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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要不要再写一篇文玩一玩呢?
林夏靠在真皮转椅的靠背,微微仰着头,闭着眸子,食指轻轻敲击檀木桌面,在空荡的房间里发出沉闷的声音。
她确是没有发觉,这个动作,是那么的熟悉。
想了想,林夏翻开了写着玩的文件夹,里面都是些无聊时候写的文。
看着看着,林夏那股迫切开文的心又淡了下来。
算了,还是别双开了。
这本书后面的稿子都没写完,小号又被陈清知道了,要是见她又开了一本书,只怕会发飙。
这样想着,林夏打开大纲,看了下《锦绣》最后一章存稿,接着它写了起来。
还是先搞定这一篇文吧。
不过,宅斗可真是累人!
她死了多少脑细胞,才让文章看起来富有逻辑,没那么小白。
阅历,真的很重要。
这种文章她虽然写的出来,却很艰难。一章3000字,要写三到四个小时,可能还是不适合写网文。
实体书一本也就20多万字,所以斟字酌句的没关系。
可网文随随便便就是上百万字,这样的写字速度,还真是伤不起。
所以,还是写无节操小白文比较好,就像《穿越之钱多多》,50多万字,写的很轻松。
看着文档里面的那本《重生之女配》,林夏勾了勾嘴角,等这本《锦绣》写完了,一定要把这本女配文发出来。
无节操小白爽文,姐要来啦!
上午写文,下午靳夜就回来了。
这晚上,两人并没有留在靳家,直接回了纽约州。
之后靳夜回了曼哈顿,林夏则回了布鲁克林区普菲尔中学不远处的那栋小公寓里。
三天后,公寓迎来了第一个客人。
时光荏苒,你不是当初的你,我也不是当时的我。
可是,任光阴流逝,眼前的这个少年。
一如初见时那个他,温润如水。
眼里波光潋滟,如水般温柔。
ps: 在实验室站了一天,事实上,我快废了,呜呜呜呜,求安慰~~~~(》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