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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千黛可屯-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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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她或者责怪她,甚至很高兴她是我们的大妃。也许她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没什麽力量,只是傻傻的和大家一起生活、工作,但事实上,大家对她的喜爱也是弘吉剌部很重要的向心力之一喔!”

“我明白。”纳岑拍拍霍骆金的肩头。“所以呢!她是我的问题,无论如何,我不想让其他男人有机会觊觎她,明白吗?”

霍骆金眨了眨眼。“那麽,请千黛妃打扮回以前的样子如何?”

纳岑呆了呆,旋即不敢领教地猛摇头。“天哪!别提醒我!虽然我不是很在意女人的外貌,可那副德行也实在太……太……”

“恐怖?”霍骆金好意的提供一点形容词。

“差不多了!”纳岑喃喃道,随即回身向後转。“不行,我得去警告她一下,千万别再弄成那副样子了,吓著我不打紧,要是吓坏斡罗岑的话,就够她後悔的了!”

吓坏斡罗岑?

霍骆金不由得窃笑不已。

如果纳岑王知道斡罗岑最感兴趣的事就是把千黛妃化妆成各种各样的畸形人,不晓得他会不会把斡罗岑抓起来狠狠地抽一顿屁股?

第三章

从五月到九月初,是草原上最美的季节,遍地油绿,野花盛开,家畜由瘦弱转而肥壮,这也是它们繁殖生养的好季节。

而八月更是秋高气爽,牛羊肥壮,战马尤其精力充沛。同时,在农业地区,这也是稼禾方熟,人们必须在野外工作的时候。所以自古以来,游牧民族的战士总是趁秋高马肥的季节,袭击农业国家的边陲,掳取他们需要的食粮、物质,和“子女玉帛”满载而归。

因此,这也是草原民族举行“招福”的季节,也就是招徕福气和丰盛的意思。通常是用一支箭,那箭越古老越好,在它的上端系上哈达及各色的绸条,由家主或子嗣持著这支箭到穹庐外,自左向右的一边摇转,一边不断的说“聚来!聚来!”,有点类似汉人的牵魂那样,这时,畜群也必须集中在这里,之後并举行马锺之宴,大家边唱边喝,尽量的喝,直到喝醉为止。

跟著,蒙古各部落族长会聚在一起举行忽勒台大会,除了制定法规和决定部族重大事件之外,还要举行规模较大的那达慕(蒙语娱乐、游艺的意思),内容主要是射箭、博克和赛马比赛。

每逢此时,牧民们便会穿上崭新的服装,骑著马、赶著勒勒车,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在绿茵草地上搭起穹庐,熬茶煮肉,整个草原炊烟袅袅,人欢马叫,一片欢腾。

纳岑是弘吉剌部族长,他当然要去,而且他决定要带著千黛和斡罗岑一块儿去参加这场五至七天的盛会。

此刻,纳岑和霍骆金正在做出发前的最後巡视,而斡罗岑则亦步亦趋地跟在後头。至於千黛,她早就坐上黑车帐舆(黑色篷车,车上置室,可坐可卧,多为女人乘用)了。要是以前,她宁愿骑马,可这会儿她并不想冒险,因为,如果她没有弄错的话,恐怕她又怀孕了。

一想到这儿,她就觉得万分窝囊!

那个粗鲁的男人第一次见面就搞得她哭天喊地的,教她恨得想立刻逃得远远的,再也不愿见到那个混蛋了,可没想到她还没逃出半步,就先发现自己怀了他的孩子。天哪!居然让她怀了一个陌生人的孩子,老天爷开的这个玩笑实在是一点也不好玩,好吧!至少这个孩子真的很不错,人要懂得感恩,日子才会快乐,所以,就姑且算是老天爷特地赐给她的好了。

可是,老天爷也实在太爱恶作剧了,就在她十六年呕心计画、八年辛苦养成之後,以为终於可以顺利逃脱魔域!拥抱自由的那一刹那,却当面被那个混蛋逮个正著!

这算什麽?玩捉鬼游戏吗?接下来是不是轮到她做鬼了?

好、好、好,就算是老天爷刻意要她留下来好好地认识一下那个混蛋,斟酌看看是不是能让宝贝儿子不用与他的额赤格两地分隔,大家皆大欢喜一下好了。

可为什麽就在她刚刚发现那个混蛋好像并不是太霸道,也没有那麽可恶,虽然他似乎特别喜欢戏弄她,但也满体贴的,甚至有时候也会表现出一点温柔来吊人胄口,也就是说,她开始认为那个混蛋男人好像并不是那麽混蛋,她似乎可以慎重考虑接受他的时候,她居然又怀孕了?

