任何人的成效都大。被这个女人盯上,李想感到一阵恶寒。
    “……我现在出门,都先用猪肉肥膘擦擦嘴,那样嘴上才闪着油光,才不丢脸。”李大帅补充道。“住礼查饭店,也就是装装门面。”
    宋大小姐抬起头,望着李想轻轻笑道:“我才说了一句,李大帅就向我哭起穷来,我一个小女子,然到还怕我会对你有什么图谋不成?再说了,出门要用猪肉肥膘擦擦嘴,这样荒谬的事情你也说了出来,你堂堂传奇英雄李大帅的一世威名……”说着,她嗤地轻笑了一声。
    这一笑如春花盛放,又似云开月出,直笑得所有男人无不心旌动摇。李想也微微心跳了几下,但他毕竟阅遍美女,久在花丛,随即宁静了下来。
    宋大小姐纯是一股天生妩媚。论起容色,她绝不比水仙儿有丝毫逊色之处,一身从金鹰卫借来的深褐色的连风帽斗蓬险险要束缚不住傲人的身材,偏她一双细眉弯弯如月,漆黑眼眸如无尽夜空,与娇俏的鼻子、淡淡的唇色一起构成了清丽绝伦的脸。
    李大帅暗暗惊心她的魅力之际,她的眼中充满了盈盈的笑意,盯着他看个不休。李大帅心下却知这宋大小姐绝不是看上了自己,历史上这个心机深沉的女子爱的是名和利。
    在小桥流水的前面,走在哪里的孙中山和黄兴。
    黄兴看了一眼孙中山,叹道:“老友,你回来的太及时,你不知道,我最近真是忙的焦头烂额。你我都知道这条路上的凶险。”
    孙中山的脸上掠过一丝忧伤,道:“老友,看着中国一天天衰弱下去,我们只有坚强的走下去。”
    “唉!”黄兴无言以对。孙中山一回来就喊着“革命目的不达,决无议和可言!”,斗志高昂啊,但是好像对国内复杂的情形并不了解,所以才会表现的如此无所畏惧吧。
    孙中山默然了片刻,才道:“老友,你是知道我的。革命突如其来发展,这之后的一切已经没有我们选择的余地了。”
    黄兴无奈的微笑道:“好了,这些是将来的烦恼了。今天我们应该高兴才是,这是上海各界为你准备的洗尘宴。”
    孙中山没有回应,只是驻足小桥流水,轻抚着冰冷的石栏上雕刻的兽头,抬首望着天边沉郁的浓云,暗叹了一口气。
    国内的情形他怎么不知道?同盟会向袁世凯妥协已经成为了风气,这对革命绝对不是好事。孙中山先生只觉得心里一阵添堵,呼吸不畅。
    孙中山先生的手背上忽然传来了一阵清凉,这舒适的冰凉滑腻渐渐平复了先生心里上的不适。他转头一看,见宋大小姐的一只小手伸出正轻轻握着他的手。她一双漆黑的眼眸中竟然有着洞悉世情理解他内心的智慧,问道:“孙叔叔,您是在担心南北议和?”
    宋大小姐虽然在和李大帅扯淡,但是一直关注这边的情况。
    “连你都看出来了吗?袁世凯啊,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宋大小姐的父亲看到他们亲密的过火的举动,嘴角不易察觉的抽搐了一下。
    宋大小姐微笑着,并没有在意周围飘过来几丝异样的目光,握住孙中山先生的手又紧了紧,轻轻地道:“孙叔叔,虽然我不能上北伐战场,但我希望能够为您分担一些忧伤。”
    孙中山收回思绪,望着完美而高贵青春逼人的宋大小姐,道:“小孩子,知道什么是忧伤?”
    宋大小姐微笑着,眼中闪动着炙热的光芒,道:“我怎么不知道?”
    孙中山先生豪迈地长笑一声,道:“我也没什么忧伤,革命道路上,我一直充满斗志!”
    “那我就陪你一起战斗!”宋大小姐眼中的火焰更加旺盛了。
    孙中山先生苍劲豪迈的长笑响了起来,回荡在上海滩的上空,久久不散……
    李想在边上猛撇嘴,真是个心机可怕的女人!
