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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拯救出来的人。这个小人脾气很坏,喜欢骂人,有时还打人,全村的人都讨厌他。他喜欢皱着鼻子,在空气里嗅来嗅去。在一次酒后,他失踪了,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臭得厉害了,全村的人都跑到一个水塘里看打捞上来的尸体。
喝醉了之后,他为他的父亲哭,为母亲笑,他40岁时醉死在一个池塘里。
他什么都不会,他不会躲在裙子里表演口技,他不会藏在水缸里表演魔术,他是个废物。
另一个侏儒跟随大拇哥去了云南,他俩从境外贩来毒品,卖给山牙,山牙再转手卖给三文钱和马有斋,解散后的马戏团组成了中国最大的贩毒集团。
小店门前有一棵高大的槐树,那一年,槐花落得晚了,枝叶深处,喜鹊叫着。
在槐树下,孟婆婆踩着老式缝纫机。另一个侏儒回来了,他站在路口,风从背后吹来,这使他有种君临天下的气概。
“妮,你过得,还行吗?”
她不回答,眼泪流了下来。
孟婆婆杀了一只狗招待他。这只狗她养了六年。狗依偎在她的脚边,抬着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她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过了一会儿,她拿出一把刀,将它的头揽进怀里,把刀叶就送进了它的脖子。狗嚎叫一声迅速地蹿到了店旁的柴堆里,她向它招了招手,它就跑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有些抖。她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在安慰一个受伤的孩子,但是,这温情转瞬即逝了。她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与前次毫无区别,同一个伤口。狗叫着,脖子上插着刀,又蹿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龇牙咧嘴,这一次是爬了回来——如此又重复了两次,它才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也在那条路上。
侏儒带来了很多礼物,金首饰、香水、一捆钱,还有几个罂粟壳。孟婆婆把所有东西都扔到窗外,她说,我不要。
“那你要啥?”
“不要你走。”
“我还会回来的。”
“啥时候回来?”
“冬天。”
“冬天啥时候?”
“下雪的时候。”
晚上,他们吃狗肉,喝烧酒,度过了一个狂欢的夜。
第二天清晨,他就走了。这个小小的侏儒,比男人更像男人,要走的时候从不回头。
两个男人能像一个男人爱她,这是莫大的幸福,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身高加起来还不到她的耳朵。她除了杀狗之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很少出门,因为她长得实在是太丑了,她的肥胖又胜过她的丑陋,在她26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经超过300斤。过度的肥胖甚至使她无法自己系鞋带,所以整天都穿着拖鞋,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夏天,她穿一条裙子;冬天,她穿四条裙子。她的裙子是村里一个裁缝为她特制的,她从来不戴胸罩,应该说没有一款胸罩可以容纳她的大乳房。
她的丑和她的脸无关,40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接近400斤,任何动作都是缓慢的,例如她慢慢地走,像一艘船那样转身,搅动热的空气。这个肥胖的女人力大无穷,一掌就可以震落树上熟透的枣子,她杀狗时只需要一刀,两手一用力就可以将整张狗皮扯下来。
扔在窗外的罂粟发了芽,静悄悄地生长,夏天,开了绚丽的花,很快又结了球形的果。孟婆婆收获罂粟,扔进锅里,又放入八角、花椒、良姜、桂皮、丁香、白芷、草果、当归、肉蔻等多种调料。她煮了一锅狗肉,挑到市场上去卖,在半路上就卖光了,那香味扑鼻,如此诱人,以至于让很多路人止步吞咽口水。
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在哪里吃。吃狗肉也不仅仅是狗的问题,重要的是氛围。
