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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那两个人一定是“时间会所”的会员,要查一查“时间会所”,应该不是难事!
我决定立即去进行调查,我付了账,迳自来到了警局,我并没有将我的调查所得告诉任何人,因为米轩士他们,已替我安排好了单独工作,警方会给我一切方便。
我到资料室中,要找“时间会所”的资料。
但是,七八个资料员,足足忙了半小时之久,找出了好些我从来也未曾听到过名字的会所和俱乐部,但就是没有时间会所。
最后,资料室主任道︰“我看这间会所不在本埠,或者他的成员是几个人,根本不在警方的纪录之中!”
我走出了资料室,来到了警方为我准备的临时办公室。我将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以为只要一找,就可以找到那个“时间会所”!
我并不沮丧,因为既然有了名称,要找这个会所,总不应该太难!
在那三天中,我通过了报界以及各种公共关系的机构,查询著有关“时间会所”的事,但是所有的答覆,全是一样的三个字,不知道!
资料室主任或许讲得对,这间会所,根本不是在本埠,说不定是属于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是由几个人组成的,我就根本无从查起!
但是,为甚么外地的一个会所的铜牌,会在本埠出现,而且,与之有关的人又那么神秘?
所以,我还是不肯放弃,向各方面查问著,又过了十天。尽了那么大的努力,而仍然查不到“时间会所”是一个甚么样的组织,我开始怀疑这个线索,是不是有用。
那个铜牌,是我从流氓处得来的,会不会那也根本是掌握了神秘力量的人的一种安排,好令我在虚无的假线索中浪费时光,得不到任何结果?
我想到了这一点,再回想当时在铁皮屋中的情形,总免得这可能性不大。
当天晚上,我是闷闷不乐回到家中的,事实上,这几天来,我一直在闷闷不乐之中。
当我才踏进家门的时候,我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喧闹声,但我一走进去,声音立时静了下来。
我看到有十几个少年人在客厅中,他们是白素的客人,其中有的是她的亲戚,有的是她亲戚的同学,或者亲戚的同学的朋友。
我如果心情好,自然也会和他们谈谈,一起玩玩,但现在,却只是略向他们打了一个招呼。
他们倒很有礼,一一称呼著我,那时,白素也走了出来,她笑著︰“我一听得静下来,就知道一定是你回来了!”
我挥了挥手︰“你们只管玩,别理会我!”
白素关切地望著我,叹了一声︰“怎么,还没有找到时间会所?”
我点点头,转身待上楼去。
在那十几个少年之中,有两三个人叫了起来︰“时间会所,想不到卫叔叔也喜欢他们。”
我呆了一呆,立时问道︰“甚么意思?”
“时间会所啊!”一个少年人道。
“你说的时间会所,是甚么意思?”我连忙问,心中著实紧张。
那少年人用奇怪的眼光望著我︰“时间会所,是一个乐队啊,他们专奏最疯狂的音乐,现在还不很出名。”
一个乐队,时间会所,是一个乐队的名称!
我的确从来也未曾想到这一点!
我一直以为它是一个俱乐部,一个组织,所以从来也没有想一想,本埠的乐队之中,可能有一个叫“时间会所”的。
我迅速地转著念,这种专演奏疯狂流行曲的乐队,大多数是由年轻人组成,而那流氓却告诉过我,和丁阿毛接头的是两个中年人。
我想到那可能是名字上的巧合,但无论如何,这是我半个月来,第一次有了收获。
我问道︰“甚么地方可以找到这个乐队?”
我的话才一出口,便有好几个人叫了起来,他们叫道︰“好啊,卫叔叔带我们到金鼓夜总会去!”
我虽然不常去夜总会,但是对于夜总会的名字,我也不致于陌生。但是我却未曾听到过这个夜总会的名称,是以我反问道︰“金鼓夜总会?”
“是的,”一个女孩子回答︰“那是一个小夜总会,有著一切年轻人喜欢,老年人讨厌的玩意,我们的家长都不许我们去,时间会所就在那里演唱。”
我立时沉下了脸,我一沉下脸,那些少年人便没有刚才那样高兴了。
我神情古板地道︰“如果你们的家长都不准许你们去,那我也不会带你们去!”
我听到了好几下叹息声,是以我又补充了一句︰“你们自己也不准去!”