    空中的云越发的浓了,一阵寒风突然刮起,鹅毛大雪突然翩翩飘落下来。
    宋大小姐身披的斗篷风帽没有戴上,一片冰凉的雪花贴在她裸露在外的脖颈上,化成了几颗晶莹的水滴。宋大小姐依然保持着最高雅的风姿,仿佛完全没有感觉到冰冷的雪水一样。





310绝代佳人


    人声鼎沸,上海各界头面人物已经齐集在爱俪园冬桂轩中,隆重集会欢迎孙中山先生的道来。
    哈同不愧为犹太“炒房团”中最耀眼的一颗明星,并被人称为“远东首富”,声望果然超过了老东家沙逊。哈同的手笔也果然不同凡响,虽然时间上很仓促,但是在午饭时间,还是将一个贵族宴会应该准备的一切全部准备停当了。
    冬桂轩是一个有乐队楼厢的富丽大厅,属于爱好音乐上海滩外国社区社团组建当时有名的市铜管乐队。这样隆重的集会,自然少不了舞曲这个社交必备的节目。
    哈同热情的接待孙中山几位革命巨人,他的太太罗迦陵接待前来参加集会的华人洋人的阔太太大小姐们。
    罗迦陵女士穿着华丽的深咖啡色的丝绒长衫,戴一条精美的钻石头饰,她袒露着开始衰老可是依旧丰腴白皙的肩膀和波涛汹涌的东西半球,像是维多利亚时代走出的英国贵妇。
    上海滩贵人们的穿戴让李大帅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单单那些豪门阔太太大小姐身上随便一件珠宝首饰,就耀花了他钛合金眼。
    李大帅突然瞪直了贼眉鼠眼,他看到在罗迦陵身后面有一位绝代佳人。
    她一头淡金色的长发高高挽起,两弯黛眉细柔中透着刚硬,挺俏的鼻子和小嘴都是无可挑剔的完美,眼眸中深邃的蓝色尽显她高贵的血统。她颈间戴着一串珍珠项链。浑圆的珍珠、柔和的光泽与她象牙白色的肌肤是如此的和谐。除了珍珠项链之外,她并没有配带任何珠宝。她不需要这些饰品为装点自己,她的美丽和高贵气质已经是完美,不需要任何的装点了,因为她就是水仙儿说的那位流亡中国的印度公主。
    不光是李想,大家都望着她。或如一脸猪哥的李想这样大胆火热,或如伪君子的汪精卫那样含蓄矜持,或如自重身份的孙中山那样偷偷摸摸,欣赏她。她举手投足之间,那一袭白衣之下,隐隐显出的曲线,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是男人都会喜欢,每个看到的男人只觉得口中发干,身边却又找不到水。
    不光男人欣赏她,女人也欣赏她,带着浓浓的嫉妒欣赏她,显然她盖过了所有人,不能不欣赏她。
    她的目光也在人群中好奇的流转,正迎上了李大帅的目光,两人互相打量,李大帅淡淡一笑,向印度混血美女致了一礼。
    她眼神一亮,好像认出对面这个年轻的将军,优雅地微一低头,还了一礼。她冰雪一样的修长脖颈下,一袭白衣掩盖不住这个最细微的动作间也能隐隐透出的波动。这个并不丰满的身影显出一种威仪万千的气概,偏偏隐含勾魂夺魄的魅惑。
    “看什么呢?流口水了。”阴魂不散的宋大小姐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李大帅身旁,秀目一扫到对面的异国美女,立刻明白过了。她黑色的眼眸中精光一现,柔柔地对着李大帅说道:“她是哈同夫妇收养的孤儿,哈同夫妇收养了很多孤儿,男的姓哈同,女的姓罗。她叫罗迦蓝。她的名声在上海滩上流社会可是响亮的很啊。阿拉看侬很喜欢?”宋大小姐的声音甜得发腻。
    不知为什么,无论宋大小姐表现的如何千娇百媚,李大帅对他都是避之不急,眉头微皱道:“大小姐,你现在才知道吗?我不是传奇英雄,就是个混吃好色的俗人而已……”
    宋大小姐没有理会李大帅的拼命自贬,自顾自地问道:“听说她是某个印度国王的私生女,老子死于政变,她很小就被人贩子四处辗转,最后到了中国被哈同夫妇收养。”
    “还真是个印度公主……”
    宋大小姐一双妙目盯着李大帅,突然格格地娇笑起来。她伸手抓住了李大帅的手,就像先前握着孙中山先生一样,轻轻在他的手背上抚摸着。宋大小姐的小手滑腻冰凉,如一股牛奶在肌肤上缓缓流过,让李大帅受用之极。可是这**滋味再舍不得,李大帅也必须得舍。这个女人可不是好招惹的。
    “你好像非常怕我?”宋大小姐小声地娇笑道。
    李大帅不动声色的挣扎了一下,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敢把动静闹大,所以没能挣脱宋大小姐的魔爪,不禁苦笑一声道:“您别耍我了,您不必和我玩暧昧,因为我知道您喜欢的可不是我。快松手吧,FirstLady!”
    李大帅的最后一句英语咬字特别清晰,用的还是这个时代最土的纽约腔。宋大小姐闻言脸色瞬息万变…………这是她心底的一个秘密,永远不会对人说的秘密。
    十九岁时,她完成了学业,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了。回国前夕,梅肯城的《电讯报》再次把她推上了焦点人物的地位,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未来中国的改革者》的文章:“宋霭龄小姐以优异的成绩学完了她在威斯里安学院的全部课程,昨日取得了毕业证书。她在美国学得的知识和吸收的民主思想,必将在回国后引起一场闻所未闻的伟大变革!飘扬了三百年的龙旗将被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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