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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单恋指数6(惜之)-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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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半年匆匆过去,希壬态度些微改善,他能和家人交谈,偶尔,姑姑问他心事,他也乐意适度倾吐,但他的认定间,“家人”并不包括爷爷,他们像两只刺猬,随时为对方张扬棘剌。

    然而他对点点有明显不同,或许是点点不怕他的冷脸,东黏西黏,硬是把温情塞给他,也或许是点点的热情天性叫人无法拒绝,总之,你可以常看见两人挂在一起,打打闹闹,替家里增添热闹。

    这学期,钧璨正式在课余进入爷爷公司学习,而希壬怎么都不愿意。

    他说忙,真的忙吗?大概吧,他忙着和众美女周旋,女人一个接一个,他不是牛郎,对女人,却比牛郎更专业。

    “我讨厌你的女朋友。”这天,点点一进门便抛下包包,气鼓鼓指着希壬说话。

    “她们惹火你?”希壬瞄她。

    “对。”

    屁股往他身边沙发坠下,可怜的弹簧,上帝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

    “哪一个惹你?”

    “鼻孔很大那一个。”她用拇指、食指圈出两个夸张鼻孔。

    “她做了什么?”他失笑。

    “她打喷涕的时候有蝙蝠飞出来,流出来的鼻涕会造成洪水泛滥,生气的时候,呼出来的气体会变成飓风危害全人类。”是啦是啦,她不就事论事,而是做人身攻击。

    “你干脆说,她抬头的时候可以看见她的脑浆。”希壬比她更刻薄。

    “错,她的脑浆太少,要用显微镜才观察得到。”

    点点青出于蓝,嘴巴和希壬一样尖酸。

    “好吧,下次我不和她约会。”他答得干脆。

    什么?这么简单就说服他,她不过嫌弃两声,希壬就放弃和她约会,那……再试试别人。

    “我也不喜欢画紫色眼影那个。”她用食指将自己的眉角往上掀。

    “你说的是Joanna?”

    “对。”

    “她哪里不对?”希壬奇怪,几时起,她对他的女朋友那么有意见?

    “她的腿像鸵鸟那么长,一走路就尘烟弥漫,害后面的人找不到方向,而且她的紫色眼影不环保。”

    “不环保?”她把他弄糊涂了。

    “蝴蝶蜜蜂误以为那是紫色郁金香,飞过去,不小心会让她的厚眼皮夹成动物性果酱。”

    紫色郁金香?

    Joanna若知道点点这样夸张她的眼袋,肯定火冒三丈,紫色郁金香马上变成紫色猪笼草,一口把小肥猪吞进胃袋。

    不过,他没反对她。

    “好吧,我把她从女友名单中消除。”说到做到,他拿出手机,把Joanna的号码消除。

    哇,太有成就啦,点点再接再厉:“那个‘去年一滴相思泪,至今流不到腮边’的长脸Jane呢?”

    “脸长碍到你?”

    “我每次要看她的眼睛,由下往上,整整花三十秒才找得到,我站在山脚下,要找到富士山上的雪景都不必花这么多时间。”

    “谁叫你没事去找她的眼睛?”希壬咯咯笑开。

    “对话时,正视对方眼睛是种礼貌。”

    哦哦,那么背后批评人,肯定是礼貌中的礼貌啰。“那不是她的错,谁教你那么矮。”

    “错在她脸长好不好,她的粉饼刷两次就要换新粉蕊。”

    “她的粉蕊又不必你花钱。”他反驳。

    “可她的脸长会造成小灰的情绪困扰。”点点义正词严。

    小灰是家里养的马匹,性情温驯,点点常骑它在园里绕。

    “Jane的脸欺负到小灰?”他不解。

    “对,小灰以为自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最特殊的长脸动物,Jane的出现会伤害它脆弱的自尊心。”

    “小灰看见Jane会自尊心受损,那它看见长吻鳄时,怎么办?”希壬反问。

    “门房伯伯不会放长吻鳄进来,但你会把Jane带进来啊!”

    “好吧,我不约她。”再一次,他删除名单。

    多次成功造成点点的自我膨胀,她觉得再多的不合理要求,他都会答应。

    勾住他的手臂,把头靠近他的颈窝里,甜甜的声音、软软的要求,她说:“希壬哥,你可不可以别交那么多女朋友?”

    “为什么不?”他看她一眼。

    “她们出现,爷爷很生气……”

    希壬打断她,脸色转为凝重。“你来当老头子的说客?”

