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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简闭眼陶醉在回忆之中,旁边杨思恩嘿嘿一笑,“你胯下马的nǎi子也是粉红sè的,昨晚你不会是捏着马nǎi子睡觉吧?”
众人轰然大笑,刘简脸胀成猪肝sè,恼羞成怒,举鞭便抽去,杨思恩早跑远了,刘简指着他大骂:“你他娘的王八蛋,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好东西,你在辽东那些龌蹉事,要不要我替你给讲讲。”
杨思恩懒洋洋道:“你尽管说,等晚上老子扭断你的脖子。”
.......
他们已经走了五天,越过了yīn山,走过茫茫大草原,前方已经是于都斤山支脉。
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杨元庆已经多少知道一点杨思恩的底细,他原是两百人长,去年攻打辽东时当了逃兵,刘简是他手下,原来也是两百人长,但因jiān辱民女而被军法处置,直接贬为小兵,在辽东也跟着杨思恩当了逃兵,也不知他们用什么办法又重新混进军队。
他们一路跋涉,此时已经深入草原七百余里,靠近于都斤山脉,开始看见一些起伏的山峦,再向东走百余里,就到于都斤山旧镇。
杨元庆看了看天sè,已经到中午,便对众人道:“找个地方吃午饭休息!”
众人jīng神振奋,一起加速向前方一段山峦疾驰而去。
........
顺着高耸起伏的山峦奔行半个时辰后,众人来到一条潺潺小溪前,这里是于都斤山一条支脉的末端,山峦下覆盖着莽莽森林,虽然此时只是早chūn时节,但chūn天的气息已经悄然来到了草原,冰河解冻,小溪潺潺,小溪两侧长满了嫩绿的小草,柳枝发芽,树木和草地都仿佛披上了一件淡绿sè的新装,森林内鸟鸣兽走,已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他们刚到小溪边,一群黄羊便从森林内仓惶奔出,斥候们大喜,纷纷取弓搭箭,杨元庆早已一箭shè去,箭矢强劲,一箭便shè倒了一头肥壮的黄羊,野外打猎,这是他的拿手本领。
九名属下纷纷吆喝shè箭,片刻便shè倒了五六只黄羊,其余黄羊都惊恐万分地奔回森林,不见了踪影。
意外的收获使斥候们喜出望外,刘简扛过一只黄羊便在小溪边开膛破肚,尉迟惇却反应过来,眉头一皱道:“不准用火,怎么烤野味?”
斥候有明确规定,探查敌情时不准轻易点火,冒出的黑烟会被人发现,但这却难不倒这些经验丰富的斥候,杨思恩看了看山脉,对众人笑道:“我去看看周围情况,马上回来!”
杨元庆还没有这种经验,不知道杨思恩的用意,手下斥候张锦缎笑着给解释他道:“杨大熊是去找山洞,山洞点火烧烤野味,黑烟就不容易外泄,也不会被发现。”
“原来是这样,这些家伙倒也聪明。”
他也翻身下马,拎着一只黄羊,在小溪边洗剥,众人一起动手,片刻便将五六只黄羊洗剥得干干净净。
这时,身后传来杨思恩的声音,“火长,你过来一下!”
杨元庆见他表情有异,便丢下黄羊走了过去,“出了什么事?”
“你跟我来,发现了一点情况。”
杨思恩领着杨元庆快步向森林深处走去,这片森林是沿着山脉生长,并不宽,只有不到三百步,但很长,延绵百里,就像山峦的一条绿sè腰带,很快,他们走到山岩前,山体是石灰岩,长年受冰雪和雨水侵蚀,使山体出现一条条巨大的岩缝,有的深数百丈,其中有一个山洞异常宽大,高约五丈,宽三丈,山洞内黑黝黝的,显得十分幽深。
杨元庆拿着弓箭,一点不敢大意,他知道草原上的山洞往往就是野狼和豹子的巢穴。
“里面没有野狼,我查看过。”
杨思恩的声音很低沉严肃,甚至有一点紧张,杨元庆感觉到了他的不安,便瞥了他一眼,“你发现了什么?”
