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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轻若尘埃-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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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早饭,他对她说:“出去走走吧。”

    于是他们就出去散步,她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着,周围的景色让她想起某些小说里场景。她记起他说过,小姑娘应该读简奥斯丁,而非杰克伦敦传,她不禁想起他们的第一面,在那个湛蓝的游泳池边上,“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他曾这样对她说。

    本文转自,原文地址:=1913660


    第十一章 (4)


    室外是法国式花园和连绵的绿色草场,湖泊点缀其间。这样的地方,春天正是最美的时候,人却是出奇的少。他们徒步出去,根本就没遇到过别的游客,就连开车也很少看到其他过路的车子。庄园里面也是一样的,一间又一间的屋子空无一人,陈设豪华,却又砖石冰冷,画里的人反要比画外的还多一点,林薇本以为是淡季,所以游客少,后来才知道是陈效把这地方包圆儿了,除去庄园的工作人员,方圆几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仆人也看不到,但只要摇铃,就会有人立刻出现,问她:可有什么需要?腰身笔直,态度不卑不亢。她自嘲的想,在如此环境中一经熏陶,即使是她这样急躁市侩的城里人,似乎也变得高尚起来。她几乎忘记自己的过去,以及过去的自己,仿佛世界从来就是这样的,天很蓝,阳光和煦,每个人都很绅士。

    她不禁去想,如果她没有那样一个低到尘埃里的出身,如果她生在一个正常的家庭,有一个负责任的父亲,一个慈爱的母亲,她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如此这般的演化有如电影,她很快得出结论,她不会是现在的她,也不会和陈效混在一起。他们就好像两个造化的怪物,彼此欣赏,谁也不嫌谁,既可以自相残杀,也能互添伤口。他们应该生活在一起,每一天都过得像没有明天,若有一天末日真的将临,世界就当从来没有过这两个人。

    又过了几天,他们离开庄园,去斯特拉特福镇转了转。那个小镇上所有景点都是跟莎士比亚有关的——莎士比亚故居,莎士比亚母亲故居,莎士比亚女儿女婿故居……,在林薇那嘲讽的眼睛里,那种地方也就跟鲁镇差不了多少,等到了莎士比亚老婆故居——安海瑟薇小屋时,两人都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林薇一个人进去去看了看,上到二楼,正对院子的凸窗开着,她走到窗边,看见陈效在下面抽烟,将手里的门票揉成纸团扔他。

    陈效抬头,朝她皱眉,要笑不笑的样子。

    林薇调皮起来,道:“奴家一时被风失手,误中官人,休怪!”

    陈效嘴里嗤一声,歪着头对她笑。

    “笑什么笑?”林薇嗔怪,“严肃点,你应该唱一喏,说不妨事,娘子请方便。”

    他果然就不笑了,掐灭香烟,对她做了个手势,说:“下来。”

    “干吗?”她问。

    “回去了。”他回答,声音不高,却像是一道命令。

    她很买账的跟着他走。

    夜里回到庄园,他们在卧室外面的露台上亲热。四月的乡下尚有些清寒,他用一条毯子裹着她,露在外面的皮肤是凉的,两人贴合的部分又是那么热,她早已经动情,整个人吊在他身上,吻得天昏地暗。

    他却停下来,抓着她的胳膊要挟:“白天你念错台词,重念。”

    “什么台词?”她已神魂颠倒,什么都不记得。

    “在斯特拉特福念什么j□j!”他教训她。

    “那要念啥?你说念啥我就念啥,老爷。”她只是随口说说笑话,没想到他还记得。

    “你自己想!”他把难题抛还给她。

    “罗密欧,罗密欧,为什么你非得是罗密欧?”她把脑子里想到的第一句台词拿腔拿调的念出来,念完了就笑作一团。

    “这还像话。”他满意的笑,又开始吻她。

    林间的水边传来夜鹭的叫声,抬头就能看到星星,她想不出更加浪漫的场景,却不再能回到方才的状态。

    “你开心吗?林薇,”他问她,而后自问自答,“我这辈子没这么开心过。”