有好几个人道︰“我们不会去,卫叔叔,因为我们全是受过教育,有教养的好孩子!”
在那几个人讲完之后,我又听得有人低声道︰“天下最倒楣的事,就是做一个有教养的好孩子!”
我问了金鼓夜总会的地址,知道那是二十四小时不断开放的,是以我立时出门,驾车前往。
要找到那地址并不难,但是要相信那是一间夜总会,那却相当困难。它在一座大厦的地窖中,门是最简陋的木门,但是有好几重之多。
一直到推开了最后两重门时,才听到喧闹之声,震耳欲聋的声音。我只说那是“声音”,而不说那是“音乐”,虽然,它是被当作音乐的。
我无法看清楚那究竟是多么大的一个空间,因为那里面几乎漆黑。而事实上,就算是光亮的话,我也一样看不清楚。
因为里面烟雾腾腾,我一进去,就忍不住呛咳了起来。我得小心呼吸才不再呛咳,我真不明白,在那种污浊的空气之中,这么多人,怎可能感到舒服?空气是人生存的第一要素啊!
里面也不是全没有灯光,只不过灯光集中在一个小小圆台上,灯光自上面射下,就像是阳光透过浓雾,已大大地打了一个折扣。
在台上,有五个人正在起劲地奏乐,一个女人,我猜她是全裸的,正在跳舞,我只能猜她是全裸的,而不能肯定她是全裸,那是因为她身上涂满了油彩,以致她看来根本不像一个人!
我向前挤著,在我的周围,踫来踫去全是人,那些人也不像是在跳舞,他们只是紧靠在一起,在抖动著身子,我推开了一些人,四面看著,想寻找侍者。
可是我失望了,因为看来,这里根本就没有侍者。
不过总算还好,我找到了一扇门,那扇门上,亮著一盏红灯,红灯下面是“止步”两字。
我并不止步,而是推开了门,走了进去。
我首先必须找到这间夜总会的管理人,不然我无法和“时间会所”乐队谈话。门内,是一条狭窄的走廊,在走廊的两旁,还有几房门,我才走进去,便看到一个人,那人看到了我,呆了一呆。
我已迳自向那人走去,从那人的神情上,我已可以看出,他对我饱含敌意!
我来到了他的身前,他才道︰“甚么事?你是甚么人,没有看到门外的字么?”
“对不起,”我笑了笑︰“我不识字。”
那人充满了怒意︰“你想干甚么?”
我又走前了一步,几乎直来到那人的身前了,我道︰“我想见一见这里的经理。”
那人直了直身子︰“我就是这里的经理。”
我冷笑了一声︰“很好,我们来谈谈!”
我不等他对我的话有任何反应,便突然伸手,在他的胸前,用力一推,将他推得向后,跌出了一步,我也逼前一步,一脚踢开了他刚才走出来的那房门,那是一个办公室。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当我一脚踢房门的时候,在沙发上,躺著一个几乎是全裸的女郎。她还招了招手,向我打了一个招呼,那令得我呆了一呆。
而就在我一呆之际,被我推开的那人,已向我兜胸口一拳,打了过来。
我被他一拳击中,但是他也没有占到便宜,因为,我立时双手齐出,将他的衣服抓住,将他提了起来。
然后,我用力一摔,将那人摔进了办公室,然后我向那半裸女郎大喝一声︰“出去!”
那女郎仍然懒洋洋地躺著︰“你也可以将我摔出去啊。”
我冷笑著︰“别以为我不会!”
我陡地来到了那长沙发的一端,将那张长沙发直推到了门口,然后,我抬起长沙发来,在沙发底上,用力踢了一脚!
然后,我放下沙发,那女郎已被弹出了门,我立时放下沙发将门关上,那经理才来得及爬起来。
他喘著气︰“你快走,我要报警了!”
我向他笑了笑︰“我就是从警局来的。”
他呆了一呆,然后嚷叫了起来︰“好,你搜吧,我们这里,没有大麻,没有迷幻药,你搜好了!”
我冷冷地道︰“大麻和迷幻药,全在你们这种人的身体之内,你们这里的乐队,叫时间会所?”
“是的,触犯条例么?”
