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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于九天29残更不寐(出书版) 作者:风弄-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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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了顿。
  「所以现在做事,必须处处小心,」目光更具压迫性,问那小官,「要是因你的不谨慎,引发民夫抗议,成伙的怠工,延误大王交代的事,你一颗脑袋能抵消罪过?」
  这么一顶大帽子砸下来,小官瘦细的脖子差点砸到骨折,哪里还敢和对方争论,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大人说的在理,是小的想岔了,小的立即就去找治鞭伤的草药!」
  转头对绵涯他们瞪了一眼,「便宜你们两个贱民了。」
  就跑去找草药了。
  那位许郎深大人,刚才只是朝着绵涯处扫一眼,就只管教训小官去了,此刻小官已走,他才再度把目光放回到绵涯身上,默然了片刻,不带情绪地说,「难道还想我扶你?起来吧。」
  苏锦超赶紧把绵涯扶起来。
  绵涯受的是皮肉外伤,并无大碍,就是流血的伤痕恐怖了点,偏偏苏锦超对这种流血场面很惊悚,无比坚持地把绵涯当残废一样,认真搀到了不那么热的城墙阴影下,挑了一块平坦的大石头,用自己的袖子擦了三四遍,然后紧张兮兮地命令绵涯坐在大石头上休息,一边频频张望,「那臭官,找草药找到哪里去了?」
  许郎深不知为何没有走,反而在这热火朝天的建筑工地上闲逛一般,也逛到了这片极少人注意的城墙阴影下。
  绵涯坐在石头上,背挨着脏脏的石墙,忽然发出一声痛楚的呻吟。
  「怎么了?怎么了?」苏锦超差点吓得蹦起来。
  「没什么,就是想喝水。」
  「混蛋!口渴你说就行了,哼哼什么?」苏锦超松了一口气,忍着想赏这吊儿郎当的家伙一耳光的冲动,「给本公子老实坐着,我去找水。」
  朝着木楼梯那头专门放水桶的地方跑去了。
  苏锦超的背影在视野中变小,绵涯才瞄了那个沉默的男人一眼,冷冷道,「我以为你已经死在了同国。既然还活着,为什么不和我们联系?」
  「遇上了意外。」
  「什么意外?」绵涯语气罕见的严肃。
  他并不是以朋友和兄弟的身份发问,而是以西雷王手下情报的头目的身份,在审问这个被派出去报信,结果彻底失踪了的西雷侍卫。
  自称书郡文书官员的许郎深,同时也是昔日鸣王身边侍卫之一的长怀,面对绵涯的责问,脸上露出一丝不愿回忆的尴尬,还有深深的愧疚。
  「那一晚,我奉鸣王的命令,回西雷向大王求救,在同泽城外,受到萧家派来的一个精锐小组的追杀。」
  绵涯作为情报老手,对同国当晚的变乱,事后有做过资料整理,也知道了萧家内部曾经有人想干掉凤鸣的事。
  他略一思索,便问,「洛甯还是洛芊芊?」
  「洛芊芊。」长怀说,「当时我知道,如果不干掉这个缠上我的小组,我将无法完成鸣王交付的任务,所以我一边逃过他们设下的种种陷阱,一边采取反狙杀行动,最后这小组大多数人死在我手里,但我也深受重伤,失去所有战斗力。就在这时,有人救了我,正是他告诉我,萧家这个小组是洛芊芊派来的。」
  绵涯打量着身着丝袍的长怀,总觉得这一同接受过大王亲自调教的兄弟,有点和从前不同,沉吟着问,「这个人,你的救命恩人。你相信他的话?」
  一缕不自然,再度从长怀脸上迅速掠过,快得几乎抓不住。
  但擅长搞情报工作的绵涯是何等老手,当然不会放过这些微痕迹。
  长怀沉默了一下,回答说,「他虽然是个混蛋,但还不至于在这件事上骗我。他……」
  绵涯懒洋洋把手一挥,「好了,别说这些鸡毛蒜皮,先挑重要的事说。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诈死?」
  「我没有诈死,是你们以为我死了。我身受重伤,鸣王和大王那边情况又多变,所以没有仓促联系。这次没有完成向大王报信的任务,是我的责任,等我见到大王,自然会请罪……」
  「好了好了,这也是鸡毛蒜皮,你说重要的。」
  「你要我说什么重要的?」长怀终于忍不住,瞪向绵涯。
  嗤。
  嫌血黏糊糊地流在皮肤上不舒服,绵涯撕下袖上一块脏布,随便在手臂上擦了擦,抬头一看,长怀还在居高临下地瞪着他,等他回答。
