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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线的木偶,我总觉得,像他这样精明的人,是不可能完全的相信我的。让我更加不安的,还有静虚道长的目光:他的眼神实在是太深邃了,仿佛能够洞察、刺穿一切,大多数时候,我根本不敢与他对视。有时我真担心,他们私底下是不是已经识破了我的小伎俩,等把我带到山上之后就活埋掉。
我越想后背就越发凉。加之我不常走山路,短短几里洼地,竟然跌了三四个跟头。看着我的狼狈相,四爷和洪屠户笑得合不拢嘴 —— 这让我稍稍好过,不再自己吓唬自己。戏,还要继续演下去,即使很难演。
又走了二十几里,头顶的光照开始越来越暗,我觉得可能已经进了山口,再往前走就是密不透光的原始森林了,我问身边的伙计:“快要到地方了么?”,这话正巧被四爷听见,他转回头和我说:“还差得远呢,要是棒槌真就生在集镇旁边儿,它就不值钱了”,我想想也对,便默不做声随着大伙继续前行。也不知翻过几座山,越过几道岭,脚下的烂树叶子开始越来越厚,走在上面就像脚踩棉花,轻飘飘的。林中没有风,树冠却在轻动,地上的光晕也随之一晃一晃的。耳边开始传来一些不知名的细声:像鸟叫,又像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空气里开始弥漫泥土和松脂的香气,夹杂着腐朽落叶以及动物粪便的腥臭味。我确定我们已经进入到原始森林的内部,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山里走这么远的路,脚下早已磨出好几个水泡,为了不显得太熊,我强忍着跟随在队伍的后面。渐渐的,日头开始偏西,四爷吩咐伙计就地搭埨子。静虚道长走到四爷身旁说:“今天一共走了八十五里”,四爷很满意,点了点头,转过身来看我的脚。
“贤侄”,四爷叫我。“把鞋脱了让我看看你的脚”。还没等我硬充英雄,洪屠户一个箭步上来,拦腰把我抱起,使我坐到他另一只胳臂上,我的两只脚自然而然的伸向面前的四爷。四爷轻轻解开我的绑腿,取下我脚上的布鞋。连我也没想到,我脚底的白布厚袜竟已和脓血沾在一块,显得异常可怖。“无量佛”,静虚道长颂了一声法号,从背囊中掏出小瓷瓶给我伤处上撒了药末。“以后我们每天少走几里也无妨”,四爷看着我的伤脚安慰我道。我刚要抢回面子说话,静虚道长摇头:“古语云,欲速则不达,刘公子要是在这里逞了英雄,真正到了抬参的时候,恐怕就没有力气去走”。这一席话既说到了我的心坎处,又给了我台阶下,我不便继续再装硬汉,顺势点头称是。
上完了药粉,伙计们的埨子也搭的差不多了。这埨子选在了背风的山坡处,有着天然屏障的保护。山风是放山人最不能招惹的东西,一旦睡觉时被吹了山风,第二天起来就可能口歪眼斜,乱了心志,山里人管这叫“中山风”或“鬼叫魂”。所以搭建睡觉的所在,是放山人的头等大事。
待伙计们在埨子底下垫完了狍子皮,洪屠户直接把我抱到里面。几个伙计又在附近拾了三块形状规矩的石头,搭了一座祭拜祖师爷老把头的小庙。四爷与其余人等捻草为香,叩拜了老把头。我则被当作伤号看待,只能呆在埨子里头。
又过了一个多时辰,透过树枝间隙的光晕彻底黯淡,最后消失掉。我的脚经过静虚道长不知名药末的涂抹,也舒服了许多。这一个多时辰我在埨子里被憋的够戗,能听见外面人的低语声和脚步声,但就是不知道在干什么。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是不是在挖大坑要活埋我。我越想越怕,按了脚上的伤,觉得没有大碍,就偷偷的摸了出去。
走出背风的山坡,一轮明月闪现出来,月光被茂密的树枝遮挡得斑斑驳驳,随意的撒在地上。耳朵听到的声音骤然增多:有山风与树叶摩擦的沙沙声、不知名的鸟叫声、山风吹到坳子里面发出的怪叫声还有大鸟扑腾翅膀的声音,夜晚的森林是禽兽的天下。
