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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淑芬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终结by凌某人
咦?“坏男人启示录”不是应该在汪迎铠那一本就结束了吗?这本《奇货可居》又是怎么冒出来的?
其实,会冒出这本终结之章,有两个很主要的原因。
第一,我想写一本书,真正的在内容上终结这个系列。
所谓的“终结这个系列”,并不是指安排所有人物出来跑龙套之类的,而是在整体的主题性上做一个统合与终结。
所以,坏男人启示录第一本,《十分钟的女主角》,男主角章柏言对女主角的轻忽;第二本,《情在不能醒》,符扬自以为是的占有,认为这样就是爱,而且女主角还非接受不可;第三本,《坏心女配角》,成渤的自私与算计;第四本,《如何没有妳?》男主角麦特和女主角渐渐突显的性格差异;第五本,《书呆与赌徒》,汪迎铠那先抢再说的土匪心态。
这些重心,我或多或少,或明或暗,都结合在这本书里面。
因此,有兴趣的读友们不妨来找找看,您觉得本书的哪个部分呼应了其他几本。
当然,如果只是把一堆重点堆在一本书里,它顶多只变成杂烩而已,失去了它自己之所以成书的重心。于是这来到了我想写《奇货可居》的第二个、也是和第一点同样重要的理由——
我想写一个很纯粹的言情的故事。
凌某人自己有反省哦!我总觉得我的所有创作里,总会有一些元素在里面而让它稍微偏离了言情的“正道”。
毕竟,言情者,顾名思义就是要以爱情为主嘛!人家老是在里面加些人性黑暗、婚姻现实什么的,实在是太不“敬业”了啦!
所以,这次凌某人很认真的在想:我一定要写一个真的很言情、很言情、很言情的小说。
要怎么达到这个目标呢?首先要从一个很典型很典型的言情梗开始。
我第一通电话,先打给一位平时固定会看小说的朋友,劈头就问:“我问妳哦,如果人家跟妳讲言情小说,妳脑子里第一个浮现上来的故事大纲是什么?”
朋友A想也不想就说:“就是那种孤女与金钱的故事啊!”
“孤女与金钱?”凌某人受教的问。
“就是那种女主角因为某种原因需要一大笔钱,或是某种原因欠一大笔钱,这个时候男主角就以着那救世主之姿,捧了一堆钱砸在女主角面前,要女主角从此跟了他的那种故事。”
“是哦?”凌某人眼睛一亮。
好吧!那……那就从孤女与金钱的故事开始好了。如果对言情小说如此博学多闻的死党如此说,那它应该是个很典型的言情小说才是。从这条路写下去,还能写到多岔题?读友诸君,您说是吧?
凌某人兴致勃勃的开始写了。
写了。
写了。
写到一半……
不对喔!原先亮着的那盏灯泡被关掉,另外一盏亮起来。
正常的情况,男主角挟着大恩于女主角,不管中间对她多恶劣,最后他大澈大悟,然后女主角含泪笑着拥抱他,两个人就快乐大结局。
可是凌某人写小说有个习惯,在推测人物性格合理性时,我会把自己代入,以“假如我是女主角的话,我遇到这种事情会怎么办?”、“我身边的人又会怎么反应”这样的方式去模拟。
然后,我就发现,我很难在一个男人端着施恩、要胁的姿态出现时,还能告诉自己“我爱上他了”。
我真的做不到耶!不论他再酷再帅再多金都一样,好的外貌顶多能让女孩子觉得,比起满口黄牙的男人而言不那么噁心之外,我很难去说服自己,女主角会这样死心塌地的爱上他。
可能因为凌某人的性格就不是会认定“爱情里只要有爱情就好了”。当爱情本身只有“爱情”在支撑时,其实激情一旦烧尽就真的什么都没了,天长地久那些都只是空谈。
能走得下去的爱情,必须是有除了爱情以外的东西一起撑持,例如尊重,自由,互信,谅解等等。如果一段爱情不是基于尊重对方的立场,让对方保有自由意志的空间,我不知道这样的爱情要如何持续下去。
