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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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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通!留哥又被静石摔了个跟头。
这个下午他已经不知道摔了多少跤,衣服破了,嘴角也肿了,手上、脚上全是被岩石划的伤痕,光滑的皮毛也倒卷起来。不过他的神情却十分兴奋。
在他心中,学习武术的欲望第一次超过了对法术的兴趣。
“行了,儿子,休息一下吧。”
“不,我还没累呢!”留哥大叫,“你别想赢不了就不吃饭!”
“哈哈,儿子,三五十年不吃饭的话你会饿死的。”
“哼,别跑!”留哥又向父亲追上去。他倒没有妄想要赢父亲,只是到现在为止,自己这么狼狈,而父亲却依旧气定神闲,这太气人了,
至少也要达到最初的目的吧。
又斗了一个多时辰,留哥感到自己的体力快到达极限了,气喘、流汗、脚步虚浮,手臂也挥不动了,只怕父亲再打中自己一下,自己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不行,我才不愿意就这么算了呢!留哥心里想。这时,静石为了闪过他的一抓而转向了右边,同时左手微。他要推我的肩——留哥脑子灵光一闪,他记起静石已经两次用过这一招。
他知道自己不论是继续攻击还是闪避都躲不过着招,所以这一次他采用了别的办法。留哥迎着静石的左手冲过去,在静石的左手眼看就要按在他身上时猛地一低身,
静石反手从他的肩头按了过去,虽然静石反映神速,立刻变招向下砸,但是留哥借着一弓身向前一冲的力量已经靠到了他的近身,伸爪抓下,静石的身体躲了过去,却听嗤的一声,
被留哥扯下了一段几寸长的衣襟。
“哈哈!”留哥大笑着仰面倒在地上,高举着那条衣襟,“我赢了。”
“算你小子有本事。”静石拉着衣服看着——刚刚上身的新衣服破了,估计回家少不了又得挨一顿收拾吧。
“哈哈哈。。。。。。”留哥得意非凡。
“行了吧,该起来回去了。”静石催促。衣服破了再晚回家,罪上加罪,晚上不许吃饭也是可能的。
“我没力气站起来了!”留哥躺在地上耍赖。
“刚才还神气十足的。”
“就是走不动了,你背我!”
“你多大了,还要爹背!”
“不然把你收到的情书背个娘听!”
“留哥儿!你这个不肖之子!”
“背不背?一、二、三、。。。。。”
“好了好了,我背你,来。”
留哥得意地爬上静石的肩膀,双手搂着父亲的脖子,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你不会是为了早点回家,故意让我打中的吧?”
“当然是,不然你能打中我?”
“哦,那就是我真的凭本事打中的了!太好了,哈哈哈。”留哥大笑起来,拍着静石的肩膀,“快跑,快跑啊!冲啊!”他像个小孩子一样高高坐在父亲背上,开心地又叫又笑。
留哥把毛巾一丢,重重倒在地上,大口喘着气说:“爹,怎么样,今天我还行吧?我打中了你四次。”
静石坐在他旁边擦着汗说:“那算什么?过于毛糙的进攻!其中有两次如果我反击你立刻就得玩完!另一次是我故意让你攻进来,好近身控制你的,你也没发现我的意图!
算来算去只打中我一次,还不痛不痒的!”
“哼!再来!”留哥从地上弹起来,又向父亲冲过去。
这些日子以来,这对父子一个教,一个学,完全沉浸在了武学之中。留哥反应快,悟性高,又擅长举一反三,现在让他从以前的小打小闹、略知皮毛到有机会深入地去体会武术的奥秘,
他的兴趣一来,变很快钻了进去。只是所谓一心不能二用,在留哥沉迷于武学的同时,另一样学问——法术变被在脑后了。
“好了,留哥儿,今天到此为止吧。”静石收回了招式说。
“为什么?”留哥掐指算一下时间,“离吃饭还早着呢,你又饿了?”
“把你爹当成贪吃猪啊!”静石敲敲他的头,“今天是你去学堂的日子,忘了吗?”
