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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外壳-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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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普通的短枪相提并论,更何况,再怎么另类也终究是件武器,比赤手空拳来的好。

徒手!当陈放率先杀向拜撒的时候,谜底随即揭开,他竟然真的徒手。

“难道是找不到合手的武器吗?”陆凌雪喃喃自语。

“不见得,徒手搏击并不弱,你是钻研过武道的人,应该明白,人之所以选择武器首先是看好武器的杀伤力,用人的身体作为武器,自然不如金属坚硬和锋利,机甲却不存在这个问题,喜欢徒手格斗的人,完全可以将手臂改装场利刃一样锋利,与武器一样坚硬。武器的第二个作用是赢得距离,正常的观点总是认为,越是远离敌人,自己就越安全,然而事实却是,当你安全的时候,你的对手也很安全,而且,你的距离是以牺牲灵活为代价换来的,理论上,武器越长就越不灵活。喜欢走极端的人,要么将武器做的很长,要么彻底的放弃武器,毕竟,没有比双手更灵活的武器。”陆北严认真的作出解释,不过他自己也很清楚,理论终究是理论,而且仅对真正的高手适用,绝大多数人在赤手空拳面对敌人的离子长刀时,唯一能想到的事就是逃命。

银色机甲显然比谁都清楚,那是最愚蠢的做法,一旦逃到对手武器的黄金距离以外,这就意味着自己对敌人毫无威胁,而敌人却能肆无忌惮的追杀。

正确的做法是近身,而且是夸张的近身。近身在格斗中是最难的,凡是有点常识的人都明白,格斗的原则首先就是让敌人放到自己的攻击范围内,将自己放到敌人的攻击范围以外,假如陈放不是有数据流的分析方法,能够洞敌于先,说不定从一开始就不会选择徒手的战斗方式。

保持距离的方法有很多种,移动,攻击,拜撒是不会后退的,作为他的对手也不能后退,所以,陈放的方法也十分有限,硬闯。

凡是见识过拜撒战斗的人都知道,这并不简单,天知道有多少高手被他斩于短刀之下,而且有很多都是一击必杀。

第一百六十章 英雄(下)

刀挥起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由呼吸一滞。当银色机一个停滞,鬼使神差的避过攻击时,旁观者的惊讶就可想而知。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都不是外行,一种莫名巧妙的感觉充斥每个人的心头,他似乎预先就察觉到拜撒出刀角度和时间,不过他们也知道,这绝不可能是预先串谋好的。

刹那间,陈放就突破拜撒的黄金攻击距离,在这个距离,陈放的徒手战斗格外舒服,拜撒的短刀却失去发挥的余地。

换上***者的陈放实力何止提升了一个台阶,加上数据流的战术,与对手纠缠的越久,作出判断就越轻松,越准确,战斗也随之变得轻松,但是,陈放丝毫没有掉以轻心,每一次判断都格外谨慎,每次攻击都全力以赴,拜撒是个值得尊重的对手,一丝半点的松懈,代价很可能是自己的生命,另外,陈放也是在享受战斗,酣畅淋漓的战斗中,技术毫无保留的施展出来,令人惊叹。

要知道,一个在力量上有所欠缺的人偏偏选用徒手战斗的方式,除非在技术上有超乎常人之处。

难解难分的战斗突然停滞了一下,***者硬生生的将对手的肩膀撕裂,金属被撕裂的声响令人心悸,不止如此,他在后退。

这绝非拜撒为了赢得气势付出的代价,而是无可奈何的抉择,不想被***者拧掉脑袋就只能后退,以气势凌人的机甲师后退就代表彻底地失败。再无回天之力。

虽然战斗仍在进行,冰冷的感觉却充斥每个叛军地心头。拜撒的失利犹如不败的神像被推到,信仰的破灭比什么都要可怕。

另一面,陈放的攻势越加犀利,杀招频出,有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气势,感觉上,他似乎将拜撒的气势夺了过来。据为己有。经历了三十分钟地激烈战斗,他的胜利给人的感觉不是险胜,而是升华和超越,所有观战的人都深信不疑,假如再战一次,他必然能轻松的战胜拜撒。

这是上天的眷顾。战役才打到现在,黑龙军团就相继涌现出三位英雄,一个比一个优秀,尤其是这部银色地机甲,与杰姆形成鲜明的对比,杰姆的光环荡然无存,女婿先前的表现也黯然失色,此人的武勇必然成为黑龙军团不败的神话之一。

