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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苦笑,“相信我一次也好。”其神情让燕风想起当崔猛还是容怡的时候,曾经对他说过一句话:只要在人体内部发生一点变异或者进化,都会让人拥有超越本身的可怕力量,甚至可以说是邪恶的力量。
当时古龙还开玩笑说起蜘蛛侠、超人以及神奇四侠什么的,现在他才知道,当时的容怡说那番话是有深意的。
第四十八章 真正的罪魁祸首
原来他就是怀有异能的人,而且他的母亲也是有异能的人,身怀所谓的秘术和巫术。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她也一直隐藏着自己的能力,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只是在崔猛出事后,因为母亲的自私,她亲手开启了这道地狱之门。
她拼尽所有的生命力、异能、巫术、甚至人的精血之气化出这个茶盘和草坪后就不知所踪,而崔猛就安静地呆在这个茶盘上,等着有人像献祭一样为他奉献出身体。他并没有等太久,因为他的情人小兰为了寻找情郎据说是被野兽叼走的身体跑到了山上来。
但在失踪前,她曾经告诉儿子,之所以选择一个偏僻的山洞来实施这个近乎失传的巫术,就是不想牵扯进太多的人。崔猛能否再生不仅需要她的巫力和秘术,还要看天意,假如有人误闯入洞,只要脚步踏在这块草坪上,那么这个人的身体就是崔猛的了。
她以为儿子只是遗传了她的一点能力,这个陷阱不会有害人的变化,没想到真正的巫术天才正是她的儿子。她离开山洞后,崔猛就无意识的使用巫力,使这个山洞充满诱惑力,所以这个平时没人来的秘洞才会吸引了这么多人走进来。而他在茶盘上的短短时间里,还吸收了母亲的力量,使他强上加强,只剩下换身的力量他无法吸取,这个可怕的陷阱也得以保留了下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山洞的诱惑力渐渐下降了,附近的人又不到这里来,所以砍头案结束后十年,才有乌拉他们四个学生踏入了这个陷阱。而当乌拉吸走了最后的力量,这山洞就不再能迷惑人,张宝强成了倒霉地最后一个。
老人曾经要求儿子。得了别人的身体后就把洞口堵死,然后好好的活到七十岁。到时候再回来把身体还给替代地人。因为摆在茶盘内的头是不会老地,换走的身体也不会老,衰老的只是自己的头,所以换身等于借走了别人的岁月,而不是剥夺。虽然不能还给别人亲情与从前地生活,但可以让那个人再活一次,算做补偿。
她没想过她的爱子之心会成为这样大的一场灾难。当年她为了布下这个局,全身的力量都耗尽了,感觉大限将至,可是她怕儿子看到她成为枯骨的样子会伤心,所以用最后的气力跑到百里外的密林中,想安静的死去。可不知是什么力量的作用,她没有死。被一户好心地山民救了下来。
她意识清醒,但不能动不能说,这户山民没钱给她治病。但用米汤喂了她整整三年,而且没有动她身上任何一件东西。包括貌似宝石的黑晶珠。她清醒过来后又花了三年时间练习行走和说话。然后留在山民家里四年,一针一线的帮他们过上了好日子。
报恩后。她来到那个山洞,即怕见到儿子地头,又怕见不到,自从能行动的那一刻起,她就怀着如此矛盾地心态,结果只看到了张宝强。
她地样子变化很大,衰老而瘦弱,没人能认出她了,于是她大着胆子在山村附近徘徊,试图见到换了身体的儿子,但十年等下来,她只见到了一个又一个变异了地乡亲,他们小心翼翼地活在亲人的身边,不敢回到过去的生活,唯恐被人认出来,日复一日的痛苦,只有她的儿子狠决,一次也没有回来过。
她内疚、自责、想弥补,可是她的异能没了,要慢慢恢复。而当她知道了所有的事情,她就开始处于非常矛盾的心态,不想害人,也不想害自己的儿子,于是身有异能而思想愚昧的她,决定把一切都交给老天来做主。所以遇到了燕风后,她只提醒却不说破,所以她要等燕风呼唤后才来。当石洞内的事情出现了千般变化时,在洞外等待的她,内心也承受着难忍的煎熬。但当燕风真的想起了她的提醒,她就认为是天意的选择,义无反顾的站在了儿子的对立面上。
虽然,母亲的心已经碎了。
“孩子,你可以不相信看不懂的东西,但不能不提防。”老人的脸上满是哀求:“猛儿已经疯了,他不甘心,宁愿毁掉五阴七窍也要找人一同赴死。我们母子罪孽深重,不能再害人了,你要想办法阻止他!”