“哎呀!”留哥张大嘴,他真的忘得一干二净。
“回家收拾收拾,换件衣服,别迟到了。”
“我。。。。。。”留哥咬着嘴唇,“反正这几天一点儿也没练,去了也是不会,不去了。”
静石看着他,父子之间一片沉默。过了半晌,静石拍拍他的肩:“行了,快去!不会不要紧,可别再迟到了。”
“恩。”留哥点点头,和父亲并肩往家中走去。
这一天的课堂上,执圭也学会了变化人类的法术,和十天前他的弟弟一样,得意地向大家展示自己的人类外表。素辛又像上次一样对留哥说了一番激将的话,只是留哥对这些一点儿也不放在心上了。
留哥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要怎么抵挡父亲双拳齐击的那一招,怎么才能在出招的同时更快地转身,连续跳跃时又要在怎么调节呼吸。。。。。。好不容易忍着一肚子不耐烦听素辛唠叨完了,
吐出“下课”这两个字,他拔腿就往外跑。
“留哥儿,你去不去沈珠家喝酒?”糕儿高声叫住他,“他爹娘今天去了亲戚家。”
“喝酒啊?”留哥舔着嘴唇,“可是我爹在等我上课。。。。。。”
“静石叔在等你?他终于开始教你武艺了?”沈珠惊喜的问,“他不是一直不肯教吗?”
留哥得意地一昂头:“我这么优秀的儿子他怎么可能不教!你们等着看吧,很快地狼族第一高手就是我留哥儿了!哈哈哈!”
“吹牛皮!”
“你想超过静石叔,再过一百年吧!”
“就是,就是。”
少年们七嘴八舌地打击他的自信。
“竟然赶怀疑我说的话!”留哥迷着眼,寒光从他那眯成一条缝的眼睛中射了出来“死小子们,你们想讨打吗?我正好试试新学的拳法!别跑,吃我一拳!”
少年们一哄而散,四处奔逃,留哥卷起袖子在后面追赶着。
沈珠没有加入那些少年们的行列,他留在后面和留哥并肩跑,有些担心的问:“可是留哥儿,你的法术学的怎么样了?一直沉迷于武术的话,会不会。。。。。。”
“知道了,知道了。我有时间会练习法术的。”留哥不在意地挥着手。
“。。。。。。”沈珠看着他的身影,怎么也掩饰不住自己心中的担心。
果然如同沈珠所担心的一样,留哥自从开始学习武艺之后,就再也没有把时间分到过法术上,再过了十天,他依旧没有学会变人的法术,再一个十天,又一个十天,他依旧整天嘴边挂着武术,
手中比划着招数,据说还有一次在睡梦中练武,把自己卧房里的家具砸了个稀里哗啦,直到把父母吵醒才被静石制服。
大约过了四个月后,第三个少年学会了变人的法术,然后又过了一个月,沈珠也可以变化成人了。
当沈珠用一个白皙文静的少年模样出现在留哥面前时,留哥却一点儿也不在意,反而捧腹大笑起来:“沈珠,哈哈哈。。。。。。你身上没有毛的样子。。。。。。哈哈哈。。。。。。看起来像。。。。。。“
“留哥儿。。。。。。”沈珠十分担忧地看着他,“你的法术为什么一直都没有进展?你明明比我们都聪明,为什么我都已经学会了,你却还不会?是不是。。。。。。是不是你一直都没有去练?”
“是呀。”留哥理所当然地回答,“我又没法同时做好两件事。”
“可是再这么下去。。。。。。你不就。。。。。。”
“法术什么时候都可以学啊,如果不抓住机会,我爹改变主意不教我了怎么办!”留哥拍着沈珠的肩膀,“你放心,法术我以后会追上去的,你还不相信我吗!”
沈珠露出笑容:“说的饿业是,留哥儿的头脑怎么能和我们相提并论。”
“你们家今天会给你庆祝吧?”留哥搂着沈珠的肩头说:“你不请我去喝一杯吗?”
“当然,不请别人也要请你啊。”
“好,大喝一顿!”
“留哥儿,不是请你去喝酒啊!”
