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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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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甚至为老太太编织毛衣,老太太满意地对我说:“在拍片休息时帮我做的。”

萍姐有点讪讪地告诉我:“过年封的大利是,五百元。”人心这么易被收买。

迟早她能取我的地位而代之,我怅惘地想:这是辜玲玲应得的,她付出了代价。

我是否应该恨她呢?我拿不定主意。

  第9章

现在我也有约会,二十多岁的大孩子,大学刚毕业,想在成熟女人身上寻找经验以及安慰……我都一一推却,我还是伤兵。

唐晶说:“你适应得很好,现在连我都开始佩服你。”

我令憎我的人失望了,因为活得这么好。

但一颗心是不一样的了,我的兴趣有明确的转变,阅读及美术成为新嗜好。我对红楼梦这套书着迷,连唐晶都赞我“有慧根”,这是一本失意落魄人读的小说,与我一拍即合,我将它读了又读,每次都找到新意,最近又参加某大学校外课程陶瓷班,导师是法国回来的小伙子,蓄小胡髭,问我:“为什么参加本班,是因为流行吗?”我答:“是因为命运对人,如双手对陶泥,塑成什么就什么,不容抗拒。”小胡髭立刻感动,我成为他的得意门生。我的作品仿毕加索,形态胖胖的、快乐的。

一刹时认识那么多新事物,使我这个闭塞半生的小妇人手足无措,悲喜难分。

唐晶诧异地说:“最难得是你并没有万念俱灰的感觉,我原以为你会挖个洞,把头埋进去,日日悲秋。”

我啐她。

生日那天,她给我送来三十四枝玫瑰花。

我不知把花放在何处,难得的是布朗也露出笑容,我安乐了,现在丁是丁,卯是卯,一切按部就班,我仍然活着,连体重都不比以前下降。

子群在她工作的酒店给我订只精致的蛋糕,我立刻与同事分享。以前她一点表示也无,今年不同往年。

收到女儿的贺电时,我双眼发红,十二岁的孩子身在异国,还记得母亲的生日,谁说养儿育女得不到报酬?

我们失去一些,也会得到一些,上帝是公平的。

史涓生在下午打电话给我,祝我幸运。

我迟钝地、好脾气地接受他的祝福。我尚未试过史涓生不在场的生辰,但不知怎地,今年过得特别热闹。

涓生说:“我同你吃晚饭吧。”

“不,”我心平气和地说,“我早有约。”

不食嗟来之食。

他似乎很震惊。“那么……”他迟疑一下,“我差人送礼物给你。”

还有礼物?真是意外,我原以为他已经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也许他确是一个长情的人,子群说得对,他是一个好男人,与他十三年夫妻,是我的荣幸。后来他诚然移情别恋,但他仍不失好男人资格。

愿意陪我吃晚饭的有两位先生:艺术家张允信先生与老实人陈总达先生。我取老实人,艺术家惨遭淘汰。

活到三十四岁,作为超级茶渣,倘能挑选晚上的约会,我自己都觉得受宠若惊。

老陈特地亲自订的一家小菜馆,虽然情调太廉价,虽然肉太老酒太酸,冰淇淋取出来的时候已经溶掉一半,我仍然津津有味地品尝。

这像高中时期男孩子带我出来吃饭的光景:钱不够,以温情搭够。

嫁涓生后尝遍珍馐百味。穿着露前露后的长裙子到处参加盛宴,吃得舌头都麻木,如今抛却了那一边的荣华富贵,坐到小地方来,平平静静的,倒别有一番风味。

老陈的品味这么坏,对于享乐一窍不通,渐渐他的出身便露将出来:喝汤时嗒嗒响、握刀叉的姿势全然不对,餐巾塞进腰头去,真可怜,像三毛头次吃西餐模样。

小时候我是个美丽的女孩,等闲的男人不易得到我的约会,但现在不同,现在我比较懂得欣赏非我族类的人物。不能说老陈老土是老陈的错,我的器量是放宽了。

晚餐结束,老陈问我:“再来一杯红酒如何?”