四个伙计正熟练地在营地四个角均匀地撒着粉末,粉末借着风力散发着刺鼻的辛臭味。,凭我在药房多年的经验判断:这里面肯定有硝磺和煤油,伙计们的举动应该是对周围野兽的警告 —— 晚上生火做饭时的香气儿会飘出很远,鼻子尖的野兽隔着五里之外都能闻到,如果把狼群我们就会有很大麻烦。所幸的是,狼群对于硝磺很是畏惧,爬虫和蛇也都一样。
不一会,端锅的胖伙计把火生好,要回埨子里取小米,我又退回到埨子里面双眼紧闭装睡。胖伙计看也没看,拿了几样东西就走了。待他脚步走远,我重新探头出去,这时四爷和静虚道长一行人已经从南面回来,看样子是去山头瞭望。我知道,装睡的伎俩无法欺骗他们,索性就钻出埨子接迎,简短的寒暄过后众人回到埨子。“明天一早,我们就到南面的大鸦山去放山”,四爷直奔主题。
第十一章 … 放山
吃过晚饭,众人和衣而卧自不必细表,一夜无话,待到次日平明,天光微亮。无需约定,众人都自动醒来。在山里,根本没有条件梳洗,简单的收拾过后便出了埨子。端锅胖伙计在我们熟睡时就已经下地,动手把昨夜吃剩的小米蒸馏,这勤奋的样子与他平时玩世不恭的态度并无一致。
众人围在火堆旁边,开始饱餐战饭,饭一成不变仍是清蒸小米,菜则多了几根新挖的黄花芽(婆婆丁),中间是一盅熟豆油和一盅盐水供大家用筷子蘸食。我以前在家里从来都是细嚼慢咽,这次可吃了大亏,连同文质彬彬的静虚道长在内,所有人丝毫没有等我意思,不到一炷香的工夫就草草结束了战斗。最后洪屠户打趣我说:“贤侄你慢慢吃,我们几个去那边拿火(抽烟)等你”。
几个伙计坏笑着拿了烟叶坐在旁边的火堆旁看着我,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关在笼子里养的小兽,全身上下都不自在。端起盛小米的饭碗一口气全给倒进嘴去,幸亏旁边还有点水喝,否则我又要出丑。我抬眼向四爷他们望去,除了静虚道长之外都在抽烟,他们几个抽烟的姿势极其怪异,嘴里叼着烟袋,双手却搂着索拨棍,就像抱着个宝贝生怕长腿跑了似的,可能这又是他们的习俗吧,反正我也不抽烟,也懒得问了。
不得不说,他们的烟抽的实在是太多,好容易捱倒辰时,众人才祭拜了祖师爷老把头 —— 这几乎成了每次行动的例行公事。八个人擎了八条索拨棍开始出发。由于昨天天黑,再加上脚上疼痛难忍,我并没有特别留意脚下的路,今天沿山路一走,才发现,原来这里根本不算什么深山,脚下走的路上有很明显的脚印,形成了特别容易辨认的山间小路,这可能是猎户和药农的必经之路。又走了半个多时辰,峰回路转,眼前闪现一座黑咕隆咚的山头,离脑袋两尺高的地方有着斗大的三个字“大鸦山”,众人在这里停了停脚,稍作整备,我趁机向旁边的洪屠户讨教这山为什么叫这么奇怪的一个名字。洪屠户仿佛很吃惊的样子:“为啥叫大鸦山,因为大呗,而且有数不清的乌鸦在山里面”,看着洪屠户单纯的表情,我心里很舒服,四爷和静虚道长这两人都太不简单了,和他们说话总是觉得心里没底似的,而洪屠户简单粗犷,虽然事事不修边幅,但贵在让人放心。
稍事休息,一行人继续前进。经过一个窄窄的通道之后,眼前的视线开始开阔起来。前面是几座不大不小的山丘,虽然看似不远,但实际却遥远非常,不是有句话叫“看见山累死马”么。但由于小的时候经常逃学,我眼力还是蛮好的。我细细打量远山,发现这大鸦山有些不对劲:仙山都是云雾缭绕的,这仿佛成了一个定则,这大鸦山也不例外,只是大鸦山里的云雾的颜色并不是白,而是淡黑。几座忽远忽近的山丘包围在黑云的笼罩中,却是我从来没见到过的。看其他人习以为常的样子,我也不便多问。
大鸦山的空气比前面的几座山要好,很少能闻到腐烂的气味,走在嫩草上面,心情也随之好了起来。渐渐地,前面的白桦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红松树,四爷和静虚道长在前面放慢了脚步,看来我们已经开始进入腹地了。这时一种很古怪的东西闯入我的视线,之所以称作“东西”是因为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形容它:它应该是一种活物,但只有两条像蚂蚱一样的腿,每条腿都有人的小腿粗细,在眼前蹦跳着。 首发