  绵涯被逗乐般的一笑,「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亏你在鸣王身边呆了这么久,管你是重伤还是诈死,只要你还活着,这就是最重要的事。我们的兄弟,如今少一个就是少一个了,连萧家都损失了不少人……不说丧气话,鸣王要是知道你没死,一定很高兴。大王也会高兴。」
  长怀没想到他说出这样一番话,心头顿时暖热,绷紧的脸不由温和起来,微笑着说,「我也不是什么事都没干,前阵子小柳出了点事,我去了一趟永殷……」
  「什么?永殷太子府是你烧的?」绵涯立即联想到那件大事了。
  连永殷太子都在大火中烧成重伤。
  所以永逸王子才不得不离开烈儿身边,赶回永殷调查这惊天大案。
  「当时情势只能如此。」长怀耸肩,无辜得像他只是点了一个不怎么受欢迎的篝火堆而已。
  「那小柳呢?」
  「受了伤,不轻,我们在照顾他。」
  「我们?」绵涯眯起眼睛。
  长怀正要说话,脚步声传来。
  长怀迅速地低低说一声,「晚上碰面再谈。」
  转到城墙后,身影消失了。
  「让开让开,水来了。」苏锦超双手捧着一个破瓦碗跑来,半碗凉水在里面晃来晃去。
  到了绵涯面前,把碗往绵涯嘴上一抵,喘着气说,「喝,快喝,累死本少爷了。你这家伙,真是有比神山还高很大的福气,才能喝上本少爷亲自给你倒的水。」
  绵涯老实不客气地张嘴,咕噜咕噜喝了下去,打量苏锦超一眼,似乎比刚刚离开前更灰头土脸了。
  「和人打架了?」
  一提,苏锦超就火冒三丈,「这群该死的贪官!上千民夫在烈日下干重活,他们就只给三个木桶装水,怎么够一轮喝的?刚才幸亏我跑得快,桶底还剩一点,都给我拿碗装了。没想到一个男的过来说要喝,我不肯,正要打架,一个监工过来骂人,那男人后来被监工命令拿木桶到河边打水去了。不过这样和他一闹,水也只撒剩了半碗。」
  他虽然很恼火,绵涯却听得心里一松。
  这蠢材,少看住一点就惹事,刚才如果不是监工过来,恐怕他不知道要被揍成什么惨样,在这种地方做苦活的民夫,揍人的拳头都很硬。
  「奇怪,为什么本公子偶尔倒一次水,都那么倒霉遇上有人抢,而你每次去倒水都很顺利?连饭食也能拿到最大盘的?」苏锦超疑惑地想起这几天发生的事。
  「因为我长得英俊,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绵涯立即给出答案。
  苏锦超赏他一个老大的白眼,又开始不耐烦地四处张望,「那官吏不是去拿草药吗?死哪去了?还不快点滚过来!」
  「看来我受伤你很心疼啊。」
  「放屁!」跟着绵涯多了,优雅的苏家公子难免也染上了一点低俗言辞,「你是本公子的,只有本公子可以揍。如果本公子还没有机会揍你,你就死了,那岂不是本公子今生最大的遗憾?」
  绵涯斜眼扫他一下。
  心想,本铁汉违逆王令,没有把你小子煎皮拆骨,吃得一根小嫩白手指都不剩,那才叫今生最大的遗憾!
  日落西山,一天的苦力活总算熬过去,监工的喝声远远传来,民夫们终于可以放下沉重的木头和石块,拖着疲惫步伐往发放晚饭的地方聚集。
  为了赶上城墙修筑的限期,书谷城算是下了点本钱,对民夫们的吃食并不克扣,晚饭不但有去年陈米熬的粥,居然还每人发一个馒头。
  这些食物看在苏锦超眼里,比他家的狗吃得还不如,何况民夫多,食量大,发放饭食不但要排队,为了多拿一个馒头,还经常要和人争斗,这种贱民,不!这种无知无气量者所为,苏公子嗤之以鼻。
  但是……在狠狠挨了几顿饿之后,苏公子终于明白过来,他可以对那些没仪态的家伙嗤之以鼻,但绝对不应该对自己咕咕叫的胃嗤之以鼻。
  「你坐着,我去领饭食。」看着暮色下密密麻麻排成长龙,等待发晚饭的队伍,苏锦超很有义气地挺身而出。
  一直以来,打水领饭这种事都是绵涯去干,今天他因为自己被皮鞭抽了一顿,苏公子还是挺有同情心的。
  绵涯一把将他拖了回来,翻个白眼,「等你领饭食回来,我都饿成干尸了。还是你给我坐着吧。」
  真是娇滴滴的公子哥儿,今天去倒一杯凉水,就差点被人打了。
  再去劳累了一天,饿得眼睛发光的人群里弄吃的,更不知要惹出什么事来。
  绵涯走向发饭处,脚步轻松,鞭伤对他来说似乎一点妨碍都没有,苏锦超远远看着他消失在人群中,像一滴水混进了井里。
  不一会,他又忽然从另一个地方钻出来,手里已经端了两个装得满满的瓦钵。
  「吃吧。」
  苏锦超接过瓦钵,低头嗅了嗅米粥,倒不是馊的,只是透着一股霉味,他皱了皱眉,默默地开始喝。
  绵涯蹲在地上,一手端着瓦钵,眼角瞅着他,见他一声不吭的慢慢喝着,心忖,这小子要是老实起来,倒也不惹人讨厌。
  再瞅一眼。
  又心忖,贵族就是贵族,喝个陈米粥,竟然也能喝得这样斯文。
  两人沉默着把粥喝完,绵涯又从怀里拿出两个馒头,分了一个给苏锦超,馒头掺着不知道什么杂粮米糠,又硬又难吃,可如果不吃,明天的活哪里有体力去做?