我笑,“吃完饭哪儿还有人喝红酒,”我说,“要杯咖啡吧。”

“对,应该喝白兰地。”老陈懊恼地说。

“我喝咖啡得了。”我说。

他似乎有点酒意,面孔涨得很红,开始对我诉说他十余年来的小职员生涯。

——他们的故事都是一样的。

我自己现在也是小职员,他们的一分子。

老陈诉说他历年来如何比别人吃苦,更辛勤工作,但机缘并不见得思宠他——那简直是一定的,人人都觉得生活亏欠他,现在我明白了,我们不快乐是因为我们不知足,我们太贪心。

我心不在焉地聆听着,一边将咖啡杯旋来旋去,这是我头一次听男人诉苦,史涓生下班后永不再提及诊所的事,变心是他的权利,他仍是个上等的男人。

对于老陈的噜苏,我打个呵欠。

他忽然说:“……子君,只有你会明白我。”他很激动,“我妻子一点都不了解我。”

我睁大眼睛,几只瞌睡虫给赶跑了,“什么?”

他老婆不了解他?

“我妻子虽然很尽责,但是她有很多事情是不明白的。我一见到你,子君,我就知道我们有共同之处,”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子君,你认为我有希望吗?”

不知道为什么,对于他的失态,我并没有恼怒,也没有责怪的成份。我忽然想起唐晶警告过我,这种事迟早要发生的,我只觉得可笑,于是顺意而为,仰起头轰然地笑出来,餐馆中的客人与侍役转过头来看我们。

我太讶异了,这老陈原来也是野心的呢,他不见得肯回家与老婆离婚来娶我,他也知我并不是煮饭的材料。这样说来,他敢情是一厢情愿,要我做他的情妇!齐人有一妻一妾!

我更加吃惊,多么大的想头,连史涓生堂堂的西医也不过是一个换一个,老陈竟想一箭双雕?我叹为观止了,你永远不知道他的小脑袋里装的是什么,以前的关怀体贴原来全数应在今日的不良企图中。

但我仍然没有生气。

老陈太聪明,他一定想:这个女人,如今沦落在我身边,能够捞便宜的话,何妨伸手。

我益发笑得前仰后合,我醉了。

老陈急问:“子君,你听明白没有?你怎么了?”

我温和地说:“我醉了,我要回家。”

我自顾自取过手袋,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一个箭步冲出小餐馆,截到部街车,回家去。

我吐了很久,整个胃反过来。

第二天公众假期,我去探望唐晶。

她在听白光的时代曲,那首著名的《如果没有你》。

“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我的心已碎/我的事也不能做/我不管天多么高/也不管地多么厚/只要有你伴着/我的日子为你而活——”

“这个‘你’是谁呀?”我嘲弄地问。

“这么伟大?我可不相信。”我说。

“你最好相信,‘你’是我的月薪。”唐晶笑。

我想了想,“扑哧”一声笑出来。

唐晶看我一眼,“你反而比以前爱笑。”

我说:“我不能哭呀。”

“现在你也知道这苦了,连哭笑都不能如意。”

我躺在她家的沙发上,“昨天那陈总达向我示爱。”

唐晶先一怔,然后笑骂:“自作孽,不可活。”

我问,“大概每个办公室内都有这么一个小男人吧?”

唐晶慨叹:“那简直是一定的,每个机构里都有老婆不了解他的可怜虫,侍奉老板的马屁精,欺善怕恶的上司、抛媚眼的女秘书……哪里都一样。”

我凄凉地笑,半晌说不出话来。

以前我的世界是明澄的。

唐晶改变话题。“自那件事后,令妹是改过自新了。”

“是吗?她一直没来找我。”我有一丝安慰。

唐晶说:“我并不是圣处女,但一向不赞成男女在肉欲上放肆。”这是二十多年来她头一次与我谈到性的问题。

我有点不好意思。

“子群现在与一个老洋人来往——”

我厌恶地说:“还是外国人,换汤不换药。”

“前世的事,”唐晶幽默,“许子群前世再前世是常胜军,专杀长毛,应到今生今世偿还。”

我板下脸:“一点也不好笑。”

“你听我把话说完,那老洋人是学堂里教历史的,人品不错,在此也生根落地,不打算还乡,前妻死了有些年,于是存心续弦。”

“子群肯嫁他做填房?”我问,“将来老头的养老金够花?”