其他几个人像疯了一样朝那“腿”扑了过去,一下把我弄的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我进退两难,想过去帮忙,又不知这“腿”的底细,生怕被它踢伤;不过去帮忙又显得不够仗义。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那“腿”已经挣脱了两个伙计的撕扯要向远处跑了,洪屠户见势不妙,也顾不得其他了,纵身一跃直接压在了“腿”的上边,他到底是屠户出身,又做过好几年的先锋官,有一股子让虎豹都畏惧的蛮力,对付这样一双“腿”自然是不在话下。伙计们从身后的背篓里拽出绳子,把这“腿”绑了个结结实实。
见我瞠目结舌呆在那里,四爷他们觉得很好笑,就像眼前这荒诞的事情本来就该存在,而惊慌失措的我却像一个怪物似的。静虚道长从长袖中掐了一道黄纸,用手指蘸了松树上的红粉末刷刷点点写了一道奇符,“啪”一声贴到那“腿”的最上边,说也奇怪,那“腿”的最上面本是一堆不平坦的肉块,贴上黄符之后竟然慢慢的向内凹了一大片。当然,经历着骨肉销蚀,这“腿”也痛得乱蹬乱踢,只是绑绳很紧使得它无法挣脱。它渐渐地平静起来,也不知是适应了还是疼得晕了过去。
静虚道长接着又借树上的粉末写了一道符,贴完这道符之后,那“腿”又像是复苏了一般,但这回的情绪并没有之前的暴烈,仿佛很顺从。四爷一个眼色,伙计们会意地解去了“腿”身上的绑绳。尽管我心中还是难以平静,但我知道,凭着四爷的经验,没有绝对的把握,是决不会拿同伴的性命开玩笑的。索性快步上前观看。
静虚道长长出了一口气,晃了晃左手的拂尘,显得有些疲惫。这样子,极像我小时在八大胡同里听说书人讲牛鼻子老道的神态,仿佛两道黄符耗费了他五百年道行似的。我虽对他既恨又怕,但也要装做关心的样子嘘寒问暖。“并无大碍”,静虚道长点了点头说。“只是我没想到,刚刚进入大鸦山竟然就碰到了一匹‘林中马’,实在是有够幸运”。
“静虚道爷,何谓‘林中马’呢?我怎么在外面从来没见过这种异类,史料上也从没有记载,甚至沈括的《梦溪笔谈》这些专讲异事的书籍都没提过”
“这‘林中马’是仅存于不咸神山的神物,名字也是山民给起的,传说是玉皇大帝在一次寿宴上吃剩的蚂蚱腿,被玉皇大帝随手一抛,抛进了不咸神山的林中,这物件借着玉皇大帝的神气慢慢修炼,最后竟有了修为,由于并没有为害苍生,天庭也未深究,于是不咸山的所有山系内,都有着它的踪迹,只是平时,入到深山才能碰到此物,没想到今天一上午便抓到一匹”。
“那又为何唤作此物为‘林中马’呢”?
“所谓‘林中马’,即只能活于林中的神物,可以当马使,让它驮人担物,但必须要事先将其驯服。普通的马体形高大,难于在山林中穿梭自如,这‘林中马’却能走得比人还要灵活。它的后背本来是向上凸起的,极不便于载物,但却代表着它还从未被别人驯服过,这叫做‘一勺马’,如果碰到的林中马背部已经凹下,则代表已经有人用过,根据被驯服的次数,分别叫‘初勺马’(三次以内)、中勺马(三次以外六次以内)和多勺马(六次以外),每用过一次,在放生之前都要在背顶旁侧用刀刻一个横纹以做标识。‘一勺马’和‘多勺马’最受欢迎:‘一勺马’的背部尚未被定型,其可塑性大,只要降伏之人道行够深便可任意蚀掉它背上多余的部分;‘多勺马’同样很受欢迎,因为它已经多次为人担过行李,腿上功夫了得”。
我本身也是对奇物怪事异常感兴趣的人,得知这‘林中马’已然没了危险,索性俯身贴近观看。这怪物长着青黄色的软毛,颜色就像刚冒出的草芽,两条长腿的上面毛发浓密,仿佛为了特地掩盖什么。我很想揭开看看究竟,但又不了解这怪物的脾气秉性,遂不敢贸然伸手,回头看了一眼四爷征求意见,四爷微笑点了点头。我放心把浓毛一撩,竟也闪出一张‘脸’来。这‘脸’生的十分奇怪:两个巴掌大的‘脸盘’上,四边都闲着,中间却紧紧绷绷嵌着十多只毛乎乎的眼睛,亏得我在掀之前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否则真不知要闹出什么笑话。几个好事儿的伙计纷纷凑上来数眼睛,听他们的意思,仿佛在辨认这‘林中马’是公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