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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爷爷去捉鬼-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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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姥爹退出私塾十几年后,当年跟他一起读私塾的同学来找他了。那时候姥爹的方术已经名扬百里了,人家来找他也不外乎就是这类的事情。

姥爹问那位曾经的同学出了什么事情。

那位同学说,前几年他娶了一个媳妇,漂亮贤惠,可惜因为难产而死亡了。家里人没有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都非常的悲痛。由于事先没有一点准备,于是草席一卷,草草的将他媳妇和肚子里的孩子下葬了。时隔半年,他到镇上的一个糖炒栗子店买小吃,买完却发现忘记带钱。于是,他想向店老板赊账。这个老板一向很好说事,但是这次就是不肯。他就问,您今天怎么变得这么小气啦?店老板说,你家媳妇在我们店已经欠了很多钱啦,她说等你来还清。你现在旧账还没有还清,又要欠新账?

姥爹问,你家媳妇不是难产死了吗?

那位同学说,是呀。我跟店老板说,你是不是认错了人,我妻子几年前就死啦。店老板坚持说是我妻子。我心想蹊跷,我妻子生前确实爱吃糖炒栗子,经常出门兜里都要揣两颗。但是也有可能是另外的女子长得像我妻子,店老板看走了眼。店老板拉拉扯扯的,一定要我还债。我就只好答应他,躲在店里的帘子后面,等待那个像我妻子的人来买糖炒栗子。

那位姥爹的同学说,等了半天,不见那个人来买糖炒栗子,我就耐不住性子想走。店老板告诉我,那个女人每隔七天一定会来店里一次的,已经形成了规律。今天离上次买栗子的日子刚好是七天。她一定会来的。店老板叫我再忍耐一会儿。我没有办法,只好又躲回到帘子后面去。

姥爹问道,那她来了没有?

他说,我在帘子后面站了好久,站得腿都酸了,肚子也咕咕的叫唤。我心想,这不是遭罪吗。管她是不是骗人还是店老板看走了眼,我把这笔欠债还了得了,告诉店老板以后别再给那女人赊账就可以了。这个想法一出,我就想马上钻出来。就在我要跨出脚的时候,店里突然有了动静。店门口传来了脚步声。店老板很机灵,故意大声的说,哎哟,您又来买糖炒栗子啦?您丈夫什么时候来还钱哪?我顿时将步子收了回来。

第十一卷 红毛鬼 第145章 不化骨妻

“后来呢?”选婆迫不及待的问。

“后来呀。”爷爷蹲下来,对着洞眼窥看,漫不经心的说,“他在帘子后面偷听。那个女人说,再赊两斤糖炒栗子给我吧,我丈夫会来付账的。店老板给她包了一包糖炒栗子,然后问道,你丈夫到底什么时候来还清你欠的钱哪。那个女人说,快了快了。店老板咳嗽一声,提示他注意。帘子是粗麻布做的,空隙比较大。他从帘子后面可以看到女人的模样。开始女人背对着他,他不能确定她是不是他原来的妻子。因为他妻子死去几年了,他听着声音像,但是不确定就是。等那个女人包了糖炒栗子转身出店时,他差点惊叫起来!这个女的果真就是死去多年的妻子!”

由于当时是深夜,风在远处呜呜的叫。虽然我们有百来人站在山爹的坟前,但是我们都不禁打了个冷战。

爷爷若无其事的接着讲:“他知道事情非同寻常。没有立即跑出来相认。等妻子走出门后,他才从帘子后面钻出来,把以往欠的糖炒栗子的钱全数付清,然后急忙追出店,悄悄跟在妻子后面。他的妻子走的方向正好是当年埋葬的地方。他跟着妻子走了许多蜿蜒的山路,最后来到了妻子的坟墓前。这时,一个小孩子奔跑前来迎接他的妻子。那个小孩子牵起他妻子的手,正要一起走进墓室。情急之下,他大声呼喊妻子生前的名字。他的妻子和那个孩子回头看见了他。他的妻子立刻脸色大变,跌倒在地。那个小孩子傻愣愣的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他连忙扑过去抱住妻子,可是此时他的妻子的皮肤急速的变色腐烂,不一会儿就变成了一滩烂水骨头。那个小孩子见状大哭喊娘!原来这个小孩子就是当年难产的遗腹子!”

爷爷讲完,半天没有一个人发言。冷风轻轻掠过人们的脸。

选婆掏出一根烟叼在嘴上,又掏出火柴,划了几下没有划燃。选婆将嘴边的烟又放回到烟盒,声音嘶哑的问道:“那个孩子后来怎么了?”

