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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一共给我们预备了两辆马车:他驾一辆,载着我和含琢;他儿子驾着一辆,载着燕叔、独孤璞和含炯。七人二车连饭带上了盐巴和糯米干粮,风也似的赶往勐马小镇。说实话,我其实很想坐到后车里与燕叔他们商量下一步的计划,无奈含琢咬住青山不放松,任我东西南北风,不管我找什么理由,他都寸步不离地紧跟着我,好像一个不留神我就会跑了似的。独孤璞他们见状,也不好意思拆散我俩,就给我一个眼神,叫我好好地与含琢相伴。我明白老头子的意思,他这是叫我稳住大伙,待有了好机会我们爷俩再一同相聚。
含琢今天穿了一件丝质的红色旗袍,脚下蹬着一双黑红相间的软皮靴,散着的头发和一顶民族气息特别浓烈的孔雀翎帽子挡住了多半边脸,让她显得乖巧而富有灵气。之前那件媚惑的紧身皮衣和深红色的皮盔,怕是已经让她扔进海中去了,我知道,她是想我忘记那个放荡的形象,在我心中重新做回一个传统的女人。但我却在心里暗暗耻笑着含琢的单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偏见可以在一瞬间形成,解除偏见又怎能是一朝一夕的事儿呢?
含琢依旧笑面相对,娇柔地挽着我的胳膊,伸出兰花小指给我讲解着车外的各种奇花异草、傣族人的小竹楼以及他们的衣食住行和日常的起居习惯。我认真的听着,随她一起尽情说笑,就像一对真正的恋人。望着她温婉的目光,我不禁又对她产生了一丝怜惜——一个女人,明知道自己的形象已经在对方眼里达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却仍不自暴自弃默默地坚持着学好——即使有些自欺欺人的味道,这份痴情的确是我始料不及的。
车子在颠簸的路上行了一整天,慢慢的,天开始擦黑。景颇族的老乡一勒马,把车停在一处被风的小山沟里。这一天大约走了三分之一路程,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勐马小镇之外一百八十多里的距离。老乡的儿子下了车,给我们每人分发了糯米团子和盐竹笋。
我的肠胃一直不太好,平时很少吃黏米糯米这一类东西,而且我在海上飘荡了三四个月,除了一只鹌鹑和一顿鱿鱼火锅之外再也没碰到过什么油腥,肚子里的馋虫早就不满地强烈抗议了。以前我听药农说过,云南人喜欢吃狗肉,尤其做狗肉汤和狗肉干的手艺堪称天下一绝。我一直以为晚上即使吃不到狗肉汤,起码也能嚼两口狗肉干解解馋。所以当大白糯米团子摆在眼前的时候,心里不免有点儿失望。再加上没有碗筷,弄的我都快没有食欲了。含琢见我的窘态笑着说道:“怎么?不合你大公子的口味了?你先对付两天,等过两天到了家我再天天好酒好肉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我尴尬地笑了笑接道:“的确是太长时间没沾油腥了,肚子里空捞捞的”。含琢继续说道:“吃吧,这糯米团子都是今天新做的,云南人不吃隔夜米,明天你想吃也吃不到了”。我点应允,刚想伸手吃饭,却发现没有筷子,一时不知道如何进食,含琢一手掩着嘴笑,一手把一个糯米团子塞到我的大手上,告诉我说:“你真是个呆子,食糯米不用筷子,直接用手”。
用过晚饭之后,天彻底的黑了下来,坐在外面暖风拂面的感觉让人特别舒心惬意。趁着这个工夫,老乡和他的儿子把车里的毛毡子拿了出来,铺在沟子里面的平地上。车里空间有限,只能容得两个成人平躺的地方,出于对客人的礼让,老乡要带着儿子一起在外面睡。我一听这哪儿能行,本来人家驾着车马送我们回家就已经仁至义尽了,我们要是再让他爷俩睡在外面就简直就太不是人了。经过一阵谦让,一行人终于做出决定:含炯陪着含琢在前车睡。景颇族老乡和独孤璞在后车。我和燕叔以及老乡的儿子在外边打地铺。