这摆明了老天根本不给她选择的机会嘛!

更过分的是,算算他回来也才三个多月而已,儿子的心就被他轻而易举地偷去了一半,也不过就是马技超炫,箭术更精,博克也没有人能赢得过他而已嘛!这有什麽了不起的?

她也会啊!

虽然她的马术不过尔尔,箭术也是马马虎虎,博克就更别提了,可她至少是“会”了嘛!为什麽就没见儿子用那种崇拜的眼光看过她?也不想想他是喝谁的奶长大的,又是谁教他写字念书的?她不是也很了不起吗?就这麽几天功夫,他就全忘光光了吗?

真是有够呕人的!

算了、算了,反正男人都是这麽忘恩负义、没良心的,不管大的还是小的都一样!所以,这一回她一定要生个女儿,一个贴娘心的女儿!

对,就这麽决定!

“额客!”

千黛闻声抬眼一瞧,原来是那个小没良心的。

“干啥?”

黑车旁,斡罗岑高骑在灰马上,两眼困惑地直打量她。“额客不是比较喜欢骑马吗?怎麽今儿个坐起黑车来了?”

注意到纳岑也骑著他那匹大白马过来了,千黛不由得没好气地说:“你管我,额客这会儿就是喜欢坐车,怎麽样?不服气吗?”

莫名其妙碰了一鼻子灰,斡罗岑诧异地猛眨眼,随即听见玩伴不儿罕在叫唤他。

“斡罗岑、斡罗岑,你在哪里?”

他赶紧回应了一声,再匆匆对千黛说:“额客,我去找不儿罕了。”语毕,不等千黛回答,他就扯著缰绳跑开了,刚好和纳岑错身而过。

看到纳岑也跟斡罗岑一样停在黑车旁打量她,千黛更是火大。

“看什麽?”

“听说你并不喜欢坐车的,不是吗?”

她下巴一扬,“你听错了,我不喜欢走路、不喜欢骑马,就是喜欢坐车,怎麽样?不可以吗?”她傲慢地说。

同样挑衅的口气,可纳岑的反应却和斡罗岑完全相反,他既不生气也不困惑,只是眼神莫测地瞧了她片刻後,突然往下瞄向她的肚子。

咦?不会吧?他不可能会知道的吧?现在还看不出来呀!

想是这麽想啦!结果她还是忍不住欲盖弥彰地拉了拉长马甲,还往旁边侧了些以避开他的视线。此地无银三百两!这麽一来,纳岑反而恍悟地笑了。

“可以、可以,那你就坐车吧!我会尽量放慢速度的。”

该死!他知道了!

远水蜿蜒的鄂尔浑河鸿鹭翩翩、跳鱼悠悠,一望无际的阔天碧地绿草茸茸、野花丛丛,大大小小的斡儿朵和穹庐遍布在草绿花红的山坡上,人欢马嘶、牛畎狗吠,那达慕尚未正式开锣,草原儿女的热情几乎就要沸腾到顶点了。

纳岑才刚到不久,正忙著和其他部落族长打招呼时,那个原本打算躲在他的褡裢里跟他回家的塔思就远著他了。

“你这个混蛋,不是叫你等我的吗?”塔思狠狠地在他背部揍了一拳。“结果我好不容易被额赤格唠叨完毕出来,你早就落跑了,太不够意思了吧你!”

纳岑耸耸肩。“我回家看我老婆,你跟来干什麽?不怕你老婆捻酸吃醋吗?”

“她们敢!”塔思啐了一口。“以後就别想再让我光顾她们的斡儿朵了!”

“是啊、是啊!看你能忍几天!”纳岑嗤之以鼻的道,随即用下巴指一指跟在塔思身边的少年。“老大?”

塔思瞥了一眼,立刻跩起来了。“没错,他叫硕笃儿,如何,很像我吧?”

纳岑点点头.“是很像,一看就知道是你的种了。”

塔思得意洋洋地笑了笑,继而左顾右盼的。“耶?你的呢?没带来吗?”

纳岑也瞧了瞧身边。“谁知道,刚刚还跟在我身边的,大概又跑去看马了吧!”

“哦!那……”塔思暧昧地嘿嘿两声。“你的大妃呢?也来了吗?”

纳岑受不了地翻翻白眼,随即转身就走。“想看就跟来吧!”

塔思面色一喜,忙跟了上去,和纳岑在大小穹庐及人群中转来拐去的往某个方向走去。

“喂、喂,能不能先透露一下,你那王妃的真面目到底是像你所说的那样恶心得很,还是另有一番风貌?”

纳岑微微一笑。“你自己看了不就知道?”