爷爷说:“我父亲的同学来找他,正是要问这件事。他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孩子。我父亲说,死的就已经死了,活的还要活下去。那个人点头而去。听说那个孩子很能干,后来还当上了县长。”

选婆突然自作聪明的建议道:“那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对付红毛野人啊。”

我问:“什么同样的方法?”

“叫个他的亲戚喊他的名字,他一听见亲戚喊他的名字,不就变成腐烂的骨头了吗?根本用不着我们动手呢。”选婆兴冲冲的说。

“你到哪找他的至亲去?”爷爷问道。

选婆挠挠头皮,尴尬的说:“是呀,他妻子,他儿子都已经死了,连他那条不会说话的老水牛都死了。没有谁可以帮忙了。那该怎么办啊?”

爷爷站了起来,眼睛离开洞眼对着天空的寥寥星辰看了看,说:“即使他有至亲在世,对他也不一定有效哦。”

“为什么呢?”

“因为那是不化骨,这是红毛。”爷爷说。

“对了,您说这是狗脑壳穴,那山爹的媳妇怎么没有复活啊?”选婆话一出口,其他人都跟着点头。

爷爷指着一大一小的坟头,解释道:“即使形成了狗脑壳穴,尸体也必须在狗脑壳的大脑位置才行。山爹媳妇的位置在狗鼻子上,也形成不了复活地。”

选婆“哦”了一声,表示明白了。众人的疑虑也才解开。

我提醒大家道:“我们也聊了一会了,不知道红毛鬼现在跑到哪里去了呢。今天晚上我们还要不要追过去?”

爷爷说:“我刚刚看了这个洞眼,也算了日子。这些天月光虚弱,阳气旺盛,红毛野人暂时不会伤害人。大家回去了把家里的雄鸡都好好关在鸡笼里,别让红毛野人吃了。鸡吃了是小事,红毛野人吃了雄鸡血就会增加力气,也就更加难以对付。明天晚上红毛野人会回到这里的,我们先回去休息,睡到日上三竿,多蓄点力气,明天晚上一起过来对付红毛野人。”

“嗯,嗯。”大家连连回答道。

“还有,”爷爷挥手道,“大家回去后,把屋梁上的旧灰尘扫点下来,用黄纸包着。”

“屋梁上的灰尘?”选婆瞪着眼睛问道,“有什么用?”

爷爷故意卖关子道:“明晚来了就知道了。”

说完,爷爷将手里的扁担狠狠的捅进坟墓的洞眼里,口喝咒语道:“千里万里,我只要一针之地!”

扁担插进洞眼,只剩短短的一头露在洞口,如同一条还未爬进蛇洞的冷蛇。

抬头看看月亮,又昏又暗,不像是发光的圆盘,反而像个吸光的漩涡。

第十一卷 红毛鬼 第146章 酒香井水

“今晚就到这里么?”选婆心有不甘的问。

爷爷反问道:“要不你想怎样?别说我们能不能斗过红毛野人,现在你从哪里知道它在什么地方?”

“明天晚上它就一定会回到这里吗?”

“会的。”爷爷信心十足的回答道,“大家回去后互相转告一下,把门栓紧一些。”然后爷爷扬扬手,像赶鸭子一般将大家驱散。

我们村比较大,人口比较多,所以分成了还几块聚居地,这几块聚居地有各自的名称。我家属于“后底屋”,遥遥相对靠着常山的地方叫“对门屋”,与“对门屋”挨着的是“大屋”,这几个地方住的人多,还有零零散散的“富坡”,“侧屋”等等。总之,我们村比画眉村和文天村要大许多。山爹和我是一个村,但是他住在“大屋”那边。我又不是经常在外疯玩的人,所以除了他之外,其他“大屋”的人都不怎么认识。

这百来号人都是“大屋”那边的。

“对门屋”的房子都是依傍常山而建。翻过常山就到了将军坡。因此,爷爷就随我回来,在我家将就一晚。其他人都三三两两的回到“大屋”的各自家里。

走到我家地坪时,爷爷瞥眼看见了窗台上的月季。因为水稻收回来后还要晒三四次,所以这里的人家住房前面都留一块两亩地大小的地坪。我的睡房就在地坪的西面,窗台上的月季迎着稀薄的月光,似乎在沉思默想。

爷爷指着月季问道:“它现在听话些了吗?”然后露出一个很温和的笑。我知道,爷爷对自己做的事情心里有底。但是我还是回答他说:“嗯。”

我敲了敲紧闭的门,妈妈睡眼惺忪的起床来开门,一见是我和爷爷,迷惑不解的问道:“你不是在爷爷家住么?怎么这么晚回来啦?”妈妈一边说一边把我和爷爷让进家里,还不等我们解释,她又去我的房间铺床。