月亮渐渐升上了天空,耳边也只剩下了几种秋虫子制造的莫名响声。大伙在糯米团子和催眠曲的作用下脑子都开始发沉,慢慢地进入了梦乡。我在被窝假寐,牙齿却紧紧咬着舌头尖儿,把一阵阵来袭的睡意逐一地打发走。我知道燕叔白天的那个眼神是让我在大家睡着了之后行动的,我要是睡着了,不仅会耽误事儿而且还可能着凉中风,那样的话就真的太划不来了。
不出所料,大约有半个时辰,燕叔果然从被窝里钻了出来,借着穿衣服的机会朝我这边挥挥手,我也朝燕叔的方向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没有睡着。不大一会儿,我俩穿好了衣服,一齐奔后面的小树林而去,临走时燕叔特意看了看躺在他旁边的景颇族老乡的儿子,他睡得很熟,根本没有察觉。
我俩一起顺着小树林向前走了一里多远,见后面没人跟踪才停了下来。谈话的内容不外乎是见到方唯清之后如何应答,如何编造理由去向他询问和索要军火,以及如何让他放我们由陆路回到关东去。叔侄俩在小树林里谈了有半个时辰,基本定下了所有的应对措施,正要打算回去,突然见到对面火光一闪,仿佛有人影晃动。燕叔出于职业敏感,一把将我身子压低,两人匐在草丛中一齐定睛朝对面观看。
第五十八章初试
只见被围在中间的是一对青年男女,男的身材健硕,头顶扎着一方青巾,身穿一件无领对襟儿小袖布衫,女的体形修长,身穿五彩的窄袖短衣和筒裙,身上斜跨着一个红黄相间的挎包,看模样应该是一对恋人。在他俩的外面是一群身穿黑衣的男人,借着月光和火把的光亮能够看得出所有人的脸上都泛着一股淫笑,为首的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矬子,手里端着一把闪闪发亮的手枪,正咧着嘴嚣张地把枪口顶着小伙子的脑门上。
我和燕叔对视了一眼,心里都明白我们这是遇见了一伙儿地头蛇。依照燕叔嫉恶如仇的性子,他是不可能眼瞅着这种恶事在眼前发生的,但是对方人数不少,况且每个人手里全都有枪,一旦贸然行事,后果也将不可收拾。正当我踌躇不定的时候,燕叔已经抑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一把从腰带子里头掏出驳壳枪,噼噼啪啪地朝天上放了三四响向他们警示。对面的人堆里瞬间就乱了营,那个矬子以为是自己手下的枪走了火,抱着脑袋把屁股朝天撅得老高。燕叔趁乱一纵身越过之间的通道,走近对面的林子里去,我知道自己手无寸铁,去了也是平添累赘,索性就伏在草丛里观察形势。
矬子撅着屁股挺了一会儿,见没了动静就抬起头向四周打量。这一抬头不要紧,只见燕叔像鬼魅一般无声无息地提着把枪立在眼前。差点儿把他吓得尿了裤子,急忙向后撤步,一个不留神还绊倒一块儿石头上,摔了一个四仰八叉。他手下的几个打手也被吓的一惊,但这几个人显然比矬子见过世面,只是稍微一愣,就齐刷刷地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燕叔。矬子见自己人掌控了局面,索性从地面爬了起来,提着枪向四周打量了一番,见来人只有一个干巴老头儿,就把心放了下来。刚才他跌倒时,也不知手下谁憋不住竟然笑了出来,弄的矬子的脸就像破门链子一样的挂不住。
“你这个老杂毛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矬子出言不逊,我在旁边一听就知道这肯定又是一个挖绝户坟踹寡妇门的败类。
“后生,你说话也不想着给自己爹娘积点儿德,小老儿怎么说也算是你的长辈了,哪儿有这么和长辈说话的?”,燕叔面对着五六只黑洞洞的枪口镇定自若,丝毫没有怯懦的气势。
“你老实点儿……”,旁边一个身材高大的打手晃了晃手中的枪,帮自己的主子壮了壮声势。
“废话不说,我先要问你,你为何要为难这一对青年的男女?”,燕叔首先发问。
“妈的,还不是这俊妞不识抬举?要是早跟了本少爷,哪能生出这么多的事端出来?”,矬子把脸冲向那个身穿彩衣的女子,一脸淫笑地说。她的恋人见状,把女子紧紧抱在怀里,惊恐地望着矬子。
“这么说,你这是欺男霸女啰?”
