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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不饿?小刚妈妈留了稀饭给你,去厨房吃吧。”
“不用,我吃杨梅。”她又伸手拿起一颗,还问他,“你吃不吃?很甜。”
陈启中笑,“我知道,不过一早就吃那个会把牙吃倒的,待会你喝水都牙酸,还是先吃点东西吧。”
她刚把杨梅放进嘴里,拒绝的话都说不清楚,摇头的时候只发出呜呜的声音,他走过来拉她,她本能地一缩手,手指上还有红色的汁水,在他掌心里划出一条淡淡的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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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这两天真累残废了……一点瞎话都不说,还有就是,谢谢每个来签售会的亲,我签完名好多都说,来,笑一个,我一般一听就僵硬,因为大脑自动闪出“来给大爷笑一个”……所以如果你们拍到我表情丑丑的,那是我瞬间穿越了一下,千万别害怕……
旁白:我证明,那表情真的很丑……
海:真的谢谢大家了,再谢一次
第 34 章
假期并不长,离开前最后一个晚上何小君喝醉了,喝的是陈启中侄子夫妇自家酿的杨梅酒,她的酒量并不好,所以平时都很节制,但那酒十分清淡,又有香味,入口甜润,让她不知不觉就喝了许多。
后来何小君口袋里的手机震动,打开看到是家里来的电话,她站起来说声抱歉想走开去接,一起身就觉得不对,脑子里晕乎乎的,但心里仍旧清醒,唯恐自己会失态,她转身时加了许多小心,走路都是看着自己脚尖的。
电话是妈妈打来的,声音有些奇怪,只问她,“小君,你现在在哪里?”
何小君一愣,想她来这里的那天早晨给爸妈打过电话了,他们当时还让她玩得开心,怎么才两天就忘记了。
“我在西山啊,妈,你跟爸到家了?”
“刚到。”何妈妈答得简单,又说,“有人在我们家楼下等你,好久了,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她不知道,也无法理解,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她竟然无法理解,有人在等她?谁在等她?
——还有谁是值得等的?
妈妈在那头继续说话,说那辆她见过的宝马车,说车里坐着的人,又问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茫然应了两声,最后说,“妈妈,那个人和我没关系,让他去吧。”
挂上电话后何小君在原地立了很久,她之前走得漫无目的,居然不知不觉绕到了老宅后的一片空地上,石板小道,稀疏树影,不远处就是太湖,月色很好,照得湖面一片雪亮,夜里清凉,她却觉得胸口潮热,眼前朦胧一片,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真的是醉了,竟然连回去的路都看不清。
肩膀突然一沉,她回头便看到陈启中,就立在她身后。
她想说话,开口却哑了声音,眼前仍旧模糊,他也没出声,只递过一样东西来,她本能地接过,入手柔软,却是一块手帕。
为什么要给她手帕?觉得奇怪,她仰起脸看他,一阵风吹过,满脸冰凉,伸手去抹,居然是湿的。
他还在看她,略带些无措,她与他就这样面对面立着,她其实是心里难受,难受得动弹不得,又克制不住自己的眼泪,狼狈不堪,想把他推开,不让他看到这样的自己,但是眼前突然一黑,却是他伸出手来拥抱她,姿势略有些笨拙,也没有任何言语,只在她背上轻轻拍了两下,哄孩子那样安慰的手势。
她有一瞬觉得这一切真是好笑,她为什么要他来安慰,他又有什么资格这样安慰她,但耳边传来的却是自己的哭声,一开始断续呜咽,到后来嚎啕大哭,他益发地手足无措,又怕她跌倒,只是搂着她,最后她哭得累了,索性坐在侧边的石头上,开口要求,“我还要喝酒,杨梅酒。”
石头很大,表面平滑,月光下反射出白色的光,他也坐下来,慢慢答她,声音低缓,“已经喝完了,你要是喜欢,还可以再做。”
她侧过头去看他,手里还抓着那块手帕,眼泪鼻涕揉在一起,皱巴巴的一团,刚刚哭过了,眼睛鼻子都是红的,潮湿眼角,泪光宛然,他又忍不住,伸出手去摸摸她的头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重复,“可以再做的,别哭了。”
她想说自己没有醉,也不是为了那些酒,但喉咙沙哑,说不出话来,眼前只有他看自己的眼睛,专注耐心,让她有错觉,错觉他可以一直这样看着她,一直到天荒地老。
又有什么可以天荒地老?荒谬,可她竟突然心生贪念,贪恋这样的目光,贪恋他给她的温暖,即使这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她只想要他带给她的一点点力量和温暖,明知这样做是可耻的,但是她孤独、脆弱、迷茫、对自己丧失信心、想有人陪伴、想有人拥抱,还有,不想再做噩梦。
她开始害怕——害怕自己会被困死在回忆里,永远都走不出去,像一个溺水者,惊恐万状,慌乱不堪,本能地想抓住眼前出现的任何一个人。
她就这样看着他,许久,看到眼前一片模糊,最后的印象是月光,水银泻地,亮得刺目,逼她闭上眼睛,让自己躲进最深的黑暗里去。
但是身上温暖,却是他伸手过来,再次拥抱了她。
第 35 章
第七章 无法选择的选择
我们无法选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至少可以选择不过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1
之后杜美美每次在何小君面前谈起这次西山之行,都会眉飞色舞,自觉功绩非凡,按老习惯掩着她的胸口感叹,“小君,你说,我是不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要不是我,你能那么快就和陈启中走到一起吗?”