“一样啊,去吧。”
在留哥痴迷于武艺的时候,时光不知不觉过去了十年。
十年之中,留哥始终没有恢复对法术的认清。几个月前,最后一个和他同龄的少年——糕儿也学会了变成人的法术之后,他成了伙伴们中唯一一个不会这个法术的,所以他干脆连学堂也不去了,
整天除了和父亲比试较量之外,就是到地狼族的战士、高手们聚集的地方去向他们挑战。
十几年下来,他在武艺上的进步连静石也为之咋舌。现在包括静石在内,地狼族中的战士可以赢留哥的不到十名,可以和他打成平手的也不超过二十个。
最近,包括素辛在内的族中长者们也不再可以督促留哥,大概留哥在武学方面展现的才华使他们认为失去了一个法术天才换回来一个武术天才,也不是什么很大的损失吧,
大概也因为他们的这种想法,留哥才能在不受干涉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学习武术。
十年来,留哥生活中的另一个变化就是他身边的朋友们。
那些和留哥一起长大,但已经学会人化法术,举行过成人仪式的少年们在生活中身份发生了变化,他们必须去学习各种技能,手工、种植、打猎或者参加和地面上种族交易的商队,
在继承地狼们祖祖辈辈生活方式的同时,也要接受长辈们的安排成家立室,养育后代,他们已经不能再像孩子一样无优无虑地玩耍嬉戏,当然也就没有时间再和留哥一起玩闹。
现在,朋友们有时聚在一起喝酒也都是大大方方的,再也不用像以前一样躲着大人,予甚至就在自家的作坊中学习酿酒,他常常会把自己的手艺拿来给大伙儿品鉴,虽然结果总是招来一片嘘声。
大伙儿说的话题造就已经远离了游戏和学习,更多时候在说今年的收成怎么样,谁的手艺更好,哪家的姑娘更俊俏、订了亲没有之类的事情。留歌与大家越来越无话可说,也就是日益疏远起来。
现在他的幼年玩伴中,只剩下了沈珠、糕儿、予等四五个依旧时常和他一起喝酒谈心,而他也拥有了其他的朋友——那些原来和他没有什么交往,自幼以习武为主的少年们。
自幼习武为主的地狼少年们在族里的同龄人中法术相对薄弱,其中年龄比留哥大得多却依旧不会变成人和孩子的区别根本不当一回事,他们只用谁的武艺更高,谁打到的猎物更多来决定谁更受尊敬。
留哥和这些少年一起习武打猎,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好像在天堂一样,只后悔自己没有早来过这种日子,早把一起学法术的朋友们忘得差不多了。
“留哥儿,你准备好了吗?”沈珠问,他一边收紧自己盔甲上的绳子,一边不停地深深吸气。
“准备好了。。。。。。”留哥拖长了声音回答,“你都问了十次了。”他看沈珠在摆弄那些戏盔甲的绳索,变不停地指点他这样那样。
予就站在他们旁边,也在弄盔甲,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穿盔甲,根本不明白该怎么系。“算了,管他那?多,胡乱打个结好了!”他抓起一前一后两条带子就准备系在一起。
“你那样系的话呆会儿一跑就会掉下来。”留哥帮沈珠弄好了又来帮予,一边抱怨,“你一个劲地抖什么啊!”
“紧张,我们紧张。”糕儿在旁边抖得更厉害,连他身上的盔甲都在唰唰作响,朋友们中就数他紧张得厉害,毛都一根根竖着。
留哥倒杯水递给他:“别紧张,没什么大不了!”
“第一次出去打猎,你不紧张?!”沈珠也给自己倒杯水,但是手抖着,杯子里的水都溅了出来。
其实如此紧张的不止他们,在这间屋子里,聚集了二十多个年龄和留哥相仿的少年,他们一个个都和沈珠、糕儿的样子相差不多,兴奋之中带着紧张。
地狼族中的狩猎大多数是由猎人们完成的,但是如果发现了大群的猎物,族中那二十多个猎人和他们的子女加在一起也不够用时,就会召集全族进行围猎。
成年男子、愿意参加的妇女,以及青壮年们都是围猎的主力。
沈珠他们虽然自幼也学习过武艺,可是从来没有过亲身上阵的机会,这也是他们成年后第一次全族出猎,一个个紧张的不行。
留哥是这群生手里唯一不紧张的一个,他不停地跳来跳去,指点一下这个安慰一下那个。这些年来他一直和猎人们在一起,打猎对他来说早就是驾轻就熟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啊,不就是打猎吗!我们上起去打地鼠,我还弄了这么大一只呢!”他用手比划着,“虽然个头不大,但是纯白的,很稀有,据说拿到地面上可以换半车丝绸呢!
沈珠,你下次上地面做生意帮我拿去看看可以卖到什么价钱!”
“真的?”
“你杀的啊!”
“什么时候?”
“我干吗骗你们!”留哥洋洋得意。
“留哥儿,果然还是你最厉害!”沈珠一下子把紧张到了九霄云外。
糕儿撇嘴:“什么厉害啊,没义气,也不早叫上我们几个去打几次猎,害得我现在这么紧张!”
朋友们一起点头附和起来:“就是!没义气,那张白地鼠皮就没收了,换酒喝光算你的赔礼。”
“我跟你们说,见到地鼠别紧张。。。。。。”留哥开始向大家传授经验,虽然他说的全是长辈们说了一百遍的老生常谈,但大家依然听得津津有味。
他们几个窃窃私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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