    “不是。”

    才怪,希王推开她的猪脑袋。

    点点不允,硬把头凑上去,“我讨厌她们和你那么靠近,好像你才是她们的希壬哥,不是我的希壬哥,你怎么可以对她们比对我好,我们才是家人啊!”

    希王的嘴角浮出笑意,姑且将她的不平解释为妒忌。

    “我保证以后一定替你找个好大嫂,现在,你只当我的希壬哥就好,行不行?”

    他还是不答,但笑意旷大。

    “希壬哥,我鼻子过敏,Tami的香水会让我打喷嚏……希壬哥,我有视觉障碍,Amy的浓妆会害我短暂性失明……我常作恶梦,校医说,太多的女生会诱发青少女的精神分裂症……”

    接下来,她无厘头的说词,他半句都没应答,只是笑着,长长的嘴角往上勾,偶尔憋不住的眼角跳动。

    不过,这次之后,他再没让其他女人进门。

    此次交手,点点知道,她可以对希壬无限制要求,于是软土深掘,她一吋一吋往下挖。

    怪的是,每次的要求成功,她得到的不是胜利成就,而是幸福喜乐;更怪的是希壬,他无条件为点点配合,且配合得心平心安,他喜欢这份平安,于是,乐意配合。


    点点倒楣到爆点。

    她从树上摔下来,虽没伤筋动骨,却弄出一大片擦伤,她躺在床上有一声没一声哀哀叫,不敢四处移动。

    躺在床上能做什么?

    幻想啰,幻想穿着新娘礼服嫁给钧璨哥,钧璨哥很温柔,他会爱她,就像她爱他一样多。对咩,他们是一见钟情啊。

    当当当当……点点要嫁给……咦?她的新郎怎么变成希壬哥!

    猛地摇头,在她努力甩掉希壬同时,希壬冲进门。

    他的脸很臭,二话不说,抓起她的棉被往上掀。

    啊!点点尖叫,来不及掩住……那个。

    她穿着短洋装,在棉被下磨蹭老半天,裙摆老早滑到腰部,他拉开被子,看见的是她的粉红小内裤,和大腿小腿上的惨不忍睹。

    “爱爬树不会穿长裤吗?你有没有大脑?要是腿摔断,以后变成长短腿,看你怎么爬树!”他对她吼叫。

    很尴尬ㄋㄋㄟ,穿小内裤听人训话,两条腿夹得再紧,都没办法自在。

    “希壬哥,你再骂十分钟吧,到时历史重演,我将回到早上八点半,在无聊得想跳楼之前,我保证,一定会认真考虑,要不要去爬树,把自己摔个半死。”点点拐弯提醒,他的吼叫纯属马后炮,半点效用都没有。

    安静了,很好!点点成功制止他的唠叨。

    “现在躺在床上,就不无聊了?”他冷冷问她。

    “还是无聊啊,只是没力气去爬树了。”

    “白痴。”他伸张五指,用力在她的头上胡乱揉,有泄恨意味。

    “你背我到花园走走,好不?”她软声央求。

    “你是擦伤又不是骨折。”

    “很痛呢,走那么远,我会昏倒休克。”她用委屈的食指,指指委屈伤了。

    “走路痛,不会用爬的?”他没好气答。

    “我又不是爬虫类……希壬哥,我昨天读到一本很荒谬的书哦,你相信人类是由爬虫类变的吗?”

    话题转开一百八十度,她要转掉他的不爽快。

    “哪里荒谬?”这是真理,不必怀疑。

    “我说的是‘爬虫类’,用肚皮贴在地上那种耶!”她加强口气。

    “我很清楚什么叫作爬虫类。”他皮笑肉不笑。

    “怎么可能?当初老师要我们相信人类是从猴子演变而来,我都觉得不可思议了,现在居然要我相信,我的血液和鳄鱼有关系!?啧啧。”她露出恶心表情。

    “这是达尔文在加拉巴哥斯群岛进行了物种观察后,所提出来的进化论。”生物天才碰到生物白痴,光解说都累得紧。

    “达尔文要是到菲律宾群岛做研究,或许会提出新论点来推翻进化论。”点点反辩。

    “近一百年来,考古学家从世界各地挖出许多化石,逐一证明达尔文的理论是正确的,而这些证据散播在亚洲、欧洲……遍及全世界。”他试着说服她。

    “不可能出错吗?几千年前,最聪明的智者相信水灾地震是老天爷在发脾气;几百年前,最厉害的科学家认为地球是宇宙中心;而几十年前,没有人相信人口会快速成长到地球无法负荷;也许再过几百年,会有个聪明的科学家挺身推翻达尔文,说人类就是人类,不是爬虫类或猿猴进化而来。”

    点点洋洋洒洒说一大篇,希壬听进去了,他发现,她的逻辑不坏。

    “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说服你了吗?”