店门前摆着几张乱糟糟的桌子,旧篱笆旁边的枝丫上垂悬着一根根手臂粗大的冰锥,正午时分,冰锥滴着水,长白山作为整幅画面的背景,北风呼啸,关东好汉们大碗喝酒,用手撕着狗肉,将胸脯拍得啪啪响。在大雪纷飞的天气里,每一片雪花的背后都有着梅花的香气。他们吃完狗肉,消失在风雪中,又重新在一个灯光昏黄的房子里出现。这些散发着酒气的男人性格彪悍,村子里每年都有因酗酒而死亡的男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昨天还帮邻居救火的人一转眼就变成了纵火犯,向孤寡老妪施舍钱财的人因为赌输了钱而拦路抢劫。
挖人参的人已经进山,夜间去打猎的人还围着篝火说话,他们将一块砖烤得通红,用铁耙将烧红的砖块放到冰封的河面上。砖块刺刺地响,慢慢融化寒冰,砖块所在的位置,那也是一天前雪橇驶过的地方,数月前鱼儿游过的地方,现在成了一个窟窿,闷在冰下的鱼都游过来透气。几个人叼着烟,一桶一桶地从冰窟窿里打水,每一桶水里都有几尾鱼翻腾着身子。
孟婆婆站在河边,她想起夏天的时候,她的丈夫,那个小小侏儒将一张木床扔进河里,然后将木床系在水草上,这样木床就不再随波漂流。他站在床上撒网,捕鱼,他用一把匕首刮去鱼鳞,将鱼剖洗干净,穿在铁丝上,晾在后院里。
空中的雪花纷纷扬扬,孟婆婆抬着脸看着天空,一场大雪就让她在瞬间白发苍苍,这个可怜的胖女人对着天空自言自语:
“他没有来……”
1998年夏天,孟婆婆终于等得不耐烦了。她的饭桌上放着个酒瓶,酒瓶里插着塑料花,那是她20世纪80年代末买来的,她从桌前站起来,关上门,走上泛白的乡村公路,那时天刚亮。那时,还发生了两件事——一只马蜂飞向草垛,一条菜花蛇盘成一团。她拐了一个弯,去沈阳找马有斋去了,她找马有斋是为了什么,最好的答案就是不说,因为相思两字已经写了出来。
从那以后,她每年都要离家一段时间。
前传:罪全书 【第五卷 玩命赌徒】
前传:罪全书 第十七章 江湖巫术
二十年前,马有斋是个和尚;十年前,马有斋是个道士。
他跟随大拇哥的马戏团整整十年,表演巫术,他用手指点灯,念咒语使鸡蛋凌空飘起,蒙骗了很多观众。手指点灯其实很简单,用化学药品氯酸钾和硫黄各五十克研成粉末,混合在一起粘在手指上,当灯吹灭后,冒着青烟的灯芯还有一点火星,用手指一点,灯就重新亮了。湘西有个装神弄鬼的巫师在墙上画一盏灯,用火柴一点就亮起来了。这是他事先在墙上钻了一个绿豆大的孔,孔内放一块樟脑,玩弄法术时用火柴一点,墙壁上画着的灯就亮了。
让鸡蛋飘浮在空中,这样的把戏每个人都会。
鸡蛋开一个细小的孔,倒出蛋清蛋黄,用针注入露水,油泥糊住小口,在阳光暴晒下,鸡蛋就会缓缓升起。这个把戏的麻烦之处在于露水的收集,夏天的时候,马有斋常常要在天亮前跑到田野里,他拿着个罐头瓶,摇晃灌木和草叶,采集露水的同时他也被露水打湿了。
马戏团解散之后,他回到村里,村里有一个跳大神的巫婆,他每次走过巫婆家门口的时候都要骂一句:臭老娘儿们,穷得瑟,糊弄鬼呢。他还指使他的三个孩子向其吐口水,巫婆在村里无人敢惹,村民们对接近神明的人保持敬畏。
有一天,阳光明媚,巫婆倚着门框嗑瓜子,马有斋走过她身边,问道:“怎么,没出去嘚瑟啊?”
巫婆翻了个白眼,撇撇嘴,将头歪向一边,继续嗑瓜子。
马有斋停下脚步,骂道:“篮子(方言,脏话,生殖器的意思)。”
巫婆嗤之以鼻,将头歪向另一边。
马有斋怒气冲冲,将巫婆推进院子,关上门把她强奸了。
从此,这两个单身的人姘居在了一起,他们的心里多少有一点火焰在燃烧。巫婆寡居多年,马有斋性欲旺盛,这促使他们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家庭。巫婆有两个孩子,马有斋有三个孩子,五个孩子也成为巨大的生活压力。马有斋不得不重新扛起锄头,去田间劳作,闲暇时间就和巫婆一起降妖除魔,驱鬼辟邪。
他扮成道士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头发长了起来。
马有斋和他那个被称为仙姑的老婆常常被人请去跳大神。仙姑戴上面具,戴上垂着彩穗的神帽,身穿萨满服,腰系腰铃,左手抓鼓,右手执鼓鞭。马有斋锣鼓伴奏,仙姑一边跳一边唱:
哎……我左手拿起文王鼓,
圆又圆那嗨,
唰唰,赫朗朗。
八根弦,四下拴,
羊线系儿挂金钱。
赫朗朗。
我右手拿起东海东,南山南,
赶海赶山的鞭呐嗨。
不长不短一尺三。
红绳裹,
绿带缠,
五彩的飘带飘下边,
赫朗朗。
过往的神仙停一停,
唰唰。
我十里要接呀八里要迎哎。
五里扯住你的马缰绳。
看看嗨,
大门又挂彩,小门又挂红哎,
一毡铺地到堂屋。
赫赫,唰唰。
住庙就把庙门开。
不住庙就家来吧!
