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可能就在我的身边!
但是我们两人之间的距离究竟怎样,那只有天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之间,我觉得我的面前,有东西在移动,那简直可以说是一种直觉。而人的前额,对于这种直觉,特别敏感。你可以试试闭上眼睛,叫另一个人伸出手指,接近你的前额,手指还未曾踫到你,你的前额,便会有一种微痒感觉的。
我那时的感觉,便是这样,我突然觉得,我的前额在微微发麻,便会有一种微痒发麻,有东西在接近我,而且离得我已经极近!
那不会是罗蒙诺,我心中自己对自己说,因为罗蒙诺绝不可能在移动之间,绝不出声的。而且,那也一定不会是庞然大物,因为庞然大物在接近人时,不会给人以那样的感觉。
甚么东西是细小而又在行动之间绝无声息的呢?在这阴暗的地底秘室之中,又最适宜甚么东西生存呢?
我立即有了答案︰蛇!
有一条蛇正在接近我!
刹时之间,我只觉得全身发起热来!我知道这是十分不智的事情,因为蛇对热度的感觉,特别灵敏。如果我保持著镇定,那蛇可能游到我的面上,仍然不对我作攻击。但这时候,我全身发热,体温陡然提高,那无异是叫在我面前的蛇快来咬我!
我明知这一点,但是却没有法子镇定下来,这里离沙漠并不远,沙漠中的毒蛇……唉,我宁愿离得我如此之近的是罗蒙诺了!
我额上的汗,不住地流了下来。在毒蛇和罗蒙诺之间,我要作出一个选择,我只觉得额上那种麻酥酥的感觉,越来越甚,那条蛇,离开我可能只有一两寸了,我突然之间,失去了镇定,发出了一声大叫,向旁滚了开去。
也就在我滚开之际,震耳欲聋的枪声,连串的火光,向我刚才伏的地方,激射而出,我身上溅到了被子弹射碎的碎砖!
科学家说,人类的眼睛,能保持看到的东西十五分之一秒,此所以世上有电影这件东西。罗蒙诺响了六枪,那六枪是在同时间轰出来的,看到发枪的地方,我立即跃起,发刀。在我发出刀来的时候,最后一枪的枪火,早已熄灭了,但是还有那十五分之一秒!
我刀才一飞出,便听到了罗蒙诺怒叫声,听到了手枪落地的声音。
我知道,我那一刀,正中在我要射击的目标罗蒙诺的右手上,我自然不会再给他以抬起手枪的机会,我疾扑而出,身子撞在罗蒙诺的身子上,将罗蒙诺撞了出去。
罗蒙诺的身子,撞在墙上,我听到了有骨头断折的声音。刚才那一撞,是我的生死关头,我自然不能不用力,将罗蒙诺的骨头撞断,我也不觉得遗憾。wωw奇Qìsuu書còm网
我立即又赶了过去,将他的身子,提了起来,也不管是甚么部位,狠狠地加了两拳,直到我觉出我提著的身子,已经软得一点力道也没有时,我才将之放了下来,取出了打火机燃著。
我首先拾起枪,又拾起了电筒。电筒只不过是跌松了,并没有坏,我略旋了一下,电筒便亮了,于是我又看到了那条蛇!
那是我生平见到的一条最大的眼镜蛇,这时,它盘著身子,昂著它像铲子一样的头,我吸了一口气,向它铲子一样的头部,连发了三枪,蛇身“拍拍”地扭曲著,但它已不能再咬人了。
我转向罗蒙诺看去,不禁呆了一呆,我刚才的三拳,竟是多余的了!
罗蒙诺的头盖骨,已经破裂,双眼凸出,显然在一撞之际,他便死了,我刚才那重重的三拳,是击在一个死人身上的。我抹了抹额上的汗,又向依格已不成形的尸体望了一眼。苦笑了一下。我总算替依格报了仇了。
我俯身在罗蒙诺的身上搜索著,我找到了另一柄同样的手枪。
这又使我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刚才,若不是罗蒙诺的头部撞在墙上,立时死亡的话,那么,他一定有时间推出另一柄手枪来结果我的。人的生死之隔,只是一线而已!