  苏锦超每咬一口,就要伸直脖子,拼了命咽下去,好半天,总算吃完了。
  「还要吗?」绵涯变魔法似的,又从怀里掏了一个馒头出来。
  苏锦超摇头,心里很惊讶绵涯为什么每次都可以弄到超过定额的吃食,在人人都想多吃点的民夫群里,这样做可要相当有本事才行。
  本事如果不够大,连限定的自己分内的吃食都未必可以领到。
  开始时苏锦超总要追问绵涯,他是怎么做到的,但绵涯每次都神秘地笑笑,回答说,「你认了小肉虫这个名字,我就告诉你。」
  苏锦超哪里肯答应。
  所以即使百思不得其解,现在他也忍住好奇,不再问了。
  在广场上吃完晚饭,两人弄了两碗水咕噜咕噜喝了,站起来肩并肩往睡觉的工棚里走。
  「我们一定要想办法逃出去。」苏锦超咬牙切齿地说。
  「嗯。」
  「嗯什么?你快点想办法。」
  「为什么该我想办法?」
  因为你本事大!
  苏锦超心里这样想,嘴上却很硬,「因为是你很蠢地让我们两个被抓来做了民夫的!」
  「我还很蠢的没有让你被勤王军那几个小子的马踩死呢。」
  「哼。」
  「哼。」绵涯也哼。
  要逃出这民夫营,对他来说易如反掌,他却一次也没有尝试过。
  逃出去又如何?
  一旦逃出去,苏锦超一定吵着回家,自己是护送他回到西琴,看着他走进他金碧辉煌的家,还是就此分手,永不相见?
  大王要自己利用他。
  他却,只是一个出身高贵,而心智未开的小笨蛋罢了。
  天天做苦力,吃陈米粥,还要冒着挨鞭子的风险,对苏锦超来说,也许是今生未曾到过的地狱,对绵涯来说,却不足一提。
  给小肉虫遮风挡雨,挡鞭子,给小肉虫抢水争饭,晚上和小肉虫躺一张脏兮兮的硬木床,绵涯甚至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不妨长久一点。
  这些想法,如果被身边的苏锦超知道,不知道会把自己恨到什么样子。
  绵涯转头瞥苏锦超一眼,似笑非笑。
  「也许可以试试爬墙,那边那道高墙,爬过去就是城外了。」苏锦超正沉浸在自己的计划中。
  「墙外有一队驻兵,配有弓箭,你还没有下到地面,就已经被射成刺猬了。」
  「乔装成送饭的人混出去?」
  「送饭的人也是民夫,只是住到另一个民夫营。你是打算从一个民夫营再逃到另一个民夫营?这倒很有创意。」最后这个词,是从鸣王那里听来的。
  「呸!」
  弯腰走进低矮简陋的供民夫睡觉的工棚,同棚的工友大多数回来了,屋子里弥漫着难闻的汗味和脚气,木头混乱搭起来的大通铺上横七竖八地躺了不少人,有人仰面朝天敞着四肢,震天雷动般的打鼾。
  但靠近唯一的小窗户的角落却空着,没有人敢占据,那是整片大通铺看起来最干净最舒服的地方,也是这些日子苏锦超和绵涯的睡处。
  能在工棚里占据最好的睡觉位置,显然是绵涯稍稍展露过实力的结果。
  「绵涯大哥,你回来了。」一个瘦小的身影兴奋地跑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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