    她未曾开口,只点了点头,心里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骗人。就在刚才,就在她说“罗密欧,罗密欧,为什么你非得是罗密欧?”的那一刻,她又想起何齐,想起那个午后——他们在老房子里,何齐拥着她睡在小床上,林凛买了冷面从外面回来——那是她此生最快乐的时刻,永远都不能改变了。

    她埋头在他胸前,避开他的目光。他坐在原地,再没说什么话,只是抱着她,直到两个人的身体都冷下去,她不自觉地发抖,这才拍拍她的背催她起来,回到房子里面去。

    第二天,他们又去布莱顿看望千羽。小姑娘对新学校适应良好,李夏也已经来到英国,等于是陪读。她在伦敦有一层公寓,坐火车到布莱顿不过一个多小时,每逢周末和短假期都可以接千羽过去住。母女两人的关系一度搞得很僵,但终究还是和好了。

    “对她好一点,”临走,陈效这样关照千羽,“你妈妈那个人,很多时候是有口无心。”

    “是是是,我会哄着她。”千羽满口应承。

    林薇在旁边看着,插不上什么话。她禁不住想,她跟陈效都是有着太多包袱的人,面对对方的过去,始终是一个局外人,她以为自己很看得开,可开车回庄园的一路上,脑子里一直都在想这些事情。她觉得烦,宁愿此刻是在公司卖命,一时间就已归心似箭。

    夜里回到庄园,她在晚餐桌上跟陈效谈工作。

    “能不能不说那些了?”陈效用餐刀敲杯子。

    “那说什么?”她反问。

    他看着她,一时无语。

    她被他盯得发毛,只能低头吃东西,嘴里道:“你这人怎么这么奇怪?”

    旅行结束,两个人又从伦敦出发回上海。上飞机之前,陈效果然买了许多酒带回公司送人,钱却是林薇出的。在英国的这些日子,他的Blackberry和工作手机都没开过机,她是唯一一个在他休假期间找他谈过公事的人。他信里的确这么写过,可她没想到他竟然跟她来真的,腆着脸要她为那些贵的令人发指的红酒和威士忌买单,意外归意外,她林薇也不是服软的人,拿出卡来刷卡签字,二话也没有。

    仅仅十多个小时之后,飞机在上海降落,两个人好像重返现实世界。

    上了几天班,一切似乎又回到正轨。有一天,陈效突然问她:“你是不是用过我的密码?”

    她点点头,脑子飞快地转着,想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可他却没再问下去。

    那一阵,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迅速的冷下来,原因可能很复杂,也可能很简单,最直接的一条就是忙。陈效从来没有清闲过,林薇也有她自己的事情。

    那年六月,华善堂有一个治疗心血管疾病的中成药在欧洲通过认证。在此之前,还没有任何中药在欧洲国家获得认证,通过注册,最终上市销售。这样的消息传来,免不了就引起媒体的注意,可谁知最初的一轮报道之后,这件不折不扣的好事差一点演化成了一场品牌危机。

    起因只是一家新兴报社的一篇报道,该报社的记者采访了某业内人士。业内人士指出,华善堂的那个药虽然获准在欧洲上市,但其获得认证的功效只是缓解头痛和肌肉筋挛,跟该药在国内宣传的治疗心血管病的功效天差地别,象征意义大于市场意义。

    报道的字面意思还算单纯,但公众却有更深的理解,很快就有各种各样质疑的声音传来——这个中成药是不是真的有治疗心血管病的功效?如果有,为什么没能在欧洲获得认证?如果没有,是否涉嫌夸大宣传?

    而且,此事的负面意义还不仅在于此。事发之前,陈效正在向董事会游说,打算重新启动申请美国认证的计划。要获得美国方面的认证,时间跨度堪比一场抗战,费用以千万美元计,陈康峪在世的时候就已经做过一次,后来又因为各种原因不了了之了,林薇知道他想要做成一件事的决心,替他摆平这些麻烦,扫清前路上的一切障碍,就是她职责所在。最开始当然是出律师信,包下一整个版面发表声明:该药符合国家规范,其功效通过了所有药理、毒理试验,以及前后三期,总计超过一千例的临床试验,在国内上市以来几十年的临床应用也验证了其功效。