所以男主角在中途也发现了这一点。
总的来说,他找到了可能会毁掉这段感情的症结,并改善了这一点,所以他最后抱得美人归。
但是陷入爱情并没有让他因此变成一个完人——而这一点也是“坏男人启示录”里男主角共通的现实。
爱情并没有让他们从此以后就变得完美无缺,他们仍然保留一些只要是人都改不掉的本性,只是他们学会了如何让这些缺点更圆融,让它们能与自己的人生和平共处。
他们必须如此。不然凌某人不把女主角配给他们。
第一章
昏暗的灯光,淋漓的热汗,与轻细的低吟。
黝黑的男体继缠着身下的粉嫩娇躯,一段细白的臂勾出来,攀在他的臂上,像是想勾近,又煞似想推开。
“嗯……别……”女人有点受不住地求饶。
男人低笑一声,贴在她的耳畔低喃:“可怜的绮绮……”
元清绮紧闭着眼,白净无瑕的额浮上一层细汗。即使已经一年多了,她仍然不习惯和男人的肌肤相亲。每一次的幽会,他还是要花上许多时间做足前戏,一步一步的勾引,让她慢慢动情。
有几次他太过急躁,因为他出国公差了好几天,无法在预定的见面时间赶回来,后来几天他就要得太狠了一些,让她很难受。从此以后他便常常警惕自己,对她要放慢脚步,他保守的绮绮不是那种急得来的女人。
他的绮绮。
有些温柔、又有些粗野的吻落在细致的柳眉上,再来是那双紧闭的、很女人味的长睫。这双睫毛目前盖住他次位喜爱的部分——眼睛。
绮绮的眼睛长得极好,有如上好的黑色水晶,灵透澄净,仿佛每样事物都能在那双眼中涤净。一开始吸引他的,正是她的眼睛……
她的鼻梁。她的鼻子不特别高挺,但秀气可爱。当然,对他而言,这张脸孔上的每个部分都是可爱,值得以吻膜拜的。
终于来到他最喜爱的部分,她的唇。她的唇合起来时,是一个很标准的心形,唇丘的地方稍微丰润一些,唇色是一种粉粉淡淡的清浅。跟她的人一样,什么都是浅浅的,明明是个单纯的人,却反而让人抓摸不透……
男人一恼,突然用力挺进。
“啊……”身下的女人轻喊,眉心起了些波纹。
他有些歉意、又有些得意地吻上那段波澜。
男人都喜欢欺负女人,这是物种原始,天生的劣根性。
她直又长的头发,散在雪白的肌肤四周。他掬起一把,唇滑过那阵光泽。
她竟然想剪掉长发!他不准,硬是规定她不可以剪。他知道她有些气恼,觉得他很莫名其妙。
幸好,她的个性也跟人一样,什么都清清浅浅的,不太会去计较她觉得不重要的事情。既然他要她留着,她觉得剪不剪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所以就留着了。
但是绮绮是有爪子的。
虽然他立于不败之地,有把握让她必须听从于他,他也不至于太去冲犯她的原则。
当然,如果最后他强硬到底,她还是不得不听他的,只是多数时候他不是个傻瓜,既然可以有个温柔可人、婉转承欢的小床伴,没必要把情况弄僵。
在她体内的律动速度加快,他不太情愿结束这波热情,但是时间还长——瞄了下挂钟——他们还有两个多小时,他还可以再做一两次。
冲刺加快,她的眉心微紧,轻细的呻吟声也变重。
“嗯——”最后用力的一击,他全身肌肉硬起、纠结,最后瘫软在她的身上。
元清绮无意识地抚着瘫在身上的那具健硕男体,过度的激情让迷蒙的双眸有一阵子的茫然。
窗外的虫叫声,在静夜里唱得格外暸亮。晚上九点,在台北城里夜正方兴,但是在阳明山上,一切静寂沉沉,一不小心会有一种将被夜色吞没的感觉。
这间豪华的招待所不挂在汪家名下,但是一直以来都是汪迎先在使用。她不晓得他们为什么要弄一间招待所挂在不相干的人名下,但反正汪家的一切有许多晦秘,不去探问是最好的。
她,也没有好奇心。
可是,从去年开始,这间以往拿来接待重要秘密宾客的招待所,就变成他与她私用的了。
这里是他们幽会的地方,每周的两个晚上,定期的幽会。
一切是怎么开始的?