“小气,”塔思喃喃道,随又神秘兮兮地用肘子撞撞纳岑。|奇…_…书^_^网|“喂!你知道叶里迷失别吉也来了吗?”

纳岑的双眉立刻皱了起来,旋又展开,“来了就来了,怕她不成!不过……”他瞟一下塔思。“她不可能到现在还没有古列坚吧?”

“有,不过……”塔思摇摇头,“说到这一点,我就真的很佩服她了!”他喟叹道:“听说她始终坚持不肯嫁别人,非要等你回来不可,而窝阔台汗似乎也拿她没辙。可是窝阔台汗一去世之後,乃马真后(窝阔台的皇后,在窝阔台崩殂後称制扰国达五年,权倾朝野、为所欲为,深受国人痛恨。)为了拉拢有权势的大臣,就硬把她嫁给高唐王君不花了。”

“可怜的高唐王。”纳岑喃喃道。

塔思噗咽失笑。“这下子你可以安心了!”

“那可不!”

说话间,他们已来到弘吉剌部的穹庐不远处,纳岑举手指了一下最右边那座白色的斡儿朵。

“哪!就在那儿了,她可能……”

“额赤格!额赤格!”

“呃?”听见熟悉的叫声,纳岑很自然地放下手朝左边看过去。“斡罗岑,是你呀!你跑到哪里去了,怎麽一转眼就不见了?”

只见斡罗岑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而且紧张兮兮地问:“额赤格,你有没有看见额客?”

纳岑呆了杲。“她不在斡儿朵里吗?”

“没有!”斡罗岑猛摇头。“她不在,而且这附近我都找过了,都没看见她的人影!”

“嗄?不会吧?”

纳岑顿时傻眼,和斡罗岑面面相觑片刻後,两人突然同时转身向後就走。

“我找这边!”斡罗岑说。

而纳岑则往和儿子相反的另一边而去。

“我找这边!”

塔思愣愣地又跟了上来。“那是你儿子吧?跟你好像喔!不过……发生什麽事了吗?”

纳岑一面快步走,一面东张西望的找人。

“我那王妃有个毛病……”

“嗯、嗯!什麽毛病?”

纳岑叹了口气。“她是个大路痴,如果没有人去把她找回来,恐怕她一辈子都会在这儿晃来晃去找不到自家的斡儿朵。”

“这麽夸张?”

“一点儿也不夸张,是事实!”纳岑又叹气。“她在弘吉剌部住了十几年,可直到现在,她依然只要一踏出古列延,就找不到路回去了!”

“哇!那……那不是很惨吗?”塔思喃喃道。“一个很容易搞丢的老婆是很累人的耶!”

“喂!这……这怎麽找啊?地儿这麽大、人又这麽多……我看要分开来找比较快吧?哪!告诉我你那王妃长什麽样子,有什麽特徵,我和硕笃儿也分开来去帮你找。”

“特徵?”纳岑亳不犹豫地说:“她今天穿了一身淡青色的马甲,而且,她是你所见过最清丽淡雅的女人!”

淡青色?天哪!今天什麽颜色都有,随便说个颜色随手一抓都有好几十个,光只说个淡青色有啥用?

而且还文诌诌的说什麽清丽淡雅?说白一点不就是个美丽的女人嘛!一样啊!美丽的女人到处都是啊!瞧,现在刚从右前方走过去的那个不就是个一流的货色了吗?

塔思不觉叹了口气。“拜托,这算什麽特徵?不能多说一点吗?”

“不用,”纳岑很肯定地说:“我保证你一见到她就会认得的!”

塔思忍不住翻个白眼,随即转身就走,同时挥手叫儿子找另一边,一边还咕哝著,“好,我就把所有穿淡青色衣服的女人统统拉来给你,看你怎麽处理!”

说是这麽说啦!可他当然不可能真的把所有穿淡青色衣服的女人统统抓过来吧!搞不好那达幕还没开幕,他就先给乱棒打死了!於是,他只好专注在那些让他能“一见到就会认得”的女人上。

啧啧!还真不少耶!不过……那个只有一条辫子(未婚女子绑一条辫子、系腰带,已婚女子则是不系腰带的,而且绑两条辫子还外加一件长马甲。),不对……那个是大红色马甲,也不对……那个太普通了,还是不对……那个简直像个母夜又,是够引人注目的,但是……不可能是她吧?

蓦地,他煞住了脚,因为他突然听到一个很恐怖的声音,他立刻转头望去……不好,真的是那个麻烦的叶里迷失别吉!塔思头一个反射动作当然是转头落跑,可他才刚跑出两步就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只见他疑惑地攒眉半晌,再挣扎片刻後,终於又回过头去了。

就在叶里迷失别吉身边,有一个抱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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