何小君却每次都答不上来,只好保持一个笑容,都不知道自己在笑些什么。
事实上她一直都没能清楚地回忆起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只记得第二天离开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理所当然地认定了她与陈启中的关系,就连她自己都找不到否认的理由。
一个半夜三更才被男人背回来并且还在他背上傻笑抓着他要他抱要他亲的女人,是没有资格否认她与他没有关系的。
再说她并不讨厌陈启中,有时甚至是有些喜欢他的。
陈启中与冯志豪当然是天差地别的两个男人,他不会说什么特别的甜言蜜语,也不会送她非常奢侈的礼物,工作虽然很忙,但总会抽出时间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来,每天打电话给她,大多不长,但很固定。
她在他面前感觉很放松,偶尔还会耍赖,比如一定要他认同她的某个想法,他通常会由着她,有时也会说几句,但最后赢的总是她,倒也不是她永远正确,特别有理——她也知道——只是他让着她。
不过说实在的,他们两个也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可以起争执,所以每当意见相左,他们的对话往往是这样的。
她说:我是对的。
他摇头,然后说一个理由,解释得很耐心。
她不听,或者听了也不认,只说:我是对的,反正我就是对的。也不是蛮横无理的口气,就是脱口而出。
而他听完总会顿一下,然后不再继续反驳,笑着看她,只说,“好吧,你是对的。”每次所用的语气都像她第一次在那条山路上听过的那样,无奈又愉悦。
她一开始还有些不安,为自己莫名的改变,还特地去问杜美美,杜美美拍着桌子笑她,“何小君啊何小君,你白长这张脸,白谈两场恋爱了,男人就该让着女人,明白不?你这是回归正常世界,来到人间了。”
后来何小君便习惯了与陈启中的相处,只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有人陪伴比寂寞好,她26了,感觉得自己对身边所有的人和事都有些无力,前男友没有再出现在她面前,却总是在她偶尔的噩梦中挥之不去;妈妈对她彻底失望,开始自力更生,整天忙着托朋友找亲戚给她介绍一个条件好的男人;爸爸有自己的退休生活,她也没想过要与他谈论什么样的男人才适合自己;工作是奔波疲累,永远都看不到尽头,总之,何小君需要陈启中,需要他来证明自己还是有一丝自主之力的,能让她在这一切的夹缝中喘一口气,让她知道,无论情况如何,总有一个人,愿意无条件地给她安慰,只是安慰而已,她也不需要更多。
周末何小君与陈启中一起吃饭,他带她去金桥,非常安静的街区,星期六的中午都没有什么人在街上走动,沿街全是西式餐厅,竟然还有水道,一排玻璃房临水而建,她难得来这里,看得有趣,他就拉着她进去了。
吃的是西班牙菜,皮质的菜单巨大,餐厅里没什么中国人,她用菜单掩住脸偷偷问他,只露出一双眼睛来,“哪个好吃?”
他也压低声音回答她,“我也不知道,随便点吧。”
她诧异,遮住脸都忘了,直接问,“你没来过?”