“兄弟?”我狠狠地叫著他︰“别嘴强,那只是使你自己吃苦头,我可以随时调两百警员,在这里作日夜监视,那时你只好改行开殡仪馆!”
经理呆望了我半晌,不再出声。
我又道︰“将他们叫来,全叫来!”
“那怎么行?”他抗议著︰“音乐要停了!”
“用唱片代替,索性将所有的灯光全熄去!”
他望了我片刻,走了出去,当他开门的时候,我看到那半裸女郎,竟还维持著我抛出去的姿势,滚跌在墙脚下,看来,她好像很欣赏那种待遇!
我不禁叹了一声,我想起了阿毛,丁阿毛那样的少年,不会到这种地方来,到这种地方来,要钱,而丁阿毛他们,没有钱。
但是我分不出丁阿毛他们那一批流氓,和沉醉在这里的年轻人有甚么不同。
也许,他们之间的唯一分别,是在于丁阿毛一伙,他们伤害人,他们偷、抢,甚至杀人,而在这里的一伙,却只戕害他们自己。
但是他们自己也是人,所以实际上并没有不同,他们都在伤害人!
我又想到了在我家中的那一群少年,奇怪的是,我想到的,并不是他们的生活如何正常,学业如何出色,我只是想到了那一下低低的叹息︰“天下最倒楣的事,就是做一个有教养的好孩子!”
那是真正心灵深处的叹息,有教养的好孩子,有父母兄长老师以及像我那样的叔叔伯伯,甚至还有阿婆阿公阿姨婶母舅父舅母姑姑姑父,等等等等的人管著,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天下还有比这更倒楣的事么?
我实在感到迷惑,因为我实在难以分辨出这三类年轻人究竟哪一方面更幸福,哪一种更不幸!
第六部:又一次谋杀
我大约只等了十分钟,那经理便走了回来,在他身后,跟著五个穿花衣服的年轻人。
我本来就料定,这种乐队的组成者,年纪一定不会大,所以我看到进来的是五个年轻人,我也并不感到多大的意外。
而且,我也根本不想真在这里获得甚么线索,我认为这个乐队叫著“时间会所”,和我要寻找的“时间会所”,只不过是一种名称上的巧合而已。
我瞪视著那五个年轻人,他们进来之后,懒懒散散地,或坐或立。那经理道︰“就是他们了,先生!”
他在“先生”两字上,特别加重语气,那自然是表示对我的不满。我也知道,在那样的情形下,如果我态度好,甚么也问不出来。
所以我一开口,就立即沉声喝道︰“站起来。”
有两个人本来就站著,我的呼喝对他们不起作用,而原来三个坐著的,只是用眼睛向我翻了翻。我再度喝道︰“站起来!”(奇*书*网。整*理*提*供)
一个坐著的发出一下长长的怪声︰“嗨,你以为你是甚么,是大人物?”
我一下子就冲到了他的身前,厉声道︰“我或者不是甚么大人物,但是我叫你站起来,你就必须站起来!”
我陡地伸手,抓住了他的花礼服,将他提了起来,同时,用力一掌,掴了下去。
那一掌的力道著实不轻,那家伙的脸肿了,口角流血,他的双腿也听话了,他站得笔直!
而且,那一掌,对于其他的两个人,也起著连锁作用,他们两人像是屁股上装著弹簧一样,刷地站起,我冷笑了一声︰“你们的乐队叫时间会所,这个名称,是谁取的?”
~奇~一个年纪较大的道︰“是我。”
~书~我盯住了他一会,自袋中取出一块铜牌来,道︰“这块铜牌,是你车上的标志?”
“是我的,”另一个人回答︰“这本来是镶在我车上的,但已被人偷去很久了。”
“你们每一个人的车上,都有那样的牌子?”
“是!”他们都点著头。
“被偷去的只是一块?是你的?”我直指著那个年轻人的鼻子。
“是啊,这种东西,人家要来一点用也没有──”
我不等他再讲下去,便道︰“你叫甚么名字。”
“法兰基。”他回答。
我厉声道︰“我是问你父母给你取的名字,除非你根本没有父母!”
那年轻人呆了一呆,才道︰“我叫方根发。”
我又道︰“方根发,你和丁阿毛之间,有甚么交易?”
方根发的脸上,现出惊讶之极的神色来︰“丁阿毛?那是谁,我从来也未曾听过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