更加可贵的是,这个人不仅善战,还有无穷的潜力。似乎无时无刻都在磨砺自己。都在进步,他的成就远远未到止境。登陆以后。庆功宴必不可少,这段战斗视频一定要打上黑龙军团的标签大肆炒作。

陆北严暗自作出决定。在他地身边,陆凌雪也为银色机甲地优秀动容,并且情不自禁的将这部银色地机甲与陈放比较,结论让人沮丧。

这部银色地机甲似乎更加优秀,原因十分简单,陈放虽然也有能力,可是从未在她面前表现过,况且一直都是超越自己,如今的陈放与学院实战课程上地陈放已经不可相提并论,再说,

为国而战的军人从本质上就比佣兵多出了一重神圣的光环。

“漂亮!”父亲的一声喝彩将她从胡思乱想中惊醒。

拜撒一旦后退,起初的气势荡然无存,他本身就是以气势压人,加上缺少防御的技巧,在陈放的穷追猛打下破绽百出,顷刻间又被卸下一条手臂。还是金属撕裂的声音,仿佛更加刺耳,同时被撕碎的,还有叛军最后的幻想。

拜撒彻底失去了抵抗能力,任凭***者修长优雅的手扣住头颅,无力的感觉阵阵袭来,观战的叛军则是不顾一切的赶来救援,杰姆乘机突袭,立刻带给他们重创,叛军散了,失去主将的军队如同一盘散沙,更何况叛军的大部队早就撤走,剩下的部队只是负责断后,无力一战。

陆北严难以压抑内心的冲动,呼的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不顾身份的大叫后,犹如豹子在指挥舱内转来转去,口中如同唠叨般的下达命令。

“先锋部队放弃追击,掩护大部队登陆。”

穷寇莫追,这是兵家不变的定律,阿图鲁并非兵败后匆忙的逃跑,而是有计划的撤退,追击很可能再次遭遇伏击,何况这一战的获胜,足以让他重新调整战术部署。

登陆战的胜利带给叛军的打击是双重的,首先在一定程度上重创了叛军的主力部队,战胜拜撒在信心和气势上对叛军也是沉重的打击,加上舰队的登陆造成大兵压境的压

场惨烈的战斗瞬间拉到了叛军的眼前,此外还有政府眈。

陆北严深信在叛军的内部已是人心浮动,此时打的太凶狠就是逼他们拼死一战,将对手逼到绝路并不明智,或许,那可以让舰队尽快与叛军的主力对决,不过舰队方面也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上战,只要在施加一些压力,不难让叛军的队伍逐渐开始瓦解,带兵多年的陆北严深知,军心崩溃比洪水决堤更可怕,而且一发就不可收拾,所以投入大批兵力猛攻不如耐心等待,当叛军的气势和信心降到谷底的时候,战斗力也将沉到谷底,那才是剿灭叛军的最佳时机。

“放掉拜撒。”陆北严下达的最后一道命令让一些人疑惑不解,拜撒的战斗力有目共睹,放虎归山,必然成为帝国舰队的后患。

不等有人询问,陆北严又自言自语的解释道:“拜撒是叛军的英雄,战死的英雄仍是英雄,战败的英雄则是耻辱。换而言之,杀掉他只能让叛军群情激昂,放掉他却能沉重的打击叛军士气,英雄的光环一旦化为乌有,比平常人都不如,拜撒也许从此一蹶不振,至少在很长时间内无法恢复气势,对帝国的舰队构不成威胁。况且,叛军中有拜撒,黑龙军团也有自己的英雄,怕什么?”

虽然黑龙军团高手如云,听到这番话的人却都明白,元帅口中的英雄是那部精灵般优雅的银色机甲。同时也有人在暗自窃喜,这一战不但重挫叛军,在气势上扭转乾坤,还跳出了一个卓越的人才,谁都知道,陆北严求才若渴,此刻一定心情大好,至少在接下来的几周时间里有好日子过了。

按照陆北严的意图,舰队登陆后摆开防御阵势,上千个小型的营地连接成网状,一方面是防止叛军的突袭,同时也是铺开部队,压缩叛军的活动空间,务求带给叛军兵临城下的感觉。

在指挥部里,一场简单却隆重的庆功宴早就布置完毕,只等作为主角的银色机甲现身。战斗才刚刚开始就大摆庆功宴,未免给人奇怪的感觉,陆北严却是另有打算。叛军由于拜撒的战败军心动摇,此时一定为了重振士气大伤脑筋,而身为胜利者,不利用这场胜利鼓舞士气,那就是最大的浪费。