“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他领着杨元庆走进山洞,山洞里更大,竟高达十几丈,各种钟rǔ怪石嶙峋,有的像石树,高大挺拔,有的如怪兽,面目狰狞,时间仿佛在它们身上凝固了几千万年。
但杨元庆立刻便发现了人间的烟火,就在离洞口不远的一根石笋下,有一堆马粪,杨元庆吃一惊,凭他的经验,他一眼便看出,马粪是新鲜的。
“我仔细看过,这堆马粪最多五个时辰。”
杨思恩的经验显然更加丰富,他甚至能看出准确时间。
五个时辰,那就是半夜三更时分,“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在这里过夜?”
杨元庆赫然转身,在四周寻找着什么,杨思恩知道他在找什么,摇摇头道:“不用再找,没有篝火的痕迹,我仔细找过一遍了。”
“那会不会是野马?”杨元庆用排除法,考虑每一种可能。
“不可能,石笋上有缰绳的痕迹,地上石缝里还有nǎi渍,肯定有人在这里过夜。”
杨元庆眼中露出了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神sè,草原夜里野狼横行,如果是普通牧民,肯定会在洞口点上篝火,那不点篝火的会是什么人呢?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他们,斥候军,而石缝里的nǎi渍告诉他,这不是他们的战友,而是突厥人的斥候,显然杨思恩也看出了这一点,才叫他过来,这附近有突厥斥候,也就意味着方圆数百里内,必然有突厥军队。
“应该是三百里方圆内有突厥军队!”杨思恩很自信地道。
“为什么?”杨元庆不解。
“火长请看这石笋,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缰绳印子,我数了一下,大约二十条左右,突厥斥候是配双马,那就是十个人,按照突厥军队的规矩,十人一小队,一般在驻营地三百里方圆内巡逻,超过三百里,那最多只有两三人,绝不会有十人。”
杨元庆忽然明白过来,三百里内叫巡逻,是分有片区,那么十人小队应该就在附近,杨元庆蓦地回头向小溪边望去,他的同伴现在是处于一种危险之中。
“我去把他们叫来!”
他们很默契,很多话不用说,都知道彼此所思,杨思恩拔足向森林外奔去。
杨元庆又向洞口深处走了十几步,越向深处走越黑,这时他忽然感觉到了什么,一种危险的气息,他的手摁住了金鳞剑柄,jǐng惕地向四周张望,又向头顶上望去,一根巨大的钟rǔ石柱从洞顶垂下,离他头顶不到五尺。
又走了两步,在就经过一个转弯处时,他突然感觉到头上有风声,已经到了他耳边,他不假思索向后一弯腰,身子弯成圆弓形,就在身子向后弯的一瞬间,他感觉头顶被什么砍中了,随即他看清了头顶上的情形,在钟rǔ石柱末端,一个黑影如猴子般的攀在石柱后,钟rǔ石柱恰好挡住了他的身子,使自己刚才没有发现。
杨元庆同时还看见一根很红丝缨在他眼前飘舞,那是他头盔上的红缨,他的反应若再慢一怕,他的人头此时就已经落地。
随即一道寒光向他胸膛劈下,俨如闪电一般,黑影也像只黑鹰般扑下,杨元庆腰一扭,从另一个角度挺直了身子,金鳞剑随之出鞘,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杨元庆就感觉自己像打猎一般刺穿了豹子柔软的身躯,滚热的鲜血如飞沫般洒下,喷了他一脸,当啷一声,长刀落地,黑影也软软地摔倒在地上,杨元庆这才发现,他竟然一剑刺穿了对方的胸膛,是一个大胡子的突厥人,身着皮甲,头戴皮帽,双眼已没有了光泽,他已经气绝身亡。
杨元庆呆愣愣地站在那里,浑身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他杀了不知多少飞禽走兽,从来没有这种感觉,他第一次将活生生的人杀死了,尽管是突厥人,但一个人生命的消失还是让他有一种想吐的感觉,这不是恶心,而是一种杀死同类的畏惧。
“你如果不杀死他,你也会被他所杀!”
不知道什么时候,杨思恩出现在一丈外,在他身后,跟着其余八名手下,牵着马匹,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震惊之sè,他们都是老斥候,并不在意杨元庆杀人,而是感到庆幸,洞中竟然藏着一名突厥斥候,幸亏被及时杀死。
杨思恩走上前,瞥了一眼杨元庆,目光中有些惊讶,“火长,你.....是第一次杀人?”
杨元庆没有回答,他蹲下来仔细翻找这名突厥人的身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但他什么也没有找到,很奇怪,这名突厥士兵身上除了一把刀,什么也没有。
“他的东西都在马上,而马被同伴带走了,这个人应该是生病而被留在洞中,火长,既然没有东西,他们应该不会再回来!”