刚才在外面活动还不觉得困,回到家里一坐下,眼皮直打架,呵欠止不住。张了两三次嘴,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爷爷也低着头在打盹,手里的烟头快烧到手指了。每次到爷爷家,他人还没有出来迎接我们,我们就已经问道了浓烈的香烟味。妈妈很讨厌他抽这么多的烟,讨厌他身上浓烈的烟味。而我不同,我觉得烟味就是爷爷长辈的身份象征,同时也是爷爷对我的关爱的象征,我就在他的烟味中渐渐长大,我的个头如开花的芝麻一般节节高,先在他的膝盖部位,再到他的腰部,在到他的颈部,现在几乎超过他几厘米了。

我高中的化学老师也有一股浓烈的香烟味道,他对我也很好,因为那时我的化学成绩还可以。每次上化学课,老师踏着铃声走进教室的时候,我总以为走进来的是爷爷。但是那个化学老师嗜酒,经常醉歪歪的站在讲台上,红着脸斜着嘴甩着手颠着脚给我们讲化学反应。虽然酒气冲天,但他的课仍然讲得有声有色,有井有条。

这个化学老师确实才华横溢,但是他经常抱怨自己怀才不遇,对学校的领导颇有微词。

爷爷的最大的好习惯就是从来不嗜酒,即使在酒桌上,人家敬他一杯酒,他就嘬起嘴来抿一小口,然后等待好久才完全喝到脖子里,仿佛酒是毒药一样会害了他的性命。

我突然来了兴致,把爷爷手里的烟头拿掉,轻轻拍拍爷爷的背,问爷爷,为什么你对烟这么嗜好,对酒却一点也不感兴趣呢?由于应酬的原因,烟酒一般是不分家的,抽烟的大概都喝酒,喝酒的也会抽烟。

爷爷眨了眨眼睛说,抽烟没事,喝酒会长酒虫。

我侧眼问道,长酒虫?

爷爷说,是呀。前阵子捉绿毛水妖的那个水库记得吧?

我点头说记得。

爷爷说,再走过去一里半的路程,有一个酒井。那个井里的水长年散发着酒香。你听说过吧?

我回答道,这个事情我是知道的。据说,前两年有一个小孩在放学回来的路上感到口渴了,就在酒井那里掬了几捧水喝了。结果没走两步既然躺倒在马路上睡着了。一起上学的同伴以为他突然发病死了,吓得大叫。后来把他抢救到医院,医院的人说他喝的酒太多了,差点醉死。

爷爷点点头,说,原来画眉村对面的方家庄有一个胖子,特别喜欢喝酒,一次能喝下一大坛,走路腿还不打晃。这倒是小事,问题是如果他一天不喝酒,就嘴唇发干变白,浑身无力,两眼无神。喝水喝汤喝药都不顶事,唯有喝酒才能缓解这个症状。他这人又特别好酒,一喝就喝高了,也不顾下顿还有没有酒喝。后来村里来了个路过的和尚,和尚说这胖子的肚子里有酒虫。胖子不相信。和尚叫胖子张开嘴。胖子就傻乎乎的张开嘴。和尚掏出一根稻穗伸进了胖子的嗓子眼。胖子被和尚这么一弄,呕吐不止。开始呕出的是水,后来呕出一些黑色的血,最后果然呕出了三颗蚕蛹大小的虫。和尚走后,胖子果真不再想念酒水了,古怪的症状也不见了。有个贩酒的奸商听到消息后,于一个夜里偷偷跑到方家庄来,偷走了那三颗酒虫。可是那个奸商经过水库后,一不小心摔进了闲置的水井里。奸商爬出水井后发现身上的酒虫不见了。从此以后,那个井散发奇异的酒香味,长年不绝。

妈妈隔着一扇门喊道,亮仔,你爷爷的肚子里肯定有烟虫。

我和爷爷忍俊不住,哈哈大笑。妈妈说床被都弄好了。我倒了些热水,和爷爷一起洗脸洗脚,准备睡觉。

妈妈说,你睡一头,爷爷睡一头,不要并排睡在一起。

我问道,这又是为什么呀?

第十一卷 红毛鬼 第147章 雷雨突来

妈妈扳着指头说:“一个人就不说了,两个人睡一字,三个人睡丁字,四个人睡一本书。”在几十年后的现在看来,这已经不是问题了,因为三个人睡一张床的事情都很少发生了。而在那时候,家里有个红白喜事什么的,总要给客人留下住宿的地方。那时候交通没有现在这么方便,亲戚走了二三十里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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