“对,老子今天就在你眼前欺男霸女了,你能把我怎么着啊”,矬子见自己人拿枪顶着燕叔,索性越发猖狂起来。
“天下人管天下事,小老儿我还来了兴致,今天我就要管一管你们的闲事儿”,燕叔边说边笑,丝毫没有把身边的几个人放在眼里。
“好啊,你来管,我倒要看看是你的身子快还是我手上的枪子儿快”,矬子恨恨地说。
“难得小老儿我今天高兴,今天我就跟你们交代个明白,你们几个人要是能伤得了我一根汗毛,小老儿我今天就给你们磕头下跪,你看好不好?”。
“你这个老杂毛少来狂妄,兄弟们,给我往死里打”
矬子的话音刚一落地,几个打手就朝着燕叔的脑袋方向扣下了扳机,林子里顿时枪声大作,一条条火舌直取燕叔的头颅,我把眼一闭,心说“完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待我再睁开眼睛回望,只见燕叔已像一只游魂似的消失在众人的眼前,喽啰兵的王八盒子没有击中燕叔,反倒在乱时把自己人误伤了两个,此刻他们正捂着胳膊躺在地上哀嚎。所有人都被瞬间的变化惊呆了,木然地立在原地不知所措。就在这时,燕叔不知怎么的,竟也鬼似的突然出现在领头的矬子身后,一招“金钩锁环手”把矬子的枪缴了械。
几个喽啰兵一见自己的枪口正对着自己的主子,纷纷不知所措。燕叔趁着这个间隙,把自己右手握着的盒子炮狠狠顶在矬子的脑袋上。
“叫你手下的人把枪扔掉,否则你就得去见阎王”,燕叔对着矬子喝令道。
“你们大胆,竟敢把枪口对着我?赶快把枪扔掉,一切都听这位大侠的”,矬子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一点儿脾气也没有了。
几个黑衣人闻听主子的号令,乖乖的把枪放在脚下。燕叔押着矬子说道:“叫他们把枪全都踢到我这来”。
“把枪全他妈踢到我这来”
几个黑衣人乖乖地照办,将几只长短不齐的手枪全都踢了过来。
“刘公子,出来吧”,见大局已定,眼前已然没有危险,燕叔索性唤我出来收拾残局。
“燕叔,您真是这个!”,我边走边朝燕叔摇了摇大拇指。
“哈,老朽也是快半年没有机会动弹动弹了,再不拿这帮毛贼玩玩练练,怕是身子骨就要生锈了”,燕叔一边拿枪顶着矬子的太阳穴,一边用话揶揄着这帮黑衣喽啰。
“燕叔,小侄想跟您商量个事儿”
“有话尽管说”
“小侄一直想弄把枪玩玩,今天咱们缴获了这么多只,您看能不能派给我一个?”
“哈,你这个鬼小子,你先把这些枪全都收拾起来,这些王八盒子你就不要使了,它的出弹速度太快,我怕你掌握不好一口气儿把子弹射光了,让人家打你个措手不及”
“唉……”,我失望地低下了头,看燕叔的语气,他仿佛是不愿意分给我一把枪,我赌气地默默收拾地上的枪支。
“你小子,还跟我耍上了小性子呢?我刚才的话还没说完呢,我让你别使王八盒子,是因为这儿还有一把好枪,我给你用这个”,说完,燕叔把手指向了矬子腰带上别着的一把银色小枪。
我眼前一亮,这把枪实在是太漂亮了:它通体全都是亮银颜色,形状标致,并不像普通的王八盒子那样尾重头轻,扳机也是嵌在枪体里面的,给人一种厚重的感觉,最耀眼的是枪嘴的部分,普通的枪嘴设计得都很突兀,而且为了节省材料普遍都做得单薄细长,而眼前这把枪却以流畅的工艺把枪嘴自然地嵌到枪体之上,体现着一种自然的过渡。靠普通的人工装卸是断然难以达到这样的工艺的,我一眼就相中了这把模样俊俏的银色手枪。
“燕叔,这把枪的模样可真是俊啊”,我边说边伸手从矬子的腰带里把枪拽出来。
“小子,你知道这是把什么枪么?这是正宗的比利时勃朗宁十三发。江湖上俗称为“白杆儿”,在关内只有土匪头子和厅长一级的要员才有资格佩戴,你小子今天是撞了大运了”。
“我操,真有这么厉害”,面对这种尤物,连我这个书香门第的公子都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那还有假?这把枪的特点就是威力奇大,十丈之内能够穿透两个人的身体;不过缺点也是有的,就是出弹速度太慢,后坐力也不小,使用不好就容易伤到自己”
“那以后燕叔您就教我打枪吧,我也要像您一样做个神射手”,我眼巴巴地瞅着燕叔。
“你有这个心学那敢情好,以后咱们回到了关东还要一起行动呢,能多了你这个帮手也是我的愿望”,燕叔显得很高兴。
“你们两个过来吧”,我把枪收拾起来之后,燕叔伸左手朝那对恋人的方向摆了摆。
两个人搀扶着来到燕叔近前双双跪倒叩头,感谢燕叔的答谢之恩。燕叔点了点头,说道:“起来吧,你们也不必感谢我,绿林人讲究‘路见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