    但事情并不是到此就了结了,公众并不会因为你罗列出一些数字就买了账,更何况还是在这样一种崇洋的风气下,人们更愿意相信欧洲的认证结果,而非国家标准。她不仅要找权威媒体公布药理,病理,以及临床试验的结果,还得找人上电视做节目,她把国内最权威的心血管方面的专家全都找出来,列了一张表,一个一个的找。为了一个科学院院士,她甚至拉下脸来,去找毛老师,通过他父亲的关系,联系上那个八十几岁的心血管外科专家,几次跑到北京,请他出来录了一段访谈,把那些术语化作浅显易懂的语言灌输给大多数人。而与此同时,市场部的广告宣传也及时跟进,终于抢在旁人将他们越描越黑之前控制住了事态的发展,彻底扭转了局面。

    那些日子,林薇几乎一直在外面跑,晚上回到公司再加班到深夜,打交道最多的也是各路媒体的记者们。事情最终告一段落已经是差不多半年之后了,天冷下来,上海也落了雪,到处都摆出圣诞装饰,看起来简单快乐。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

    第十一章 (5)


    消息是一个名叫宋缤的女记者告诉林薇的。为了化解华善堂的品牌危机,林薇一度与那个圈子里的走得很近,宋缤在电视台做一档纪实节目,林薇找她帮忙,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

    宋缤是主持人出身,年纪很轻,人也漂亮,却一直想做严肃的新闻,不久之前,她去香港采访了无国界医生组织中的几位华裔成员,写了一则报道,发表在杂志上。那是她入行以来最得意的作品,逢人就提,也送了一本那一期的刊物给林薇。

    刚拿到那本书的时候,林薇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如果不是为了工作,她是从来不开电视机的,即使听电台,也只听深夜那些几乎没有人讲话的节目,杂志自然也不看。人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让她觉得与己无关,她是个没良心的男人。过了一阵,她坐飞机,出发去机场前想找本解闷的书带着路上看,无意间又看到那本杂志,随手拿出来翻了翻,恰好就看到宋缤写的那篇文章。

    文章篇幅很长,分作几段,每一段介绍一个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志愿者。前面两个都有名有姓,一个是公关经理,另一个是机械工程师,两个都是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后勤志愿人员,只有最后一段写的是前线医生,花的笔墨也最多,但却是一个未曾透露姓名的人。大约是受访者的要求,文章的配图连一张侧面的照片都没有,只有一个背影,林薇却一眼就认出来,他是何齐。

    她几乎立刻就合上书,倒不是为了藏什么东西,只是因为时间来不及了,她还得赶飞机。上了去机场的车子,她又翻开杂志,对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照片里的何齐正站在路边准备过马路,看街景就是在香港,他瘦了很多,皮肤晒得黝黑,头发剪得很短,几乎像是剃了光头,再长出了那么一层头发茬来,身上也没有她想象中簇新的白袍,而是一件颜色发白的牛仔衬衫,一条卡其布裤,脚上的一双网球鞋也是半旧了,所有这一切都让他看起来那么的普通,周围有许多人,若不是因为镜头虚化了那些面孔,没有人会觉得他是这张照片里的主角。

    宋缤是在纽约大学念的新闻系,大约是受英语写作的影响,她的文字没有那种惯常的套路,读起来反倒有些翻译小说般稚拙感。

    何齐那一部分的开头引用了一段童话:“以前在我有颗人心而活着的时候,”雕像开口说道,“我并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那时我住在逍遥自在的王宫里,那是个哀愁无法进去的地方。白天人们伴着我在花园里玩,晚上我在大厅里领头跳舞。沿着花园有一堵高高的围墙,可我从没想到去围墙那边有什么东西,我身边的一切太美好了。我的臣仆们都叫我快乐王子,的确,如果欢愉就是快乐的话,那我真是快乐无比。我就这么活着,也这么死去。而眼下我死了,他们把我这么高高地立在这儿,使我能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贫苦,尽管我的心是铅做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哭泣。”

    ——《快乐王子》奥斯卡王尔德

    他浑身贴满金箔,有红宝石做的剑柄,和蓝宝石的眼睛。他像风标一样漂亮,只是不如风标那么实用。他总是那么快乐,即使在做梦的时候,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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