“他要做什么?”燕风不明白一颗断头能有什么力量。
“听他们刚才对话的意思……这条人链上的每个人,崔猛也知道了,他会不会早做了手脚?”玲珑迟疑地说,没敢提乌拉的名子,她不就是被崔猛的异术害死的吗?既然崔猛可以设计乌拉,那么很可能也不放过别人。
燕风皱紧了眉头,很同意玲珑的说法。此时他身上的血已经干涸,但大片暗红色更加触目惊心,好像乌拉还在纠缠着他。
乌拉临死之时给了他那条人链的名单,可是要找到这些人恐怕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假如这些人换过身后有些特异能力,提前发觉闻风而逃的话,人海茫茫,就更不好找了。
再假如,肉身已死,意识却依靠巫力而存在的崔猛用一些不可思议的手段让这些人死亡或者去害人,伤害面可就广了,所以唯一的好办法就是彻底消灭崔猛。只是,这老人狠得下心吗?
看着他怀疑的眼神,老人落泪了,“当年我想救他,如今……他这样生不如死,我会陪着他的。”
“但是,要如何解决呢?”
“我会用传承之法暂时压制住他,让他昏睡。你要在这段时间里找到当年杀了我们村十三个男人的真凶,就算不能把猛儿的身体还给他,至少要有个交待,化解他的怨气,然后一切就完结了。”老人说。
即使老人不这样求他,燕风也是会想办法查出当年那件凶案的真相的。那不仅是一件神秘、诡异的凶杀案,还伤害了那么多条人命,最重要的是,它是现在这件事的源头。一切都是在二十年前的那晚开始的。
凶手是人、是鬼、还是妖怪?为什么当时没有一个人发现凶手?他为什么要杀了这无辜的十三个人?他用的是什么办法?还有,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流干了血,而现场不见一滴?血被用来做了什么?
可是他没有线索,除了崔猛告诉过他的,那个凶手的脚上纹着两个兽头。
大概是有巫术的人都比较容易明白别人的心中所想,燕风还未说出自己的疑问,老人就说道:“我们母子心灵相通,早在二十年前,我就看见了猛儿脑子里的那个人!”她表情和语气都淡淡的,好像说的是别人的事情,而不是他的儿子被杀的情景,可见这么多年的折磨,她早就看得开了。或许在她心中,这一切都要归于天意,没什么好抱怨的。
“您还记得吗?”燕风问。
老人没说话,只是从身上背的一个麻布口袋中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燕风,“头几年,山里来了个画画的娃子,我把心里想的说给他听,请他画了一幅画出来。他画得真的像呢,差不多和猛子脑子里的想的一模一样。”
燕风接过信封,打开一看,确实是两个凶猛的兽头,画得栩栩如生,不过初看上去,却像两只不同品种的狗。
“还有,那个人是我们白族人。”老人抛出一个重大线索。
“白族?您是怎么知道的?”燕风万分讶异,又有点兴奋。
“当时他说了一句话让猛儿听到了。说的正是我们白族的土话。我是从那个地方来的,从小教过猛儿,他听的懂的。”
燕风回忆起崔猛所讲的事,他确实说过当时听到凶手讲了一句话,说起这事的时候,他大概直接翻译过来了,所以也就没有特意说明。
这样他就有了两个线索,尽管微小而模糊,可却是唯一的了。而且在这种局势下,无论多困难他也要破了这个案子不可,不然生者会遇难,死者会不安,不只为了乌拉,还有他的职责所在。
“您能困住崔猛多久?”燕风看了一下老人,感觉她异常孱弱,似乎说句话都要耗费极大的精力,有点怀疑她能否做到。
老人笑了笑,“我的力量已经不如以前,但我想老天不让我死,就是为了让我在今天偿还犯下的错误。一百天,我想我可以坚持一百天,你一定要在百日之期解决这件事,否则我们母子的罪孽会还不清的。求求你,就算不为了我们,也为了当年枉死的乡亲,还有那些不知哪天就被我家猛子害了的人。”