我将他的手枪佩在自己腰际,又在他的上装袋中,搜出了一本记事本,那本记事本很厚,特别配著鳄鱼皮的面子,可知一定是一本十分重要的东西了。我略为翻了一下,看到记事本中,夹著一封信。信是由我来的地方寄出,寄到开罗一家旅馆,交罗蒙诺收的。
我一看信封上的字,便可以看出那是勃拉克的字迹。
我将记事本和信,都放在我的衣袋中,然后我又回到了那第七间祭室之中,将那块石壁上的奇怪象形方字,一齐描了下来。
这又花去我不少时间,所以当我出了七间密室,穿过了那条通道,又来到了井底之际,我已经看出,天色已经微明了。
我记得我曾和王俊约好,如果天亮了,仍不见我到工地去找他,他便会来接我的。
我此来,为的是要求那能发出透明光的物体之谜,以及求取被那种透明光照射过的人,有没有复原的可能的。我已经到过了我所要到的地方,但是我却并没有达到目的。
只不过,也有可能,我所要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因为这时,我还不知道我抄下来的那么多象形文字,是代表甚么?
可能在这片文字中,详细地记载著一切,记载著我所要知道的一切。我决定先出去,和王俊会合了再说,而且,事实上,我也需要休息了。
我爬上了井,沿著来时的记号,向庙外走,不一会,我已来到了庙门之外,我看到王俊正好驶著那吉普车,向大庙而来。在我面前,还跟著一辆大卡车,我心中暗想︰难道他已报警了?
王俊的车子,先到了石阶前,他向我招手,我奔下了石阶,等到我奔到了王俊的身边时,那辆卡车也已经停下来了。我看到卡车上的,全是工程人员,也没有再加以注意。
我上了车子,道︰“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王俊一面开动车子,一面道︰“那飞机驾驶员受了收买,罗蒙诺和依格,已经到工地了!”
我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都见过他们,他们也都已死了。”王俊吃了一惊,车子向外,急促地斜了出去。幸而是在旷野,如果是在都市中的话,这一下也早已闯祸了。
他一面将车子驰入正道,一面问我︰“死了?他们是怎么死的?”
我以手托额,道︰“依格是死在罗蒙诺之手,我替依格报了仇。”
王俊叹一口气︰“卫斯理,你杀了一个数学天才!”我摇了摇头︰“不,我杀的是一个最可怕的犯罪天才。”
王俊固执地道︰“但是,他也是数学天才!”
我道︰“他可能对数学有相当深的认识,但是他真正的数学知识,绝不会在一个普通的大学教授之上!”王俊驳斥我道︰“胡说,谁都知道,罗蒙诺是一个最有资格得到诺贝尔奖金的人,只要他的新著作问世就可以了。”
我冷冷地道︰“那么,他的新作,为甚么还不面世呢?”
王俊道︰“一部天才的数学著作,是需要时间的,你当是你么?一个小时可以写几千字。”我心中不禁有气︰“王俊,你实行人身攻击么?我告诉你,我杀死的不是罗蒙诺教授!”
王俊道︰“不,我已经查过了,罗蒙诺教授来埃及访问,你杀的正是他。”
我耸了耸肩︰“好,我问你,罗蒙诺教授是甚么地方人?”
王俊道︰“他是乌克兰人,是一九一七年之后,离开俄国,到德国去居住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经过盟军特工人员的协助,到了英国,第二次大战结束后,他曾经回到德国,但住了不到半年,便到东方来,一直住了下来。”
我笑道︰“你对他的历史,竟这样熟悉?”
王俊叹了一口气︰“虽然他害得我几乎死在沙漠,但是我仍是他的崇拜者。”
我拍了拍他的肩头,道︰“我相信毛病就出在战后,罗教授回到德国的那一段时间,有一个一定和罗蒙诺酷肖的德国人我肯定他一定是德国的特务冒充了他,到了东方,真正的罗蒙诺早已死了!我杀的,便是那个德国人!”
王俊的脑中,显然装不下这种事实,我一面说,他一面摇头。
我只好道︰“好了,我会通知国际警方调查这件事的,我得了罗蒙诺的一本记事本,你看看,上面写的,全是德文!”
王俊道︰“他是在德国居住了许久,自然是写德文了。”我将记事本取了出来,随便翻了一页,看了几行。我自得到这本记事本之后,还没有看过,这时,我随意看上几行,便令得我目瞪口呆!