家在穿堂鼓楼西,
当仙下马报名号啦,
唰唰唰。
葫芦开花一片白,
哪位大仙下凡来?
大多数时候,她请来的是钟馗,有时请来的是观音菩萨,主要根据主人的需要,如果主人卧病在床,这时,寿星南极仙翁或阎王判官就该下凡了。玉皇大帝一般不来,除非主人家特别有钱。有一次,她跳着跳着饿了,就请来了尾火虎神,她成了一只老虎,纵跳,扑抓,吃光了贡品。
跳大神结束之后,马有斋除了收取主人家的钱财,还会将一包香灰当成灵丹妙药卖给围观的群众。
马有斋觉得这是一门生财之道,就削了一把桃木剑,扮成道士,画符捉鬼。他能够让鸡蛋飘起来,能用手指点灯,这使他的名声超过了只会跳大神的老婆,成了远近闻名的半仙。只有肯花大价钱的人才请得动他,有一次,外省的一个老汉慕名而来,进门先掏出2000块钱,说自己的儿子中邪了,如果半仙能帮忙,事成后会再给3000元。
老汉讲了一件怪事。
老汉自称姓李,承包了镇上的一个鱼塘,前几天,他的儿子去鱼塘游泳,回来后就中邪了,眼神呆滞,说话木讷,像换了个人似的。更严重的是儿子变得怕水,甚至不敢洗手洗脸,去了几家医院,医生也没办法。
马有斋听完后,点点头说:“这是水鬼附身了。”
李老汉问:“能赶走吗?”
马有斋说:“赶不走,除非捉住。”
李老汉问:“把这鬼捉住后咋办?”
马有斋说:“油炸!”
第二天,在李老汉家的院子里架起了一口油锅,镇上的很多人都跑来观看,小孩子爬到了树上。马有斋手持桃木剑,身穿青布道袍,道袍背后绣着太极阴阳之图,须发飘飘,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
马有斋看了看油锅,让李老汉多准备一些劈柴,一会油锅就烧开了,沸腾起来。马有斋将手伸进滚烫的油锅,院子里的观众发出一声惊呼,马有斋若无其事,说:“再烧,火旺点。”
其实,这锅油并没有烧开,马有斋悄悄地向锅中加入了硼砂之类的化学物质,因为发生化学反应,会产生气体,气泡会鼓到油面的上方,造成油沸腾翻滚的现象,而这个时候油的温度并不高,不会对人造成伤害。
马有斋让李老汉的儿子躺在一张凉席上,然后将一张符纸放在李老汉儿子的胸口,令其闭上眼睛,不许睁开。马有斋净手焚香,开始作法,观众安静下来,只见他念念有词,绕着李老汉的儿子走来走去。突然,马有斋大喝一声,用手猛地一拍,纸上赫然出现一个血红的手印。他把符纸扎在桃木剑上,大喝道:“捉住啦!”
马有斋左手捏剑诀,右手持剑,迅速地将剑端的符纸压在香案上,然后他将剑立于胸前,目不转睛地盯着符纸。这时,他开始气喘吁吁,似乎捉鬼是件很累人的事。一会儿,围观者看到剑端的那张符纸冒出烟,竟然燃烧起来。马有斋从怀里掏出一把糯米,抛撒在香案上,那些糯米竟然也着了火。
最后,马有斋将烧着的符纸投入油锅,完成整个捉鬼过程。
在纸上拍出一个血手印,这主要是一种化学试剂酚酞在起作用,酚酞遇碱会变成红色,马有斋就是利用了这个简单的化学反应。他事先把酚酞喷到符纸上,晾干,看起来还是一张好端端的纸,然后作法时,手上再蘸点碱水,往纸上一拍,一个红手印就有了。
那么,符纸怎么会自燃呢?其实很简单,马有斋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