“那你就要去问子群本人,她最近很想结婚似的。”

我与唐晶联同把子群约出来。

她见到我很欢喜,说到婚事,子群将头低下,“……他大概还有十年八年退休,以后的事也顾不得。宿舍约有两千多尺大,环境极佳。你别说,嫁老头有老头的好处,一不怕他变心,二可免生育之苦。教书是一份非常优美但是没甚前途的工作,如钱不够用,我自己能赚。”

我颔首。

她自己都能想通了,也好吧。

“事情有眉目的话,大家吃顿饭。”我终于说。

那一天以后,陈总达的妻开始每日来接他下班,走过我桌子旁总是铁青着脸,狠狠地瞪我一眼,一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偷我老公?”的样子。

我不知道是好气还是好笑,最后还是决定笑了。

老陈像是泄气球,日日一到五点便跟在老婆身后回家。

老陈妻长得和老陈一模一样,夫妻相,只不过老陈的脸是一只胖橘子,而他的妻子一张脸孔似干瘦橙。好好的一对儿,我也不明白她怎么忽然就不再了解她丈夫,许是因为去年老陈加了五百元薪水的缘故吧,钱是会作怪的。

这女人走过我身边的时候,隐隐可闻到一阵油腻气,那种长年累月泡在厨房中煮三顿饭的结局,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谁说我不是个幸运的女人?即使被丈夫离弃,也还能找到自己的生活,胜过跟老陈这种男人一辈子,落得不了解他的下场。

不久陈总达便遭调职,恐怕是他自己要求的。

他走的那日,中午我们一大伙人订好午餐欢送他。

连布朗这狐狸都很安慰地对我说:“老陈总算走了。”

我微笑。

他也微笑。

由此可知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心境平静下来之后,寂寞更加噬人而来。

为了排解太多的时间,我乱七八糟地学这个学那个,书法、剪纸、木偶或插花、法文、德文,班上都挤满寂寞的人,结果都认识同班的异性,到别处发展去了,班上人丁单薄,我更加寂寥,索性返回张允信那里攻陶瓷。

现代陶瓷重设计不重技巧,张氏对于设计优劣的评语极有趣:“看上去舒服,便是一流设计,看上不适意,九流设计。”

他把赚回来的钞票下重本买工具及器材,住在沙田一间古老大屋,拥有一具小小的电“窑”,每次可烧十件制成品。

最有趣的是张允信这个人,他有点同性恋趋向,因此女人与他在一起特别安全,一丝戒心也不必有,光明磊落。

这又是无数第一次中的第一次:以前见也没见过这一类人,只认为他们是畸型。以前的我是多么孤陋寡闻。

张龙信这小胡髭不但英俊高大,有天才有学问,为人更非常理智温和,他品味高,懂得生活情趣,观察力强,感情细致,来往的朋友都是艺术家:专攻摄影、画画、设计服装、写作,坐在一起,啤酒花生,其乐融融。大家常走去吃日本或韩国菜,大快朵颐,毫无心机,有时我也跟着他们去听音乐、看电影,在这类场合中往往见到城内许多有名气的人。

张允信老称呼我为“徒弟”,一次在大会堂楼头,他忽然说:“徒弟,我同你介绍,这位是张敏仪。”

我“霍”地站起来。我所崇拜的唐晶所崇拜的张敏仪!我一阵晕眩,高山仰止般张大着嘴,说不出话来。

小张顿时笑着解围,“我这徒弟是土包子,没见过世面,你多多原谅。”

我以为这张某小姐总得似模似样,一个女金刚款,谁知她比我还矮一两寸,身材纤细,五官精致,皮肤白腻,大眼睛,高鼻子——这就是她?我瞠目。脚上还穿着三寸半高跟鞋呢,如何冲锋陷敌?

只听得她同朋友说:“唉,每天早上起来,我都万念俱灰……”

我马上傻笑起来,兴奋莫名,原来不只我这个小女人有这种念头。

小张轻轻问我:“你怎么了,子君?”

我坦言说:“一下子看到这么多名人,太刺激了。”

小张笑着一转头说:“咦,老徐与老徐的女人也在。”

我马上伸长脖子看,老徐长着山羊胡髭,瘦得像条藤,穿套中山装。他的女人予我一种艳光四射的感觉,吸引整个场子的目光,一身最摩登的七彩针织米觉尼衣裙,大动作,谈笑风生,与她老公堪称一对壁人,我瞧得如痴似醉。

小张推我一下,“哎,徒弟,这个人你非要认识不可,非常知情识趣,聪明可爱,”他提高声音,“喂,方老盈,你躲在那边干吗?图凉快呀。”

一个女子笑盈盈地过来,“张允信,你也在。”她穿着素色缎子旗袍。

我看着她依稀相熟的脸,心血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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