杨思恩终于想起,杨元庆才是他的头,他总是习惯自己仍是从前的指挥官。
.........
第八章 夜袭敌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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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已经掩埋,杨元庆也在小溪边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他没有急着进山洞,而是坐一块大石上,今天第一次杀人,使他心中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
尽管他知道这一天会很快到来,但它真的到来时,杨元庆还是感到一种内心的反感,太突然了,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尤其那个突厥人的眼睛从亮sè到变成死灰的一瞬间,那种生命消失的感触让他心中怎么也难以平静。
“火长,每个士兵都会经历这一关!”不知何时,尉迟惇来到他身旁,在旁边的大石上坐下,低声安慰着他。
“我没事。”
杨元庆的内心已经渐渐平静,那种杀戮的感觉就像一根缠在他心上的蛛丝,已经被他的心融化,融进心血中,感到不到它的存在。
“杨思恩说得对!”
杨元庆苦笑了一下,“我若不杀他,就会被他所杀,我已经想通了。”
“其实我也没有杀过人,但我并不畏惧死亡,不管是杀人或者是被人杀,我都很坦然。”
尉迟惇咬了一下嘴chún,拾起一段树枝扔进了小溪,他明亮的眼睛望着树枝漂浮着远去,淡淡道:“我没猜错的话,火长应该是京城贵族,只有鲜见死亡的贵族子弟,才会对生命看得这么重,对我们而言,死亡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士兵,能死在战场上,也是一种荣耀和庆幸,可以给家人带来抚恤,给幼弟带来土地,可以让父母很骄傲地对村里人说,我儿子是战死在沙场上,说实话,我宁可死,也不愿伤残归乡,成为父母的累赘,生不如死。”
杨元庆惊异他的心思竟是如此细腻,便笑了笑问他,“你家里是做什么的?还有个弟弟吗?”
“我家是世代种田,我有六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但六个哥哥都先后染病去世,几乎是一年死一个,我们家里就像有一种病,男丁都活不过十八岁,我估计自己也活不过,所以来从军打仗,死在战场上,也能混一笔抚恤。”
尉迟惇看一眼杨元庆,见他表情有点惊讶,便笑了笑道:“其实我今年只有十六岁,我爹爹是府兵鹰奴,年纪大了,正好轮到他戍卫京师,我便顶他的名,替他来京师戍卫,没想到战争爆发,也跟着稀里糊涂上了前线。”
杨元庆不由有些哑然失笑,他这一火手下都是稀奇古怪,杨思恩和刘简是逃兵,这位尉迟兄弟却是替父从军,不知其他人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你不怕我告发你吗?”杨元庆微微一笑。
“我知道你不会!”
尉迟惇有些狡黠地笑了起来,“我觉得我会看人,第一次和你巡哨,我就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你连杨大熊和刘nǎi...刘简都没有告,会告发我吗?”
“火长羊肉烤好了!”远远地传来了张锦缎的喊声。
“肚子饿了,走吧!”
杨元庆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枝叶,尉迟惇站起身,撮嘴打了个尖利的唿哨,天空上出现了猎鹰,盘旋着落下,停在尉迟惇肩上,杨元庆和这只猎鹰已经混得很熟了,便伸手mō了mō它的头。
猎鹰却调过头,迅速啄了他一下手背,却不是真啄,他们这一火人,除了主人外,它就对杨元庆稍微好一点,这也是因为杨元庆一路上shè野兔喂它。
杨元庆笑骂道:“你这只扁毛畜生,居然敢啄我,喂你吃肉的时候怎么不啄了?”
尉迟惇轻轻抚mō它的头笑道:“它对你已经很好了,连我弟弟都不敢碰它。”
“嗯!尉迟,你真名叫什么,你刚才说,你是顶父亲的名字从军。”
“你就别问了,我叫尉迟惇,记住了?”
杨元庆快步走进森林,张锦缎讨好似的将一支烤好的羊tuǐ递上,“火长,调料我已经放好。”
张锦缎是洛阳人,是洛水上的摆渡人,长得倒是tǐng大,却是九名手下中胆子最小,也最无用的一个,因为他水xìng很好,尤其善于划羊皮筏子,所以被调到杨元庆手下。
他很善于奉承杨元庆,当然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打仗时照顾他一点,他儿子还小,老婆孩子都要靠他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