对陈放来说,杀与不杀拜撒完全在一念之间,如今他彻底的超越了拜撒,出于对拜撒的敬重,也是遵循军团的命令,他都没理由杀掉斩尽杀绝。损失的是赏金和功勋值,说到赏金,他不缺钱,他的体质,就算有再多功勋值,一时半刻也用不上。

切换成手动控制以后,陈放淡淡的一笑,从本质来看,他就不是个惟利是图的佣兵,随后,他的笑容变成了苦笑,战斗结束以后,杰姆就率领部下,将他这个新鲜出炉的英雄簇拥在中间,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围在周围的机甲越来越多,这个时候想要脱身,恐怕比挑战阿图鲁还难。

路上,陈放为自己放上了音乐,静静的欣赏,凡是佣兵协会贩卖的机甲,都会自带几段哥特风格的音乐。至于这是佣兵协会的传统,还是贩卖处老头的个人癣好,这就不得而知,反正佣兵们没有异议,大部分佣兵都喜欢哥特音乐,装几段音乐对机甲也没有影响,实在不喜欢还可以删掉。

别看陈放在控制机甲如同鬼魅,熄掉了引擎就像企鹅上了岸,出入机甲的动作实在笨拙的让人发笑,力量欠缺让他出入机甲的时候很吃力,看起来就像个新手。

这能怪谁呢,陈放也想和琳妮一样,蝴蝶般飘出驾驶舱,考虑到驾驶舱距离地面的高度足足有七米,跳下去,骨折几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他就立即就放弃了危险的念头,傻子才冒着骨折的风险耍酷。

不到三米的高度,陈放仍然牢牢的抓住悬梯,很认真,很仔细,也很吃力的一步步向下,这个高度,骨折的风险已经下降到不足百分之四十,但是仍然不值得冒险。下机的动作即使再难看,总比骨折来的好看。

这种龟速是在考验人群的信心,人群是来迎接英雄的,可是,他们等来的英雄正在做一件让他们想用头撞墙的事,有很多人甚至闭住呼吸,像是生怕惊到陈放,怕他从悬梯上摔下来。

第一百六十一章 畅所欲言

于,陈放放开了那该死的悬梯,虽然仍有些气喘,却若。

陈放从不想当英雄,更不会为了出风头而逞能,别人爱怎么想是别人的事。

漫长的等待中,欢呼声早就停歇,当人们发现这部银色机甲的驾驶者正是在剿匪战斗中便挽救先锋舰队的英雄,欢呼声立即掩盖住一切。

陈放被狂热的军人向上抛着,一路脚不沾地的进入营地,来到庆功宴的会场。

或许,这是军人欢迎英雄特有的仪式,然而每次被抛起来,陈放都在为骨头的承受能力捏上把冷汗,经过计算,每次抛起可能发生骨折的几率都在百分之十一左右,这还未计算被他们失手摔在地上的可能性。

“是这小子?”无论怎么看,陆北严都感觉远处那个被人抛来抛去的人就是自己的女婿,可是眼下是庆功宴,找不到望远镜,而他身为元帅,也不好主动跑过去,只能耐着性子等待。

近了,陆北严终于能确定英雄的身份,此刻的心情不能再用喜悦形容,有的人这一生注定要绽放光芒,想要掩饰也掩饰不住,女婿正是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自己伤脑筋,连为他创造机会都是多余。

陆凌雪呼吸一窒,从小的时候起,她就听说未婚夫是个废材,得知陈放就是未婚夫,已经让她欣喜非常,而现在,未婚夫已经成为黑龙军团的英雄,也是帝国地英雄。这一切就像是在做梦,欢呼声和父亲的催促却又让她相信。这一切都是真实地,此时此刻,未婚夫已经是个英雄,假如他愿意曝光身份,陈三公子的大名立即就能响彻帝都,不过,一时风光与家主之位相比。孰轻孰重,连谁都能掂量出来,另外,纵使有了婚约,身为正牌的未婚妻,地位无可撼动。她仍然感觉陈放离自己好远,至少不比救援团的女佣兵更近。

陆凌雪不是喜欢吃醋的人,然而,陈放与琳妮的依恋,明眼人都看的出来,生死与共中磨砺出地感情,自然比指腹为婚更能让男人难以割舍,何况琳妮本来就是倾城倾国的女人,尤其是那双让人销魂荡魄的眼睛,凡是男人都很难抵抗。

当琳妮喜欢一个男人的时候。不加掩饰。她看的出来。

陈放虽然出身于显赫世家,不至于乱了方寸。对军人的狂热仍然无法适应。幸亏在佣兵协会练出了酒量,让人灌醉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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