    他不答,盯着她,想象她不是那么笨。

    点点爽到爆,她不但成功转移他的怒气,还用白痴论点来推翻天才说。

    她捧腹大笑。“哈、哈、哈!我居然说服最聪明的希壬哥?点点,你是最聪明的女生,以后,我要研究出比达尔文厉害十倍的‘退化论’。”

    她的自我膨胀教人无奈。

    “我要打电话告诉钧璨哥,说我辩赢你了,我要告诉姑姑,我比你聪明,哈哈哈……”她的得意越来越过头。

    她才拿起电话,希壬便打断她:“你到底要不要去花园?”

    “我要。”点点连声嚷。

    希壬坐到床沿,她忘记自己穿的还是短裙洋装,忘记脚伤的疼痛度一样,她跳上他的背,让他捧着自己的小屁屁往楼下走,而粉红色内裤随着他规律步伐,一隐一现。

    勾住他的脖子,脸贴在他发间,他的头发乌黑柔顺,比许多女生的头发更美,他的身体很香,是让人舒服的麝香味,和男同学身上的汗臭天差地远。

    她想,她很喜欢、很喜欢他。

    他想,背着她一路走,不停歇。

    他们以为这条路很远,会走到天涯、走入海角,走尽两人的一生,哪里知道,青春有限。

    她拨开他头发,把脸贴在他脖子上面,眯眼,汲取他颈间温度,瞬地,他的脸炸成番红花,心跳失速。

    再漂亮的女孩都没本事紊乱他的呼吸,怎地,胖点点有此魅力?

    念头一闪而过,下一秒,点点的声音拉回他的注意力,然后,希壬笑容扩大。

    因为她说:“我喜欢受伤,受伤希壬哥才会背我。”

    他们并肩坐在木椅上,徐徐微风吹拂,懒懒的她懒懒地靠在他怀间,他的胸膛和他的背一样宽广舒适。

    他的手指优雅修长,轻轻顺、慢慢滑,将她的头发织成长辫,簪上一朵鲜嫩玫瑰,那是他送的花,不是钧璨偏爱的桂花香。

    “希壬哥,我能不能申请你和钧璨哥的学校?”她懒洋洋问,不是太认真。

    “很难。”他实话实说。

    “你和钧璨哥的说法一模一样,我怎么做才能像你们一样聪明?”她不明白,人类资质怎么高低相差那么多。

    他扫她一眼,抓起她的手,凹出胜利的V字型,说:“把你的食指中指分开成两眼宽度,对着自己眼睛往里用力戳刺,你的手指就能顺利进入大脑中枢,然后,顺时钟方向转三圈、逆时钟方向转五圈,脑浆经过手指充分搅拌之后,你就能和我们一样聪明。”

    “你在开玩笑?”点点斜眉。

    废话,当然是开玩笑。“你的脑袋只装得下食物,怎能变聪明?”他触触她的发,莞尔说。

    点点听懂了,他指她的脑浆使用率太低。

    “或者,我别念大学。”她咬咬指甲说。

    “不念大学要做什么?”

    “结婚啊,反正钧璨哥要娶我。”她说得理所当然。

    嫁给钧璨那根木头?

    他几时关心过她?她饿到在沙发上乱滚,他连替她煮碗泡面都不肯;不管是生日、情人节或圣诞节,他从没对她认真,她的礼物要过一遍又一遍,还得逼他把礼物做成记录重点,交代管家太太去准备。试问,嫁这种无心男人,有幸福可言?

    “你怎知,钧璨想娶你?”

    心扯两下,对这议题,他极不愿碰触,即使他早从点点、长辈口里,听过千百次,知道她早晚会成为钧璨的新娘。

    “我们说好啦。”这是两人约定,在钧璨病榻前。

    “为什么想嫁给钧璨?”

    “因为我们一见钟情呀。”点点想起那个初见面的下午,兴奋。

    是吗,一见钟情?希壬脸色刷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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