他点头。
“那你平时都去哪里吃饭?”
“公司啊。”他理所当然。
“一天三顿?”何小君流汗。
“差不多。”
“休息日呢?”
“我自己煮。”
“不可能!”一个单身汉会自己煮饭吃?何小君绝不相信。
他放下菜单看她,“不信?我们打赌。”
打赌的结果是午餐之后何小君与陈启中直接去了超市购买原材料,然后直奔他的公寓,他们两个人才认识不久,真正开始约会也不过是这几周的事情,她没想到自己竟会就这样跟他一起回了家,还觉得很自然。
或许是陈启中给她的感觉太安全了,一个男人能够给女人这样强大的安全感,不知该庆幸还是沮丧。
陈启中家所在的小区很大,小高层,并不因为地处金桥就华洋混杂,住的都是中国人。他买的是六层,一梯两户,上楼的时候何小君还问他,“这里的房子很贵吧?”
他摇头,说了一个让她吃惊的价格,何小君吸气,“这么便宜?你捡来的?”
他笑起来,“正好遇上房地产低谷,不过那时候这里真的很荒,出门什么人都没有,一星期看到的狗都比看到的人多,现在好多了。”
她想说现在人也不多,不过做人实在没必要那么直白,所以忍住了。
其实她在超市里就相信陈启中真的是会煮饭的,他挑选原材料非常熟练,何小君从小没进过厨房,更没买过菜,看着都觉得佩服,只知道跟着走,超市里人多,他在肉类柜台前停下,问她,“你喜欢喝什么汤?”
“冬瓜排骨汤。”她从小的最爱,说完还伸手去指,“小排骨。”
他笑着拉回她的手,“那是牛仔骨,小排骨在另一边。”
肉柜前冷气扑面,但他的掌心温暖,对比强烈,她原想把手收回来,后来却放弃了,任他牵着继续走。
陈启中家里的厨房非常干净,也不是那种从来不用的一尘不染,就是整齐,工具齐全,居然还有个嵌入式的烤箱,她看得稀奇,蹲下来研究,问他,“你做蛋糕?”
他摇头,想了想又说,“你要吃的话,也可以。”
她是甜食爱好者,听完顿时被打动了,热烈回应,“好的,我要吃。”一转脸又看到厨房一角放着的玻璃大瓶,里面满满的一瓶杨梅,浸在深红色的酒水里,阳光下晶莹剔透。
她迷茫了一下,情不自禁走过去,手指碰到冰凉的玻璃才开口,“这是什么?”
他正打开冰箱取原料,闻言回头看了一眼,声音温和,“杨梅酒啊,还没好,得再等几天。”
她已经愣了,忽然有错觉,错觉自己又回到了那天晚上,月光如水银泻地,刺目一片,让她忍不住闭上眼睛。
不喜欢自己的反应,何小君用力把手从玻璃瓶上收回来,转身再不去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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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昨天晚上看金三顺……
旁白:你就怎么丢脸怎么来吧
海:总结陈词,编辑真狗血真强大,每每看到帅哥给女主打倒,还流鼻血,我柔弱的小心肝哪……
旁白:你心里其实在说,给我吧给我吧
海:启中,我也要喝杨梅酒,怎么人家男主角又帅又有钱又深情款款,真是不平衡
启中:……我正边喝边想
第 36 章
陈启中下厨的手艺果然高超,何小君食髓之味,之后就经常去蹭饭吃,也不嫌路远,不过有地铁,加之两家都在地铁站边,并不麻烦。
无论多晚陈启中都送她回家,也是地铁,安全方便,两个人还能说说话,偶尔太晚了,地铁停运,他才开车送她。
何小君有时奇怪,问他,“你是不是不喜欢开车?怎么老是坐地铁。”
陈启中讲老实话,“这车是公司配的,每个月发定额油卡,超过全都自己来,市区里堵,跑一次又费时间又费油,还有停车,都找不到地方,有这些时间和钱,我们呆在车上干什么,还不如吃一顿砂锅粥。”
何小君听完笑,想这男人果然实惠,接着便不再多问,况且她并不排斥坐地铁,虽然天天坐惯了地铁,但两个人一起聊天和一个人发呆区别很大,陈启中说得没错,过去冯志豪到哪里都是开车,她有过与他两个人被堵在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