燕风郑重的答应,虽然他明白办一件案子有多么大学耗费时间和精力,有的悬案需要几年、十几年才能侦破,有的成了死案,像这种发生在二十年前、警方没有介入过、线索又少的可怜的案子有可能是根本破不了的,可是对于他而言,哪怕有一分希望的案子,他也不会放弃。他要找到那个罪魁祸首。而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这里的善后工作,要想办法掩盖过这件事,因为这里没有正常意义上的凶手,只有老人、尸体和一个吓坏了的女人。
第四十九章 一团乱麻(上)
一般而言,一件刑事案经过一段时间的重点侦察,如果还没有头绪或者重大发现的话,大部分的警力就会被抽调走,只留下少部分人继续跟进,如果过一阵子后再找不到线索,这案子就会慢慢的成为悬案,除非犯罪嫌疑人再度犯罪,或者从其他案件中找到牵连的内容,否则就很难侦破了。
并不是警方不努力,实在是各种犯罪每天不停的发生,警方的工作量大,不可能一直盯着一件案子不放,不管是多严重恶性的案子也是一样。
这件错位尸身的案子就是这样,虽然看来是连环罪案,最后的犯罪嫌疑人也锁定在了容怡的身上,但自从她莫名其妙的失踪后,线索就中断了,凶手就再没有出现,类似案件也再没有发生,于是它被当作疑案来处理,只把容怡划为了一级通缉犯。
容怡,也就是崔猛,确实是杀了人的,所以把所有合理及不合理的线索归结到他的身上,以他的失踪来善后是最好不过的了。而且在事实上,也确实是他,如同一个开关一样,把另一个不明真相的罪恶倾泄了出来。
现在的问题是:那一桩罪恶是为什么而犯下的?罪恶的源头是什么?犯罪的人是谁?
燕风是从市区抽调来协助调查的,按理是应该立刻回到市局的,可是他提出了诸多借口,再加上古龙上下使力,他还是留在景县公安局做最后的侦察工作,以便寻找到容怡,彻底侦破案件,为期三个月。
警力少了。可是工作却更加繁重,因为这桩二十年前的集体砍头案线索更少、时间更久,好歹错位尸身案还有尸体。。奇∨書∨網。这一桩除了一幅纹身画和知道那人说的是白族话外就没有其他线索了。
但燕风还是凭借这点有限的线索调查了下去,他一直以为那幅纹身画儿上画地是两只狗。但是找到动物专家一看,才知道那是一只苍狼和一只呼伦贝尔草地牧羊犬,这都是蒙古所特有的动物,或者说是猛兽,苍狼的可怕就不用说了。这种牧羊犬不仅比藏獒凶猛,还善于奔跑,短途冲刺、长途奔袭,样样精通。
古代地少数民族人崇尚自然,认为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就是神灵,所以喜欢用凶猛地动物做为本族的图腾,不过他们一般只崇拜一种动物,这样以两种动物为图腾的还不多见。
还有一点,假设这个凶手是蒙古人的话。为什么他要赤着脚?为什么会说白族话?
为此燕风联络了他和古龙在大学时的同学乌力吉杰尔嘎拉,他们一直昵称他为“无力气”,他大学毕业后就回到了呼伦贝尔工作。燕风想让他帮助调查一下,当地地民俗中有没有以苍狼和呼伦贝尔牧羊犬做为图腾而纹在身上的。
几天后。“无力气”发来邮件说。蒙古民族以苍狼为图腾的很多,那几乎是草原的象征。但以呼伦贝尔牧羊犬做为纹身的非常少见,两种图腾就更为罕有。在正式记载中并没有出现过,但他曾经和一位民间讲故事的老艺人谈过,据说在草原的英雄成吉思汗手下有一只蒙古贵族军,在草原上战无不胜,后来还被派去攻打南方之地。
这只贵族军除了本身勇武无比外,还认为自己的军功有一半要归结于一直随军行动的凶犬,他们视这种忠诚而勇猛地动物为兄弟,喜欢把狗的图形纹在自己的脚踝上,表示兄弟不分离,除非脚地主人倒在了大地上,再也起不来。
“我怎么听说,当年成吉思汗横扫欧亚的时候带地是藏獒?”古龙觉得那些民间艺人地说法不牢靠,毕竟一代传一代很多年了,而且艺术嘛,总有夸张和虚构的成分。
“你只能相信,在没有线索地情况下,唯一的线索就是最真实的线索。再说,我查了一下历史,蒙古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