那本记事本上所记的,全是日记,但也不是每天都记的,记的只是大事。
第十五部:象形文字之谜
我看到那几行是︰“收到了╳╳╳方面交来的十万美金,杀一个人的代价不算低了,尤其是╳╳╳这个臭猪,他的命值那么多么?勃拉克会做好这件事的。”
这里,这隐去的前一个名字,那人还在世上,是一个美洲国家的名人,报纸上是时常有他名字的。后一个人,已经死了当然死了,因为勃拉克是很少失手的。那人也是一个名人,是前一个人的政敌。这是一桩卑劣的政治暗杀,如果公布了出来,对那个国家的影响,实是可想而知的。
我知道我握著的这本记事簿中,不知有著多少这样的记载!
我的手心,不禁在隐隐出汗!
我如今所掌握的,可以说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世界各国政治上暗杀的全部纪录!这样的一份纪录,当然会有不少人想得到它的。
如果我是依靠勒索为生的人,那么我得到了这样的一本记事簿,无异等于开到了一座金矿!
但是我并不是靠勒索为生的,那么这本记事簿,就会替我带来灾害了。
我合上了簿子,好一会不出声,王俊的驾驶技术不怎么好,车子反常地颠簸著,而我的思潮,也同样地不宁。最后,我决定将这本记事簿毁去,甚至不去看它。
因为这本记事簿中所记载的一切,实在太丑恶了,它绝无保留地暴露出人性最丑恶的一面!一个素有贤名的政治家,他的冠冕堂皇的言论,在全世界的报章上传播著,他有著崇高的地位,受人所尊敬。但是,这点是表面的情形,背后是甚么呢?他为了取得他目前的地位,曾经使用过一切卑鄙的手段,包括买凶杀人这样的事在内!
我没有心思去注意沿途的景物,因为我被那些丑恶之极的事情,弄得心中极不舒服。直到我发觉,我已被各种各样的机器声所包围时,我才如梦初醒地打量四周围的情形。
车子已经驶到工地了,而且已在工地办公处的简陋建筑前驰过,驰向工程人员的宿舍,那是一种活动房屋,王俊由于职位较高,他自己有著一幢这样的房屋。房屋的外形不怎样好看,但是里面的设备,倒十分齐备。
王俊领我进去,和我默默相对了片刻,才叹了一口气道︰“卫斯理,或者我错了,你知道我十分冲动的,不怪我吧?”
我笑著,在他的肩头上拍了拍︰“你去忙你的吧,我要好好地休息一下。”
王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走了出去,我看著他向办公室走去,便立即取了一只瓷盘,又找到了汽油,淋在那本记事簿上,点著了火,将记事簿烧成了灰。
然后,我才坐了下来,当然,我没有将勃拉克的信也烧去,我将他的信抽了出来,只看到一半,我便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在我和杰克两人,一知道冷血的勃拉克已经成为隐身人之后,杰克也感到了极度的惊惶,因为勃拉克本来就是一个危险之极的人物,他变得人们再也看不到他,那岂不是更加危险难防了么?
可是,有时事情是不能以常理推度的,这时,我看了勃拉克给罗蒙诺的信,才知道我和杰克的惊惶,全属多余!
我一面笑,一面将信看完,才知道罗蒙诺到埃及来的目的,和我完全一样。
我是为了来寻找使王彦和燕芬两人复原的方法,罗蒙诺则是来寻找勃拉克复原的方法。或许罗蒙诺比我更具野心,说不定他要寻找一个隐现由心的法子。
罗蒙诺已经死了,他当然没有法子达到他的目的了,我呢?我是不是能达到目的呢?这时候,我连自己也不能肯定。
下面是勃拉克的信︰
“赫斯︰(勃拉克称罗蒙诺为“赫斯”,这证明我的推断没有错,赫斯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德国名字,当然这也不会是他的真名字,但却已可以肯定,他是一个德国人,而不是真的罗蒙诺教授。)
“将╳╳╳方面交来的那笔钱退回去吧,我没有法子干这件事了。本来,这件事是轻而易举的,我们的目标竟不顾一切警告而离开了他的国家,可是我竟没有法子接近他。
“你或许在奇怪,我不是成了隐身人了么?怎么反而不能执行任务呢?赫斯,你想想吧,我不能佩枪了!是的,我不能佩枪,我一佩上了枪,人家看得到枪,却看不到我,这会引起怎样的后果?而我又不能冲向前去,将我要杀的人扼死,我完了,赫斯,我们的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