她“知道”是如何开始的。却不十分“明白”为什么。
她的父母经营一间小书店。不是像金石堂、诚品那种大型连锁,有明亮的灯光、空调和宽敞的空间。是像我们记忆中,开在家门口转角那种小小的书店,有点小,有点挤,卖些参考书、故事书和轻便的文具,随时橡皮擦用完了或是立可白没了,很方便就可以买点小东西的那种老书店。
这家小书店已经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从元清绮祖父辈就开始经营了,之后传到她父亲手上。在早期也曾经辉煌过,但是随着大型连锁书店的兴起,店附近的生活型态也改变了。办公大楼开始兴起,许多住户都改建搬家了,这间陪着许多小朋友长大的书店,现在突兀地卡在南京东路一个小转角上,四周都是办公大楼,能做的生意越来越有限。
两年前,为了贴补一点家用,母亲在骑楼设了个早餐小摊,再把书店隔一小半出来摆桌子,现在反而是早餐铺的生意比书店好许多。
原本这间店是自己的,没有什么贷款压力。但是祖父一直有好赌的小毛病,直到他过世而元清绮的父亲继承了所有产业之后,他们才知道,店面早就拿去贷了好几胎的贷款,而钱,全给祖父赌掉了。
抛弃继承权是不可能的,父亲刻苦的性子让他不愿意把元家辛辛苦苦揽下来的一点财产抛开。
若把店面卖掉,钱拿来抵所有的贷款刚刚好,父母俩手中什么都没剩下。
都已经是五十几岁的人了,教他们失了这唯一的依据,要如何从头开始呢?撑着这爿小书店,再加上早餐铺的营收,每个月东补西补也刚刚好可以过活。
二十四岁的元清绮在一间贸易公司当会计,一家三口这样平平乐乐的,也过了下来。
说到底,元家人的个性一直都是这个样子——能温能饱便已知足,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
然后那天。
那天是星期五,元清绮的年假休不完,所以请休了一天。一大早她就在妈妈的早餐铺帮忙。
早上九点多,早餐铺的人潮开始淡了,大家已经上学去或进了办公室,元清绮正在洗煎蛋饼的铲子,眼角看到一辆大车往路边一停,一个高大的身影下了车,匆匆进到父亲的书店里。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偶尔有些忘了带纸啊笔啊的路人经过,也会这样匆匆进去买点东西就出来。她并没有多注意,只是专心地去收拾身周的环境。
夏末的早晨还是非常炎热,她满手油腻,发丝微乱,额前的薄汗细细地凝起,元清绮抬高手背轻轻点拭几下,冷不防间,突然感到余光的那个身影没有离去。
她抬起头,眸光有些茫然。那份茫然替她的双眼蒙上一层雾般的迷蒙。
汪迎先站在店门口,定定盯着她。
“……你想要点什么吗?”眼看他盯了好几分钟都目不转睛的,她轻声询问。
他又看了她好一会儿,手上还握着两支刚买的原子笔,然后才慢吞吞地开口。
“培根蛋饼,谢谢。”是很有共鸣感的低沉嗓音。
直到现在她仍然不明白,汪迎先到底看上她什么。当时的她绝对是一身狼狈!即使换个时空地点,她都称不上什么活色生香的大美人,“眉目清秀”就算最贴切的赞美了。
她打个蛋,帮他做了一份培根蛋饼,装好了递给他。
“三十元。”
他又没有立刻回答了,还是站在那里直勾勾看着她。终于她被看到有些不自在,浅浅的红晕浮上秀白的脸颊。
他的唇牵动一下,丢下五十元硬币,也没有找钱,拿了蛋饼就走了。
她当然知道他是谁,这一带很少人不认识汪家的人。汪家是附近的大地主,光房地产就够好几辈子吃穿不尽,但是真正让汪家发迹的却不是房地产,而是“道上的生意”。
早期在混帮派时,汪家人多数秉持着“盗亦有道”的原则,很注重邻里关系,所以他们在地方上的形象反而非常良好。
大约四十年前,汪家决心开始漂白,于是成立了几家正经生意,经过两代的费心经营,如今竟然也成为台湾一个极为著名的财团了。
传到汪迎先父辈的那一代,只剩下兄弟两人,汪迎先的伯父是主事者,他父亲这一系则算是旁支,可是街坊间对于汪迎先的身世早就传出不少八卦。
据说,汪迎先的生父其实就是他大伯。当年当家的和自己的弟妹偷情,先生下了他,他母亲为了向当家元配示威,还故意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